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三防’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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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 录一、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一通三防”管理工作责任制二、“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主扇运行管理制度2、巷道贯通管理制度3、定期测风管理制度4、局部通风机通风管理制度5、以风定产管理制度6、检查巡回瓦斯管理制度7、排放瓦斯管理制度8、盲巷管理制度9、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制度10、防治瓦斯爆炸制度(措施)11、井下爆破“一炮三检”管理制度12、井下爆破管理制度13、瓦斯监测监控管理制度14、防煤尘爆炸制度(措施)15、洒水防尘、定期冲洗清扫煤尘制度16、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17、火区密闭管理制度18、通风设施安装维修管理制度19、粉尘测定管理制度20、巷道维修管理制度21、瓦斯超限分级管理制度2
2、2、石门揭煤管理制度23、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制度24、通风安全设施管理制度25、监测监控信息报告处理制度26、仪器调校管理制度27、“四位一体”防突措施28、瓦斯抽放管理制度29、瓦斯报表审批制度各级领导及业务部门“一通三防” 管理工作责任制一、矿长对“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矿长每月要督促行政副职、技术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对“一通三防”工作进行检查落实,解决“一通三防”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资金,分析生产管理、执行规章制度上存在的问题,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措施确保“一通三防”工作的正常进行。二、矿技术负责人对“一通三防”技术业务全面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检查“一通三防”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并经
3、常性做好以下工作:1、认真督促业务部门填报与审查“一通三防”日、旬、月、季报表;审查并组织实施系统调整、局部通风机安装、巷道贯通、瓦斯排放、石门揭煤、防治突出、瓦斯抽放等容易造成事故的薄弱环节的安全技术措施,对确保安全生产所急需解决的“一通三防”问题,有权调动人员和物资,进行有效处理。2、矿每月组织进供一次矿井通风质量检查,具体分析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防突、瓦斯抽放、瓦斯监测监控、防火与综合防尘存在的问题,并按业务保安要求明确职责,落实任务,限期解决。3、加强生产技术管理,合理安排采掘方案计划,做到通风系统合理,设施可靠,风流稳定有效,消灭不合理串联风、下行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微风、无风、
4、循环风和局部通风机送风回采。4、负责“通三防”安全技措项目计划的编制、落实和资金的使用,并按期组织兑现、竣工,发挥效益。5、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每月要开展一次瓦斯地质研究活动,明确防突任务,采取针对性防突措施。6、矿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例会,总结布置“一通三防”工作,矿每旬要召开一次通风系统分析会,每天召开一次通风隐患排查碰头会,对存在的问题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处理。7、矿分管通风的副总工程师具体协助技术负责人做好“一通三防”工作。三、矿行政副职,对所分管业务中有关“一通三防”的工作负责。1、副矿长(包括负责这方面工作的采掘副总工程师),要按方案、计划组织采掘生产,并对其生产过程中的“一
5、通三防”所需岗位人员和“一通三防”问题及事故隐患的处理负责任。2、矿机电副矿长,对保证机械电气设备正常运转、矿长正常通风和消灭机电引爆火源负责。3、经营副矿长,对满足“一通三防”工作所需资金的落实负责任。4、安全副矿长,对生产过程中执行“一通三防”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与及时组织分析“一通三防”中“三违”及事故处罚负责。四、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在矿行政领导下,负责搞好本业务部门中有关“一通三防”的工作。1、生产技术部门,在进行方案设计、工程布置与施工程序安排上,要满足“一通三防”工作的要求,新采区与工作面投产前,要形成正常的通风系统、“三专”供电、瓦斯监测监控、防尘洒水以及按实际需要建立的防
6、火注浆、瓦斯抽放系统,并组织验收,凡是不合格的不得生产。2、通风、抽采部门,在加强“一通三防”工作中,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强化安全装备与仪表管理,及时测定和收集各种技术参数,及时检查分析“一通三防”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并提出改进意见。经常性组织矿井通风质量达标、升级活动,组织“一通三防”阶段性会战活动,实现“一通三防”安全管理目标。3、机电部门,要加强对主扇、局扇与供电系统的检查、管理,确保其正常运转;要严格执行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制度,对在用的防爆设备要落实管理责任,保证完好,杜绝失爆。4、调度部门对加强“一通三防”信息传递负责任,凡上情下达或下情上报,均要准确无误地做好记录。要
