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锦美伦实业万张羊皮服装革锦美伦实业简本B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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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阜新锦美伦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张羊皮服装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阜新锦美伦实业有限公司年产500万张羊皮服装革项目已编制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向公众公告如下内容:1. 建设项目情况简述1.1. 项目建设地点及相关背景阜新锦美伦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年产500万张羊皮服装革项目,项目位于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内,阜新市清河门区新昌路东段北、东环路东侧。本项目占地总面积为29976.00平方米,在辽宁阜新皮革产业园区新建厂房办公设施21588.
2、00平方米。根据市场分析及企业长期发展规划,本项目以国内200万张毛皮革及进口300万张蓝湿革为主要原材料,计划年生产500万张羊皮服装革。1.2.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29976.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588.00平方米,建设内容有生产车间、办公综合楼、食堂、门卫及其他配套设施。1.3. 项目与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相符性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本),本项目既不属于其中第一类(鼓励类),也不属于第二类(限制类)和第三类(淘汰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年产羊皮革500万张,折合牛皮78.75万标张,符合我国制革工业污染控制行业政策
3、、技术政策和污染防治对策中的相关规定。不属于“第二类、限制类,十二轻工”中第2条:年加工生皮能力3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10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本项目属于允许类。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阜新市皮革产业园区内,规划调整后属于制革工业用地(见附件)。选址区域内无风景名胜、生态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厂区内地形较平坦,地形规整,建厂条件优越,完全能满足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要求,选址可行。2.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2.1. 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2.1.1. 大气环境现状2014年8月1824日,沈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空气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监测期间
4、项目西南厂界处、厂界下风向塔子沟村两个监测点PM10、SO2、NO2、TSP 24小时均值不超标;SO2 、NO2 1小时均值不超标;西南厂界处、项目东北厂界处两个监测点臭气、NH3、H2S小时浓度均值不超标。综上所述,环境空气各因子均不超标,TSP、PM10、SO2、NO2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中二级标准;臭气、NH3、H2S小时浓度值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中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的最高容许浓度要求;区域环境空气较好。2.1.2. 地表水环境现状2014年8月1824日,沈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项目附近汤头河、津源污水处理厂排至细河断面处、津源污水
5、处理厂排至细河上游500m处、津源污水处理厂排至细河下游1000m处四个监测点进行采样监测。由检测结果可知,目前汤头河、细河除CODCr、高锰酸盐指数外,其它各项指标PH、氨氮、六价铬、总铬、氯化物、硫化物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地表水超标原因为上游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直排水体所致。本项目应加强废水的处理,以改善评价区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满足基地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津源污水处理厂进厂水质要求,实现废水有组织排放,不会对地表水产生较大影响。2.1.3. 地下水环境现状根据2014年8月18日沈阳市宇驰检
6、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质质量良好,各监测因子PH、高锰酸盐指数、亚硝酸盐、硝酸盐氮、氨氮、硫酸盐、氯化物、六价铬、总铬、硫化物、色度、总大肠菌群均能够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中类标准,区域地下水环境较好。2.1.4. 土壤环境现状根据2014年8月18日沈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的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土壤环境各因子均不超标,能够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中类标准,区域土壤环境较好。2.1.5. 声环境现状2014年6月13日-6月14日,沈阳市宇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四边界的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建设项目东、
7、南、北侧昼夜间的噪声测试结果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西侧昼间的噪声测试结果不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夜间的噪声测试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的要求。西侧厂界噪声超标主要由交通噪声引起的。2.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根据评价工作等级(三级)要求,考虑到本项目所在区域的地形、地理特征,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本项目拟建厂址为中心,半径为2.5Km的圆形区域。(2)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本项目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根据项目工程
