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工作(程序)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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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测工作(程序)管理制度为保证检验工作质量,规范检验行为,制定本制度。1、 基本要求1) 所有检验工作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的持证人员共同进行;2) 对检验工作必须遵守有关标准规范或作业指导书的规定;3) 对检验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应在质量监督员的监督下进行;4) 非数显仪器设备的检验数据的测读宜估读到最小刻度的1/10,当最小刻度的1/10不易分辨时,可估读到最小刻度的其他分位(如1/5、1/4、1/2等);5) 为顾客提供的样品、有关技术资料、科研成果、专利权及检验过程、检验结果等保密。2、 试验程序1) 收样人员在样品接收前应对样品进行仔细的检查,包括样品数量、外观状态、规格型号等,样品经 检
2、查符合试验要求后方可办理委托手续。顾客对样品的处置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办理委托手续时提出,经室主任同意后在委托单上注明。不符合实验要求的试验样品不得接收;2) 孤寂而办理委托登记并签字确认后,收样人员应及时对经检查符合试验要求的样品做出正确标识并在收样人栏内签字;3) 顾客和收样人员签字确认后的委托单交收费人员按规定收费。收费人员在委托单上签名并加盖收费章,将其中的委托单裁下叫授权签字人审核并临时保存,将试验记录和取报告凭证一并交收样员处置;顾客和收样人员签字不全的不得办理收费手续;4) 收样人员应将取报告凭证交顾客妥善保管并进行必要的告知,然后立即将试验记录和样品一起移交相关项目的试验人员;5)
3、 试验人员接到试验记录和样品后,组成试验小组,及时对试验记录和样品进行核对并处理。对不符合试验要求的样品、无收费章或签名不全的试验记录不得接收;6) 试验小组应及时与相关的质量监督员取得联系,并经其同意后按照相关技术标准或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精心组织试验;7) 实验开始前,试验人员应先观测试验环境并进行记录,试验环境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开始试验;8) 试验人员应择合适的试验设备,检查设备的状态(适用时应检查设备适用记录),进行试运行,并进行适当的记录。试验设备不符合要求时不得开始试验;9) 试验结束,试验人员应立即对试验样品进行正确处置,清理试验环境和设备时检查设备运行状态,填写设备使用记录并签名;1
4、0) 实验结束,实验人员应立即对原始记录检查核对、签字,将填写完整的试验记录交监督员审查、签字,监督员应将试验项目已完成的试验记录审查后送交委托登记员。实验项目不全、数据记录不全、签名不全或有其他疑点的试验记录不得移交;11) 委托登记员应检查试验记录内容和签名是否符合要求,将符合要求的试验数据立即输入微机,打印报告并在制单栏内签名后连同试验记录一起交报告审核人审核。手续不全的试验数据不得录入微机;12) 报告审核人应仔细对原始记录和试验报告,并进行适当的验算和结果判定后签字,将审核签字后的报告和试验记录交授权签字人签发;13) 授权签字人应认真核对原始记录与试验报告的相关内容是否符合质量体系
5、要求,试验内容和试验结果是否满足委托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委托、收样、试验、监督、制单、审核签名及收费手续是否齐全,必要时应询问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核实,确认符合有关要求后签发。对存有任何疑点或瑕疵的检验报告不得签发;14) 签发后的报告交报告发放人员临时保管;15) 报告发放人员依据“取报告凭证”丢失时,应由顾客本人持相关的证明文件,填写投诉、质量异议登记,经室主任批准同意,再填写“取报告证明”方可领取报告;16) 根据顾客要求,检验结果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传输时应指定专人操作,同时注意保密,遵守。传输时应首先核对顾客身份,核对无误后按顾客要求方式传输,必要时传输后应记录传输情况。在无法证实
6、顾客身份时,应拒绝传输检验结果;17) 必要时对试验后的样品应保留至试验报告的异议期限;18) 对试验结束后需要在检验报告的异议期限内领回的样品,应在取报告凭证上注明“对本报告无异议”后方可领回。3、 检测程序1) 委托登记人员接受委托时,应对委托内容仔细询问,必要时应进行现场查勘,确认满足检测要求后办理委托登记;2) 顾客办理委托登记并签字确认后,室主任根据委托内容安排有关项目负责人进行检测准备工作,重要的检测工作应制定检测方案,检测方案经室主任审核,分管站领导批准,必须时应报经技术主管批准;3) 室主任安排检测人员组成检测小组,检测小组的组成应符合有关要求,布置检测任务并进行有关技术、安全