7、检查“一通三防”安全措项的落煤情况,并及时做好排除安全隐患和落实处理责任的工作。5、经营各部门,要按文件、决议与计划的要求,及时满足“一通三防”工作所需要的人员、器材与资金。6、安全科对业务部门所承担的“一通三防”工作责任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出现的隐患、事故,要及时组织调查、分析与处理;对有可能造成“一通三防”事故的作业场所,要立即停产、撤人。五、采掘区(队)长是本采掘区队生业管辖范围内“一通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在组织领导职工进行采掘生产活动的同时,必须严格教育并带领全体职工严格遵守安全规章、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执行好各项安全措施,尤其是防瓦斯煤尘爆炸、自燃发火和突出事故的措施,及
8、时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主扇运行管理制度一、主扇运行前的准备工作1、主要扇风机房应安装两套同等能力的扇风机装置 (一台工作,一台备用),并必须经省级有资质的部门对其性能测试和试运行检验合格后,主扇才能正式投入运行使用。2、通风、机电部门要组织员工检查或清除主扇内的杂物及防碍正常运行的障碍物,否则不准运行。3、启动后,机电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检查主扇及设备的完好情况,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组织人员修理,做到无失爆,主扇正常运行。二、机电部门要经常组织主扇司机的安全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知识,在10分钟之内,主扇司机能够正确启动主扇的反风装置及备用风机,并且保证主扇的正常运行。三、机电部门
9、要建立健全主扇巡回检查制度,每周必须对主扇检查一次,对存在的机械故障要及时处理,情节严重的,立即向矿、局调度室汇报。四、主扇司机每隔2小时必须检查主扇的轴承温度和定子绕组温度,如检查温度均大于110度。则按操作规定正确调换主扇,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机电部门立即组织人员全面检修。五、若主扇在运转过程中,出现电机或开关烧坏,打烂叶片,断轴等重大事故时,应立即停机,按正常操作顺序将备用主扇启动,再向矿调度室汇报,采取处理措施。六、抽风机司机每班应及时填写本班主扇运行情况,对主扇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认真填写,以备查阅。七、每年的910月份,机电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应针对主扇的运行情况,认真编制
10、年度检修计划,并认真执行。八、如发现主扇的通风参数异常、突变,主扇司机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以便通风部门的对矿井的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九、每年要组织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反风前机电部门必须对主扇设备和反风装置进行全面检查,要确保主扇及装置完好可靠;反风时主扇司机要按照反风演习计划,规范操作,确保反风设施的顺利操作;通风部门要对反风演习情况和结果进行评价。十、建立健全主扇运行,停、送电管理制度,对没有按规定措施擅自停止主扇运行者,实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贯通的两巷:相距20米前,生产地测部门必须下达通知书,通知书必须送达矿调度室、通风科、安监处、施工单位
11、,并向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等领导汇报。二、掘进两巷贯通:岩巷相距20米,煤巷相距30米前,生产技术部门必须编制两巷贯通掘进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批。三、通风部门接到通知书后,通风技术员应立即制定巷道贯通的通风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并要绘制通风系统图,说明风流方向,通风设施的安装位置及调整的风量。四、两巷贯通的掘进进度由工区技术员负责每班在图上填明,生产科的地测部门必须每天进行一次贯通测量并及时填图,将贯通距离报告矿调度室。五、贯通巷道相距小于20米时,必须停止一条巷道的掘进,停掘的工作面应切断电源,设置栅栏,保持正常通风,正常检查瓦斯,瓦斯超限时
12、停止对方工作面的掘进,进行处理。掘进的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都必须由班组长和瓦检员到对方(已停掘巷道)工作面检查瓦斯等情况,只有当各处瓦斯浓度均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六、放炮贯通两巷时,掘进工作面每次放炮前,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并在已停掘的工作面栅栏外全负压通风地点的进风侧设置专人警戒。七、贯通时,必须有工区领导在现场统一指挥,并要有一名通风部门领导在现场协助指挥贯通,贯通后立即调整通风系统,并对相关区域的风量、瓦斯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施工工区必须加固好贯通点,小眼贯通,要求下地梁扛箱,平巷贯通必须扛箱加固。八、贯通已封闭的巷道,必须先
