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教改立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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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州大学教改立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20104号(2010年1月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我校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发展,确保我校各级各类教改立项研究工作顺利实施,有序开展,使立项研究更加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 立项范围第二条 立项范围指我校作为主持单位承担的各级各类教学改革与研究建设项目,包括国家、省、校各类质量工程项目(如精品课程、特色专业、教学团队、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双语示范课程等)和校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网络课程及多媒体CAI课件立项等。第三条 立项渠道须为教学(育)主管部门,课题方向隶属于严格意义的教研教改范畴。第三章 申请人资格与申报程序第四条 申请人资格
2、1、须是从事第一线教学或教学管理的教师或有关管理人员,具备中级以上职称,且原则上每位教师每批项目只能申请一项教改项目;2、已有在研同类项目或近两年内主持的教改项目中期检评或结题验收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申报。第五条 申报与评审程序1、学校根据教学改革需要或国家、省教育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发文启动各类校级教学改革立项或组织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2、申报单位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拟定当年教学改革重点,在教师自由申报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同时学院应成立教改项目评审组,认真审核并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3、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申报的立项项目进行初审,确定候选立项项目或推荐项目;4、候选
3、项目报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评审通过后确定立项项目或推荐项目;5、分管校长审批,学校发文公布校级立项项目。第四章 管 理第六条 校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负责教改立项的评审,教务处为项目管理的具体办事机构。第七条 项目实行分级立项,分工管理。项目单位(项目主持人所在院系或部处为项目单位)负责对本单位各级各类项目的具体管理,教务处主要负责宏观管理,并对跨院系、跨学科的重大项目进行组织协调。第八条 教务处主要职责1、启动和公布各类校级教改立项项目,组织申报省部级以上项目。2、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确定各项目经费分配计划。3、组织项目的中期检评,对国家、省级、校级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检查和考核。4、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成
4、果鉴定和宣传推广,进行项目工作总结。第九条 项目单位主要职责负责对项目的具体指导和有效监督,定期开展项目建设研讨会,推广经验,解决问题,并制定有利于推进改革和建设的各项政策,吸引、激励高水平的教师投入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确保项目按期高质量完成。中期检评时,项目单位必须组织检评专家组对本单位项目进行中期检评;积极配合学校组织本单位教改项目的结题验收、成果鉴定及推广工作。第十条 项目主持人主要职责教改立项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负责制定项目研究的整体方案,组织、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统筹安排项目经费,领导项目组按项目申请书及项目确认书的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研究与实践(每学期至少召开2次教改会
5、议),按时报送项目进展情况,接受中期检评,总结并形成项目的研究成果,积极配合成果验收工作。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主持人需更换时,由各院系提出更换人选,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第五章 中期检评第十一条 教改项目实行滚动制管理,所有教改项目均须接受教务处组织的中期检评,优胜劣汰,绩效挂钩。中期检评时,项目单位须统一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的项目进行检评,并明确检评意见(同意继续建设、终止建设)后报送教务处。未接受检评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立项资格。第十二条 中期检评内容:在统一考核项目单位对本单位项目的具体组织管理基础上,对每一个项目主要考核: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及主要成果;项目主持人及项目组成员对项目的各自分工
6、的完成情况;经费使用开支情况。第十三条 经检评确认能够出色完成研究与改革年度计划的项目将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并对项目主持人在今后各类教改立项中优先考虑;无故终止立项研究或项目实施不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务或应付工作而达不到预期成果的则停止后续经费的资助,若该项目为校级立项的学校还将撤消该项目的立项资格。第六章 结题验收与成果鉴定第十四条 结题验收1、当校级教改项目研究建设期限到期时均须进行结题验收,结题验收由学校主持,或由学校委托项目所在单位主持;2、结题验收成员由本项目组以外相同或相近专业的3-5名专家组成;3、凡建设期限到期但还未完成建设计划的项目如欲延期,项目负责人应写出书面说明,并申报延期方
7、案,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延期建设;逾期未报者视为结题验收不合格。4、省部级以上项目的结题验收按省或国家级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 成果鉴定1、凡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实践效果和特色的各级各类教改项目鼓励项目进行成果鉴定;2、成果鉴定采取组织专家鉴定会或通讯鉴定方式进行。第十六条 凡通过验收或鉴定且具有校内先进水平的项目,可申报校级教学成果奖。凡受益面大、效果特别显著、富有独创性、能反映我校特色,并获校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项目,学校进一步推荐申报省级或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第七章 经费开支第十七条 教改立项研究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非本项目费用,一律不得在该经费中支出,不得超计划、超范围
