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会计事务处理相关规定课件.ppt
《商业会计事务处理相关规定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商业会计事务处理相关规定课件.ppt(4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第2章 商業會計事務處理相關規定,本章大綱,2.1 商業範圍2.2 商業會計事務之意義2.3 主管機關2.4 會計年度2.5 記帳本位與文字2.6 商業之支出2.7 本章摘要,2.1 商業範圍(1/7),2.1.1 商業之規範商業會計法之適用對象包括:1.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公司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參照公司法第一條),計分為無限公司、有限公司、兩合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參照公司法第二條)2.以營利為目的,依照外國法律組織登記,並經中華民國政府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公司(參照公司法第四條)3.以營利為目的,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事業(參照商業登記法第二條)。,商業範圍(2/7),4.依
2、其他法律規定者,包括:(1)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2)非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則若其具有營利目的者,亦須適用商業會計法(3)銀行業等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 2.1.2 公營事業適用商業會計法之探討政府機關依會計法可分為公有營業機關(公營事業)及公有事業機關將公營事業納入商業會計法適用對象之目的:引入現代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提升公、民營事業各項財務報表之比較性結合公、民營事業會計資訊,建立全國完整之財務會計資訊系統,商業範圍(3/7),公營事業適用商業會計法之規定營利性質之程度公營事業只要其設立目的中包括營利一項,其即具營利性質 法律位階商業會計法第一條第二項之規定:公營事業會計事務之處理,除其他法律另有規
3、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故公營事業會計事務之處理,若其他法律(例如,會計法、預算法、決算法、審計法、銀行法等)有規定者則優先適用;前開相關法規未規定者,始適用商業會計法相關規定,商業範圍(4/7),對公營事業會計事務之處理而言,會計法、預算法、決算法、審計法、銀行法等係屬其特別法,而商業會計法則屬普通法,基於特別法優於普通法之原則,故公營事業會計事務之處理,仍須適用會計法、預算法、決算法、審計法、銀行法等,且須優先於商業會計法適用之 2.1.3 不適用商業會計法之事業1.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1)公有事業機關(政府公務機關)。(2)非營利社團法人(公益社團法人與中間社團法人)。(3)財團法人
4、。,商業範圍(5/7),2.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典當業及特種飲食業除外)小規模合夥或獨資商業之判定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係指規模狹小、交易零星、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目前為平均每月新台幣二十萬元)而按查定課徵營業稅之營業人 小規模商業不適用商業會計法之理由 商業會計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得不適用本法之規定。商業會計法第八十二條所規範者,只限於合夥或獨資商業,故公司組織之商業不論其規模多狹小,均須適用商業會計法,商業範圍(6/7),惟小規模合夥或獨資商業,其所有權者通常亦是經營者,故其對會計資訊之掌握係極其明確;另因該小規模合夥或獨資之營運行為極為狹
5、小,故施以商業會計法之適用,恐不符成本效益原則 商業會計法第八十二條第一項規定,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得不適用本法之規定。因此,若小規模合夥或獨資商業主動採用商業會計法為其會計處理之依據,仍符商業會計法立法意旨,商業範圍(7/7),小規模商業例外情況依營業稅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凡合夥或獨資之典當業及特種飲食業,無論其營業額若干,均不屬小規模營業人 適用商業會計法之對象:營利社團法人(公司、商號、銀行、合作社)經認許在中華民國境內營業之外國公司公有營業機關(公營事業)非小規模之合夥或獨資商業 無論其規模或營業額大小的典當業及特種飲食業,均不屬小規模營業人,適用商業會計法,
6、2.2 商業會計事務之意義(1/13),商業會計事務之二項重要工作:其一係會計資訊之辨認、衡量、記載、分類、彙總與溝通;其二係會計資訊之審核、揭露及表達 2.2.1 法律、準則之範圍規範商業會計事務處理之法律、準則計分三類:第一類為商業會計法及其子法;第二類為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第三類為其他有關法令 商業會計法及其子法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其他有關法令,商業會計事務之意義(2/13),1.商業會計法及其子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商業會計法第13條)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商業會計法第40條)商業通用會計制度規範(商業會計法第12條)2.一般公認會計原則(1)一般公認會計原則之範圍及適用順序(經濟