8、分析,建设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站处理后通过基地污水管网排入阜新市皮革工业园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简单处理后排至清河门区津源污水处理厂。根据 HJ/T2.3-1993相关规定,本次地表水评价从简。为此本评价分析本项目含铬废水预处理、鞣制前废水预处理、以及综合废水排至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不再确定地表水评价范围。(3)噪声评价范围根据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中的规定:对于以固定声源为主的建设项目,一般以建设项目边界向外200m内的评价范围满足一级评价的要求,相应的二级和三级评价范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缩小。本项目处于皮革产业开发区内,周围均为同类
9、型企业,因此,确定该项目的声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厂界达标情况。(4)风险评价范围根据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本次风险评价范围考虑设置为以项目厂址为中心、半径3km范围。(见附图1)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与效果3.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3.1.1. 大气环境施工期的大气污染主要由施工设备和运输车辆产生,表现形式主要为施工扬尘,也有少量的汽车尾气。建议施工时尽量润湿路面,以减少起尘量,尤其是遇到连续的晴天天气又起风的情况下。总之,施工单位应加强管理,进行文明施工,尽量减少影响范围。本项目投入运营后,废气排放主要是恶臭气体、磨革工艺产生的磨革屑、喷涂过程中产生的喷涂异味以及厨房油烟
10、。恶臭气体主要来自于原料皮晾晒、去肉等工序,夏季气味较重,其它季节异味较小,恶臭气体中主要为不饱和脂肪酸和少量的H2S和NH3。本项目主要恶臭源为原料车间和鞣制车间。在原料车间和鞣制车间内臭气强度可达到3级,经过空气稀释、厂房隔离及绿化后,厂界最大臭气强度可达到2级,对应NH3和H2S的浓度值分别是0.5mg/m3和0.006mg/m3。可以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本项目位于阜新皮革产业开发区工业园内,周围500m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通过厂区合理布局、厂区及厂界绿化美化,恶臭味对厂区及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不大。皮革在磨革机处理时会产生磨革粉尘。据工程分析,企业年生产300天,日正常工作
11、时数平均为16小时,按照磨革率为5%、产生磨革屑为单皮重的5%计,则革屑的产生量为16t/a,产生速率为3.4kg/h。磨革机自带收集系统用以收集磨革工序产生的革屑粉尘,收集效率99,即收集量为15.84t/a(3.366kg/h),尾气经引风机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其余1%(0.16t/a即0.034kg/h)通过门窗外溢。磨革屑经收集处理后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涂饰异味产生量为1.2t/a,喷浆机配套2000m3/h引风机,通过集气罩引至15m排气筒,排放浓度为62.5mg/m3。喷涂机上配套
12、2000m3/h引风机,通过集气罩引至15m排气筒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新污染源排放速率二级标准要求。排放浓度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喷涂异味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排放的油烟主要由食堂烹饪过程中挥发的油脂、有机质及其加热分解、或裂解产物组成。为控制油烟排放对环境空气的污染,本项目年产生油烟量为45kg/a。食堂风机总风量为2000m3/h计,年排气量为2.4106m3,则油烟起始浓度为2.5mg/m3。油烟净化机去除效率不小于75%,则食堂油烟排放浓度为0.625mg/m3,年排放量为11.25kg。油烟净化设备效率应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13、(试行)中对油烟净化设备处理效率75%的要求。本项目运营后,食堂油烟的排放不会对环境造成显著影响。3.1.2. 地表水环境本项目施工期废水来源主要是建筑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建筑施工废水其成份相对比较简单,主要污染物为SS,水量较少,且一般瞬时排放,建议在施工工地周围设置排水明沟,径流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和道路喷洒抑尘,不外排;施工期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SS及动植物油等,食堂含油废水经临时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化粪池处理,能够符合津源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因此废水可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津源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项目施工期废水采取有效措施后,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
14、显影响。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年产生总量约461357m3,其中生产废水排放量为457277m3,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80m3。生产废水主要为生产过程排放的鞣制前废水、含铬废水,其中鞣制前废水包括浸水水洗废水、去肉水洗废水、脱灰软化水洗废水等高浓度废水,鞣制工序及其之后所产生的所有废水均视为含铬废水经碱沉淀预处理装置。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鞣制前废水年产量为224000m3,含铬废水年产量为233277m3,鞣制前废水及含铬废水分别经预处理后一同排至皮革开发区第一污水处理厂,经进一步处理后达到制革及毛皮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6-2013)中表2间接排放
15、限制要求,再排入清河门区津源污水处理厂,最终汇入细河。生活污水主要包括食堂废水和日常办公卫生废水,年产量4080m3。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氨氮、动植物油等,经化粪池处理后,可以达到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表2要求,满足津源污水处理厂进场标准,经津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出水最终汇入细河。津源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故本项目建成后对其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3.1.3. 地下水环境拟建项目可能对下水造成污染的途径主要有:化粪池、皮革鞣制工艺生产区、含铬废水预处理区等污水下渗对地下水
