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销售公司管理制度 现场管理制度 油库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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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品油销售公司现场管理第一节油库运营条件1.1.1 成品油库的分级、分型和分类1、成品油库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02)的规定,成品油库按总库容量共分为五级。成品油库的等级划分见表1-1-1:表1-1-1 石油库等级划分等级石油库总容量TV(m3)一级100000TV二级30000TV100000三级10000TV30000四级1000TV10000五级TV10002、成品油库按油品进出库方式分型。油品进出库方式一般有水路(江、河、湖、海)、铁路、公路和管道,依据进出油制约条件的不同可分为多种类型。三级以上成品油库简化为管道型、水路型、铁路型和公路型四种型式。3、三级及以上成品
2、油库按总库容量分为五类,各类油库的总库容量TV(m3)见表1-1-2:表1-1-2 石油库总容量类型石油库总容量TV(m3)三级一类10000m3TV30000m3二级一类30000m3TV60000m3二级二类60000m3TV100000m3一级一类100000m3TV300000m3一级二类300000m3TV1.1.2 成品油库的运营资质及投运条件一、运营资质1、油库应办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有结算的油库)、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成品油仓储经营资质证等证件。2、油库从事成品油检验、计量、码头作业
3、、消防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专业资格并持证上岗。二、投运条件1、油库拥有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要求的储运设施和其他相关规定,取得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油库建设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2、油库的布局和设置应符合所在省市成品油仓储行业发展规划和油库布局要求,并通过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安全监管、公安消防、环境保护、气象、质检等部门的验收。3、经营设施设计建设符合国家有关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规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工程验收合格意见书。4、油库拥有完善的成品油收、发工艺系统,拥有接卸成品油的输送管道或铁路专用线或公路收发油设施或成品油水运码头
4、等设施。5、油库应当配备持证电工、锅炉操作工(视油库所在地和设备情况)等特殊工种技术人员。6、配备财务、计量、质量、安全等专业管理人员。7、具有安全、计量、质量等管理组织机构。应配备按国家规定对入库和储存成品油必验项目所需的化验仪器设备。8、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建立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9、按劳动保护有关规定配备员工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10、按要求配备计量器具和辅助工具。1.1.3 成品油库的形象包装1、成品油库均应按照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标识进行整体视觉形象包装,建立统一的企业识别系统。2、成品油库企业标识执行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规定。3、成品油库整体视觉形象范围
5、包括油库辖区所有建(构)筑物和场地的可视部分。形象包装应通过建筑物色彩、建筑物造型、建(构筑)物装饰、装修、场地绿化、标识、标牌和油库布局来实现。1.1.4 成品油库的生产经营设备设施1、油库的设备、设施、工艺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和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并具备完善的成品油收、发工艺系统。2、油库配备的设备设施性能和状况,应符合下列条件:生产厂家应具有法律效力的资质证书;设备设施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格证书;设备设施满足设计条件;电气类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应当符合防爆要求;用于贸易交接的计量仪器及器具需经过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检定机构依法检定合格,流量仪表精确度达到国家
6、标准要求。3、油库应设置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防静电和防雷电的接地装置。4、油库的储油罐应当按设计规范要求设带有高液位的报警功能。第二节 成品油库区域划分1.2.1 成品油库建设区域划分方法按照销售公司成品油库建设标准规定,成品油库的建设区域划分为16个单元,每个区域包含所有设备、管线、仪表、材料、配套系统的安装以及必备仪器的配置。1、储油罐区:储油罐、防火堤、隔堤、阀组、管网、仪表及其它配套系统。2、油泵房(棚):建筑物、机泵、容器、阀组、管件、管网、仪表及配套系统。3、火车装卸区:栈桥、鹤管、机泵、容器、阀组、管件、管网、仪表及配套系统。4、码头装卸区:输油臂、机泵、设备、容器、阀组、管件
