资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doc
《资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资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doc(2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资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报告鲁正信专字(2011)第0001号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我们接受委托,根据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国资评价200378号)、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国资评价200372号)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或“一建总公司”)提供的以2010年9月30日为基准日的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了审核。建立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保证其有效运行,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和清产核资资料的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国家有关清产核资办法及规则的要求对贵公司申报的资产损
2、失情况进行评价,并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在贵公司清查盘点的基础上,实施了包括盘点实物资产、审阅有关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有关会计资料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现将审核情况报告如下:一、清产核资单位基本情况:(一)基本情况贵公司是由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于1978年9月成立的国有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100000000242;法定代表人:刘文佳;经济性质:国有独资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住所:济南市历城区工业北路295号。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贰级
3、)、钢结构工程、建筑防水工程(贰级)、预应力工程(贰级)、建筑智能化工程(叁级)、市政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水电暖安装工程、道路桥涵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大型吊装、建筑机械及设备安装(以上凭资质经营);配电柜、配电箱制造、自销;建筑用钢模板、架设工具和建筑机械租赁;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凭资质经营);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涉及许可证管理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二)纳入合并范围的公司情况贵公司作为母公司,共计合并了有产权关系的独立核算的下属单位14家,具体情况如下:1、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第一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正常经营,公司对其直接持股比例26.7
4、7%,能够对其财务及经营实施控制;2、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第二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正常经营,公司对其直接持股比例26.80%,能够对其财务及经营实施控制;3、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第三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正常经营,公司对其直接持股比例25.68%,能够对其财务及经营实施控制;4、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第四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正常经营,公司对其直接持股比例33.33%,能够对其财务及经营实施控制;5、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第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有限”),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正常经营,公司对其直接持股比例21.83%,能够对其财务及经营实施控制;6、济南
5、一建集团总公司第八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八有限”),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正常经营,公司对其直接持股比例24.85%,能够对其财务及经营实施控制;7、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直属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直属有限”),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正常经营,公司对其直接持股比例22.25%,能够对其财务及经营实施控制;8、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安装有限”),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正常经营,公司对其直接持股比例31.56%,能够对其财务及经营实施控制;9、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材料设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材料设备工程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正常经营,公司对其直接持股
6、比例25.80%,能够对其财务及经营实施控制;10、济南一建集团海外工程有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公司直接持股比例10.00%,能够对其财务及经营实施控制,已停止经营;11、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公司直接持股比例100.00%,正常经营;12、济南舜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公司直接持股比例100.00%,正常经营;13、济南新地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公司直接持股比例58.33%,通过全资子公司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41.67%,合计持股比例为100%,正常经营;14、济南舜怡工程质量检测
7、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公司直接持股比例60.00%,通过全资子公司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40.00%,合计持股比例为100%,正常经营。二、清产核资工作范围根据清产核资专项审计计划,贵公司及上述“一(二) ”有产权关系的下属14家单位纳入本次清产核资范围。三、清产核资的依据1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办法(2003年9月9日 国资委令第1号);2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资产损失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 (2003年9月13日 国资评价200372号); 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
8、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资金核实工作规定的通知( 2003年9月13日 国资评价200374号);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规程的通知(2003年9月13日 国资评价200373号);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通知(2003年9月18日 国资评价200378号);6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清产核资报表的通知(2003年9月24日 国资评价200387号);7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
9、发山东省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实施办法的通知(2004年9月7日 鲁国资考评20041号)。四、清产核资过程及实施情况(一)工作基准日清产核资的基准日为2010年9月30日。(二)工作起止日期清产核资的工作起止日期为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3月1日。(三)具体实施情况我们按照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经济鉴证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公司大力配合下,在充分调查研究、论证分析的基础上开展了损失鉴证及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工作。12010年12月1日-2010年12月3日,开展培训工作我们根据自行制定的清产核资企业辅导手册,于2010年12月1日在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1401会议室对参加清产核资的人
10、员和我们所有项目组成员进行了为期三天的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清产核资的程序流程、资产损失的鉴定、账务清理和资产清查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等。22010年12月3日至2010年12月31日,外勤工作阶段根据总体审计计划,结合清产核资工作的实施方案,所有项目组人员进驻企业,协助企业进行账务清理及实物资产清查。期间主要进行监盘、抽盘实物资产及内控调查测试工作计划等等,工作内容如下:(1)监盘、抽盘实物资产。审核企业实物资产盘点计划,必要时提出合理化修正建议;跟踪主要实物资产盘点或对已盘点的主要实物资产进行抽盘;鉴于实物盘点工作量大、时间紧的特点,根据重要性原则,重点对库存数量大、金额比重高的主要原料、产品、
11、设备等资产进行跟踪盘点或抽盘,做出记录,并依此推断整体实物资产盘点工作的质量;对清查出的损失资产重点关注,收集符合规定的证据,对涉及金额大、技术要求高、鉴定比较复杂的资产,及时提请企业取得外部的证据,为下一步的经济鉴证做好准备工作。(2)调查企业内部控制状况。(3)对清产核资相关政策尤其是损失认定方面进行必要的辅导。为使整个清产核资工作全面、统一进行,我们为企业的财务清理、资产清查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指导,审计人员进驻后根据企业需要进行辅导,辅导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基础资料的填列,促使清产核资工作规范运作。(4)关注坏账、实物资产损失及其他损失。鉴于在实物资产盘点期间往来款的函证还没有完全到位,但由
