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系统计划财务工作岗位职责体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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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系统计划财务工作岗位职责体系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三定”方案,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职责明确,分工负责”的原则,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计财岗位职责,结合全区实际,设置了自治区地方税务局系统计划财务工作岗位职责体系。主要包括:部门职责、部门职责划分、岗位设置、岗位职责等四部分内容。第一部分 部门职责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处工作职责计划财务处是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主管组织税收收入、税源监控、税收分析和预测、税收会计统计、税收票证管理、以及全区地税系统(含区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税务经费预算、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办法,并结合全区实际,
2、建立和完善全区地税系统各项计财工作制度、办法;2、负责全系统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季度和月份税收计划的编制、下达和执行分析工作;3、负责全系统税收收入常规分析和预测、以及税收宏观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税收分析档案,定期组织开展税收分析专题会议;4、负责全系统税收资金运动和税收入库情况的核算、反映、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各项税收数据质量的审核上报工作;5、负责全系统税收票证的使用和管理工作;6、负责全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工作,按季度开展微观分析,公布行业税负预警标准;7、负责全系统部门预算的编制、下达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开展财务状况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8、负责全系统
3、税务制服、交通工具、信息网络设备等装备的配备工作;9、负责全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立项审批、资金安排、工程决算审计、项目库管理,以及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0、负责全系统政府采购和管理工作;11、负责全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12、负责全系统“三代”(即代征、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管理工作;13、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14、负责全系统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工作;15、负责全系统非税收入管理工作;16、负责全系统税收电月报、旬报、五日报、税收会计统计报表、税收票证报表、重点税源报表、税务事业费报表、部门预算报表、税务基建决算报表等各类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审核上报工作;17、
4、负责协助做好全区计财系统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18、负责本部门纠风和廉政建设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19、负责同本级财政、国库、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20、负责本部门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工作;21、负责本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2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处)工作职责计划财务科(处)是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主管本系统组织税收收入、税源监控、税收分析和预测、税收会计统计、税收票证管理、以及税务经费预算执行、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执行计财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和办法,并结合本系统实际,建立和完善本系统各项计财工作制度、办法;2、负
5、责本系统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季度和月份税收计划的编制、分配落实和执行分析工作;3、负责本系统税收收入常规分析和预测、以及税收宏观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税收分析档案,定期组织开展税收分析专题会议;4、负责本系统税收资金运动和税收入库情况的核算、反映、监督、指导和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各项税收数据质量的审核上报工作;5、负责本系统税收票证的使用、管理和检查工作;6、负责本系统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工作,按季度开展微观分析,公布行业税负预警标准;7、负责本系统部门预算的编制、下达、执行情况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开展财务状况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8、负责本系统税务制服、交通工具、信息网络设备等装备的计划
6、上报和配发工作;9、负责本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项目可行方案上报,以及工程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10、负责本系统政府采购和管理工作;11、负责本系统内部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12、负责本系统“三代”(即代征、代扣、代收)税款手续费的统计汇总和审核,以及核拨和管理工作;13、负责本系统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工作;14、负责本系统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工作;15、负责本系统非税收入管理工作;16、负责本系统税收电月报、旬报、五日报、税收会计统计报表、税收票证报表、重点税源报表、税务事业费报表、部门预算报表、税务基建决算报表等各类数据的统计汇总和审核上报工作;17、负责协助做好本地区计财
