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多功能执法记录仪产品销售管理制度v1 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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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TCL多功能执法记录仪产品销售管理制度总则:为规范各级代理商行业市场操作行为,避免市场秩序的混乱,保证销售顺利进行,保证各代理商的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TCL数码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TCL数码科技)及授权的各级代理商(TCL授权的分销商,核心代理,区域代理)需严格按照本制度所规定的条款执行。一 授权1 区域代理商与TCL数码科技公司授权的分销商签署区域代理协议,分销商将已签署的区域代理协议及代理商资料报TCL数码科技公司备案。2 区域代理商相关文件备案后,TCL数码科技、TCL数码科技授权的分销商、区域代理商三方联合签署TCL数码科技行业产品售后服务协议,由TCL数码科技授权各
2、区域代理商正式成为TCL现场执法记录仪系列产品区域代理商。3 区域代理协议TCL数码科技行业产品售后服务协议是TCL数码科技公司授权确认区域代理商的必需文件。如代理商未签署TCL数码科技行业产品售后服务协议,TCL数码科技将不予承认其代理资格。且不能享受TCL的市场推广,技术支持,售后支持等任何区域支持政策。二 产品获取:1. TCL数码科技不接受区域代理商的直接订货,区域代理商获取TCL系列产品的唯一 途径为:TCL数码科技授权的分销商(深圳英特安防实业)。2. 区域代理商不得向TCL数码科技授权的分销商以外的任何商家提货,如有发生此类情况, TCL数码科技将对违规双方取消一切销售支持,停止
3、供货,10000-50000元罚款等处罚。情节严重者,取消代理资格。三 区域管理:1 区域代理需严格按照区域代理协议中所授权的销售区域开展销售工作。如代理商在非授权区域开展销售工作,TCL数码科技将要求授权分销商将对违规方直接给予停货处理,并取消一切销售支持及代理资格。四 价格管理1 各级代理商必须严格执行TCL数码科技公司所规定的最低市场零售限价政策,严禁低于最低限价进行销售,任何项目投标或直接采购一律不得变相降低销售价格(如附送其他辅助设备或配件)如代理商违反该项政策,经核查属实,违规方将所获利益全部追缴给其他配合伙伴,并罚款10000-50000元,并取消代理资格。五 项目报备:1 为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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