13、启封,按瓦斯排放有关规定排放瓦斯,恢复正常通风后则按第五条要求进行贯通管理。与已采区(包括联通已采区的巷道)、老窑和情况不明巷道贯通,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负责,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措施组织施工,否则按重大事故追查处理。九、煤层上山掘进工作面与上部平巷贯通前,上部平巷必须超过贯通位置,其超前距离不得小于5米。贯通放炮时,必须通知上部平巷撤人。定期测风管理制度一、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主要进、回风巷,井筒的测风应在测风站进行,测风站应有明显的标志。二、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随着采掘工作面的变化随时进行测风,测风站应选在进、回风巷道中并且支护良好,无杂物、无障碍物,
14、断面规整前后10米的直线巷道中。三、每次测风的结果应记录,并填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四、矿技术负责人,通风部门应根据测风结果,合理调整通风系统,进行风量调节及风量分配。五、每年应对矿井的外部漏风情况进行一次测定,外部漏风率在无提升设备时不超过5%,有提升设备时不超过15%,如果超过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六、矿井一翼或一采区通风系统发生变化时,要及时进行测风。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局扇安装必须要有专门设计,报矿矿技术负责人批准,设计内容包括:局扇安装位置、回风线路、风筒规格、长度、其他通风设施安装位置,供风量要求及“三专两闭锁”(三专: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两闭锁:风电闭锁、瓦
15、斯电闭锁)安装要求等。二、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风量。只有当全负压供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且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并要保证局扇安装地点至回风巷口这段巷道内,岩巷风速不低于0.15米/秒,煤巷风速不低于0.25米/秒。严禁局扇吸循环风。三、局扇的设备要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局扇必须吊挂或垫高,离地面高度大于0.3米。井下所有使用的局扇都必须指定人员负责,实行挂牌管理。局扇管理牌内容包括:管理人员姓名、供风地点、局扇功率、送风距离、入风量、出口风量、周围瓦斯情况等,并注明填写时间。四、加强风筒管
16、理,风筒出口风量必须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确定,保证工作面及回风风流瓦斯不超限,并保证巷道回风风速不低于规程规定的最低风速。风筒末端到工作面距离:煤巷不超过5米,岩巷不超过10米。五、严禁使用3台以上(含3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一个掘进工作面供风,不得使用1台局部通风机同时向2个作业的掘进工作面供风。六、使用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地点必须实行风电闭锁,保证停风后切断停风区内全部非本质安全性电气设备的电源。使用2台局部通风机供风的,2台局部通风机都必须同时实现风电闭锁。七、任何人不得随意停、开局部通风机。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准停风;因检修、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在盲巷口打好临时密闭。八
17、、局部通风机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在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的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否则,应按瓦斯排放制度执行。以风定产制度一、矿井在安排年度、季度和月采掘生产计划时,要按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认真计算各分区及全矿井需要风量,与矿井现有通风状况进行对比分析,当需要风量超过矿井现有实际通风能力时,必须重新安排采掘计划,减少采掘头面,合理布置,必须按矿井实际通风能力核定矿井生产能力,做到以风定产。二、优化采掘方案,合理集中布置,简化通风系统,提高单产单进,并通过矿井瓦斯抽放,搞好综合防尘,创造良好的生产环境来实现提高单产、单进的目的。三、按规程进行矿
18、井通风阻力测定,掌握矿井通风阻力分布状况,对阻力过大的区域采取相应措施。四、认真组织对矿井、井巷特别是采区内部巷道要进行维护与管理,制定井巷年度、月度维修计划和措施,保证回风系统的畅通,实现降阻增风的目的。五、严格巷道施工和采面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不合格工程不予验收,确保巷道规格质量满足要求。六、加强对矿井通风设施的日常检查、维修和管理,减少矿井内部漏风,提高矿井风量利用率。七、按规程要求搞好矿井风量测定,掌握矿井通风状况,分析、查找外部漏风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八、绘制与填写矿井通风系统图,及时掌握矿井通风网络的变化情况,当矿井生产条件变化时要及时调整矿井一翼或采区通风系统。巡回瓦斯检查
