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证据的学理分类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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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九章 刑事证据概述 本章主要内容:一、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二、刑事证据的种类 三、刑事证据的学理分类,第一节 刑事证据的概念和意义一、刑事证据的概念1、事实说。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规定:“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牛津法律大词典对证据一词解释为:“事实,从事实中推断出的结果及陈述。这些事实、结论和陈述有助于法院或其他调查主体确信某些尚不知道但正在调查之中的事实和情况。”刑事诉讼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陈光中教材,第2版),2、凭据说。证据即证明案件事实的凭据”(何家弘教授)3、信息说。证据即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信息资料
2、。4、材料说(或资料说)。辞海对证据一词的解释为,“法律用语,据 以认定案情的材料”。,5、手段(或证据方法)说。,如法国拉普斯大百科全书对证据的定义是:“证据就是为了确定某一个法律事实的真实情况(或某一文件的存在)所使用的手段”。日本平凡社所编世界大百科事典亦称:“证据是法律用语,是法官在诉讼上为了获得资料确定判决基础采取的一种手段”。,6、推荐定义证据,是指以法定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 案件事实的根据。证据,是指以法定形式表现出来的证明 案件事实的信息资料。,【思考题】结合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关于证据的定义,进行分析评价。附:刑事诉讼法第条: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
3、种:(一)物证、书证;(二)证人证言;(三)被害人陈述;(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五)鉴定结论;(六)勘验、检查笔录;(七)视听资料。以上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二、刑事证据的基本特征1、客观性:是指证据都是案件事实的客观反映,不是主观猜测。2、关联性(也称相关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有实质性联系,如因果联系。这种联系越密切,该证据的证明力就越强,反之就越弱。3、合法性(也称法律性):是指证据的形式和收集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证据必须由法定人员收集证据必须依法定程序收集证据形式要合法 证据必须经过法庭质证,三、刑事证据的意义,刑事证据是整个刑事诉讼活动的基础和
4、核心刑事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审理和定罪量刑的依据刑事证据揭露、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刑事证据是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重要保证刑事证据是对公民进行法制教育的有效工具,第二节刑事证据的法定种类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视听资料,一、物证、书证(一)物证1、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存在场所和物质属性证明案件事实的实物和痕迹。它包括实物和痕迹两类。常见的有:实施犯罪的工具如杀人凶器、爆炸用的炸药等实施犯罪时留下的实物和痕迹,如遗留在现场的衣物、烟头、指纹、足迹、血迹、盗窃案件中的撬压痕迹等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对象
5、,如杀人案件中的尸体、经济犯罪中的赃款赃物等犯罪行为产生的物品,如非法制造的枪支弹药、非法出版的书刊、音像制品、伪造的货币等,2、物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为侦查提供线索,确定侦查方向,以致查获犯罪嫌疑人借助其鉴别其他证据的真伪借助其揭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虚假供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3、物证的收集和运用应尽量收集和调取原物审查物证是否经过伪造审查物证的来源审查物证与案件事实之间是否有联系,(二)书证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画等记载的内容和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书面文件和物品。常见的书证有:反映行为人身份的,如出生证、工作证、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反映人们相互间经济关系的,如收据、合同、票据
6、、账册反映行为人工作生活的,如日记、车船票涉及到产品质量的,如认证书、检验文书、文字广告诬告、陷害案件中的诬告信、小字报各种公证文书、裁判文书,2、书证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可以直接证明案件的性质、犯罪嫌疑人的动机和目的可以借助鉴别其他证据的真伪可以揭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虚假供述在贪污等经济犯罪案件中意义更显重要,3、对书证的审查和运用应当收集书证原件,书证的副本、复制件必须与原件核实无误或经鉴定是真实的,才具有与原件同等的证明力应审查书证是否经过伪造应审查书证的内容是否有误应审查书证的制作过程是否受到欺骗或威胁应审查其关联性应经过法庭质证,二、证人证言1、证人证言是指证人就其了解的案件事实向公安