7、部解釋函):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所公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財務會計準則公報之解釋國際會計原則會計學理權威機構發布之會計文獻,商業會計事務之意義(3/13),(2)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納入法律範圍之適切性反對賦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法律地位之理由 經濟環境與交易活動複雜迭變,若將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納入法律範圍,則:立法程序冗長,新的會計原則、理論無法及時適用 法條日久落伍,反而會阻礙會計發展,造成會計實務之落後、僵化欲以有限條文規範複雜之經濟活動,不無掛漏僵硬之處,商業會計事務之意義(4/13),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涉及專門知識之探討,致主管機關對於研討、立法、審議均有所不便,故應授權權威機構對會計原則做規範與解
8、釋 部分贊成賦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法律地位者,主張將較具永久性、不易變動之會計原則納入法條。惟何項會計原則具永久性、不易變動特性,其區分誠屬不易 贊成賦予一般公認會計原則法律地位之理由 商業會計法為規範商業會計事務處理之準繩,其內容應力求完備,不宜輕言刪除,商業會計事務之意義(5/13),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等;僅是委任立法之行政命令,若憑此行政命令而處商業之行政責任,恐有爭議商業會計法第六章及第七章乃針對較具永久性、不易變動且影響財務報表較巨者,應加以規範,以利執行 現行商業會計法之做法(結論):為求我國商業會計處理之健全,仍決議將商業會計法第六章(入帳基礎)及第
9、七章(損益計算)納入。若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及有關法令未有規定者,參照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發布之財務會計準則公報處理之,商業會計事務之意義(6/13),(3)法律位階:參閱次頁PPT3.其他有關法令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二條規定:商業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本法、本準則及有關法令處理。其所稱之有關法令係指涉及會計資訊之辨認、衡量、記載、分類、彙總、審核、揭露及表達之相關法令。依我國現行規定而言,其包括公司法、證券交易法、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公營事業適用之會計法、預算法、決算法、審計法;及銀行業適用之銀行法等。,商業會計事務之意義(7/13),2.2.2 會計法律、準則之適
10、用順序1.會計法律、準則之範圍商業會計法及其子法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其他有關法令,商業會計事務之意義(8/13),2.會計法律、準則之法律位階判定原則我國現行會計法律、準則制定方式有三種:法律行政命令民間專業團體發布 會計法律、準則之法律位階判定原則:(1)按制定機關判定(2)按商業組織型態判定(3)按普通法、特別法判定(4)依指定順序判定,商業會計事務之意義(9/13),(1)按制定機關判定按制定機關判定會計法律、準則之法律位階及適用順序依次為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法律(如公司法、商業會計法、證券交易法、會計法、預算法、審計法、銀行法等)、政府機關基於立法機關之授權而制定之行政命令(如證券發行人財務報
11、告編製準則、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等)、民間專業團體制定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如財務會計準則公報、公報解釋、國際會計原則、會計學理及權威機構發布之會計文獻等),商業會計事務之意義(10/13),(2)按商業組織型態判定商業組織型態之差異亦會影響其適用會計法律、準則之順序:會計法、預算法、決算法、審計法等係因應公營事業之組織型態而制定者,其適用乃優先於商業會計法 銀行法係因應銀行業之組織型態而制定者,其適用亦優先於商業會計法 證券交易法係因應公開發行公司之組織型態而制定者,故其適用優先於公司法、商業會計法,商業會計事務之意義(11/13),(3)普通法、特別法判定依法理
12、而言,凡特別法係優於普通法,會計法律、準則之法律位階判定上亦存在此原則之運用。例如,若以會計資訊之處理與揭露、表達而言,商業會計法屬普通法,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則屬特別法,基於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公司法、證券交易法優先於商業會計法之適用(4)依指定順序判定 部分會計法律、準則之適用順序係依主管機關所指定者,商業會計事務之意義(12/13),3.釋例一公開發行公司組織之公營事業為例,就其有關會計資訊之處理(使用電子方式處理),其適用之會計法律、準則之次序列示如下:會計法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商業會計法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商業使用電子方式處理會計資料辦法商業會計處理準則,商業會計事務之意義(1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商业 会计 事务处理 相关规定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8096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