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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一、户改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以来,市户改办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根据省政府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 转户总量大幅上升、转户农牧民数量大幅上升 的工作要求,本着立足实际、尊重群众、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全市户改工作总体呈现出平稳有序推进态势,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落户手续18657人,其中,购房落户6618人,大学生落户8994人,引进人才落户9人,投资兴业46人,农民转户2990人,办理蓝印户口701人,居住证58116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XX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揽全市户籍制度改革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面组织,精心指导,协调推进全市户改工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同时,明确各区、县人民政府是户籍制度改革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区、县长为户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有力地推动了户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完善户改制度。根据省户改办的工作要求,我市在认真贯彻落实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的基础上,多次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制定下发了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进一步从购房落户、大学生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兴业投资落户等四个方面放宽了落户政策。 三是营造舆论氛围。户改工作以来,全市各职能部门
3、采取张贴公告、发放宣传资料、入户走访等多种形式,利用电视、广播电台等各种宣传媒体,对户籍制度改革的政策依据、原则、方法和步骤等内容进行宣讲,先后发放宣传资料和公告,通过电视、广播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大规模宣传10余次,将相关配套政策文件汇编成册,广泛宣传各项户改政策,为户改工作创造了良好的舆论环境。 四是服务方便群众。为全力配合全省户改工作,市公安局修定了迁入户口工作规范,简化工作流程,提供办事指南,规范工作程序,提供优质服务。XX公安分局专门推出了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六项便民利民措施,为辖区群众提供上门服务、预约服务、网上便捷咨询服务,进一步简化了农村居民户口转城镇户口程序,极大地方便了辖区办事
4、群众。 五是健全配套措施。针对 城中村 、 城郊村 农民转户积极性不高的实际,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以水磨村为突破口,多次深入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专题会,研究调整工作方案,现场办公解决问题,从医疗社会救助、福利服务、就业保障、社会保障、生育政策等方面制定了符合本地实际、衔接有序、操作性强的各项配套政策,及时消除了广大村民的顾虑,使水磨村户改工作进展顺利,效果明显,成为全省 第一个实现整村转户的 城中村 。 二、户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实施中工作衔接不到位。水磨村整村转户后,由于没有按要求及时设置居委会,村民办理的一些事务没有及时得到衔接落实,导致在医保、就学、社保等方面没有及时享受相关优
5、惠政策,引起村民不满。同时,相关部门虽然制定了户改的相关配套政策,但在实施过程中,没有及时与户改同步推进,服务不到位,甚至出现缺位,使转户村民急 办的事情没有及时得到办理。对此,村民意见很大。 2、农民的积极性不高。目前,我市共有农业人口1054389人,其中,市区 城中(郊)村 基本失去耕地的农民有224290人,涉及6个行政村。农民普遍不愿农转非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国家不断出台一系列的惠农政策,加之农民在宅基地分配、危房改造补贴、计划生育等方面享有着优于城市居民的利益,导致大部分农民转户积极性不高,不愿主动将 农业居民户口 转为 城镇居民户口 ,农民普遍觉得转户 无利可图 ,如城中红星、城西
6、殷家庄、XX王家庄等其他城中村等一直持观望态度。 3、差异性突出。由于省上及我市在招商引资、投资置业、购房落户等方面出台的优惠政策较多,特别是在高考方面,对外地的考生较大吸引力很大,因而,从落户情况看,外地人员占的较大比例较大。去年实施户改以来,农民转户的人数只有2990人,占户改总人数的1.6%,与外来投资移民的热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本市农业居民对城镇户口兴趣并不大,对转户缺乏热情。同时,由于失地农民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欠缺,导致后续产业形成有一定困难,加之产业经营成本较高,造成农民望城却步。 4、服务机制不健全。当前我市还没有建立起农民进城户籍制度改革服务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
7、加之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各项社会管理方面太多,不能为转户村民提供必要的服务, 办事难、事难办 成为户籍制度改革的制约因素。 三、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 省政府提出 十二五 期间,XX的城镇化率要达到50%,我市目前有城镇人口919786人,农业人口1054389人,目前城镇化率为46.6%,要达到50%,XX市还需转户67600人,从我市四区情况看,目前,大部分村已失去耕地,农民实际已融入城市,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必须有序稳步推进。 为此,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认真落实各项户改政策措施。目前,我市户籍制改革配套政策已相继建立完善,各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主动作为,做好各项配套政策措施的
8、衔接工作,在抓落实上狠下功夫。建议市上成立户籍制度改革服务中心,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XX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目标,特别是要加大对 城中村 、 城郊村 户改后的各项政策的落实,确保改后社保、医疗、住房、就业、教育、计生等各项政策同步跟进,不折不扣享受转户农民能享受或该享受的政策,切实维护和保障农民的权益,让转户农民吃上 定心丸 。 (二)积极推行双轨并行的运行机制。根据水磨村的经验,在 城中村 、 城郊村 户改中,必须把握好两个环节,既在工作的衔接运行上,居民委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双轨并行的过渡模式。户改后,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及时将村
9、民委员会改建为居民委员会,并保留原村民委员会的名称。原村民委员会人员的工资可以享受新改建的社区居民委员会人员工资。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经费及人员工资、社保等福利待遇纳入财政预算,由区县政府统筹解决。已享受社区居民委员会工资等待遇的,不再享受村委会补贴。在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落实上,要实行城镇与农村两种社会保障制度自主选择,村民凭城镇户口簿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自愿选择享受 农村或城镇社会保障相关优惠政策。 (三)进一步明晰集体和个人产权。户改中,要建立转户村民村集体成员制度,将村集体成员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的方式予以确认,村民凭证享受各项惠农政策。今后村集体成员的增加由村集体通过村规民约形式予
10、以确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证由各区县政府统一印制,村委会予以核发,各乡(镇)政府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集体资产集体成员共同所有制度,由各村以村规民约形式明确村集体资产所有、分配等方式。村集体现有土地以集体土地所有证予以确认;建立个人宅基地和房屋产权明晰制度,村民个人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实行登记发证制度。 (四)进一步健全完善配套机制 1、完善承包地和宅基地处置机制。农牧民就近就地转户或迁入市区落户的,现阶段继续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转户居民可错位错时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既可以全部退出,也可以部分退出;既可以保留收益权和经营权,也可以保留收益权、流转经营权;既可以个人转户,也可以整户转户,
