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青岗位能手和青文明号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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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4茂名市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文明号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把创建“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的轨道,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关于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茂名的工作实际,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强化全市青年职工职业文明、服务社会、重信守诺的意识。第三条 青年岗位能手是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娴熟的职业技能、较高的创新素质,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的优秀青年工作者;青年文明号是指以青年为主体,在工作中创建的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
2、流工作成绩的青年集体。 第四条 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是凝聚青年、团结青年、带领青年建功立业的有效形式,是以倡导职业文明为核心,以行业管理规范为标准,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岗位建设、岗位创优为重点,以先进典型为导向的群众性劳动兑赛活动。第五条 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文明号争创活动要结合青年特点,周密计划、精心组织、突出特点、培养典型、扩大宣传。通过创建活动,在全市努力形成良好的行业作风,树立新的形象。第六条 “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实行分级管理。共青团茂名市委成立“茂名市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文明号争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争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争创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
3、考核、表彰、命名和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团委、市直有关单位团委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创建工作。第二章 条件与标准第七条 茂名市青年文明号的条件:(一)35岁以下的青年占6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年龄不超过35岁,3人或3人以上的青年集体;(二)35岁以下的青年必须要注册成为青年志愿者;(三)创建活动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并成立本单位“号”、 “手”领导小组,有规范的“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计划和措施;(四)创建时间要求一年以上;(五)该集体成员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自
4、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六)努力学习业务,钻研技术,掌握本职工作所必须的知识和技能,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并在工作中体现出高度的文明素质和牢固的执法意识、质量意识、信用意识、服务意识;(七)所在单位共青团组织机构健全,凝聚力强,能紧密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结合青年的特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创建活动,在各项工作中能够发挥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八)工作及成效得到本单位党政领导肯定,受到周围群众或服务对象赞誉,社会评价好。第八条 茂名市青年岗位能手的条件:(一)年龄在35周岁以下;(二)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
5、的各项规章制度;(三)廉洁奉公、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四)敬业爱岗、勤奋工作、勇于开拓,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圆满完成本岗位年度工作任务,成绩较突出,且年度考核为优秀;(五)工作中注重创新,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六)群众基础好,民主评议满意度在90以上;(七)满足下列条件之一:l、在县级或本行业与岗位技能有关的各种劳动竞赛活动中获奖;2、获得县级二等以上科技成果奖、市级三等以上科技成果奖;3、在全市相同或类似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或管理水平,并得到同行的公认。第三章 创建与命名第九条 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采取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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