19、制度一、矿井都必须建立按巡回检查图表检查瓦斯的制度。所有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的检查次数: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对本班没有进行工作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都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二、通风科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49条的规定划分瓦斯检查区域,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并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三、瓦检员必须严格按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认真检查,并将所负责地点的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瓦斯检查牌板和检查手册上。四、
20、瓦斯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定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少于2米长的胶管。瓦检员对所负责检查片的监测装置,每小班检查不少于3次,发现监测装置损坏或传感器显示的数字与实际不符,应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五、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时,瓦检员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应处理的问题和注意事项。若当班出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电而未处理完毕时,瓦检员必须在工作地点面对面交接班。六、通风科干部、班长下井要认真检查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对瓦检员检查的时间、地点、填写的牌板、图表等进行认真审查,并及时帮助瓦检员处理问题,若重大隐患未消除,不得离开现场。七、通风科每日要填“矿井通风瓦斯调度日报”报矿长、矿总工
21、程师审阅,填写内容主要是当日各采掘工作面通风、瓦斯、自然发火等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隐患。矿技术负责人对当日反映出的主要问题,要明确批示处理意见。矿调度室负责将矿技术负责人的批示通知有关单位,并负责督促、协调问题的处理,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至问题处理完毕。排放瓦斯管理制度一、凡给下列积聚瓦斯的地点供风,使积聚瓦斯地点的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的全过程,都必须按瓦斯排放规定进行处理。1、恢复已封闭的停工区;2、停工、停风的盲巷;3、其它瓦斯浓度达2%以上,体积大于0.5立方米以上的地点;4、采用局部通风机送风而临时停电、停风的采掘挡头和更换风筒,造成停风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二、瓦斯排放应由
22、通风科主管技术员制定瓦斯排放安全技术措施。1、因临时停电或其它原因,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巷道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在3%以下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控制风流排放瓦斯。2、恢复已封闭的停风区或采掘工作面接近这些地点,以及临时停电、停风造成巷道积聚瓦斯浓度在3%以上时,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由矿矿技术负责人审批。3、矿井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的恢复通风,排放瓦斯措施必须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4、排放老火区、老空区等处的瓦斯时,由矿提出书面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审查报局技术负责人批准后,由矿技术负责人组织人员,现场指挥,救护队协助进行排放。三、排放瓦斯由矿技术负责人全面负责,矿值班
23、领导根据排放瓦斯措施,实行统一指挥。排放瓦斯现场由通风科领导、瓦检员、通风员、安监员、电工及所排区域施工单位的跟班区长等人员组成,且分工负责。组长由通风科领导担任,副组长由被排放地点的工区跟班区长担任。四、排放瓦斯前,应将瓦斯流经路线中的所有电气设备的电源切断,撤出回风侧所有人员,并在措施指定地点设置警戒。同时,瓦检员必须先检查局扇及开关附近10米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只有瓦斯浓度不超过0.5%,才能启动局扇。五、排放临时停工区(巷道内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把风筒接头断开,改变风筒接头对口的大小,或安设三通调节风量进行排放。排放已密闭区、老空区、火区的瓦斯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条加接风筒,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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