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职责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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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限公司安全职责 规章制度汇编编制:审核:批准:2011年1月1日目 录管理制度第一章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通则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周二安全活动制度1交接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第二章 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煤气区域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安全确认管理制度第三章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检修维护安全管理制度
2、检修(抢修)挂牌制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厂内车辆运输管理制度第四章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标志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五章 附则安全管理考核细则管 理 制 度第一章 综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条 建立以单位法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组织保障体系。第二条 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规章制度体系。第三条 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贯彻落实。第四条 推广应用现代管理方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科学管理。第五条 建立高效灵敏的安全信息反馈系统。第六条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档案,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第七条 各级领导在各项工作中应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
3、首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第八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职工必须在本职工作岗位对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九条 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组织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成员由主管安全副总经理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各负其责,协助总经理领导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通则第一条 工作前按规定佩戴齐全劳动防护用品,穿着统一、规范。第二条 工作中严格执行本工种、本岗位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设备维护规程。第三条 新入厂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必须进行公司、分厂、工段(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并签订师徒安全协议;新员工定岗后,师徒协议自动解除,各单位从事
4、生产、检修及其他工作时其直接参与的相关人员自动结为联保人,有相互监督、相互提醒的义务(工作期间如有违章行为或发生事故的,其联保人附连带责任)。第四条 员工调换工种或岗位后,应在新工种或岗位范围内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上岗,并指定专人监护直到会独立操作。第五条 积极参加周二安全活动,学习安全知识,认真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规章、标准,针对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第六条 严格遵守各项劳动纪律,禁止班前(8小时)或班中饮酒。第七条 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规范禁止进入车间及工作岗位。第八条 杜绝疲劳作业,禁止从事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串岗或擅自操作其他岗位设备。第九条 禁止穿硬底鞋
5、登高作业,高处作业(两米以上)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时严禁抛扔工具、材料及杂物。第十条 检修电气、机械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检修挂牌制度,摘、挂警示牌必须遵循“谁挂牌谁摘牌”的原则,防止误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第十一条 任何电气、机械操作或指挥前,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确认制度”。 第十二条 禁止擅自修理电气设备,各种电气故障必须通知电工处理。第十三条 使用行灯时,必须使用36伏以下的低压安全灯。第十四条 使用手提电动工具(如手提电钻、手提砂轮等设备)时,必须保证绝缘良好(戴好绝缘手套,如地面潮湿,应垫干燥木板),就近设专项控制开关,设专人监护。第十五条 禁止用湿手、油手操作电气设备,禁止用水冲洗任何
6、带电设备。第十六条 电气设备及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接零接地保护措施,定期检查。第十七条 禁止检修和擦洗运转中设备的转动部位,禁止随意拆除各种机械、设备、设施及场所的安全防护装置。第十八条 禁止在易燃易爆区域(如煤气、氧气、乙炔、油库区域)吸烟或擅自动火作业。如需动火作业,必须制定安全防护措施,经相关部门检测合格开动火票后方可作业。第十九条 禁止在煤气区域无故逗留,禁止单人在煤气区域操作或检修,进入煤气区域必须携带煤气报警仪。第二十条 禁止在生产现场跨越皮带或转动的机电设备,禁止在吊物下通过或逗留。第二十一条 进入地沟、地井、炉坑等密闭或半密闭场所作业时,必须两人以上同往,设监护人,特殊地段要进行
7、气体检测,防止发生意外。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第二十三条 引进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时,必须在制定生产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维护规程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二十四条 进入厂区的机动车辆车速应控制在30KM/时以内,拖车牵引杆上、翻斗车厢内、装载机铲斗内严禁乘人。第二十五条 各个岗位的消防器材必须齐全完好,标识醒目;岗位人员必须掌握“三懂三会”消防知识。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第一条 公司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安全管理处负责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第二条 各分厂(车间)每月应组织召开两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
8、第三条 各生产单位、各部门每月应组织召开三次以上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第四条 班组应坚持班前班后安全生产例会。第五条 会议主要内容应包括:总结上阶段安全生产工作,实施安全奖惩;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问题的实施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监督、检查和验收;布置下阶段安全生产任务,保障生产顺利进行。周二安全活动制度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全面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素质,增强自我防护能力,将安全活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每周二为公司规定安全活动期间,安全活动时间不少于40分钟。第二条 三班倒班组利用班前班后会进行安全活动。第三条 两班倒班组利用周二下午