8、支出。第十八条 国家、省、校三级教改立项研究经费的开支范围:1、资料、印刷费:指进行项目研究与实践所发生的书刊、资料、教材(或讲义)编写、计算机软件、复印、印刷的费用。2、调研、差旅费:指为项目研究与实践而进行调研所发生的费用(含问卷调查费用)和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3、设备、材料购置费:指项目研究与实践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及辅助材料购置和维修费用。4、劳务费:指直接承担项目研究与实践的有关人员的加班费,加班费总额原则上不超过经费总额的20%。5、论证、鉴定、验收费:指组织教研项目立项论证和教研成果鉴定、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6、其他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和实践直接有关的其他支
9、出。第十九条 项目结题并经审核合格后,结余资金作如下处理:对于校级教改项目,要求在结题后的三个月内报帐完毕。届时将自动终止经费卡的使用,经费余额收回并转入校教改总经费卡内。对于省级以上教改项目,若在项目结题后仍结余较多经费,项目负责人可自选题目申请设立一个新的校级教研项目,经审核立项后,将结余经费转入新的项目经费卡中继续使用,并按校级项目进行管理。第八章 激励措施第二十条 为加大对教改立项研究的支持力度,提高立项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学校制定如下激励政策:1、教师从事教学改革立项研究,作为其考核、聘任、晋职、奖励的重要依据之一。2、学校鼓励教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研究,对教学改革取得的成果给予一定奖励
10、,具体奖励办法见福州大学本科教学奖励管理实施办法。3、立项研究取得的成果在参加各级教学成果奖评选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4、根据国务院第151号令的精神,凡获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者,视同相应的科技成果奖,在奖励、晋职、聘任、考核方面同等对待。第九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福州大学教改立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福大200581号)不再生效。福州大学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20104号(2010年1月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设立精品课程,进行重点建设,是实施人才培养计划,保证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保证我校精品课程建设的顺利开展,提高建设质量和水平,规范课程建
11、设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精品课程的建设目标为:通过改革与建设,使课程体系、课程结构、课程教学内容适应新世纪学生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在教学方法、考核方式改革成效显著,有效使用现代教育技术和高质量的教材与参考书,建成一支结构合理、水平高、可持续发展的课程教学队伍,教学效果公认优秀的全校的示范课程。第二章 立项办法与程序 第三条 精品课程的立项由学院统一组织,一般按课程(群)或系列课程立项,原则上按课程在专业培养计划中的地位,从每个专业与主干学科紧密关联的主干课程中选择。但对于涉及范围大、课程门数多的课程(群)或系列课程,可分层立项。如:数学系列课程可按高等数学、工程数学分别立项等。 第
12、四条 精品课程建设的申报条件为: 1、根据学院课程建设规划,由学院推荐;2、精品课程负责人具体条件:热爱教学事业,具有奉献精神,工作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教师中享有较高的威望,能团结同事,具有较好的合作精神;有至少5年以上的本科教学经验,并承担本门课程的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具有副教授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在本学科学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锐意改革创新,教学效果好。3、具有3人以上(含)的课程授课教师队伍,结构基本合理。 4、具有明确、可行的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5、具备使用网络课程、多媒体课件或其它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条件;6、教学基本条件较好,包括图书资料、实验室及实习基
13、地等; 第五条 精品课程建设项目需按下列程序申报、审批: 1、学院组织所属教学单位或课程负责人按要求填写课程信息及建设规划;2、学院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及课程建设重点,在教师自由申报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同时学院应成立教改项目评审组,认真审核并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3、学校教务处组织初审,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正式评审,并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发文立项。 第六条 精品课程分期、分批建设、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年一次。第三章 课程建设主要内容 第七条 教学队伍建设。精品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师主讲,要逐步建设形成一支结构合理、教学与学术水平兼备、教学效果好的教师梯
14、队,鼓励本学科跨学科相关教师参与课程教学建设。 第八条 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精品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正确处理单门课程建设与系列课程改革的关系。精品课程的教学内容体系要创新,简洁优化,有效围绕培养目标设计。 第九条 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建设。灵活运用多种先进的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积极思考,激发学生的潜能。 第十条 教材建设。教材原则上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对于公共基础课鼓励自行编写高水平教学参考书或习题集,主干专业课程要编写具有学科特色教材,形成多层次立体化的教材建设。 第十一条 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建设。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
