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规范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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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管理标准 CBTGC QB032012经 营 管 理 规 范2012 05 08 发布 2012 05 08 实施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管理标准 经 营 管 理 规 范CBTGC QB03 2012主 编 部 门: 业务经营部审 核 部 门:总裁办公会议批 准 部 门: 董事会施 行 日 期: 2012年05月08日2012 北 京目 次1 总 则12 项目登记与投标优先权22.1 基本规定22.2 重点客户22.3 登记优先权22.4 投标优先权33 资格预审与投标管理43.1 基本规定43.2 证书及合同的借用管理43.3 大
2、型施工项目前期调查53.4 投标管理53.5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74 合同管理84.1 项目合同评审84.2 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104.3 合同管理115 项目管理125.1 基本规定125.2 供方合同管理125.3 工程项目部印章管理125.4 异地项目管理135.5 项目过程控制146 法律事务16 6.1 基本规定166.2 起诉案件管理166.3 应诉案件管理176.4 法律纠纷案件费用176.1法律知识培训教育177 奖励与处罚197.1 奖励197.2 处罚191总则1.0.1 为加强集团公司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集团公司勘察、设计、规划
3、、施工、监理、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项目的经营过程管理。除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集团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过程管理参照本规范执行。1.0.3本规范在执行中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关规定矛盾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1.0.4 本规范由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处业务经营部编制,董事会批准,总裁办公会议负责解释。2 项目登记与投标优先权2.1 基本规定2.1.1分支机构应根据集团公司现行人事管理规范、分支机构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按照集团公司认定的分支机构内部经营资格从事经营活动。2.1.2 集团公司经营项目类型分为勘察、设计、规划、施工、监理、销售
4、、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其中施工项目分为总承包工程和专业承包工程两类。2.2 重点客户2.2.1 重点客户是分支机构从本分支机构项目发包人中选择并向集团公司申报且双方有意向进行长期合作的项目发包人。2.2.2 每年12月20日之前,分支机构可向集团公司企业管理处业务经营部(以下简称业务经营部)提出申请,将本年中已与本分支机构签订工程合同的项目发包人列为本分支机构的重点客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分支机构同时申报同一发包人为重点客户的,由集团公司总裁办公会议决定。重点客户名录在每年12月底前由集团公司公布。2.2.3 重点客户有效期限为三年。在此期间,分支机构申请将其它分支机构的重点客户列为本部门重点
5、客户的,原则上不予批准,经总裁办公会议批准的除外。2.2.4 项目合同未在业务经营部备案的,相应的发包人不列入重点客户名录。2.3 登记优先权2.3.1 业务经营部负责集团公司的项目洽谈登记,全国各地各类项目的登记优先权以业务经营部的登记为准。2.3.2 分支机构计划承接项目时,应在第一时间填写工程项目洽谈登记表并报业务经营部,以取得项目登记优先权。但其所申请登记项目的发包人为其它分支机构的重点客户时,该申请应首先通过集团公司审查。 2.3.3 工程项目洽谈登记的有效期限为6个月,过期自动失效。自洽谈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时,分支机构应对该项目重新进行登记,否则其它分支机构经登记可以取得该项目的登
6、记优先权。 2.3.4 分支机构应完整填写工程项目洽谈登记表中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应准确填写项目名称和发包人全称。若因项目名称或发包人全称填写不准确造成同一项目有两家以上分支机构登记的,集团公司将以项目名称填写准确无误者作为“先登记者”;项目名称填写均不准确的,以发包人全称填写准确无误者作为“先登记者”;两项均不准确的,分支机构可以协商解决,但以项目登记时间在前的为“先登记者”。2.3.5 分支机构申请办理项目洽谈登记时,若已有分支机构就同一项目进行了洽谈登记并已经开具“法人委托书”或办理了其它相关手续的,集团公司将不再为后申请登记者办理任何手续;虽已有分支机构就同一项目洽谈登记但尚未办理任何手
7、续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未果的,进入投标优先权确认程序。2.4 投标优先权2.4.1 进入投标优先权确认程序的分支机构进行投标优先权保证金竞价。先登记者保证金最低为2万元,每次加价幅度最低为1万元,后登记者提交保证金必须达到先登记者2倍时,才能取得项目投标优先权,否则,由先登记者取得项目投标优先权。取得投标优先权的分支机构必须于竞价当日向集团公司足额缴纳投标优先权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投标优先权,集团公司收取在竞价中未取得投标优先权的分支机构的保证金,给予其投标优先权并批准其投标。2.4.2 取得项目投标优先权的分支机构提交的投标优先权保证金的处理视项目中标情况而定。该项目中标的,保证金全额
8、退还;未中标的,保证金中除2万元由集团公司收取外,其余部分作为补偿金用于补偿参与投标优先权竞价但未取得该资格的分支机构。未取得投标优先权的分支机构为多家的,补偿金平均分配。3 资格预审与投标管理3.1 基本规定3.1.1在项目资格预审或投标期间,需开具法人委托书时,分支机构办事人员应持有分支机构总经理签字的法人委托书申请表。被委托人的社保关系应在集团公司或京外分支机构。3.1.2 在项目资格预审或投标期间,京外施工或监理工程需北京市建委开具出京介绍信或相关证明的,分支机构填写分支机构出京承揽任务申请表后由业务经营部办理。3.1.3 在项目资格预审或投标期间,京外勘察、规划、设计项目需北京市规委
