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回来报销的差旅费新税法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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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差回来报销的餐费是作为差旅费还是作为业务接待费 新税法. 2009-10-22 11:07问题:职工出差的用餐费必须作为业务招待费入账吗?出差回来报销的餐费是作差旅费还是作业务接待费?税法中对差旅费有严格规定,除发票外必须有相关证明,比如出差人员姓名、出差人数、出差目的,任务、地点、时间、餐费住宿标准、差旅补助标准、支付凭证等等,税务稽查时,如果不能提供相关证明,税务局有权调整.关于业务招待费的范围,财务会计制度和税法都没有给予准确的界定.只有文件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字1998159号)规定:业务招待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需要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包括:在接待地发生
2、的交通费、用餐费和住宿费.税务机关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餐饮、住宿费(员工外出开会、出差,发生的住宿费为差旅费)、香烟、食品、茶叶、礼品、正常的娱乐活动、安排客户旅游产生的费用等其他支出.但上述支出并非一概而论,如: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但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同时要严格区分给客户的回扣、贿赂等非法支出,对此不能作为业务招待费而应直接作纳税调整.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
3、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方法一:差旅费补贴已包含伙食费等,如另有餐费在业务招待费列支.方法二:依据金额大小做适当处理.小额则入差旅费,大额计入招待费.筹划:从会计核算的角度上讲,是属于差旅费的一种,但因其是餐费,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不能全额扣除.因公出差的餐费可以做为差旅费的误餐补助入账,对于因公出差发生的定额范围内的误餐补助是不征个人所得税的.相关一:如何合理合法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引言如何填制差旅费报销单? 看似
4、简单的问题,但却没有一致的方法.笔者总结多年在会计集中核算平台上核算多家行政事业单位的经验,提出符合国家财经政策和核算单位客观实际的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的方法,供相关人员在实际工作中进行参考.如何填制差旅费报销单? 现实工作中,由于各人的认识、阅历和习惯不同,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制方法五花八门、不尽相同不说,还有悖于财政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划分要求,也不利于会计核算,急需给予统一或规范.第一: 现实工作中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制形式在工作实际中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制形式诸多,在此不便一一列举,仅说说三种主要形式.(一)普遍采用的填制形式现在印制的差旅费报销单形式大体上都是在费用栏下分别平行设置了车船费、中途伙食
5、补助费、宿费、住勤费和杂费等栏目,其中杂费栏目下又平行的设置了用途和金额,两栏.大家出差归来,基本上按出差花费的性质,对应的填入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栏下的车船费、中途伙食补助费、宿费和住勤费等各个分栏内.对应无法填入的,在杂费栏下的用途和金额栏,按花费性质(比如会议费、培训费,和交通费等)依次进行类别和金额的填列.(二)部分人采用的填制方式出差归来,对能填入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栏下的车船费、中途伙食补助费、宿费和住勤费等各个分栏内的花费,对应填入,不能填入的小额花费,填在杂费(接性质依次填列)项下,大额的花费,如会议费、培训费和车辆加油费等,另行分类粘、填单报销.(三)个别人采用的填制方式公差回来,能
6、填入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栏下的车船费、中途伙食补助费、宿费和住勤费等各个分栏内的花费,对应一一填入.不能填入的其他花费.不论金额大小,统一另行分类,分别粘、填单报销.第二: 几种差旅费报销单填制形式的利弊(一)普遍采用的填制形式之利弊利:其他人员可从出差事由m栏,结合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栏下的车船费、中途伙食补助费、宿费、住勤费和杂费等各个分栏内的数字,一张差旅费报销单就一目了然知晓该次出差的所有花费全貌,出差事由和花费多少相统一,而且会计核算相对简单.弊:没能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要求,按支出经济分类进行填列.无意间混淆了差旅费、会议费、招待费、培训费和交通费等的概念,不利于核算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和与以
7、往年度相关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二)部分人采用的填制方式之利弊利:把会议费、招待费和培训费等费用从差旅费报销单中分离出来,符合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要求,利于核算单位经费支出管理和与以往年度相关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弊:未能完全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要求,把除差旅费报销单费用栏下的车船费、中途伙食补助费、宿费和住勤费等各个分栏内的花费以外的其他花费分离出来,尽管比大家普遍采用填制形式有所改进,但区别不大,有待改进,而且不能像大家普遍采用填制形式那样,一张差费报销单就可了解该次出差的全部花费.(三)少数人的填制方式之利弊利:完全符合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的要求,有利于核算单位经费支出细化管理和与以往年度相关经
8、济指标同口径的对比分析.便于核算单位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再就是填制好的差旅费报销单比较单薄,好计算、好装订.弊:工作人员出差回来填制差旅费报销单的时间耗费、物质耗费加大;出差事由和花费多少不能对照,不易从一张差旅费报销单窥视该次出差的所有花费全貌:财会人员会计处理工作量增加.第三:合理、合法的差旅费报销单填制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200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经济类科目30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下,10款:交通费,所得税汇算清缴,反映单位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赁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军用油料费除外).11款:差旅费,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
