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普公司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715.doc
《亚普公司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715.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亚普公司版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715.doc(9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二O一一年八月版 权 所 有,注 意 保 密 目录1.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2第一章 总则2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3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4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5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7第六章 安全投入8第七章 应急管理9第八章 事故管理10第十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16第十三章 附则182.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193.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29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办法385.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436.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
2、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实施细则477.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信息报送管理办法548.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制度609.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制度6310.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实施细则(暂行)6511.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管理暂行办法6912.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暂行办法7213.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暂行办法7614.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8015.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暂行办法8616.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
3、暂行办法891.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及企业安全发展,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国投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普公司)的业务管理和经营特点制定,对亚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出基本要求。第三条 亚普公司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坚持“以人为本”,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
4、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抓实抓好。第四条 亚普公司实行二级管理,总部对各分厂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推行先进的安全管理方法,树立“事故可防,风险可控”的理念;建立和完善安全监督检查、应急机制,监督指导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积极采用先进适用的安全技术和装备,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安全文化建设、安全教育培训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第五条 亚普公司将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各自优势,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合力;充分调动基层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化全员、全过程
5、、全方位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第六条 亚普公司将把安全生产纳入发展战略和规划的整体布局之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把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考核。第七条 本细则适用于亚普公司各分厂及控股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第八条 亚普公司各分厂及各投资控投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主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负责安委会日常工作。第九条 安委会的主要职责:(一) 研究部署、指导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二) 定期召开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三) 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划、
6、目标、奖惩等;(四) 讨论、决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事项;(五) 组织、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安全措施的落实等。第十条 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安委会日常办事机构。第十一条 安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一) 研究提出安全生产规划、计划、重大措施建议等;(二) 监督检查、综合协调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三) 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安委会汇报;(四) 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五) 参与研究安全生产重大事项;(六) 拟订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及控制指标;(七) 承办有关安全生产会议、重要活动等;监督、检查安委会
7、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八) 承办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第十二条 亚普公司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生产规模、性质、风险程度等情况,设置独立的或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三条 亚普公司将建立健全各级领导、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及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制应覆盖本单位所有组织、部门和岗位,建立职责清晰、各负其责、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的责任制体系。第十四条 各级董事会应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把安全生产重大事项、目标、考核等纳入董事会重要议程,并做出决议。第十五条 各级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
8、。基本职责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定期主持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三)负责组织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四)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五)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十六条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综合管理负责,技术负责人对安全技术管理工作负责。第十七条 各级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各自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管理、
9、技术工作负责,各级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第十八条 亚普公司将定期组织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评审,及时修订和完善,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权利、义务及具体工作内容。第十九条 亚普公司将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作为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奖惩和干部提拔、任用的依据。第四章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第二十条 亚普公司将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建立覆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监督网,明确安全监督部门的职责,强化安全监督部门的地位和权威,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 亚普公司对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进行监督,各分厂及投资控投企业自主开展内部监督。第二十二条
10、亚普公司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通过建立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监督事项、方法、措施,实现安全生产监督制度化、规范化,保证安全监督有效性。第二十三条 各级安全监督部门的人员配备应满足安全监督工作的实际需要,应选择责任心强、专业技术精、综合素质高的人员到安全监督部门工作。第二十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在履行职责时,有权进入作业现场、询问有关人员、调阅有关资料、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对事故隐患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有为被检查单位维持正常生产秩序和保密的义务。第二十五条 亚普公司将建立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定期和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并根据安全工作需要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第二十
11、六条 亚普公司将不断完善安全检查方法和手段,规范检查程序,突出检查重点,注重检查效果;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安全检查、评价、评估。第二十七条 亚普公司各级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通知,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应下达停止生产作业通知书;责任单位应立即制定方案、措施进行整改,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安全监督部门应按照闭环管理的原则跟踪监督,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应组织复查、验收。第二十八条 亚普公司各级安全监督部门应建立安全检查处罚制度。在检查中发现有违法、违章等行为及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拒不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处理决定等情况,应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及有关责任人
12、进行处罚。第五章 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二十九条 亚普公司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体系,明确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技术管理职能部门,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专兼职技术人员。第三十条 亚普公司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加强日常技术基础工作,严格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落实、监督等工作,发挥技术工作对安全生产的基础保障作用。第三十一条 亚普公司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加强安全技术科研、自主创新、安全技术改造等工作,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技术难题,鼓励和引导广大员工参与安全技术革新、提合理化建议活动。第三十二条 亚普公司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积极推
