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岗位职责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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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池食药监办200723号关于印发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岗位职责的通知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科室:为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推动依法行政工作,在各科室共同努力下,市局明确了36个行政执法岗位职责及各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依据、工作责任和工作规程,现予以印发,请各岗位工作人员认真遵照执行。市局将对照行政执法岗位职责每年组织对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应认真分解行政岗位职责,确定岗位责任,梳理岗位名称、工作依据和工作规程,并于5月中旬报送市局备案,作为今后开展执法责任制考核评查的依据之一。附件:1.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岗位职责目录2.池州市
2、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科室岗位职责二七年四月十六日附件1: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岗位职责目录办公室岗位1秘书2机要与档案管理3行政后勤4外事管理5信息化管理6接待来信、来访和建议、提案办理7文印8政策法规人事教育科岗位1.人事管理2.劳动工资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考务和资格认定工作财务管理科岗位1.系统预算编制、资产管理2.系统财务管理3.市局机关主管会计4.市局机关出纳会计5.系统内部审计岗位职责6.系统非税收入管理7.市局本级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财务管理食品安全监察科岗位1.综合监督2.组织协调3.食品安全监察工作稽查科岗位1.受理药品、医疗器械投诉和举报工作2.药品、医疗器械案件查处3.药
3、品、医疗器械抽验4.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市场监督检查工作5.内勤工作药品监督管理科岗位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2.药品零售企业开办审批3.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变更4.药品广告监测5.政务窗口管理医疗器械科岗位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3.医疗器械注册监督管理4.本市范围内从事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业务企业的审批5.为省局有关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初审纪检监察室岗位综合管理附件2: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科室岗位职责办公室岗位职责一、主任岗位职责全面负责以下工作:1.局机关文秘、档案、值班、信访、保密、政务信息和行政后勤等工作;2.组织建立综合信息系统及全系统统
4、计、综合信息管理工作;3.牵头制订本系统中长期发展规划;4.综合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有关事宜;5.组织做好政策法规工作;6.协调落实局长办公会议决定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副主任岗位职责协助主任做好分管范围工作。三、具体岗位职责1岗位名称:秘书1.1 工作内容市局重要文件、综合材料及局长讲话稿的起草;局机关文件的审核;新闻宣传活动的组织与政务信息的采编;协助处理紧急突发事件。1.2 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安徽省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实施细则、局工作规则及局有关行政规定。1.3 工作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
5、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2岗位名称:机要与档案管理2.1 工作内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要、保密工作;全系统的档案管理工作。2.2 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局工作规则及局有关行政规定。2.3 工作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3岗位名称:行政后勤3.1 工作内容全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局长座谈会及市局机关会议的后勤保障、公务车辆管理和机关公务用品的采购与管理;局机关保卫工作与值班安排。3.2 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局工作规则及局有关行政规定。3.3 工作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4岗位名称:外事管理4.1 工作内容局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出境手续办理;对外交流活动的组织管理。4.2 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局工作规则及局有关行政规定。4.3 工作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5岗位名称:信息化管理5.1 工作内容市局网站的运行与维护;局机关公务用电脑的管理应用系统的维护;全系统的综合信息、信访数据统计与网络建设工作。5.2
7、 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局工作规则及局有关行政规定。5.3 工作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6岗位名称:接待来信、来访和建议、提案办理6.1 工作内容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与政协委员提案。 6.2 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务院信访条例。6.3 工作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7岗位名称:文印7.1 工作内容局机关文件
8、和有关资料的印制;文印用品的管理;文印设备的日常维护与管理。7.2 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局工作规则及局有关行政规定。7.3 工作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8岗位名称:政策法规8.1 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局规范性文件、行政处罚案卷审核,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听证,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局行政应诉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行政执法督查、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和政策法规调查研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上报有关资料及统计报表。8.2 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
9、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安徽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暂行办法、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听证规则、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督查暂行办法、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局工作规则、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查审分离工作暂行规定及局有关行政规定。8.3 工作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10、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暂行办法、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听证规则、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督查暂行办法、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8.4 工作规程8.4.1 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案卷审核8.4.1.1 工作程序8.4.1.1.1 接受案卷接收由稽查科提交的行政处罚案卷。8.4.1.1.2 案卷初审承办人员提出初审意见,政策法规部门负责人审查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到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8.4.1.