9、进行安全活动。第四条 若遇计划检修、事故抢修、公司其他重要或紧急情况时,周二安全活动可适时提前或推后进行。第五条 安全活动内容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令、法规、岗位安全规章制度、报刊杂志、安全常识的学习、安全知识竞赛、事故事例分析、安全总结等。第六条 安全活动形式以班组为单位,也可以分厂为单位组织活动,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第七条 安全活动应做详细记录,记录内容为:安全活动时间、参加安全活动人员及人数、未参加安全活动人员及原因、安全活动主要内容等。交接班制度第一条 接班人员应接规定的岗位和时间,进行现场对口交接,确保“交的清、接的明”;无人接班时不得离岗,否则按擅离职守处理,在此期间发生问题由交
10、班人员负全部责任。第二条 在班人员交接班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清扫,详细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向接班者逐项交清;设备交接必须在现场进行,如因遗漏交接事项造成事故由双方负责;如因故意隐瞒设备隐患造成事故由交班者负责。第三条 生产过程中的问题应尽量在本班处理,如有特殊情况,应将问题交待清楚,取得领导和接班人的同意,方可交班离岗。第四条 在事故处理和作业中,禁止进行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继续处理或操作,接班人员协助其工作。第五条 在交接过程中,若发现接班人员不具备接班条件,交班人员应制止其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汇报,否则接班后发生问题由交班人员负主要责任。安全生产检查制度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及时发
11、现和纠正“三违行为”,实现长期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检查与单位自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原则。第二条 安全检查由各分厂安全组织组织实施。1、安全管理处组织公司性质的安全检查1次/月,主要检查安全隐患、安全管理制度、事故处理情况及纠正预防措施等方面;2、各分厂安全部门组织专业性安全检查1次/月,主要检查电气设备、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区域、重点危险部位等方面;3、在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节前专项安全检查。第三条 公司各部门除配合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应定期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消防和防汛器材配备情况、各项安
12、全制度、规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并作好记录。第四条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内容,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第五条 各分厂每周由厂长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等方面,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作好记录。第六条 生产主任每天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第七条 各分厂安全员每天进行一次巡检,公司安全员每三天进行一次巡
13、检,制定巡检路线,巡检路线应包括所有岗位,并记录巡检结果。第八条 工作前操作者必须进行安全五确认,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其他安全检查制度,并作好记录。第九条 如在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主管领导,隐患排除之前禁止生产。第十条 检查内容1、查领导:对安全生产有贡献的人员是否得到了表扬和奖励;忽视安全生产造成事故的责任者是否受到了处理;2、查思想:全体员工全生产意识是否强烈;是否敢于同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和行为作斗争;3、查制度: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制度是否切实执行;4、查纪律:岗位劳动纪律情况是否良好,有无脱岗、睡岗、串岗或做与岗位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5、查隐患:设备是否有安
14、全装置;厂房建筑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栏杆是否安全可靠;各工种作业时,劳动保护用品、器具是否齐全、规范;有无跑、冒、滴、漏现象;有无其它不安全因素;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规定、标准;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检查形式1、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安全管理处召集有关部门组成检查组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由安全管理处汇总上报;2、分厂安全检查,由厂长负责,召集有关人员组成检查组每周进行一次检查,检查和整改情况汇总后上报安全管理处,并填写检查记录;3、专业性安全检查3.1、专业性安全检查由各检查对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主要检查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电气、危险建(构)筑物、防火、防爆、动力介质、防护用品、防护器材、防尘
15、防毒、工艺安全、食堂卫生等方面;3.2、定期的专业性检查必须做好记录,每次检查时复查前期检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4、季节性安全检查4.1、季节性安全检查包括:防暑降温、防雷防电、防洪防汛、防火防冻等;4.2、季节性安全检查由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检查后将结果和整改情况上报安全管理处。5、日常性安全检查5.1、所有员工都必须坚持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5.2、各个班组都必须坚持交接班制度,同时交接安全生产情况;5.3、各部门负责人和人员必须结合本职工作深入生产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第十二条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经劝阻无效的,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考核。第十三条 有条件进行隐患整改而故意拖延的,安全管理处下达
16、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第十四条 对不执行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严肃处理,酿成安全事故或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其责任。第十五条 各单位班组在班前、班中、班后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记录。第十六条 施工、技术改造、临时改造设备及土建等项目需改装的部位存在隐患的,隐患部位应设专人看守,并设立安全警示标识等防范措施。第十七条 车间、班组必须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帐。第十八条 安全管理处建立隐患整改台账,监督、检查各单位隐患整改情况。外来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凡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