7、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注意:证人证言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并非书证。2、证人资格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我国法律同英美证据法不同,没有免除特定人的作证义务的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证人具有不可代替性证人仅限于自然人,3、证人的权利,要求司法工作人员出示证件的权利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不受干涉的权利对证言笔录要求阅读、补充和修改的权利要求保密的权利对侵犯其人身和诉讼权利进行控告的权利要求保障其自身和亲属安全的权利要求提前送达出庭通知书的权利要求补偿因出庭作证而减少的劳动收入的权利,4、对证人证言的收集和运用证人证言的收集途径主要是
8、询问应审查证人证言的来源审查证人自身的情况审查证人的品质审查证人与案件有无利害关系审查证人证言的收集程序是否合法证人证言应当经过法庭质证,关于证人证言,注意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关于证言特免权。美国在刑事、民事诉讼中实行的是强制证人出庭作证主义,即法官认为有必要且有能力出庭的证人都必须亲自出席法庭,提供证言。而且证人在作证前,往往都要宣誓,以此来唤醒证人良知并加强证人作证的责任感。但是,当社会极度重视某些社会关系并期望通过保守秘密来促进这些关系时,法律便不惜舍弃某些与案件结局关系重大的证据,以期保护该社会关系的平衡和稳定。证言特免权由此而生。它主要包括:1、律师(与当事人)的特免权。2、医生(与
9、病人)的特免权。3、心理治疗人员(与病人)的特免权。4、夫妻、近亲属特免权,但帮助或计划实施犯罪或欺诈行为除外。5、神职人员(与忏悔者)的特免权。,第二,关于专家证人。在英美国家还有所谓专家证人,如美国联邦证据规则第702条规定,如果科学的、技术的或其他专门知识能帮助事实审理者理解证据或确定一项争执中的事实,那些由于他的知识、技巧、经验、训练或教育具备专家资格的证人得以意见形式或其他形式就此作证。在美国,证人分为普通证人和专家证人,普通证人又分为事实证人和品格证人。事实证人只能陈述自己亲历的事实,不能陈述听说的事实和自己的分析判断意见。品格证人只能就被告人案发前的品行作客观陈述,不能作主观评价
10、。,三、被害人陈述1、被害人陈述是指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其了解 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2、被害人陈述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由于被害人大多与 犯罪嫌疑人有过直接接触,他们不仅了解犯罪的时 间、地点、手段、过程和后果,而且还能明确指认谁 是犯罪嫌疑人。因此,被害人陈述对于公安司法机关 正确判断案件性质,确定侦查方向和重点,都有着重 要的作用。3、对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和运用 由于被害人和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关系,存在着夸大事实、虚构情节和推卸责任的可能,因此,应当对被害人的心理状态、精神状况、道德品质等进行审查,辨别真伪。,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11、也称口供),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就其被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其他案件事实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需要注意的是:单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揭发检举他人的犯罪事实,或者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非属共同犯罪的揭发检举,应属证人证言,而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特点比任何人更清楚犯罪行为是否发生及如何实施虚假的可能性较大具有反复性,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经查证属实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对定案尤其对认定犯罪动机和目的具有重要作用为发现和收集其他证据提供线索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其辩护权的一种重要方式4、犯罪嫌疑
12、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收集和运用刑诉法第46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禁止刑讯逼供、诱供和骗供共同犯罪案件中,各被告人对共同犯罪事实的陈述仍为被告人供述,而非证人证言,【案例分析】2005年7月17日,某市无业人员张甲、李乙、王丙三人轮奸了一位刚下火车的外地妇女。公安机关在侦破其他案件时发现了这起轮奸案,遂将张甲、李乙、王丙三人逮捕。在侦查期间,三被告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分别详细交代了轮奸的时间、地点、被害妇女的身材、穿着、年龄及其他身体特征、轮奸的先后顺序和其他作案情节,三被告人对上述问题的供述是一致的,没有矛盾和分歧。侦查期间,始终没有找到被害人
13、,也没有收集到其他证据,市法院仅根据三被告人的供述,即认定被告人张甲、李乙、王丙犯有强奸罪,三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法院判决的理由是:第一,三被告人对轮奸的事实和细节的交代是极其详细而且是一致的,没有任何矛盾之处。如不是共同作案,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第二,本案中不仅有被告人供述,而且有证人证言。每个被告人承认自己犯罪是供述,检举他人(如张甲检举李乙)犯罪则是证人证言。根据上述情况和刑事诉讼法,分析法院的理由能否成立?,五、鉴定结论1、鉴定结论是指公安司法机关为了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相应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进行鉴定后所作的书面结论。如法医鉴定、司法精神病鉴定、指纹、脚印等刑事技术鉴