7、等事项的交底;4) 检测小组接到检测任务后,按作业指导书或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精心组织检测;5) 检测结束,检测人员应对原始记录检查核对、签字,将填写完整的检测记录交监督员检查、签字;6) 检测记录和报告的流转、审批按本程序有关条款执行。4、 检验中断的处理 当检验工作进行过程中发生停电、停水、设备故障、安全事故等情况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全检验对象和检验数据,及时向室主任汇报,必要时应通知 并重新组织检验。5、 质量记录的管理 检验室应及时对完成的质量记录进行整理,每月上旬将整理完毕的质量记录移交办公室保存,并办理移交招手续。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为加强技术资料的管理,保障检测检验工作的正
8、常开展,制定本制度。1、 本公司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2、 各室如需新购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需报办公室统一购置;3、 办公室应注意采集技术资料信息,及时更新有关技术资料;4、 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由办公室建立档案,统一编号、保存;5、 办公室应建立资料借阅制度,技术资料原则上只供本公司人员借阅,借阅、复制技术资料应办理必要的审批手续;6、 技术资料应根据有关要求、分类、重要性等情况确定保存期限。一般情况下各种法规、标准、规范应保存至有效期过后两年;检验报告和记录一般保存两年,当有合同要求时,记录的保存期应按合同要求执行;对有继续保存价值的技术档案,报经质量主管批准可延长保存期
9、限;7、 超过保管期的技术资料应按规定报技术主管批准,登记后予以销毁;8、 检验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副本的管理应遵守有关保密的规定。试验样品管理制度为确保样品的状态和内在质量在流转过程中不受影响,规范样品的接收、流转、贮存和处理等工作,制定本制度。1、 收样人员在样品接收前应查看样品是否符合规定要求,包括样品数量、状态、规格型号等,样品数量、状态、规格型号等,样品检查结果应进行记录;2、 如果顾客对样品的处置有特殊要求,应在办理委托手续时说明,处置办法应经室主任批准;3、 样品接收后,收样人员应根据样品的分类进行标识(唯一性标识),标识(唯一性标识)应清晰、可靠,易于查找;4、 收样人员将标识后
10、的样品和检验记录一并传递给有关项目负责人或检验人员,必要时应办理移交手续;5、 项目负责人或检验人员收到样品以后应认真核对样品是否与记录内容一致,对样品情况存在疑问,或对顾客的检验要求不明确时,应与顾客取得联系,取得进一步说明和认可后再进行检验;6、 样品在检验前后不同阶段或不同状态下应进行状态标识,如“待检”、“在检”、“已检”等;7、 对于在现场抽取的样品,抽样人应对样品做好标识,妥善保管并注意运输过程中的保护。现场抽样应遵守抽样程序(HBJF-CW-16-2006);8、 样品在接收、流转、制备、检验过程中应加以防护,避免受到非检验性损坏,并防止丢失。样品如遇意外损坏或丢失,应在原始记录
11、中说明,并向办公室报告,应立即与顾客取得联系;9、 检验完毕后需要留样的样品(如水泥)应及时放入样品室保存。样品根据标准规范或有关规定保存到期后,项目负责人可对过期的样品进行处理,并做记录;10、 对检验后状态发生明显变化的样品,必须时应部分(或全部)保留至检验报告的异议受理期限;11、 对检验完毕后状态完好的样品,应保留至检验报告的异议受理期限。如果顾客需要提前领回样品时,应在取报告凭证上签字声明对本样品的检验报告无异议后方可领回;12、 样品室环境及样品(如水泥等)的存放应符合样品的存放条件,对有温度、湿度和存放时间等要求的样品,应有相应的监控设备或措施,并保存记录;13、 检验室应建立相
12、应的样品室管理制度;14、 对提供给分包方的样品,在交付前应检查样品状态。交付分包方的样品应有对方接受凭证;15、 检验室应严格按与顾客签订的委托书、 协议或有关规定进行样品的检验、流转、贮存和处理,严格执行保密和保护所有权程序(HBJF-CW-10-2006),对顾客的样品、附件及有关信息保密。委托试验及报告签发制度(1) 委托试验应严格执行产品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的规定,以保证试验判定的可比性,正确性和科学性。(2) 试验人员在接到任务单后,应迅速做好技术准备,对有关的仪器设备进行调试,确保完好状态。(3) 读数记录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目测数据应由两人相互校对共同负责,计算机采集数据应存入磁
