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教学管理职责全面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的有关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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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明确教学管理职责全面提高教学管理水平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提高整体管理水平。根据学院进一步做强做大系部,实施以系部为主体的条块管理战略思路,有必要对目前教学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以全面提高教学管理水平。一、教学常规管理各系部对本系部开设专业的教学常规管理负全部责任。教务处按学校规定对系部教学工作起监督、指导、协调作用,提供必要的服务。1.教学方案制定新建专业教学方案:系部负责组织调研、论证和教学方案草案的拟订,提供打印文稿和电子文档。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系部负责教学方案草案的修改与完善。教务处统一汇总并向省教育厅申请备案。修订现行教学方案:系部提供教学方案修
2、订草案。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经系部修改后教务处统一汇编成册。根据学校安排,教务处可向系部下达新增、修订教学方案任务。2、开课计划制定(开课计划制定原则)严格按照教学方案制定开课计划,某些课程必须增设或调整时需经教务处审核批准。任课教师必须符合资质要求。讲师以上职称的教师最多任课不能超过3门,其中主任课不超过2门。初级职称及新教师任课不超过1门。理论课与实践课可根据实践项目特点在时序上相对灵活安排,同时要考虑全校资源的合理利用。)开课计划:系部依据教学方案制定本系部各专业开课计划,连同教师安排报教务处审查批准后由系部向任课教师下达授课任务书并予以实施。各系部不得擅自更改教学方案,特殊情况需调整时
3、,应提出论证报告及更改方案报教务处审核批准。教师安排:教务处对全校开设课程按系部划分,实行分类管理。系部承担本专业类别全部课程的教师安排(含内、外聘)。教师担任所从事专业以外的课程或新课程时,应提前报教务处审查批准。外聘教师:系部负责外聘,教务处负责审批。教师管理:系部负责所有为本系部任课教师的调课、教学过程管理、质量监督评价、课时核算上报,教研活动及其它教学活动归所属系部负责。3、课表制定课表制定:教务处负责制定全校各专业课表。系部与实践教学单位协商制定校内实验、上机、实训课课表。实践课课表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执行。课表应在上一学期放假前制定完毕并通知到相关单位及教师个人。(课表制定原则:符合
4、教学和学生认知规律,一门课课堂教学不得四节连排,每周六节课及以下课程不得连续两天排课。每天授课课时基本均衡。专业主干课、难度大的课与其它课程应交叉安排。因教师或资源紧张,必须安排在晚上和双修日上课时应报教务处审批。)执行过程督导:督导室对各系部课表执行情况进行每日检查,每周汇总。调课频次作为对系部、教师工作质量的考核指标。无调课单且未上课的按教学事故处理,无调课单自行调课的按违纪一次处理。调课:系部审定所辖专业任课教师调课,负责通知学生及相关任课教师。系部填写调课单,提前两天报督导室备案。教师遇紧急情况来不及填写调课单时,需经系部批准并于上课前通知督导室调课安排。系部负责通知调课教师及学生,事
5、后系部负责补办调课单报督导室备案。停课:学校任何个人和单位都无权随意停课。需停课时应由停课单位提出申请报教务处,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教务处下达停课通知。4、实验、实训、实习安排实践教学安排:由系部负责的实训、实习,由开课专业所属系部负责联系实训、实习地点,并负责安排实训、实习指导教师,按实习(实训)教学文件编写要求完成相应的教学文件建设。安排计划于开课前两周报教务处审查备案。任课教师必须参加系部负责的实训、实习指导。由实训中心负责的实验、上机、实训、实习,由系部在上一学期期末向实训中心提出计划及要求,由实训中心制定具体安排,完成相应的教学文件建设,于开课前两周报教务处审查备案。由实训中心负责的实
6、验、上机、实训、实习等实践教学活动,由实训中心安排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资质及指导学生人数应符合学校规定),指导教师不足时由实训中心从相关系部聘请并负责受聘指导教师课时核算与上报。系部应积极支持任课教师参与实践指导,指导实践教学要作为系部对本单位任课教师考核内容之一。需分发给学生的实践教学文件(实验、实习大纲、指导书等)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印刷。实践教学管理:按负责范围,由系部及实训中心分别进行管理。实验、实训、实习考核与成绩评定由系部及实训中心分别进行。实践教学指导分组原则:每名教师每次同时指导实践教学学生人数应不超过规定标准:上机人数不超过40人。实验人数不超过20人。实训人数不超过40人。毕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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