15、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培养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精品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和研究型课程,鼓励本科生参与科研活动。 第十二条 建立切实有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各院要采取切实措施,要求教授上讲台和承担精品课程建设,鼓励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和学生积极参加精品课程建设。通过精品课程建设,建立健全精品课程评价体系,建立学生评教制度,促使精品课程建设质量不断提高。 第十三条 有实践环节的精品课程必须相应加强实践环节的建设,建设好实验室或实习基地,配备好实验师资及基地的技术人员队伍。 第十四条 精品课程考核方式要注重对学生知识运用
16、能力的考察。建立规范的命题与考核、试卷分析制度,使考核和评价学生方法多样化,发挥考核方法良好导向作用。 第十五条 列为精品课程的课程必须有完整的课程信息资料(课程负责人信息、课程建设现状及相关资料),较为全面的课程建设规划,规划中各项建设内容及指标具体可行。 第十六条 校级精品课程在建设过程中应比照省、国家级精品课程建设要求,明确建设方向,加强建设力度,积极申报省、国家精品课程立项。第四章 课程管理第十七条 精品课程建设实施课程负责人制度,负责该课程的整体规划、组织实施和验收,具体包括:研究和制定本课程的建设与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使用课程建设经费;协调本课程与各门相关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要求;根
17、据教学要求调整任课教师,并组织任课教师实施课程建设;负责对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确保本课程教学质量不断提高;负责培养本课程的青年骨干教师,组织任课教师积极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方法与教学手段改革的研究和实践;每学年至少承担一轮本课程的全过程教学;对在课程建设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无法解决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学院反馈,以便尽早得到解决。第十八条 课程所在学院负责对本学院精品课程的具体管理,制订有利于课程建设的改革措施,进行阶段检查和评估,对工作突出、成果显著的课程予以奖励,对组织工作不力、建设工作起色不大的课程进行整改,以确保课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主持人需更换时,由各学院提出更换人选
18、,以书面形式报教务处备案。第十九条 教务处主要负责精品课程的宏观管理,组织精品课程的中期检查(每年中期检查一次)、结题验收及省、国家精品课的申报工作。对于组织工作得力,课程建设成果显著的学院予以奖励;对组织建设工作不力,课程建设无明显起色的学院,暂停该学院下一年精品课程申报资格;对建设无进展,教改不明显的精品课程,将取消该精品课程立项资格,并冻结和收回建设经费。第二十条 福州大学精品课程建设期一般为三年,三年内成功申报成为省级以上精品的视为校级精品课结题。第二十一条 学校对获准立项的精品课程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精品课程经费使用范围 和激励措施详见福州大学教改立项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五章 附则第
19、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福州大学精品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福大教200580号)不再生效。福州大学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福大教20104号(2010年1月修订)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双语教学指用非母语进行部分或全部非语言学科的教学,其目的是使学生能同时利用母语和外语在专业知识领域进行思维、学习、工作和交际,以培养学生了解和掌握世界科技最新成果和对外交流学术成果的能力。为顺应经济、科技、文化全球一体化的需求,培养具有国际交流合作和竞争能力的复合型、外向型人才,建立我校双语课程建设的长效机制,现结合我校实情,制订本实施办法。第二章 建设原则及思路第二条 我校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总体上应遵
20、循“循序渐进,稳步提高,因材施教,注重效果”的原则。第三条 根据不同专业、课程特点及学生外语水平等采取不同形式的双语教学:首先选择合适的课程作为各学科开展双语教学的切入点,以点带面,先易后难,步步深入;要求生物工程类、信息技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信息安全、信息工程类、电子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气工程与自动化类)、金融学、法学等专业开设双语教学的课程比例不低于该专业总课程数(含公共基础课)的10%,其余各专业有条件的至少开设1门以上。其次,要注意把握好双语教学过程中英语渗透的力度,实事求是,逐步推进;第三,要注重双语教学体系化建设,条件好的专业应使双语教学课程系列化,从低年级到高年级
21、,从公共基础课、学科基础课到专业课及选修课,从课堂教学到实践环节,要有计划地开设双语教学课程;第四,要选用合适的双语教学教材,对于信息科学、生命科学等发展迅速、国际通用性强的学科和专业,且学生外语基础好的可直接引用外文原版教材或国内影印版教材,其余可选用国内正式出版的经缩编或改编的外文教材或教师自编讲义;第五,各级精品课程,核心岗位课程应带头积极进行双语教学改革。第三章 立项条件与程序 第四条 双语课程建设的立项条件1、根据学院双语课程建设规划,由学院推荐;2、具有3人以上(含)的双语课程授课教师队伍,结构基本合理。双语课程负责人英语基础好,并曾积极进行双语教学的改革尝试。3、具有明确、可行的
22、双语课程改革与建设方案;4、具备使用网络课程、多媒体课件或其它现代化教学手段的条件;5、教学基本条件较好,包括图书资料、实验室及实习基地等; 第五条 申报、审批程序 1、学院组织所属教学单位或课程负责人按学校申报要求填写双语教学课程信息及建设规划;2、申报单位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及双语教学课程建设重点,在教师自由申报的基础上积极组织申报,同时学院应成立教改项目评审组,认真审核并把关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3、学校教务处组织初审,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正式评审,并报主管校长审批同意后发文立项。 第六条 双语课程分期、分批建设、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两年一次,建设期一般为三年。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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