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担保制度的实践与探索.doc
《工程担保制度的实践与探索.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工程担保制度的实践与探索.doc(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市工程担保制度的实践与探索 是经济特区,建筑市场开放较早,上世纪九十年代始,市建筑市场竞争日益剧烈。然而,由于市场竞争机制和市场信用机制建立的滞后,建筑市场出现了恶性竞争,建筑市场信用程度不断下降,导致施工合同履约率一度低于50%,大量工程款的拖欠直接损害了施工企业和建筑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严重阻碍了建筑行业的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至二000年止,市历年拖欠工程款累计高达21亿元多,拖欠建筑农民工工资高达0.6亿元,施工合同的甲乙双方因拖欠工程款纠纷增多,官司难断,建筑农民工因拖欠工资而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量变引起质变。拖欠工程款和建筑农民工工资已不是单纯的经济纠纷问题,已是影响经济发展和
2、社会稳定的政治问题。对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于2000年11月1日召开专题会议,决定开展建筑领域专项“清欠”治理工作。2002年之前几年的“清欠”治理,我们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新的工程款拖欠仍在不断产生。为从根本上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我局在2001年开始着手进行专项调研,决定参照国际惯例建立并实行工程保证担保制度。 施工招投标实践塑造工程担保制度的具体特点。2002年10月,市政府决定对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推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我局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经过近半年的紧张调研和筹备,2003年4月1日起,我市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全面实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
3、中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实行风险包干,这意味着施工合同甲乙双方,尤其是施工方的市场风险更大,这风险带来的后果不仅影响到工程造价、质量、工期、,而且是新的工程款和工人工资的拖欠,那建筑市场秩序将会更乱,“双欠”将更难治理。市建设局高度意识到这一风险可能产生的后果,把工程担保作为化解建筑市场风险,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治理工程款拖欠的重要措施,在市所有建设工程项目中实行。几年来,工程担保制度不断扩大范围、不断完善。 一、市工程担保制度的主要做法 几年来,市的工程担保制度按政府政策引导、规范,市场主体各方责、权、利一致的原则,逐步推行扩大范围,主要做法: 1、实行投标保证制度。这项制度在20
4、01年初正式启动。投标保证金为工程概算价的2以上,总价不高于50万元,可以采用货币形式,也可采用由银行出具保函的方式,招标人不得限制投标担保方式。投标保证金由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代为管理,对未中标单位应及时退还保证金或保函;2004年3月我局制订颁发了厦建建20041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最低价投标价中标办法的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要求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应当超过投标有效期30天,并对投标担保金的及时退还进行了具体规定;2004年10月,我局厦建建200463号进一步规范施工招投标活动若干措施的通知(试行)文件中,结合我市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办法中实行投标资格后审办法的实际情况,对投标保证
5、金的缴交方式做出了“投标担保金可在截标前适当时间内要求提交”的补充规定。 2、推行业主支付和承包履约担保制度。2002年1月7日,我局印发厦建建2002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行为若干指导意见的通知,提出“积极推行建设工程施工投标保证金、履约保函、付款保函制度,有关投标保证制度按现行办法执行。履约、付款保函可在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非政府投资或融资的工程项目执行。发包人(业主,下同。)与承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发包人提交银行出具金额不低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15%的工程款支付保函;承包人也必须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金额应不低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10%的
6、履约保函。工程总造价在50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发包人与承包人可以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款支付不得低于750万元,履约支付不得低于500万元的工程支付保函及履约保函。”要求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发包人和承包人需提供保函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此后,上述规定写入市政府于2002年11月15日发布的第103号令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暂行规定中。2004年3月,我局在厦建建20041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最低价投标价中标办法的若干规定中,对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履约担保的有效期作了进一步的具体规定,同时规定承包人履约担保还可以采用由具备担保资格和能力的担保机构出具担保书的形式,要求工程款支付担保、
7、承包人履约担保及低价风险担保凭证(合同)作为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承包人与发包人不得对抵;同时规定“招标工程可实行预付备料款或不预付备料款,实行预付备料款的工程,承包人必须向发包人提供等额预付款担保”。 3、推行招标投标风险包干制度。由于我市对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工程项目全面实行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无疑增加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风险。为此,我们探索通过经济手段和担保机制化解工程风险的具体方式。在编制工程预算价时,我们要求招标人(发包人)根据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将工程量清单错漏、一般情况下可承受的市场变化和政策性调整、天气地形等自然条件变
8、化等因素,按 35的风险包干系数计入工程预算控制价。投标人报价时必须体现这些风险包干费用,中标后不得任意追加。该制度要求招标人和中标人按照上述规定的办法程序形成包含风险包干内容的中标价,并将该中标价作为签约的合同价款。这就可以通过招标人和中标人相互提供担保实现工程风险包干的目标。 4、实行最低控制价风险保证担保制度。为了保证低标价中标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我市厦建建200318号市建设工程最低投标价中标实施办法规定:最低投标价中标办法实行中标人低价风险保证担保制度,即中标人(承包人)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除向招标人(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金外,还应提交低价风险担保金。低价风险担保金数额为投标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工程 担保 制度 实践 探索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7799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