7、、管网、流量计、其它自控仪表及配套系统。5、汽车装卸区:发油棚、鹤管、机泵、容器、阀组、管件、管网、流量计、其它自控仪表及配套系统。6、油气回收设施:机泵、设备、管件、管网及自控系统。7、在线注剂设施:机泵、容器、设备、管件、管网及自控系统。8、给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建筑物、机泵、设备、管件、管网、油库应急缓冲系统及自控系统。9、消防泵房(棚)、消防站及消防系统:建筑物、机泵、设备、管件、管网及自控系统。10、自控系统及中心控制室:建筑物、设备、电缆、自控系统及信息化管理。11、供变配电系统及自备发电房:变压器、发电机、配电盘、电缆系统。12、暖通系统及锅炉房:锅炉、机泵、散热器、水处理设备、
8、供热管网。13、通信系统:电话、电视、通信设备及系统。14、油品化验室:化验检测仪器设备。15、综合办公楼及辅助建筑:建筑物、结构部分、功能配置。16、库区现场:道路、围墙、大门、警卫室、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及绿化1.2.2 成品油库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方法一、一般规定按照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和石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02)的规定,油库依据不同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及作业环境等情况,划分为爆炸危险、火灾危险和一般用电三个区域。1、爆炸危险区域甲、乙类油品的收、发和储存作业区及其周围的有限空间。2、火灾危险区域丙类油品的收、发和储存作业区及其周围的有限
9、空间。3、一般用电区域除上述二个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爆炸危险区域分区如下:(1)0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2)1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3)2区: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二、成品油库爆炸危险区域划分方法1、储存易燃油品的地上固定顶油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如图1-1-1所示: (1)罐内未充惰性气体的油品表面以上空间划为0 区。(2)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划为1 区。(3)距储罐外壁和顶部3m范围内及防火堤至罐
10、外壁,其高度为堤顶高的范围划为2 区。图1-1-1 地上固定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2、储存易燃油品的内浮顶油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如图1-1-2所示:(1)浮盘上部空间及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1.5m范围内的球形空间划为1 区。(2)距储罐外壁和顶部3m 范围内及防火堤至储罐外壁, 其高度为堤顶高的范围划为2 区。图1-1-2 地上内浮顶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3、储存易燃油品的浮顶油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如图1-1-3所示:(1)浮盘上部至罐壁顶部空间为1 区。(2)距储罐外壁和顶部3 m 范围内及防火堤至罐外壁, 其高度为堤顶高的范围内划为2 区。图1-1-3 浮顶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4、储存易燃
11、油品的地上卧式油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如图1-1-4所示:(1)罐内未充惰性气体的液体表面以上的空间划为0 区。(2)以通气口为中心, 半径为1.5m的球形空间划为1 区。(3)距罐外壁和顶部3m范围内及罐外壁至防火堤, 其高度为堤顶高的范围划为2 区。图1-1-4 地上卧式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5、易燃油品泵房、阀室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如图1-1-5所示:(1)易燃油品泵房和阀室内部空间划为1 区。(2)有孔墙或开式墙外与墙等高L 2 范围以内且不小于3m 的空间及距地坪0.6m 高、L1 范围以内的空间划为2 区。图1-1-5 泵房阀室爆炸危险区域划分6、易燃油品泵棚、露天泵站的泵和配管的
12、阀门、法兰等为释放源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1)以释放源为中心,半径为R 的球形空间和自地面算起高为0.6m, 半径为L 的圆柱体的范围划为2 区。(2)危险区边界与释放源的距离,如图1-1-6所示。图1-1-6 危险区边界与释放源的距离7、易燃油品灌桶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如图1-1-7所示:(1)油桶内部液体表面以上的空间划为0 区。(2)灌桶间内空间划为1 区。(3)有孔墙或开式墙外3m以内与墙等高且距释放源4.5m 以内的室外空间和自地面算起0.6m 高、距释放源7.5m以内的室外空间划为2 区。图1-1-7 灌桶间爆炸危险区域划分8、易燃油品灌桶棚或露天灌桶场所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13、规定,如图1-1-8所示:(1)油桶内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划为0 区。