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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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电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 责任人: 所属部门: 电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参照相关规定,根据本单位自身特点制订了电梯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 企业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电梯安全管理负责人对本单位电梯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 电梯投入使用前后30天内必须办理使用登记证,在定期检验有限期届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验申请,严禁无证或超期运行。3、 电梯的改造、大修、年度检查必须事先履行审报手续。4、 确保电梯的安全档案齐全完好。电梯使用登记证、登记卡、检验合格证按规定张贴。5、 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2、证到期前3个月应向发证部门提出复审 。6、 电梯发生重伤、死亡事故1个小时内向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理部门报告。7、 发生电梯事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积极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保护好事故现场。8、 发生事故后,应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坚决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9、 发现重大隐患后应以书面形式上报主管部门。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应制定可靠的安全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10、 事故及重大隐患报告、记录、调查、处理、统计等资料应齐全,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11、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安全规定的作法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不听劝阻执意蛮干的行为有权制止,并向上级部门反应
3、,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停止其作业资格。12、 对电梯进行维修、改造的单位和人员,确认其具备相应资质,对其在本单位开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实施有效管理。电梯改造必须申报项目批准,明确具体内容,项目完成后,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检验。电梯安全会议制度电梯安全会议制度是落实安全工作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建立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1、 安全会议由主要负责人组织,每月至少召开一次;2、 安全会议由安全管理负责人主持,电梯相关部门负责人、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参加。3、 会议传达上级主管部门对当前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通报各部门安全状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对存在的安全问题及时解决;每次会
4、议所决定的措施,都要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责任人限期整改,并做好会议记录。4、 与会人员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对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要在各部门先进行讨论研究,并形成初步意见。5、 与会人员要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各种安全隐患,并认真研究探索就绝问题的方法、措施、一边会上通报交流。6、 与会人员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须事先请假电梯日常检查制度安全管理人员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对电梯、自动扶梯使用状况进行日检和年检,并督促电梯、自动扶梯维保单位的日常维保工作。一、 准则1、 电梯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每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检查2、 电梯至少每十五天进行一次维保;3、 每年电梯管理人员会
5、同维保单位对电梯安全运行状况进行一次评估。二、日检 (一)电梯的日检电梯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天至少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评估安全运行状况,日检项目参照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编制的电梯日常使用状况检查记录本中规定的项目执行。(二)自动扶梯的日检日检项目参照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编制的自动扶梯日常使用状况检查记录本中规定的项目执行。三、月检1、 安全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完好性;2、 日检记录及维保单位相关记录的完整性;3、 底坑、井道、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安全性及漏水、渗水状况;4、 通往保留给维修人员的房间、井道和机房和滑轮间的通道应安全、通畅,并有充分的照明;5、 在明显并且容易
6、接近的地方放置适用的消防器材。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延长电梯使用寿命的重要手段,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并做到:1、 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电梯的情况确定具有相应资质(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电梯制造单位并在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2、 电梯维修周期至少每十五日一次,必要时安全管理人员可根据电梯的运行状况要求增加维保的频率,并在维保合同中予以明确。3、 电梯进行维保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有效地通知相关使用人员,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为维保人员做好配合工作。4、 安全管理
7、人员应对维保工作的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每次维保检查工作后,对该次保养质量在电梯维修保养记录单上予以签字确认,并将“使用单位存”联存档;同时将每次维保工作内容记录在深圳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编制的深圳市电梯运行、故障隐患、维护保养及检验工作记录本上。5、 维保人员如未按规定周期进行维保或维保质量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和维保单位协调,确保维保工作的正常进行。6、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维保合同进行检查,并在维保合同届满前一个月签订下一周期的维保合同。电梯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制度根据特种设备监察条例规定,电梯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是电梯使用单位的基本义务,为切实做好电梯的注册登记工作,并保证定期检验的争产
8、实施,应做到:1、 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查合格的电梯2、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特种设备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3、 因故拟对在用电梯停止使用1年以上的,应当封存该设备,并在30日内,向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特种设备科书面申请报停。4、 当电梯的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变更。5、 电梯报废的,应当在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6、 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一个月前,主动向深圳市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7、 电梯安全管理
9、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做好检验前的一切准备工作。8、 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电梯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9、 检验不合格的电梯,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真该,整改完毕后及时要求复检,检验合格的电梯方可继续投入使用。10、 检验合格后,安全管理人员应将检验报告即时存档。电梯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 电梯隐患整改实行“四定”原则:1、 定方案:一般来讲,对于较大的电梯安全隐患,一时落实不了的,必须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经安全会议讨论,制定完善真该方案予以实施;2、 定措施:落实电梯整改前的预防方法,防止在整改前及整改过程中发生事故。3
10、、 定负责人:将整改前的预防责任具体落实到人,并负责跟进整改效果,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报告相关整改情况;4、 定完成期限: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二、 将日常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结合进行1、 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后,电梯管理人员应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督促相关部门和人员限期完成;2、 电梯管理部门和电梯管理人员必须对整改安全隐患效果进行跟踪检查。3、 及时将有关隐患整改结果登记存档4、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严重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御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停用;5、 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使用
11、年限的电梯,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到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电梯作业人员培训教育制度电梯作业人员(含电梯操作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既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电梯安全使用的前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和管理部门考核,并做到:1、 电梯操作好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取得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后方可独立上岗。2、 从事电梯操作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2) 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体的特殊要求3) 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4) 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5) 符合安全技术规范
12、规定的其他要求3、 培训的方式包括使用单位内部的入职培训、岗位培训、电梯使用和管理培训,遗迹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4、 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言开展内部岗位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1) 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2) 电梯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3) 电梯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4) 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的种类和作用5) 电梯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产管理6) 电梯事故及防御7) 日常的安全教育等5、 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应予以记录6、 电梯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正本由人事部门或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人员统一保管,附证由本人
13、随身携带,以方便管路和检查。7、 电梯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8、 人事部门或特种设备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安排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效期届满三个月应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所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办理复审和考核。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安培相应的岗位。电梯安全档案管理制度电梯安全档案至少包括电梯台账、电梯作业人员台账、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为了确保本单位电梯安全档案齐全完好,特制定电梯安全档案管理制度。一、 电梯台账电梯台账内容至少包括电梯名称、型号、种类、主要技术参数、制造单位、购置时间、检验情况、使用状态、重大维修状况
14、及其他变更情况。二、 点天作业人员台账电梯作业人员台账内容至少包括姓名、作业类别、作业证号、取证时间、换证情况、事故记录。三、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1、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见证的重要资料,应针对每一台电梯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2) 电梯登记卡(3) 电梯设计制造技术文件和资料(4) 电梯年度检查、定期检验报告,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5) 电梯维修和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等技术资料;(6) 安全附件校检、修理和更换记录(7) 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2、 档案资料均应分类、注册登记
15、、编制索引,不得遗失和混装,每年进行一次普查。每台电梯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3、 使用单位更换时,应当随机移交档案。4、 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5、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由电梯安全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保管,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电梯报废或拆除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6、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一般不外借、外传。如需借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7、 常用资料如有需要复印,可以由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档案管理人员复印分发,并记录在案。8、 电梯安全技术档案资料如有遗失,应及时上报、设法补救,并对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电梯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1、 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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