9、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15款: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房租费、伙食补助费以及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16款:培训费,反映各类培训支出,按标准提取的l职工教育经费r也在本科目中反映.17款:招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通过以上几个有关费用概念,我们可以看出,它们之间是平行关系,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办公费和交通费不应包含在差旅费之内,也就是说,深圳税务代理,职工出差回来后填制差旅费报销单时,除差旅费概念规定的反映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外,其
10、他的诸如会议费、培训费(含到外地参加各种培训交通费)、招待费(出差过程中发生的招待、送礼等)和交通费(出差过程中发生的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加油等)、邮电费(出差过程中发生的邮递费、电话费和电报费等)、办公费 (出差过程中发生的笔墨纸费等)等等,均应按费用性质另行汇总,粘、填单报销.第四:总结行政单位的差旅费报销单如此填制,事业、企业单位的差旅费报销单的填制可参考进行.现时市面上可买到的差旅费报销单,形式不仅相同,但基本上都有杂费一栏.也就是这个杂费栏,给人们留下了遐想的空间,才把与差旅费无关的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和交通费等填入差旅费报销单内.以后有必要给予差旅费报销单的格式进行统一,只保留差
11、旅费概念明确的费用项目,把杂费一栏干脆去掉,免得人们产生误解,把与差旅费无关的费用填入,还差旅费以本来面目.按国家财务政策依法理财,正确进行会计核算,是广大财会人员的天职.各核算单位的财会人员有责任、有义务全面执行国家财务政策,并向所在单位所有工作人员积极进行宣传,要求大家按此严格规范的执行.相关二: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有关规定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比例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p .旧税法对内资企业业务招待费实行按销售净额的大小确定一定的比例限额扣除.国税发 2000
12、 84 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业务直接相关的业务招待费,在下列比例范围内,可据实扣除: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在 1500 万元及其以下的,不超过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的 5p ;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超过 1500 万元的,不超过全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3p .关于业务招待费的税前扣除基数考虑到商业招待和个人消费之间难以区分,为加强管理,同时借鉴国际经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60%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5p .也就是说,企业至少要自己承担 4 成的业务招待费.这是新税法作出的一项
13、重要变化.旧税法规定,内资企业按销售(营业)收入净额以 1500 万元为界限,确定不同的扣除比例.对于收入的确定,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生产、经营收入,是指纳税人从事主营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劳务服务收入、营运收入、工程价款结算收入、工业性作业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 2006 56 号)进一步明确,自2006 年7月1日起,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试行)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扣除的计算基数均为申报表主表销售(营业)收入.销售(营业)收入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
14、定应确认为当期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三部分组成.主营业务收入是扣除其他折扣以及销售退回后的净额,纳税人经营业务中发生的现金折扣计入财务费用,其他折扣及销售退回,一律以净额反映在主营业务收入.在不考虑视同销售收入的情况下,销售(营业)收入就是会计规定所确认的收入.文件同时规定,其他收入包括按照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外收入,以及在资本公积金中反映的债务重组收益、接受捐赠资产、资产评估增值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的其他收入.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根据上述政策,举
15、例进说明:某企业(内资) 2006 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 2100 万元,其他业务收入 300 万元,本年度在管理费中共列支业务招待费 30 万元.根据旧税法规定,可在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1500*5p +( 2400 - 1500 ) *3p = 10.2 (万元),超过列支标准 19.8 万元( 30 - 10.2 )的部分,不得扣除,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根据新税法规定,可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 30*60% = 18 (万元),但最高扣除限额= 2400*5p = 12 (万元),故只能扣除业务招待费 12 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8 万元( 30 - 12 ).新税法比旧税
16、法多扣除 1.8 万元( 12 - 10.2 ). 下面红色部分是赠送的总结计划,不需要的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计划(精选)XX年,我工区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整改、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以及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活动,一年来,在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下,工区安全生产局面良好,总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并更加牢固可靠。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安全整治力度。在今年的安全生产检查活动中,工区始终认真开展月度安全检查和日常性安全巡视检查记录,同时顺利完成公司
17、组织的XX年春、秋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专项隐患排查工作。截止日前,工区先后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71次,查出事故隐患点22处,均进行了闭环处理。通过检查活动,进一步夯实了工区的安全生产基础。(二)顺利完成保电专项工作。本年度工区共进行专项保电工作10次,累计保电天数达到90余天,通过工区全员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春节保电、国庆保电、七一保电、特高压投送电保电、500kv沁博线保电等一批重要节假日的保电工作。(四)工作票统计及其他工作情况。截止11月15日,我工区连续实现安全生产1780天;全年共办理工作票50张,其中第一种工作票 24张,含基建单位8张;第二种工作票26张。工作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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