13、广应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及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成果,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第三十三条 亚普公司将把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培养和使用纳入人力资源规划,为技术人才施展才能和职业发展创造条件,提高技术人员的地位和待遇,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充分调动技术工作积极性。第三十四条 公司及各分厂、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建立安全技术专家信息库,为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工作提供支持;积极搭建安全技术学习交流平台,推广先进安全技术成果和管理经验,实现资源共享。第六章 安全投入第三十五条 亚普公司将建立安全投入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公司对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安全投入提供支持并实施监督,各分厂和投资
14、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安全投入有效实施全面负责,确保安全投入资金、责任、监督等落实到位,保证生产条件、作业环境满足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第三十六条 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本着“按需投入”原则将安全投入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第三十七条 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制定年度安全投入计划,明确投入项目、工程、设备及所需资金,明确安全投入实施的部门和责任人,对重大安全投入项目应实行项目负责制。第三十八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应对安全投入计划执行情况及安全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七章 应急管理第三十九条 亚普公司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建立应急组织领导、应急
15、管理和应急救援指挥等组织机构,应急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管理、应急救援的法律、法规;(二)领导指挥、组织协调本单位应急管理及突发事件的综合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三)研究决定本单位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及应对突发事件的重大事项、措施;(四)审定、批准本单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五)决定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和应急终止;(六)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危机管理;(七)负责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与协调。第四十条 亚普公司将建立和完善应急预案体系。亚普公司制定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根据实际分类制定针对性事故应急救援与现场处置预案,各级应急预案应上下
16、对应、互相衔接。第四十一条 各级应急预案应按规定进行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修订等,亚普公司实行预案逐级报备制度。第四十二条 亚普公司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加强应急教育培训,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第四十三条 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建设。建立兼职应急队伍或明确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并按规定与邻近专业应急队伍签订救援协议。第四十四条 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加强应急训练和演练,推进应急信息平台建设,提升应急装备水平,提高组织指挥、快速响应、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
17、力。第四十五条 亚普公司按照“分级响应、属地管理” 的原则,在地方政府、国投高科公司统一领导、指挥下应对处置突发事件,建立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机制。第四十六条 亚普公司将本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始终保持足够应急资源和保障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应自下而上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关负责人应立即赶往事发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规定报告事故。处置突发事件应做到“反应迅捷、职责明确、指挥统一、救人优先”,把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第四十七条 亚普公司将建立应对重特大突发事件媒体危机处理机制,各级领导干部应加强学习,提升应对危机的素养,
18、提高舆论引导快速反应和应急协调能力;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迅速向国投高科公司上报有关信息,尽可能降低社会影响。第八章 事故管理第四十八条 亚普公司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分析、处理等工作,公司对损工伤害事故、火灾事故及较大以上涉险事故进行管理。第四十九条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是事故综合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建立档案,参与内部事故调查,监督防范措施制定和落实等。第五十条 各分厂有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及时、准确、完整报告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本
19、单位报告,24小时内向亚普总部报备。重大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应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告,同时向亚普公司总部报告,在24小时内向亚普公司上报书面事故快报;事故在抢救及处理过程中或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续报。亚普公司总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国投高科安全生产管理部。第五十一条 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援,亚普公司将对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及可能扩大的趋势等情况进行分析判断,随时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第五十二条 事故发生后,亚普公司将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和处理,同时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性质和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开展
20、警示教育,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第五十三条 亚普公司、事故发生企业应落实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处理决定,并根据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规定对其他有关责任人作出处理。第九章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第五十四条 亚普公司各投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应纳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范围,与生产经营性项目一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第五十五条 亚普公司在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执行投资决策流程时,应保证安全设施设计所列投资纳入建设概算,亚普公司对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实施监督,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以下称亚普公司)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安全生产及“三同时”的有效实施负全面管理责任。第五十六条 建设项目应设立
21、由亚普公司组建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亚普公司应作为安委会主任单位,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作为安委会副主任或委员单位;安委会应建立定期会议制度,其主要职责是:(一) 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令;(二) 决策工程施工中重大安全措施;(三) 通过并发布统一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四) 协调施工单位之间涉及安全生产问题的关系;(五) 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大型安全活动。第五十七条 亚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须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第五十八条 亚普公司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将参建各方纳入统一管理,定期组织对参建各方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现场施工安
22、全措施的落实、安全设施工程进展及安全技术管理、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劳务组织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应书面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落实。第五十九条 亚普公司应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参建各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并对参建各方进行安全考核和奖惩。第六十条 建设项目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安全设施设计,并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审查;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应在可行性研究时,对其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论证和安全预评价。第六十一条 亚普公司应建立严格的安全资质审查制度,把历史安全业绩、安全管理状况及队伍素质作为选择承包商的重要依据,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
23、质和安全施工条件的承包商,对承包商分包工程项目及分包单位资质应进行审查。第六十二条 亚普公司应与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或在签订合同时将安全生产列入合同条款,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和义务。第六十三条 亚普公司应制定建设项目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明确各方应急职责,与施工方共同建立应急资源,一旦发生施工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抢险救援。第六十四条 亚普公司应按规定报告施工安全事故,参与事故调查和善后工作,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第十章 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六十五条 亚普公司各分厂和投资控股企业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明确分管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负责人及管理、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司 安全生产 管理制度 汇编 715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7936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