13、盘。(4) 检测工作不应受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的影响,检测工作程序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执行。(5) 报告的编写人员,必须是从事检测工作一年以上,并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的检测人员,且报告格式和内容须符合本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6) 报告结果应与原始记录相符,检测室主任负责报告的审核,审核其全部信息的正确性。(7) 检测试验报告须经公司试验室主任或其授权人批准审定签字后,由收发室加盖报告专用章后发送。检测工作保密制度为了对顾客提供的样品、检验过程、检验结果以及有关技术资料、科研成果、专利权等保密,保障顾客的权利,制定本制度。1、 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均有责任为顾客提供的样品、检验过程、检验结果以及有关
14、技术资料、科研成果、专利权等有关工作的保密和本公司质量体系文件等有关的情况保密。2、 收样人员接收样品后应及时对样品进行标识,样品标识应不包括顾客名称、使用该样品的工程名称等表明顾客身份的资料,样品应尽量采用盲样方式。3、 对顾客提供的有关技术与资料应由项目负责人保管,并为顾客保密,检验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顾客。4、 检验数据、原始记录、检验报告等有关检验工作的文件资料等应严格保密。5、 检验结果及检验报告的查询、发放应遵守检验工作程序(HBJF-CW-01-2006)。6、 检验数据、原始记录、检验报告及质量体系文件的管理应遵守质量文件的控制盒维护(HBJF-CW-18-2006)的规定。7、
15、当使用计算机或自动设备进行检验数据的采集、处理、操作、记录、报告、存贮或检索时,应防止无关人员接触和修改计算机记录并应遵守计算机软件控制程序(FJCXZ17-2003)。8、 任何个人和部门未经技术主管或持量主管批准不得将质量文件、质量记录、检验记录、检验报告或检验数据向不应接触的任何人泄露。9、 任何个人和部门不得利用顾客的检验成果进行其他商业利用。受理投诉、质量异议与仲裁管理制度为保证来自顾客及相关单位的投诉、质量异议等得到及时认真地处理,使本公司的工作质量得到持续改进,制定本制度。1、 职责1) 办公室和检验室负责投诉、质量异议的受理及分类处理;2) 技术主管和质量主管负责对严重的投诉、
16、质量异议处理工作。2、 投诉、质量异议分类投诉、质量异议:来自顾客的反馈。包括顾客的要求(不论是否合理)、顾客的意见(不论是否正确)、顾客的建议(不论是否可行)。投诉、质量异议按涉及的责任分为两类;A类投诉、质量异议;非顾客原因的投诉、质量异议;B类投诉、质量异议;顾客原因的投诉、质量异议。3、 投诉、质量异议受理1) 顾客对本公司提出的投诉、质量异议,由质量室或检验室受理并填写投诉。质量异议记录,进行分类处理;2) 对超过检验报告规定期限的投诉、质量异议,一般不应受理,确需受理时应经质量主管批准。3) 一般投诉、质量异议的处理a、 对于B类投诉、质量异议直接由受理部门向顾客或相关单位作出解释
17、;b、 对于A类投诉、质量异议由办公室同检验室负责人就投诉、质量异议涉及的检验工作对以下情况进行复查; 样品情况是否满足检验要求; 检验设备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 检验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检验凭据及检验方法是否正确; 原始记录及数据处理是否正确; 检验人员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检验行为是否端正等。c、 复查结果确认原检验结果无误的,维持原检验报告;d、 确需重新复检的,由检验指定检验人员在质量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进行。复检应在留存样品上进行;e、 当复查数据与检验数据的允许误差超出规定范围时,应对原检验报告予以更正,并发更改通知书;f、 当复检数据与检验数据的允许误差超出规定范围之内时,维持原检验
18、报告。4) 如果顾客的投诉、质量异议涉及到以下内容,办公室应及时报告质量主管,必要时应报告技术主管,并按质量体系审核程序(HBJF-CW-11-2006)和质量体系评审程序(HBJF-CW-12-2006)对投诉、质量异议涉及的范围和职责组织进行附加审核:a、 质量方针或程序;b、 质量体系;c、 检验工作质量。5) 经调查核实确认属本公司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复查结论不符的,根据本公司制度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检测试验工作安全管理制度为保障检测试验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检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制度。1、 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2、 检验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