9、开具诚信证明的,分支机构填写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的申请后由业务经营部办理。3.1.4 在项目投标之前,如果需要业务经营部在北京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含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进行网上报名,分支机构应将该工程的施工招标公告从网上下载、打印并注明项目的洽谈登记编号、分支机构名称及经办人。3.2 证书及合同的借用管理3.2.1 在项目资格预审或投标期间,需要使用集团公司营业执照、各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获奖证书等证书原件的,分支机构应填写资质证书使用申请表,并于使用前三天交至业务经营部。3.2.2 在项目资格预审或投标期间,需借用集团公司已签的项目合同时,分支机构应向业务经营部提供合同编号和项目名称清单
10、。合同编号和项目名称可通过集团公司网站的内部管理在理正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3.2.3 京内项目使用证书原件和项目合同的时间为二天,京外项目使用时间(含来回邮寄)为七天,能够提供3.2.4条规定的书面证明文件的,可以延长至十天。不按期归还证书或合同的分支机构再次使用证书或合同时,每次应交纳使用押金1000元,按期归还证书或合同后退还;未按期归还的,不予退还。分支机构一年之内三次不能按期归还证书或合同的,本年度内暂停其借用资格,在下一年度对其借用进行限制。3.2.4 如项目开标时间延迟,分支机构应提供甲方延迟开标通知,否则视同未按期归还证书或合同。3.2.5 因分支机构使用、保管不当造成证书、
11、合同损坏或丢失的,分支机构承担挂失等相关费用并支付5000元赔偿金。同时,本年度内暂停其借用资格,在下一年度对其借用进行限制。3.3 大型施工项目前期调查3.3.1 大型施工项目是指集团公司承接的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额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的专业施工承包项目。3.3.2 分支机构应对拟投标的大型施工项目进行背景调查,编制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并上报集团公司。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 项目简介、项目合法性及项目资金来源;2 投资方、发包方基本情况和商业信誉;3 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不合理的苛刻条款;4 投标保证金及中标后履约保证金来源;5 如中标,实施过程中是否需要集团公司资金支持
12、;6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名单。3.3.3 除大型施工项目外,必要时,集团公司可要求分支机构对承接的其它项目(包括设计、施工、勘察等)进行背景调查并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3.4 投标管理3.4.1 分支机构进行项目资格预审或投标时,报送的项目组人员应为本部门员工。3.4.2分支机构在施工项目或监理项目资格预审文件或投标文件评审时,填报的项目管理人员应符合如下要求:1 应按分支机构计划派驻该项目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如实填写,其中: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应为分支机构员工,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为分支机构员工。上述人员的社保关系必须在集团公司或
13、京外分支机构,并具备拟任项目管理岗位的岗位资格证书,其中,技术负责人应有中级以上(含)技术职称。2 因工程实际需要,需由其它分支机构建造师担任项目经理的,应在项目管理人员组成情况中明确项目执行经理,该执行经理应是进行项目资格预审或投标的分支机构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员工且社保关系应在集团公司或京外分支机构。项目承担分支机构、项目经理所在分支机构及项目经理本人应签订项目经理委托书,项目经理应与执行经理签订项目管理责任书。项目经理委托书和项目管理责任书应在业务经营部备案。3.4.3 项目投标文件应经过评审,分支机构应提供招标文件并填写项目评审记录,项目评审记录由业务经营部保存。3.4.4 勘察项目投
14、标文件的评审应按照以下权限进行:1 项目投标文件的审批权限按照表3.4.4执行。 表3.4.4 勘察项目投标文件审批权限投标额1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审批人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企业管理处负责人设计院院长2 境外项目由总裁办公会议批准。3.4.5 规划设计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按照以下权限进行:1 项目投标文件的审批权限按照表3.4.5执行。 表3.4.5 规划设计项目投标文件审批权限投标额100万元以下100-500万元500万元以上审批人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企业管理处负责人设计院院长总裁2境外项目由总裁办公会议批准。3.4.6 施工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按照以下权限进行:1 项目无垫资、且不需要集团公司
15、资金支持的,投标文件的审批权限按照表3.4.6执行。 表3.4.6 施工项目投标文件审批权限投标额500万元以下500-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审批人企业管理处负责人经营风险管理部负责人主管副总裁总裁2 垫资项目、需集团公司资金支持的项目、境外项目由总裁办公会议批准。3.4.7 监理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按照以下权限进行:1 项目投标文件的审批权限按照表3.4.7执行。表3.4.7 监理项目投标文件审批权限投标额50万元以内50万元以上审批人企业管理处负责人经营风险管理部负责人2 境外项目由总裁办公会议批准。3.4.8 销售项目投标文件的评审应按照以下权限进行:1 项目投标文件的审批权限按照