16、造成的污染。由污染途径及对应措施分析可知,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3.1.4. 声环境施工噪声主要可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施工机械噪声较高,昼间施工噪声明显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标准要求,对周边的居民区造成一定的影响,需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各工段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噪声贡献值在60dB(A)以下。由于施工期噪声影响随着工期结束而消失,各建设时段的建设工期对噪声的贡献值一般在60dB(A)以下,进一
17、步采取降噪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尚可接受。建议项目施工单位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状态,在采取降一定的噪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影响较小,能够满足声环境功能区的要求。本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生产车间各配套设备的噪声,对其采取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3.1.5. 固体废物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施工垃圾和由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尽可能用于回填,不适宜回填的则要及
18、时清运,送至建筑垃圾处置场统一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生活垃圾、固体废物以及危险废物。1)一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按照每人每日产生生活垃圾0.5kg计,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00kg/d,合计30t/a。生活垃圾采用垃圾袋集中收集,装袋后由该地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城市垃圾排放场,因此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2)固体废物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削边角料、油脂、羊毛、一般污泥等,总量为5559t/a,除一般污泥外,其余固废经收集后统一出售。3)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为生
19、产车间里的修边边角料、磨革屑、以及含铬污泥等,总量为906t/a。厂内设置1间危废贮存间,房间内部做防渗处理。生产产生的危险废物密封在容器内,并粘贴标签,定期交由有资质的为废处理单位进行集中处置。3.2.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如下表(见附图1、附图2)。表3-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要素保护目标概况相对厂界距离保护等级大气环境刘家湾子村525户、2101人西北,1500m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芹菜沟村550户、2320人西南,1300m南梁屯580户、2555人西南,2000m戴家洼子260户、1060人西南,2000m东堡子村575户、2408人南,1
20、500m拉拉屯215户、790人南、2000m吴家窑村320户、1400人东南,1750m吕家店村560户、1960人东北,2000m高家瓦房308户、1180人东北,1100m塔子沟村530户、1855人北,1400m环境风险刘家湾子村525户、2101人西北,1500m芹菜沟村550户、2320人西南,1300m南梁屯580户、2555人西南,2000m戴家洼子260户、1060人西南,2000m东堡子村575户、2408人南,1500m拉拉屯215户、790人南、2000m吴家窑村320户、1400人东南,1750m吕家店村560户、1960人东北,2000m高家瓦房308户、1180人
21、东北,1100m塔子沟村530户、1855人北,1400m地表水环境汤头河类水质东北,50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细河类水质东南,11000m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地下水评价区域地下水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类标准声环境项目区周围四周,200m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3.3. 建设项目污染物防治措施3.3.1.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为尽可能减轻施工扬尘产生的污染,降低其对施工区局部环境的影响,根据大气污染物产生源,产污种类和排放状况,采取治理和管理相结合的污染控制措施与对
22、策。可采取以下措施:(1)施工扬尘施工扬尘对施工区环境空气影响较突出,尤其对现场施工人员危害较大。为控制及治理扬尘污染,施工开发单位应严格执行阜新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实施扬尘污染整治的通告及关于强化扬尘污染控制的紧急通告,并采取如下控制及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场地必须设置统一的围档,防止施工过程中易产生扬尘物料、渣土的外逸。对工地裸露地面必须采取软硬覆盖及洒水等防尘的措施。 施工场地主要干道必须采取沥青覆盖或临时砂石铺盖等硬化措施,避免施工道路产生扬尘。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必须采取冲洗轮胎等措施,防止车辆带泥沙出现场。 施工现场残土、沙料等易产生扬尘物料必须采取覆盖防尘网(布)等有效措施,并要经常进行洒
23、水保湿,避免扬尘污染。 水泥、白灰应放在库内储存或严密遮盖。 在施工工地禁止使用原煤、木柴散烧炉灶,禁止敞口熬沥青,施工现场暂设炉灶必须使用液化石油气、电等清洁能源。 清运残土、沙土及垃圾等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辆护栏,并采取全覆盖措施,以防止遗撒。 施工结束后须及时清理和平整现场、清运残土和垃圾,并进行软硬覆盖。 严格限制施工时间,要求在早6:00到晚10:00之间作业,并且在项目较敏感的北侧和南侧设置防尘措施及实行软覆盖。 尽量选取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的运输路线,并且限制施工区内运输车辆的速度,将卡车在施工场地的车速减少到10km/h,其他区域减少至30km/h。(2)施工设备废气为尽可能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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