7、系统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18、负责同本级财政、国库、审计等部门的协调工作;19、负责本部门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工作;20、负责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三、县(市)地方税务局计会统工作职责各县(市)地方税务局计会统管理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执行上级计会统工作各项制度、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规程等;2、负责本单位税收收入的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季度和月份税收计划的编制、分配落实和执行分析工作;3、负责本单位税收收入常规分析和预测、以及税收宏观分析工作,建立健全税收分析档案,按月组织开展税收分析专题会议;4、负责本单位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和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各项税收
8、数据质量的审核上报工作;5、负责本单位税收票证的领用、保管、使用、管理和检查工作;6、负责本单位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审核上报和微观分析工作;7、负责本单位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工作;8、负责本单位税收电月报、旬报、五日报、税收会计统计报表、票证报表、重点税源报表等各类数据的编制和上报工作;9、负责本单位非税收入征收入库工作;10、负责本单位“三代”(即代征、代扣、代收)税款的统计核算和审核上报工作;11、负责同本级财政、国库等部门的协调工作;12、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四、县(市)地方税务局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各县(市)地方税务局财务管理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是:1、负责贯彻执行财务管理工作
9、各项法规、制度和办法,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工作规程等;2、负责本单位部门预算的编制、执行和管理工作,开展财务状况分析,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负责本单位税务制服、交通工具的管理工作;4、负责本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的计划编制、项目科研上报,以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5、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6、负责本单位“三代”(即代征、代扣、代缴)手续费的审核上报、核发和管理工作;7、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使用和管理工作;8、负责本单位税务事业费报表、部门预算报表、基建决算报表等各类财务数据的编制和上报工作;9、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部分 部门职责划分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处与
10、其他各处(室)的职责划分(一)税收计划管理税收收入的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管理由计财处负责。其中: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由计财处会同其他业务处办理;对税收收入有较大影响的各项税收政策调整,由有关业务处会同计财处办理;减免税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由有关业务处会签计财处。(二)税收会计、统计、数据、信息管理计财处负责制定税收会计统计、日常会计统计信息的核算统计制度,负责会计统计核算和税收数据管理工作。有关业务处室要按时向计财处提供数据信息和税源分析资料。各有关业务处室向下布置税收数据统计的报表应送计财处会签。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的提供,由计财处负责,有关处室对外提供的涉及税收会计、统计信息的资料,先
11、送计财处核实,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审定。(三)税款征缴入库税款缴纳入库、提退制度的制定和税收票证的管理,由计财处负责,如有较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处制定的征收管理办法,涉及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和税款缴退方式、以及税收票证的调整事项,应会同计财处办理。对税款缴退库、税收票证管理中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应会同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四)税收宏观分析和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宏观税收负担、行业税负和地区税收负担情况的测算分析与通报,以及重点税源企业的分析监控,由计财处负责。工作中涉及的数据处理、数据存储及计算机网络传输系统的建立与日常维护,由计算机中心负责。税收税源专项调查研究工作由主管处负责。有关
12、税收收入的常规分析和预测等工作由计财处负责,有关业务处室协助完成。(五)税务经费管理全系统各预算单位年度预算、追加预算、用款计划申请、直接支付申请、固定资产购置、处置、财务决算、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报计财处。对批准的信息化项目预算,由计算机中心提出季度和月份用款计划,报计财处审核办理;计财处负责对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六)基建管理全系统(包括区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基建管理由计财处负责。具体负责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批管理、制订建设标准、安排基建项目预算等,人事、监察等部门参与立项审核,计财处实施基建财务管理和监督。(七)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计财处负责全系统的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
13、计管理工作。财务审计中发现的涉及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监察、人事部门处理。对各地(州、市)地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部门提出审计对象,计财处组织实施,人事、监察等部门协同完成。二、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处)与其他各科(处)室的职责划分(一)税收计划管理税收收入的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管理由计财科(处)负责。其中: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由计财科(处)会同其他业务科(处)办理;对税收收入有较大影响的各项税收政策调整,由有关业务科(处)会同计财科(处)办理;减免税政策的制定和调整,由有关业务科(处)会签计财科(处)。(二)税收会计统计、数据、信息管理计财科(处
14、)负责制定税收会计统计、日常会计统计信息的核算统计制度,负责会计统计核算和税收数据管理工作。有关业务科(处)室要按时向计财科(处)提供数据信息和税源分析资料。各有关业务科(处)室向下布置税收数据统计的报表应送计财科(处)会签。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的提供,由计财科(处)负责,有关科(处)室对外提供的涉及税收会计、统计信息的资料,先送计财科(处)核实,经办公室审核,报局领导审定。(三)税款征缴入库税款缴纳入库、提退制度的制定和税收票证的管理,由计财科(处)负责,如有较大调整,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有关处制定的征收管理办法,涉及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和税款缴退方式、以及税收票证的调整事项,应会同计财科(处)办理