12、于坏账损失的证据资料收集难度较大,因此在实物资产盘点期间对于企业准备申报损失的坏账损失、实物资产损失所需要的证据资料进行了提前关注、重点把握。(5)对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的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以保证企业清产核资基准日账面数的准确。(6)针对询证函回函、对账等等情况,进一步核对查实企业债权债务。(7)对企业的资产损失及挂账进行审核,协助和督促企业取得损失及挂账所必需的内外部证据及其他机构出具的经济鉴证证明,并对其真实性和合规性进行审计。(8)对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审核。(9)辅导、协助企业填列相关的清产核资报表。32010年12月31日至2011年3月1日,出具审计报告阶段(1
13、)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2)完成清产核资专项财务审计损失挂账申报核销项目审核说明、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等撰写工作。五、清产核资审核结果(一)贵公司以清产核资基准日2010年9月30日编制的未审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清查前后情况对比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 元项 目账面未审数申报损失(挂账)数清查数123=2-1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163,689,046.05 163,689,046.05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6,454,988.00 6,454,988.00 应收账款985,414,206.27 12,828,832.70972,585,373.57 预付款项597,664
14、,500.12 403,235.81597,261,264.31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80,965,689.42 17,691,850.7463,273,838.68 存货215,014,143.57 215,014,143.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资产合计2,049,202,573.43 30,923,919.252,018,278,654.18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固定资产164,441,137.32 164,441,137.32 在建工程23,950,882.07 23,950,882.07
15、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579.90 -579.9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50,335,435.30 50,335,435.30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37,588,922.13 33,311,912.974,277,009.16非流动资产合计276,315,796.92 33,311,912.97243,003,883.95资产总计2,325,518,370.35 64,235,832.22 2,261,282,538.13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1,592,645,209.60 1,592,645,209
16、.60 预收款项265,919,163.53 265,919,163.53 应付职工薪酬49,417,845.57 49,417,845.57 应交税费93,671,794.92 93,671,794.92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2,447,439.45 2,447,439.45 其他应付款184,610,383.50 184,610,383.5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合计2,188,711,836.57 2,188,711,836.5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87,491,417.47 87,49
17、1,417.47 非流动负债合计87,491,417.47 87,491,417.47 负债合计2,276,203,254.04 2,276,203,254.04 (二)申报损失项目具体情况简介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共计申报坏账损失30,923,919.25元,其中:申报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2,828,832.70元,申报预付款项坏账损失403,235.81元,申报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7,691,850.74元。一建集团总公司共计申报其他资产损失33,311,912.97元,为其他非流动资产损失,全部由一建总公司母公司申报,为2005年一建总公司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济国资考评
18、【2005】217号关于对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清产核资核销资产损失核销的批复,将经济南市国资委批复的资产损失转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核算所致,本次清产核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重新进行损失申报。上述坏账损失和其他资产损失具体情况列示如下:1济南一建集团总公司,共计申报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2,828,832.70 元,其中:一建总公司控制子公司八有限申报2,601.00(详见下述1.2)元,一建总公司控股子总司材料设备有限申报244,403.06元(祥见下述1.3),一建总公司母公司申报12,581,828.64元,具体申报损失情况如下:1.1应收账款-济南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500,831.96元截至2
19、010年9月30日,一建总公司母公司应收账款-济南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的账面余额500,831.96元。系根据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07)市民初字第480号民事判决书,济南康瑞房地产有限公司应支付一建总公司的工程款。但判决书生效后,济南康瑞房地产一直未能向本公司支付相关款项,一建总公司于2008年1月11日向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查明济南康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暂无履行能力,法院于2008年4月15日出具(2008)市执字第9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院的(2007)市民初字第480号民事判决书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执行”。此后经查询,济南康瑞房地产公司因不接受工商年
20、度检验,营业执照于2008年1月10日被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截至到2010年9月30日,已经找不到该公司,此款项收回的可能性极小,实际已形成损失。1.2应收账款-三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2,601.00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一建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八有限应收三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账面欠款2,601.00元。2002年4月11日八有限与三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八有限承建了由三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开发的东营市武警支队住宅楼工程。2005年八有限对三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拖欠工程款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根据济南市仲裁委员会(
21、2005)济仲裁字第432号裁决书仲裁三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东营分公司需支付八有限款项381,780.06元,后经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执行回款378,565.00元,部分尾款未追回。由于尾款金额较小,如果继续申请法院执行,预计再花费大量的催收费用,收回的货款已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现申报核销损失2,601.00元。1.3应收账款-济南高科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科公司”)244,403.06元1999年一建总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材料设备工程公司承建高科公司的济南高科建材市场钢结构大棚工程并于2000年完工。完工后高科公司尚欠材料设备工程公司部分工程款493,218.31元(对账证明),2003年
22、3月双方就欠款问题签订一份还款协议,但高科公司归还部分款项后,便不再履行还款协议。2005年材料设备公司就未收回款项向济南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4)济仲裁字第375号裁决书裁定高科公司还款并支付违约金共计269,322.46元(材料设备工程公司账面余额为264,403.06元)。2005年12月,在材料设备工程公司的多次催收下,高科公司以一台旧的复印机顶账,作价20,000.00元,抵账后就不再还款。同年材料设备工程公司向历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高科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资产。2008年11月28日,高科公司因不依照规定接受年检被济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吊销营业执照。截至2010年9月30日材
23、料设备工程公司应收账款中应收高科公司账面欠款共计244,403.06元。1.4应收账款-德州金鱼来保鲜设备有限公司10,385,996.68元截至2010年9月30日,应收账款-德州金鱼来保鲜设备有限公司账面余额10,385,996.68元。一建总公司母公司2003年7月承建债务人厂房工程,2003年9月承建债务人2#厂房工程,2004年3月承建债务人食堂工程,由于债务人资金不到位,上述工程于2004年7月全面停工。依据2008年11月11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德中商初字第12号)债务人应偿还一建总公司工程款10,528,765.00元,债务人股东香港易德投资集团有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资产 核资 专项 财务 审计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8233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