16、表3.4.8执行。 表3.4.8 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项目投标文件审批权限投标额50万元以下50万元以上审批人企业管理处负责人经营风险管理部负责人2 境外项目由总裁办公会议批准。3.4.9 项目投标需要项目所在地分支机构配合时,中标后,投标分支机构应给予项目所在地分支机构一定的配合费,由中标分支机构和项目所在地分支机构协商确定并报业务经营部备案。3.5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3.5.1项目投标时需要支付投标保证金或出具保函的,分支机构应将项目的招标文件及项目评审记录提交集团公司进行评审,同时将投标保证金汇入集团公司账户,在项目投标评审通过后,由集团公司财务处按规定支付保证金或开具保函。3.5
17、.2 分支机构要求其它单位或个人向集团公司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的,应报集团公司批准。集团公司批准后,分支机构应与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单位或个人签订投标保证金承诺书并报业务经营部备案。3.5.3 分支机构不得以现金形式向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在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将投标保证金退回集团公司账户后,集团公司将不退还该投标保证金给投标的分支机构,因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分支机构自行承担。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说明并通过集团公司批准的除外。4 合同管理4.1 项目合同评审4.1.1合同签订前,分支机构应审查项目的合法性。对按规定应通过招标发包的工程项目,应防范因未履行招投标程序而导致合同无效的法
18、律风险。4.1.2 签订项目合同前,分支机构应进行内部评审,审查合同中是否存在可能造成重大经营风险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违约处罚不对等或违约处罚额度不封顶、工期要求苛刻、进度付款比例远不能满足项目需求造成事实上的垫资等。4.1.3在内部评审的基础上,分支机构应将合同文本送交或邮寄到集团公司业务经营部,集团公司按照内部管理规范进行评审。对不按照集团公司内部管理规范进行合同评审而擅自签订合同的分支机构,集团公司将暂停其经营资格。4.1.4 经过招投标程序中标的施工和监理项目,合同签订前,分支机构应向业务经营部提供项目“中标通知书”。业务经营部重新核实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是否满足3.4.2条的要求。直接签
19、订合同的施工和监理项目,分支机构应按3.4.2条的要求在合同评审前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情况。4.1.5 施工项目项目部人员的数量和岗位应按照工程性质和规模合理安排和设置,其中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不论项目大小必须设置并明确岗位职责。一级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二级注册建造师可以承担中、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各专业大、中、小型工程分类标准按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建市2007171号)执行。同时,注册建造师应当在其注册证书所注明的专业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活动,具体按照国家规定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范围执行。4.1.6 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
20、的项目经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1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 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1.7 分支机构注册监理工程师最多可同时担任两个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以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且两个项目必须在同一城市。如果项目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则同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只能担任一个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4.1.8 项目合同应经过评审并填写项目评审记录。项目评审记录由业务经营部保存。4.1.9 施工项目的合同评审应按照以下权限进行:1 项目无垫资、且不需要集团公司资金支持的项目,合同的审批权限按照表4.1.
21、9执行。 表4.1.9 施工项目合同审批权限投标额500万元以下500-5000万元5000万元以上审批人企业管理处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主管副总裁总裁2 垫资项目、需要集团公司资金支持的项目、境外项目由总裁办公会议批准。3 合同报审时,分支机构应同时提供项目运营成本分析,包括分包费用,材料费用、设备费用、劳务费用等。4.1.10监理项目合同的评审应按照以下权限进行:1 项目合同的审批权限按照表4.1.10执行。表4.1.10 监理项目合同审批权限投标额50万元以内50万元以上审批人企业管理处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主管副总裁2 境外项目由总裁办公会议批准。4.1.11 勘察项目合同的评审应按照以下权限进行
22、:1 项目合同的审批权限按照表4.1.11执行。 表4.1.11 勘察项目合同审批权限投标额10万元以下10万元以上审批人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企业管理处负责人设计院院长2 境外项目由总裁办公会议批准。4.1.12 规划、设计项目合同的评审应按照以下权限进行:1 项目合同的审批权限按照表4.1.12执行。 表4.1.12 规划、设计项目合同审批权限投标额100万元以下100-500万元500万元以上审批人法律事务部负责人企业管理处负责人设计院院长总裁2 境外项目由总裁办公会议批准。4.1.13 销售项目合同的评审应按照以下权限进行:1 合同的审批权限按照表4.1.13执行。 表4.1.13 销售、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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