15、。对税款缴退库、税收票证管理中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应会同监察等有关部门进行。(四)税收宏观分析和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宏观税收负担、行业税负和地区税收负担情况的测算分析与通报,以及重点税源企业的分析监控,由计财科(处)负责。工作中涉及的数据处理、数据存储及计算机网络传输系统的建立与日常维护,由信息科(处)负责。税收税源专项调查研究工作由主管科(处)负责。有关税收收入的常规分析和预测等工作由计财科(处)负责,有关业务科(处)室协助完成。(五)税务经费管理本系统各预算单位年度预算、追加预算、用款计划申请、直接支付申请、固定资产购置、处置、财务决算、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报计财科(处)。对批准的信息
16、化项目预算,由信息科(处)提出季度和月份用款计划,报计财科(处)审核办理;计财科(处)负责对信息化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六)基建管理本系统(包括局机关)的基建管理由计财科(处)负责。具体负责基建项目的立项审批管理、制订建设标准、安排基建项目预算等,人事、监察等部门参与立项审核,计财科(处)实施基建财务管理和监督。(七)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计财科(处)负责本系统的财务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工作。财务审计中发现的涉及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监察、人事部门处理。对各县(市)地税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由人事部门提出审计对象,计财科(处)组织实施,人事、监察等部门协同完成。三、县(
17、市)地方税务局计财工作职责划分(一)税收计划管理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工作由计会统职能部门负责。其中:税收收入计划的编制和执行工作,由计会统职能部门会同管理、法规、征收、稽查等业务部门办理;对税收收入有较大影响的各项税收政策调整,由有关业务部门会同计会统职能部门办理;减免税政策的执行和调整,由法规、管理等部门会签计会统职能部门。(二)税收会计统计、数据和信息管理计会统职能部门负责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和税收数据管理工作。管理、征收、稽查等相关业务部门按时向计会统职能部门提供数据信息和税源分析资料。税收收入完成情况的提供,由计会统职能部门负责,有关业务部门对外提供的涉及税收会计统计数据信息的资料,先送计会统
18、职能部门核实,报局领导审定。(三)税款征缴入库税收资金运动和税收入库情况的核算、反映、监督、管理、以及税收票证管理工作,由计会统职能部门负责。管理、法规、征收等相关业务部门制定的征收管理办法、措施,应抄送计会统职能部门。对税款缴退库、以及税收票证管理中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应会同监察等部门进行,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四)税收宏观分析和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本地区宏观税收负担、行业税负、收入预测分析与通报,以及重点税源企业的监控管理,由计会统职能部门负责。有关税收收入的常规分析和预测工作由计会统职能部门负责,法规、征收、管理、稽查等业务部门协助完成。重点税源企业税源分析工作由具体重点税源企业管理
19、部门负责,按月向计会统职能部门提供税源预测分析资料,计会统职能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分析后,上报上级部门。工作中涉及的数据处理、数据存储及计算机网络传输系统的建立与日常维护,由本单位网管员负责。经济税源专项调查研究工作由主管部门负责。(五)财务和装备管理各县(市)财务管理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财务管理、装备管理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六)基建管理各县(市)的基建管理工作由财务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并组织实施基建财务管理和监督。具体负责本单位基建项目计划的编制、项目科研上报、以及工程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监察等部门参与项目计划的编制审核以及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部分 岗位设置一、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
20、处岗位设置根据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管理工作职责需要,计财处应设置部门负责人、税收计划、数据管理、税收综合分析、税收会计统计、税收票证、重点税源监控、预算管理、会计、出纳、基本建设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装备管理、内部审计、政府采购、非税收入、综合管理等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性质,可以一岗多人,也可一人多岗,内审、税收综合分析、税收票证等个别岗位必须专职专人。1、计划财务处处长岗;2、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岗;3、计划财务处副处长岗;4、综合管理岗;5、税收计划管理岗;6、税收综合分析岗;7、税收数据管理岗;8、税收会计统计管理岗;9、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岗;10、税收票证管理岗;11、税务代保管资
21、金账户管理岗。12、预算管理岗;13、会计岗;14、出纳岗;15、基本建设管理岗;16、税务制式服装配置管理岗;17、车辆配置管理岗;18、政府采购管理岗;19、内部审计岗;20、国有资产管理岗;21、非税收入管理岗;22、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岗;23、“三代”税款手续费管理岗;24、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岗。二、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计划财务科(处)岗位设置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计财科(处)的岗位设置,参照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计财处岗位设置和工作要求设置各岗位,并根据工作需要和工作性质,可以一岗多人,也可一人多岗,内审、税收综合分析、票证等个别岗位必须专职专人。1、计划财务科(处)科(处)长岗;2、计划财务
22、科(处)副科(处)长岗;3、综合管理岗;4、税收计划管理岗;5、税收综合分析岗;6、税收会计统计管理岗;7、税收数据管理岗;8、重点税源企业监控管理岗;9、税收票证管理岗;10、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管理岗。11、预算管理岗;12、会计岗;13、出纳岗;14、基本建设管理岗;15、装备管理岗;16、政府采购管理岗;17、内部审计岗;18、“三代”税款手续费管理岗;19、国有资产管理岗;20、非税收入管理岗。三、县(市)地方税务局计会统工作岗位设置县(市)地方税务局计会统职能管理部门根据上级计财部门工作要求设置工作岗位,并可结合工作需要、工作性质和工作强度,实行一岗多人或一人多岗,税收综合分析、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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