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辅导教材(新)第04章营业税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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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 营业税法营业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营业税征收与缴纳之间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现行我国营业税法的基本规范,是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2008年12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一节 营业税基本原理一、营业税的概念营业税是以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所取得的营业额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商品劳务税。营业税属传统商品劳务税,实行普遍征收,计税依据为营业额全额,税额不受成本、费用高低影响,对于保证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
2、行营业税征税范围为增值税征税范围之外的所有经营业务,因而税率设计的总体水平一般较低。但由于各经营业务盈利水平高低不同,因此,实际税负设计中,往往采取按不同行业、不同经营业务设立税目、税率的方法,实行同一行业同税率,不同行业不同税率。二、营业税的发展营业税在我国具有十分悠久的历史。周代对“商贾度衡”的课税,汉代对商人征收的“算缗钱”,明代开征的“市肆门摊税”,清代开征的当税、屠宰税,都具有营业税的性质。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于1928年7月制定营业税办法大纲,1931年6月修改制定营业税法,并明确营业税为地方收入。新中国成立后,政务院于1950年公布了工商业税暂行条例,将固定工商业户缴纳的营业税和
3、所得税合称为工商业税。规定凡在我国境内的工商业营利事业,无论本国人或外国人经营,一律依法缴纳工商业税。1958年税制改革时,将当时实行的货物税、商业流通税、印花税以及工商业税中的营业税部分,合并为工商统一税,不再征收营业税。1973年全国试行工商税,将工商统一税并入其中。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改变税制过于简单的状况,充分发挥不同税种的特定作用,1984年第二步利改税将工商税中的商业和服务业等行业划分出来单独征收营业税。1993年底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行了大规模的税制改革,以建立规范的税制为基本目标,将商品生产、流通全过程都改征增值税,同时也将加工、修理修配行业改征增值税,重新修
4、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将营业税的课税范围限定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而且适用于内、外资企业,建立了统一、规范的营业税制。三、各国营业税制度的一般规定营业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税收,是对企业的商品和劳务的营业收入额课征的税收,一般着眼于营业行为,只要纳税人发生了营业行为,就要对其征收营业税。营业税是对企业商品和劳务课税的传统形式,其目的是为了取得财政收入,因而营业税的征税对象广泛,平均税率较低,且实行多环节课税。由此也反映出营业税的缺点,即存在重复课征和累积税负的问题。所以,在实行增值税的国家,营业税中的大部分已被增值税取代,保留下来的营业税的征收范围大幅
5、缩小,目前世界各国的营业税一般只对服务业的某些部门征收。而且对一项经济活动而言,如果课征了增值税,就不征收营业税,反之亦然。(一)课征范围和课税环节从世界各国来看,营业税的征收范围不如理论界定那样广泛。为避免营业税的一般课征性质带来的重复课税问题,一般选定一个环节课征。如生产销售环节、批发环节或是零售环节,同时对三个环节课征的情况相当少见。具体在哪个环节课征税款,世界各国的情况多有不同。从当前的国际趋势看,在生产环节课征商品营业税的国家较多,在批发和零售环节课征营业税的国家较少。(二)税率和计税办法世界各国在征收营业税时往往采用从价计征的方法,实行比例税率。除税法特别规定对某些商品和劳务免税或
6、是实行较高税率外,营业税一般不施行差别税率,而是对同一行业所有的营业行为按相同的税率课税。(三)税收优惠政策从世界各国来看,税收优惠政策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纳入营业税减免税范围的,一般都是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一些与社会福利相关的劳务,如一般食品、书籍和报纸等。四、营业税计税方法营业税一般以营业收入额为计税依据,实行比例税率,税款随营业收入额的是现而是现,因此,计征简便,有利于节省征纳费用。五、营业税的作用在我国,随着增值税这一新型商品劳务税的兴起,营业税在财政、经济中的地位略有下降,但由于目前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有限,因此,营业税仍是我国商品劳务税体系中的主体税种之一,也是地方税体系中的主体税种。征收
7、营业税仍然具有重要的财政、经济意义。(一)广泛筹集财政资金营业税的征收面比较广,不论是城市还是乡村,不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只要发生应税行为,并取得营业额就要纳税,它有利于体现一切有营业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都要纳税的原则。随着我国第三产业的不断发展,营业税的收入也将逐步增长。1994年的税制改革,把营业税划为地方税,并作为地方税的主体税种。可以预见,营业税在广泛筹集财政资金,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二)体现国家政策,促进各行业协调发展营业税按不同行业的经营业务及其盈利水平,确定征免界限,设计差别税率。对一些有利于社会稳定、发展的福利单位和教育、卫生部门,予以免税;对一些
8、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采用低税率,如交通运输、邮政电信、文化体育等适用3的税率;而对营业收入较高的舞厅、高尔夫球场等适用20的高税率,充分体现了营业税既保证财政收入,又照顾到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行业发展的立法精神,以便较好地发挥税收对第三产业发展的调节作用。(三)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营业税按行业设计税率,由于对同一行业采用相同税率,企业取得的营业额中所含税金的比重是相同的。如果企业加强经营管理,降低成本费用,企业利润就会增加;反之,成本费用上升,企业利润就会下降。因此,经营管理好的企业,名义税负不会提高,有利于激励企业不断开拓进取;经营管理欠佳的企业,名义税负也不会降低,有利于鞭策落后企业改善经营管
9、理。第二节 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的一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税收行政管辖权的区域。具体情况为:(1)提供或者接受应税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2)所转让的无形资产(不含土地使用权)的接受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3)所转让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在境内;(4)所销售或者出租的不动产在境内。2上述应税劳务是指属于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