11、1.3 审理和合议政策法规部门组织案件审理委员会对案件进行审理,提出审理建议后,提交到案件合议委员会审查、研究,作出处罚决定。8.4.1.2 工作流程图接收行政处罚案卷承办人提出初审意见,负责人审查报分管领导同意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一般程序案件,5个工作日内审理完,提出审理建议重大复杂听证程序案件,10个工作日内进行前置性审查,提出建议案件合议委员会审查、研究,作出处罚决定8.4.2 组织开展局规范性文件审核8.4.2.1 工作程序8.4.2.1.1 接受文件接收由业务科室提交的局规范性文件送审稿、拟稿说明及有关背景材料。8.4.2.1.2 规范性文件审核承办人员提出审核意见,政策法规部门负责人
12、审查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将审核意见反馈有关科室。8.4.2.2 工作流程图接收文件承办人提出审核意见负责人审查报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反馈给有关科室8.4.3 组织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听证8.4.3.1 工作程序8.4.3.1.1 接收材料接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承办部门提交的申请人听证申请和全部案卷材料,确认材料是否完整、规范。8.4.3.1.2 送达听证通知书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并于举行听证会7日前向申请人送达听证通知书。8.4.3.1.3 组织听证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听证规则关于听证的程序规定组织听证。8.4.3.1.4 制作听
13、证笔录听证记录员负责制作听证笔录,经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签名后,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盖章。8.4.3.1.5 移送听证笔录或听证意见书听证主持人应当于行政许可听证结束之日起5日内,将听证笔录等材料移送承办部门。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应当于行政处罚听证结束之日起10日内制作听证意见书,移送承办部门。8.4.3.2 工作流程图接收材料 送达听证通知书(举行听证会7日前) 20日内制作听证笔录组织听证 移送承办部门(行政许可听证结束之日起5日内) 制作听证意见书移送承办部门(行政处罚听证结束之日10日内)8.4.4 审理行政复议案件8.4.4.1 工作程序8.4.4.1.1 接收材料接收申
14、请人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8.4.4.1.2 受理前审查行政复议承办人员审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受理范围。8.4.4.1.3 受理符合受理要求的,依法受理,向被申请人送达提出答复通知书。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办案人员拟不予受理决定书,经政策法规部门负责人审核、报局领导审批后,送达申请人。8.4.4.1.4 审理办案人员以书面审查为原则,依据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暂行办法关于调查取证等程序规定,审查办理行政复议案件。8.4.4.1.5 制作决定书办案人员制作行政复议审批表、行政复议决定书,经政策法规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局领导审批。8.4.4.1.6 送达审批同意后,办案人员向申
15、请人、被申请人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8.4.4.2 工作流程图1、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简称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2、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应当对口头申请内容制作笔录,并由申请人签字。申请 5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复议法规定的申请,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初步审查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承办人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7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辩意见。被申请人10日被申请人提出答辩意见
16、1、 承办人提出意见,并在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经局领导批准,可以延长,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2、 必要时,行政复议承办人可以听取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了解情况;3、 重大复杂案件由局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承办人办理60日1、 决定维持;2、 决定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3、 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4、 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结案1、 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2、 已受理的,在办理时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可以终止审理。终止审理8.4.5 组织市局行政应诉工作8.4.
17、5.1 工作程序8.4.5.1.1 接收应诉通知书接收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8.4.5.1.2 通知法律顾问、有关科室根据行政诉讼材料内容,通知法律顾问和涉案科室参加行政应诉工作。8.4.5.1.3 参加应诉准备工作根据应诉案件情况,参加调查取证等应诉准备工作。8.4.5.1.4 协调出庭工作协商法律顾问和涉案科室,经领导批准,确定出庭应诉人员。8.4.5.1.5 接收法律文书应诉案件审理结束后,负责接收法院发出的有关法律文书。8.4.5.2 工作流程图通知法律顾问、有关科室参加应诉准备工作协调出庭工作接收法律文书接收应诉通知书8.4.6 法制宣传教育8.4.6.1 工作程序组织制定法制宣传教
18、育规划和年度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分解法制宣传教育任务,部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法制宣传教育考核。8.4.6.2 工作流程图分解法制宣传教育任务部署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计划8.4.7 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8.4.7.1 工作程序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部署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8.4.7.2 工作流程图部署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制定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标准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8.4.8 行政执法督查8.4.8.1 工作程序组织制定行政执法督查计划,分解行政执法督查工作任务,部署开
19、展行政执法督查工作,组织行政执法督查考核。8.4.8.2 工作流程图分解行政执法督查任务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督查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督查考核制定行政执法督查计划8.4.9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8.4.9.1 工作程序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确认败诉结果、调查过错行为、认定过错责任,人教和纪检部门负责追究责任,财务部门负责经济追偿。8.4.9.2 工作流程图人教和纪检部门负责追究责任财务部门负责经济追偿法制工作机构负责确认败诉结果、调查过错行为、认定过错责任8.4.10 政策法规调查研究8.4.10.1 工作程序拟定调查研究计划,确定重点调查研究项目,组织实施调查研究,总结评比调研成果。8.4.10.2 工
20、作流程图确定重点调研项目组织实施调研项目总结评比调研成果拟定调研计划人事教育科岗位职责一、科长岗位职责全面负责以下工作:1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2负责全市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及县局班子建设;3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和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4负责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队伍的教育培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5负责协调局机关各科室培训工作;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二、具体岗位职责1岗位名称:人事管理1.1 工作内容负责局机关、各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市药品检验所的人事及机构编制工作;具体承担干部的任免、调配及干部考察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1.2 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
21、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1.3 工作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等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及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责任。1.4 工作规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的规定开展工作,并且执行领导干部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领导干部试用期制、新进人员试用期制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等制度。1.4.1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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