19、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作业指导书,正确使用仪器、设备、工具,不得违章作业;3、 检验人员在使用检验仪器设备前应检查仪器设备的状态和使用记录,确保仪器设备正常后方可使用,并于使用后进行记录;4、 检验人员在使用检验仪器设备过程中,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护好现场,并向有关人员汇报;5、 在施工现场进行的检测检验工作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行业、工种的规定,确保人身、设备的安全;6、 用于检验工作的电脑应安装防病毒软件,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脑;7、 检验人员在检验工作结束离开检验现场时,应注意断电、断水、关闭门窗,做好防火防盗工作;8、 办公室应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并
20、按有关规定存放消防器材,负责培训职工的消防知识。仪器设备购置及验收制度为规范并有效控制对检验质量有影响的仪器设备购置及验收,确保检验质量的可靠。制定本程序。1、 人员职责1) 经理:负责控制重要检验设备、材料购置计划的批准;2) 技术主管:负责重要检验设备、材料购置计划的审核;3) 办公室a、 负责建立合格的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商名录并保存合格供应商的详细资料;b、 对新建立的合格供应商,办公室应对其进行能力评价,报技术主管审核;c、 负责对各检验室提交的检验设备、材料购置报告进行审查,并提交技术主管审核;4) 检验室:检验室对拟购置的检验设备、材料提出明确、完整的性能和质量要求,并向办公室提交
21、申请报告。2、 工作程序1) 检验室对拟购置的检验设备、材料提出明确、完整的性能和质量要求,并向办公室提交申请报告;2) 办公室将检验室提交的申请报告报技术主管审核,必要时将技术主管审核后的报告报站长批准;3) 办公室负责落实批准后的检验设备、材料的 供应商能力评价,其评价内容可包括:a、 供应商的资信能力;b、 供应商的供货业绩;c、 供应商的质量保证能力;d、 价格;e、 交货情况;f、 服务情况等。4) 办公室根据评价结果,选择合格的供应商;5) 办公室负责建立合格的外部支持服务和供应商名录并保存合格供应商的详细资料;6) 办公室(必要时由技术主管)组织对购置检验设备、材料的验收;7)
22、购置的检验设备、材料应经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必要时应报技术主管批准;8) 办公室应将所购检验设备、材料的有关资料及验收记录等存档;9) 对原有合格供应商,办公室应不定期地验证其质量体系是否持续有效,或满足合同要求。仪器设备保管维护与使用维修制度为保障检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保证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1、 检验设备的保管办公室负责建立检验设备档案,内容包括:1) 检验设备仪器名称;2) 制造商名称、规格、型号或其它唯一性标识;3) 出厂日期、接收日期和启用日期;4) 出厂合格证;5) 接收时的状态和验收记录;6) 设备仪器使用说明书(或复印件);7) 周期检定证书;8) 维护、维修记
23、录和维护计划;9) 目前放置地点、责任人等。2、 主要或重要的、精密的检验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3、 检验设备应指定专人进行保管;4、 检验设备的使用1) 检验人员应持证上岗并能熟练操作检验设备;2) 检验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3) 检验人员使用设备仪器前应检查使用记录(适用时),并经试运行确认状态正常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检验设备状态异常,应向室主任报告;4) 经室主任组织检查,确认检验设备状态异常后,应标明停用标志,直到修复(必要时)经检定/校准合格,重新标明状态标识并经批准后启用;5) 重要的检验设备使用后应及时填写使用记录并签字;6) 新添置检验设备到货后,应由质量主管或其委托人组织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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