10、务。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的劳务,也不属于营业税的应税劳务。上述保险劳务有两个含义:一是指境内保险机构为境内标的物提供的保险,不包括境内保险机构为出口货物提供的保险;二是指境外保险机构以在境内的物品为标的物所提供的保险。3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有偿提供应税劳务、有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有偿销售不动产的行为。有偿是指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有经营行为的个人。(二)纳税义务人的特殊规定1铁路运输的纳税人:(1)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2)合资铁路运营
11、业务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3)地方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地方铁路管理机构。(4)铁路专用线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企业或其指定的管理机构。(5)基建临管线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基建临管线管理机构。2从事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或其他陆路运输业务并负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为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是指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利用运输工具,从事运输业务,取得运愉收入;二是在银行开设有结算账户;三是在财务上计算营业收入、营业支出、经营利润。3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发生应税行为,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
12、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4建筑安装业务实行分包或转包的,分包或转包者为纳税人。5金融保险业纳税人包括:(1)银行,包括人民银行、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2)信用合作社。(3)证券公司。(4)金融租赁公司、证券基金管理公司、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证券投资基金。(5)保险公司。(6)其他经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批准成立且经营金融保险业务的机构等。二、扣缴义务人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具体情况难以确定纳税人,因此税法规定了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几种:(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
13、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金融机构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委托,为其办理委托贷款业务时,如果将委托方的资金转给经办机构,由经办机构将资金贷给使用单位或个人,由最终将贷款发放给使用单位或个人并取得贷款利息的经办机构代扣委托方应纳的营业税。(二)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时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1建筑业工程实行总承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1)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2)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
14、记的。(三)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受让者或者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四)单位或者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演出经纪人为个人的,其办理演出业务的应纳税款也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五)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六)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缴义务人。(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第三节 税目与税率一、税目营业税的税目按照行业、类别的不同分别设置,现行营业税共设置了9个税目。(一)交通运输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
15、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和装卸搬运五大类。1陆路运输是指通过陆路(地上或地下)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包括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缆车运输、索道运输及其他陆路运输。2水路运输是指通过江、河、湖、川等天然、人工水道或海洋航道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尽管打捞不是运输业务,但与水路运输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打捞也可以比照水路运输的办法征税。3航空运输是指通过空中航线运送货物或旅客的运输业务。与航空直接有关的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业务也按照航空运输业务征税。4管道运输是指通过管道设施输送气体、液体、固体物资的运输业务。5装卸搬运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运
16、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凡与运营业务有关的各项劳务活动,均属交通运输业的税目征收范围,包括通用航空业务,航空地面服务,打捞,理货,港务局提供的引航、系解缆、搬家、停泊、移泊等劳务及引水员交通费、过闸费、货物港务费等。6对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期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取得的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程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为租船人完成某一特定航次的运输任务并收取租赁费的业务。期租业务,是指远洋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操作人员的船舶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遗,不论是否经营,均按天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如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等)均由船
