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论文清代商业资本的股份制.doc
《经济管理论文清代商业资本的股份制.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管理论文清代商业资本的股份制.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清代商业资本的股份制 清中叶以来,我国商界,特别是山西商人中,盛行着一种商业资本股份制。它与近代工商业的股份资本一样有着集资的作用,但又有着自己的特点。 清代的股份又称股俸,或称股本。股份有正本、副本之分和银股、身股之别。正本即财东的合约投资,每股几千银两到一万银两不等,但没有股息;副本又称护本,是财东除正本外又存放商号或票号的资本,也有财东、经理由红利中提留存人商号或票号的资本,只得利息,不分红,但不能随意抽取。银股即财东投入商号或票号的资本;身股又称顶生意,即不缴纳资本而以人力顶一定数量的股额,按股额参加分红。清人徐珂说:“出资者为银股,出力者为身股”。 银股所为者,在商号或票号享有永久利
2、益,可以父死子继,夫死妻继,并对商号或票号的盈亏负无限责任。银股可以在一定的时间内抽出、补进或增添新的股东。身股只参加分红,不负责商号、票号的亏赔责任。身股数额各商号、票号都有具体规定,一般来说经理可顶一分(每股为一分,或称一俸),但也有例外顶一分二三厘的,伙友顶身股最初不过二厘,然后每逢账期(即分红期,光绪以前五年为一账期,此后一般是四年,也有三年),可增加一二厘,增至一股为止,称“全份”。凡伙友顶身股者,一般须在号有三个账期的历史(历史论文),工作勤奋,未有过失时,才由经理向股东推荐,经各股东认可,然后将姓名、所顶身股数额载入“万金账”,才算正式顶上身股。顶身股后倘有越规行为,除重大案情开
3、除出号和赔偿损失外,如属小节情有可原者,则酌量处分,减少其身股数额。顶身股者,每年可按其所顶股份领取一定数量的“支使银”,又称“应支银”。应支额每股多者四五百银两,少则一二百银两,分四季支用,到账期分红时,无论应支多少,概由各人应得红利内扣除,上至经理,下至伙友,一视同仁。倘若营业很坏,无红利可分,则顶身股者除每年“应支银”由号内出账外,毫无所得。没有顶身股的伙友,则按年支给薪俸,大抵最初年薪一二十银两,以后按成绩优劣逐年递加,有十余年历史者可达八十至一百银两。学徒也有薪俸,最初年薪只有七八银两,以后按成绩逐年增加,到十多银两时为止。下面是光绪三十二年(1906)协成干票号身股、薪俸、人数统计
4、:身股顶身股未顶身股薪俸(银)100两80两70两100两70两60两50两30两20两10两8两人数(人) 1 130 2 1761112125(资料来源:山西票号史料油印本) 各商号、票号对顶身股者,在其死后一般仍给一定优惠,即在一定时间内仍可参加分红,称“故身股”。大抵经理故后可享八年之应支,未任经理者享受七年,顶身股八九厘不足一分者享受六年,顶身股六七厘者享受五年,顶身股四五厘者享受四年,顶身股三四厘者享受三年,顶身股一二厘者享受二年。对本号立有特大功绩者可再增一二个账期的分红。 银股、身股之比例,大致是银三身二。但也有例外,如光绪十五年(1889)大德通票号身股占全部股份的485。各
5、商号、票号股份的建立,始由账东出面,聘请经理,再由财东、经理共同邀请中人三五人,书写合同,写明资本若干,以若干为一股,几年结大账一次,盈亏按银股均分。下面是同治年间志成信绸缎庄股本合约: 立合同员仑同管事伙友孔宪仁、马应彪等,情因志成信生意开设,历年已久,号体屡露,参差不齐。今东伙公同议定明白,业已复行振作,从此原日旧东有减退增加,另有新添东家,有入本账,逐一可考,字号仍系志成信,设立太谷城内西街,以发卖苏广彩绸杂货为生涯,共计正东名下本银三万四千两,按每二千两作为银股一俸,统共计银股十七俸。众伙身股,另列于后。自立之后,务要同心协力,以追管晏圣明之遗风,矢公矢己,而重永远无弊之事业。日后蒙天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济管理 论文 清代 商业资本 股份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811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