(2)以灌桶口为中心,半径为1.5m 的球形空间划为1 区。(3)以灌桶口为中心,半径为4.5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为2 区。图1-1-8 泵棚爆炸危险区域划分9、铁路、汽车油罐车卸易燃油品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如图1-1-9所示:(1)油罐车内的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划为0 区。(2)以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5 m 的球形空间和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0.5 m 的球形空间划为1 区。(3)以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3m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以密闭卸油口为中心, 半径为1.5 m 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为2 区。图1-1-
14、9 铁路、汽车油罐车卸易燃油品爆炸危险区域划分10、铁路、汽车油罐车灌装易燃油品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如图1-1-10所示:(1)油罐车内部的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划为0 区。(2)以油罐车灌装口为中心,半径为3m 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划为1 区。(3)以灌装口为中心,半径为7 . 5 m 的球形空间和以灌装口轴线为中心线,自地面算起高为7 .5 m, 半径为1 5 m 的圆柱形空间划为2 区。图1-1-10 铁路、汽车油罐车装易燃油品爆炸危险区域划分11、铁路、汽车油罐车密闭灌装易燃油品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1)油罐车内部的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划为0 区。(2)以油罐车灌装口为中心半径为1.5
15、 m 的球形空间和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1 .5 m 的球形空间划为1 区。(3)以油罐车灌装口为中心, 半径为4 . 5 m 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和以通气口为中心, 半径为3 m 的球形空间划为2 区。12、油船、油驳灌装易燃油品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如图1-1-11所示:(1)油船、油驳内的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划为0 区。(2)以油船、油驳的灌装口为中心, 半径为3m 的球形并延至水面的空间划为1 区。(3)以油船、油驳的灌装口为中心,半径为7 .5 m 并高于灌装口7 .5 m 的圆柱形空间和自水面算起7. 5m 高,以灌装口轴线为中心线,半径为1 5 m 的圆柱形空间划为2 区。图1-
16、1-11 油船、油驳灌装易燃油品爆炸危险区域划分13、油船、油驳密闭灌装易燃油品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1)油船、油驳内的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划为0 区。(2)以灌装口为中心,半径为1 .5 m 的球形空间及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1 . 5 m 球形空间划为1 区。(3)以灌装口为中心,半径为4 .5 m 的球形并延至水面的空间和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3m 的球形空间划为2 区。14、油船、油驳卸易燃油品时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1)油船、油驳内部的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划为0 区。(2)以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1 . 5 m 的球形空间划为1 区。(3)以卸油口为中心,半径为3 m 的球形延至水面的空间
17、划为2 区。15、易燃油品人工洞石油库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1)油罐内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划为0 区。(2)罐室和阀室内部及以通气口为中心和半径为3m 的球形空间划为1区。通风不良的人工洞石油库的洞内空间均应划为1 区。(3)通风良好的人工洞石油库的洞内主巷道、支巷道、油泵房及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7 .5 m 的球形空间、人工洞口外3 m 范围内空间划为2 区。16、易燃油品的隔油池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1)有盖板的隔油池内液体表面以上的空间划为0 区。(2)无盖板的隔油池内的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和距隔油池内壁1. 5 m、高出池顶1. 5m 至地坪范围内的空间划为1 区。(3)距隔油池内壁4.