17、来施工单位及外来人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 厂方(甲方)必须对外委施工单位(乙方)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其内容如下: 1、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2、验证乙方资质等级证是否满足工程需要;3、乙方安全许可证是否有效。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确认,应由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使用单位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委托。 第四条 取得施工合同后,乙方必须与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使用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合同书。 第五条 施工前,乙方必须制定详细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措施,并报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使用单位审核备案。第六条 临时追加的工程项目,必须按有关程序补办手续外,制定施工安全措
18、施,并报工程主管部门和工程使用单位审核、备案。 第七条 进入施工现场前,乙方人员应做到:1、明确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为安全工作第一负责人;2、明确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人员;3、按照国家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安全管理处备案。 第八条 在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甲方应做到:1、向乙方介绍本单位厂规厂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提供安全施工条件;2、甲方人员应陪同乙方有关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熟悉施工现场及环境,共同落实安全措施。第九条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做到:1、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动火、用水、用电、动土等管理和审批制度,取得甲方主管部门的批准,方可作业;2、施
19、工人员禁止擅自进入生产区域;3、施工的工程机械、手持电器设备等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4、进入施工现场后劳动防护用品佩戴齐全、规范;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的各项规定;6、接受工程主管部门、工程使用单位和公司安全管理处的监督和检查。第十条 施工期间甲方必须做到:1、工程使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对工程的机械、电气、仪表、环境、能源介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源等方面进行书面安全交底,存档备案;2、各工程主管单位和工程使用单位对本辖区内的施工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监督、检查;3、安全管理处负责对施工单位施工安全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第十一条 对乙方施工单位违章违纪行为和
20、人员按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第十二条 应对售后服务、调试、技术指导等进入生产区域工作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填表存档备查。第十三条 乙方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事故由乙方负责调查和处理,重伤以上事故在上报其主管部门时,同时上报甲方工程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处,由甲方安全管理处备案。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制度工作,使其更规范,程序更严格,确保安全措施从设计到审批都严格把关,责任到人,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根据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实际情况和安全措施方案制定的具体要求,将安全技术措施分为三个类型,并针对各类型制定相应的审批制度。 1、工程项目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
21、度: 1.1、工程项目设计必须按照“三同时”的原则进行; 1.2、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项目设计部门负责人审核,主管经理审批。 2、施工作业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2.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安全问题,需要采取安全措施时,应向主管部门汇报; 2.2、施工主管部门应对施工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安全排查,协同相关技术部门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相应主管经理审批。 3、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整改措施审批制度: 根据隐患级别分类,不同级别的隐患整改措施、方案的制定和审批规定如下: 3.1、A级隐患(各单位无力进行整改的安全隐患) 各单位会同公司生产和安全管理部门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方案,报公司主管领
22、导审批。 3.2、B级隐患(各分厂有能力自行整改的安全隐患) 各分厂制定隐患整改安全措施方案,报公司生产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3.3、C级隐患(各班组有能力自行整改的安全隐患)生产单位现场班组制定隐患整改措施,报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建立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以规范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为提高安全管理效率,公司将加大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并对安全生产费用进行严格管理。第三条 安全生产费用涵盖范围:1、完善、改造或维护公司安全设备、设施(公司安全设备、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调温、防
23、火、灭火、防爆、防毒、防雷、防静电等设备、设施。)所需支出;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安全防护物品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所需支出;3、职业健康与安全的检查、监测与评价所需支出;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和监控所需支出;5、安全技能培训、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所需支出;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所需支出。第四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使用范围内,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支出。 第五条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程序:1、完善、改造或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及对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整改所需支出,由各单位填写项目审批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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