14、定、文书鉴定、会计鉴定等。2、鉴定结论的特点书面形式是鉴定人对专门性问题从科学、技术角度提出的分析判断意见结论只涉技术性问题,不能就法律问题提供意见客观性较强,3、鉴定人的条件,必须具有专门知识和技能与案件没有利害关系必须是自然人由公安司法机关指定或聘请,4、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为鉴定所提供的材料是否充分、可靠鉴定人的资格、专业技术水平鉴定过程是否严谨、科学鉴定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有影响鉴定结论正确性的其他因素【请参阅】2005年2月2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六、勘验、检查笔录1、勘验、检查笔录是指办案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尸体和人身等进行勘验、检查后所作的书面记录。
15、它又分为:现场勘验笔录、物体检验笔录、尸体检验笔录、人身检查笔录、侦查试验笔录等。2、勘验、检查笔录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客观性较强对于确定侦查方向、鉴别其他证据、揭露和证实犯罪具有重要作用3、对勘验、检查笔录的审查判断 要审查现场是否被破坏、人身特征、伤害情况是否有伪装和变化等,七、视听资料1、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以及其他高科技设备储存的信息证明案件情况的资料。2、视听资料的特点高度的准确性、逼真性直观性动态连续性3、对视听资料的审查判断形成的时间、地点和周围环境收集、保管过程,有无伪造、篡改制作设备和技术是否正常、科学(收看VCD录像“今日说法纠问式诉讼和诉讼证据),课后作业
16、一、张某由某地购进了属国家一级保护的珍稀动物的皮革250张,打算转卖给王某,双方用手机约定于10月10日在王某的家中交货。按事先约定时间和地点,由张某乘坐马某的出租面包车将货物运到王某家中,但并未告知马某所运何物。当张某叫马某从车上卸货时,马某才发现此货物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的皮革,于是表明自己不参与此事的立场。在张某刚将货物搬下车时,公安人员突然出现在现场,并将张某、王某和马某三个一起抓获,同时扣押了面包车和张某的手机。经讯问,张某和王某分别供述了贩卖珍稀动物皮革的事实,马某也将本人运送货物的情况作了陈述。问:(1)本案中,公安人员调查收集到了哪些种类的法定证据?理由何在?(2)在上述证据中
17、,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间接证据?理由何在?,二、某单位财务人员黄某、钟某相互勾结,通过涂改购物单的方式,贪污公款4万元,两人各分得2万元。案发后,侦查过程中,人民检察院收集到以下证据:1、被涂改的单据一张,经鉴定是钟某的笔迹。2、两人供认作案过程的口供。3、黄某得款后当天下午将赃款存入银行的定期存款单。4、销货单位发货票存根。【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证据分类的规定,以上材料分属于哪一类证据?,第三节 刑事证据的学理分类一、学理分类的概念和意义 刑事证据的学理分类,是指在理论上将刑事证据按照不同的标准划分为 不同类别。1827年,英国法学家边沁最早提出了证据的学理分类英美法系国家把证据的种类
18、和学理分类混在一起大陆法系国家把证据的种类和学理分类分的比较清楚美国法学家格里菲斯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情况证据我国学界主流观点,四分法: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言辞证据与实物证据,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证据学理分类的意义:有利于把各种证据区别开来有利于揭示各种证据的共同点和差异点 有利于将刑事证据理论研究引向深入,二、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1、划分标准:按证据的来源划分 原始证据:是指来源于案件事实,未经复制、转述的证据。如亲眼目睹犯罪实施过程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物证原物、书证原件、勘验笔录等。传来证据:是指间接来源于案件事实,经过复制、转述的证据。如物证的复
19、制品、书证的副本和影印件、证人转述他人感知的事实等。2、划分意义:原始证据比传来证据可靠,实践中应尽量收集原始证据。但传来证据在查明案件事实中的作用也不可忽视。,3、传来证据的运用应当遵循以下规则:a.没有正确来源和来源不明的传说、材 料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b.只有在原始证据不能取得或取得确有 困难时,才能用传来证据代替;c.应尽量收集与原始证据最近的传来证 据;d.如果案件中只有传来证据,没有原始 证据,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 罚。,【案例分析】农民张光理突然死亡,群众反映可能是张的妻子吴月菊与奸夫钱大江害死的。侦查中获得以下证据材料:1吴月菊供认:因同钱大江通奸,为达到与钱结婚的目的,
20、曾与钱多次谋划杀张,那天张光理的父母去亲戚家喝酒未归,深夜,趁张熟睡之际,钱大江用钉锤猛击张的头部,将张打死。2钱大江的交待与吴月菊的供认基本上一致。3张光理的父母说,张光理死的当天,我们不在家,不知是怎么死的,听月菊说是从楼上摔下来跌死的。4邻居甲、乙、丙一致证明,吴钱通奸是人所共知的事,张光理的父母也可能知道,但他们为人老实,怕当干部的钱大江报复,所以不敢声张。5.经鉴定,确认尸体头部两处凹形骨折与吴交出的钉锤形状完全吻合。【问题】以上哪些证据是原始证据,哪些是传来证据?,三、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也有称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1、划分标准:按证据证明被告人有利还是不利 控诉证据:是指能够证明犯
21、罪事实存在和犯罪行为系犯 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证据。辩护证据:是指能够否定犯罪事实存在,或者能够证明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注意:控诉证据与辩护证据的划分是相对的(举例杀人 后的放火案)。2、划分意义:司法人员既要收集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有罪、罪重的各种控诉证据,又要收集证明犯罪嫌疑 人、被告人无罪、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各种辩护证 据,避免片面性。,【案例分析】某县某厂会计师袁某被人毒杀在家中,该厂采购员李某作案嫌疑最大。侦查中获得以下证据材料:1袁某与李某平时交往密切,常一起吃喝。李某担任采购员3年中曾挪用公款9800多元,但袁某明知却没有催李某还,还多借厂的出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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