11、以避免进入无地、无房、无业的 三无 行列。对自愿退出的宅基地、集中安置后退出的宅基地和房屋,由所在村集体收回,并给予合理补偿。转户农牧民在过渡期或承包期内,自愿将土地交回村委会的,应获得合理补偿。过渡期或承包期满后,土地由村委会收回。 2、对转户农户实行 三项保留 。农牧民就近就地转户或迁入市区落户的,现阶段继续保留林地使用权,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流转或自主经营。对自愿退出承包林地和林木资产的,给以适当的经济补偿。过渡期或承包期满后,林地应交回村委会,对有资本投入的林木,给以适当的经济补偿;现阶段继续保留计划生育政策,继续享有原计划生育政策和享有农村牧区计划生育奖励优待政策、计划生育技术服
12、务,并由现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落实;现阶段继续保留农村各项补贴。农民目前享受的家电下乡、上学、有线电视、农村合作医疗等惠农政策,在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经营权之前继续保留。 3、完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已参加新农保的转户农牧民,现阶段继续选择参加新农保。在城镇就业的,可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就业的可以自由职业者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同时按规定终止新农保关系,已参保资金按相关规定办理。转户农民在转户前已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继续在原农村户口所在地享受医疗保障直到年度期满。转户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
13、保险。纳入城市低保对象的,同时纳入城镇医疗救助范围,享受医疗救助待遇。 4、完善教育和住房保障机制。转户农牧民的子女,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就读,享受与现有城镇学生同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待遇;各级政府要及时将这些农牧民子女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纳入城镇教育发展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调整优化学校布局,确保有学可上。转户农牧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可享受城镇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符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可享受廉租住房相关政策。符合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符合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的家庭,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 5、完善就业、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转户农牧民有
14、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可纳入城镇失业登记服务范围,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就业扶助政策。开展多种类型、多种层次、多种方式的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促进转户居民由农业向非农产业转移。转户农牧民中符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原农村牧区五保对象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6、完善优抚保障制度。转户农牧民子女在转户前应征入伍的,服役期间和期满后享受城镇入伍义务兵的优待和安置政策;转户农牧民中的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执行城镇烈属、牺牲病故军人家属的定期抚恤金标准,并享受相应的优抚优待政策。 7、调整放宽户籍政策。放宽外省籍人员购买二手房落户条件,建议对省外户籍人口
15、二手房落户调整为:凡在市区购买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二手房。同时,具备在本市从事经商2年以上或已缴纳社会保险费2年以上的,允许本人、配偶及子女落户;放宽离婚回原籍落户条件,只要在省外户口所在地没有房产和稳定的职业,现离婚投靠居住在XX亲属家的离异人员,允许其本人及子女落户;放宽三县境内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及青藏铁路公司职工、子女的落户条件。建议对XX、XX三县干部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在市区拥有合法固定住房的,给予落户。对青藏铁路公司职工在XX拥有合法固定住房的,允许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落户;放宽大型企业职工落户条件。建议对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企业需要从外省和市外州县招收职工的,而且企业有职
16、工公寓的,交纳职工养老保险2年以上的,允许职工本人落户。在XX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本人、配偶及其未婚子女落户。 (五)明确部门责任。发展改革部门做好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衔接;公安部门落实户籍管理各项政策规定,做好具体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措资金,为顺利推进改革提供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农牧、林业、国土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土地、草场、林地、林木的承包经营和农村宅基地、农房处置的相关政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落实就业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相关政策,促进新落户人员就业和及时参保;民政部门负责健全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好最低生活保障等有关政策;教育
17、部门负责安排好城镇新落户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卫生部门积极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公共卫生服务的相关政策;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负责建立完善生育政策界定程序,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协作,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六)深入宣传引导。户籍制度改革是我市社会管理制度的重大改革,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面大。相关部门及各地区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内容和具体实施办法,充分尊重群众自身转户意愿,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要密切关注社会反响和舆论动态,做好信息收集和社会舆情掌控工作,及时掌握改革动态,牢牢把握舆论导向,为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创造和谐的舆论氛围。 (七)强化督促检查。市户改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不定期的对户改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和推进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研究解决户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坚决防止执行中出现偏差甚至误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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