17、东负担的业务。湿租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将配备有机组人员的飞机承租给他人使用一定期限,承租期内听候承租方调遣,不论是否经营,均按一定标准向承租方收取租赁费,发生的固定费用(如人员工资、维修费用等)均由承租方负担的业务。7自2005年6月1日起,对公路经营企业收取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入统一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二)建筑业建筑业是指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等,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等项内容。 1建筑是指新建、改建、扩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作业,包括与建筑物相连的各种设备或支柱、操作平台的安装或装设的工程作业,以及各种窑炉和金属结构工程作业在内。但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
18、建筑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也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2安装是指生产设备、动力设备、起重设备、运输设备、传动设备、医疗实验设备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安装工程作业,包括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 、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和被安装设备的绝缘、防腐,保温、油漆等工程作业。3修缮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或延长其使用期限的工程作业。4装饰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使之美观或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5其他工程作业是指除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工程作业以外的各种工程作业,如代办电信工程、水利工程、道路修建、疏浚、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平整土地
19、、搭脚手架、爆破等工程作业。6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是用于管道煤气工程建设和技术改造,在报装环节一次性向用户收取的费用。(三)金融保险业金融保险业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1金融是指经营货币资金融通活动的业务,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贷款是指将资金有偿贷与他人使用(包括以贴现、押汇方式)的业务。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也属于这里所称的贷款业务。按资金来源不同,贷款分为外汇转贷业务和一般贷款业务两种。(1)外汇转贷业务,是指金融企业直接向境外借入外汇资金,然后再贷给国内企业或其他单位、个人。各银行总行向境
20、外借入外汇资金后,通过下属分支机构贷给境内单位或个人使用的,也属于外汇转贷业务。(2)一般贷款业务,指除外汇转贷以外的各种贷款。融资租赁,也称金融租赁,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现商务部)批准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所从事的具有融资性质和所有权转移特点的设备租赁业务。金融商品转让,是指转让外汇、有价证券或非货物期货的所有权的行为,包括股票转让、债券转让、外汇转让、其他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指受托代他人经营金融活动的中间业务,如委托业务、代理业务、咨询业务等。2保险是指将通过契约形式集中起来的资金,用以补偿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的活动。3对我国境内外资金融机构从事离
21、岸银行业务,属于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的,征收营业税。离岸银行业务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包括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同业外汇拆借、国际结算、发行大额可转让存款证、外汇担保、咨询、鉴证业务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业务。(四)邮电通信业邮电通信业是指专门办理信息传递的业务,包括邮政、电信。1邮政是指传递实物信息的业务,包括传递函件或包件(含快递业务)、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银售、邮政储蓄及其他邮政业务。2电信是指用各种电传设备传输电信号而传递信息的业务,包括电报、电传、电话、电话机安装、电信物品销售及其他电信业务。电信业务,包括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
22、是指提供公共网络基础设施、公共数据传送和基本语音通信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固定网国内长途及本地电话业务、移动通信业务、卫星通信业务、互联网及其他数据传送业务、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电信设备及电路的出租业务、网络接入及网络托管业务,国际通信基础设施国际电信业务、无线寻呼业务和转售的基础电信业务。增值电信业务是指利用公共网络基础设施提供的电信与信息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固定电话网增值电信业务、移动电话网增值电信业务、卫星网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增值电信业务、其他数据传送网络增值电信业务等服务。(五)文化体育业文化体育业是指经营文化、体育活动的业务,包括文化业和体育业。1文化业是指经营文化活动的业务,包括
23、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和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科技讲座、讲演、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的借阅业务等。2体育业是指举办各种体育比赛和为体育比赛或体育活动提供场所的业务。(六)娱乐业娱乐业是指为娱乐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包括经营歌厅、舞厅、卡拉OK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场、网吧、游艺场等娱乐场所,以及娱乐场所为顾客进行娱乐活动提供服务的业务。娱乐场所为顾客提供的饮食服务及其他各种服务也按照娱乐业征税。(七)服务业1服务业是指利用设备、工具、场所、信息或技能为社会提供服务的业务,包括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和其他服务业。2对远洋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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