18、5m,高出池顶3 m 至地坪的范围内的空间划为2 区。17、含易燃油品的污水浮选罐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1)罐内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划为0 区。(2)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1 . 5 m 的球形空间划为1 区。(3)距罐外壁和顶部3 m 以内范围划为2 区。18、易燃油品覆土油罐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1)油罐内液体表面以上空间划为0 区。(2)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1.5m 的球形空间、油罐外壁与护体之间的空间、通道口门( 盖板) 以内的空间划为1 区。(3)以通气口为中心,半径为4.5m 的球形空间、以通道口的门( 盖板)为中心,半径为3m 的球形并延至地面的空间及以油罐通气口为中心,半径
19、为15m,高0.6m 的圆柱形空间划为2 区。19、易燃油品阀门井的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1)阀门井内部空间划为1 区。(2)距阀门井内壁1.5m,高1.5m 的柱形空间划为2 区。20、易燃油品管沟爆炸危险区域划分规定:(1)有盖板的管沟内部空间应划为1 区。(2)无盖板的管沟内部空间划为2 区。汽、煤、柴油、燃料油、石脑油及动力苯等所产生的混合烃类油蒸汽混合物属于IIA级别,即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0.9mm;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0.8。其引燃温度分组为T3组,即引燃温度t():200t450)。所以,油库爆炸危险区域使用的隔爆电器设备标志,应为dILAT3或其更高的级别,具体执
20、行石油库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三、火灾危险区域划分1、火灾危险区域范围在数量和配置上能引起火灾危险的环境,称为火灾危险区。油库火灾危险区包括:(1)丙类油品的罐区、油泵房、灌油间、铁路专用线、装卸油码头、桶装仓库及隔油池等作业场所。(2)甲、乙类油品爆炸危险区域以外,而又处于石油库设计规范所列防火距离范围内的区域。(3)石油库设计规范所列丙类油品各建(构)筑物防火距离范围内的区域。2、火灾危险区域电气装置选择(1)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周围环境内化学的、机械的、热的、及风沙等环境条件对电气设备的要求。(2 )在火灾危险环境内,正常运行时有火花的和外壳表面温度较高的电气设备,应远离可
21、燃物质。(3)在火灾危险环境内,不宜使用电热器。当生产要求必须使用电热器时,应将其安装在非燃材料的底板上。(4)在火灾危险环境内,应根据区域等级和使用条件选择相应电气设备。1.2.3 成品油库区域管理1、油罐区管理轻质成品油因闪点低,易燃易爆;重质成品油凝固点高,加温时,某些油品因含有水分,也能产生突沸,燃烧时同样会发生热波现象,因此成品油在储藏过程中危险因素较多。罐区和储罐是集中保管地区,是企业的关键部位。在设施设备、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平时管理等方面,应充分考虑这些特点,加强维护、检查和监督工作。(1)地面。如果渗油、跑油就不能回收,并污染水源和农田。着火的油蔓延会危及邻近设施。枯草是火源的
22、媒介,它增大火势,增加扑灭难度。较深的洼坑,易积聚油气,形成爆炸危险浓度等。(2)水封井及排水闸。装置失去作用和不起作用时,跑、冒的油品回收困难。着火的油通过水封井及排水闸外流,扩大灾害范围。曾多次发生过此类事故,损失严重。(3)消防道路。道路损坏、坑洼不平、堵塞,桥涵断裂坍塌等情况,将影响消防车通行,贻误战机。(4)防火堤。防火堤和隔堤是阻止着火油品外溢,缩小灾害范围和回收部分跑、冒油品的有效设施。如发生坍塌、孔洞和裂缝,枯草不及时清除,都对安全构成威胁。(5)油罐基础。严重下沉,尤其是不均匀下沉,将直接危及罐体的稳定,撕裂底板及壁板。(6)罐体。变形过大影响强度,腐蚀过簿甚至穿孔,焊缝开裂
23、,浮盘倾斜、密封损坏等因素都是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储罐是储运系统的关键设备,也是事故的多发部位,不允许掉以轻心。(7)储罐附件。储罐的安全作用,除罐体本身外,附件是关键。如呼吸阀失灵,安全阀喷油或冷凝,阻火器阻火不力,放水栓或排污孔冻坏,加热盘管渗漏,罐壁连接件不严密,胀油管管理不善等,都会给油品的安全储存带来严重危胁,甚至着火爆炸。(8)储罐防腐保温。防腐层局部受到破坏,个别地方腐蚀加剧,造成首先穿孔跑油;或形成裂缝,低温时,失稳扩张即产生冷脆。保温层破坏,失去保温作用,加大了热能消耗;破坏处容易进水,加快保温材料的溶解、粉化和老化。(9)防雷及接地。防雷接地需要经常检查的主要是接闪器、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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