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票所列人员绩效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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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作票所列人员绩效管理办法工作票所列人员绩效管理办法一、 基本条件:1. 工作负责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系统情况、工作班人员工作能力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经部门每年考试一次且成绩合格、并由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2. 工作许可人应是有一定工作经验和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运行值班人员值长、班长、司机(正值班员、司炉)、主值,全能值班员在聘任期内,经部门每年考试一次且成绩合格、并由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3. 工作票的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身体与心理状况、技术水平、设备系统情况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非生产管理、技术岗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应首先具备工
2、作负责人条件,经生产技术部每年考试一次成绩合格、且在过去1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并由公司生产领导书面批准的人员。4. 各专业工程师,首席工程师(技师)、优秀技师,检修班长、技术员,在聘任期内应对照上述内容、具备工作票签发人条件。二、 职责与权益1. 工作票所列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应认真履行安全责任,严格落实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2. 非生产管理岗位、技术岗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增加30元/月的津贴。3. 工作票所列人员绩效考核不合格期内,暂停相应安全职责、岗位绩效工资下降一档,直至重新取得资格。三、 绩效考核工作票所列人员绩效考核按10分制进行,扣分在10分及以上为不合格。1. 下列情
3、况之一,扣10分:(1) 违反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造成一类障碍(人身轻伤)及以上的人为安全责任事件;虽未造成一类障碍(人身轻伤)及以上的人为安全责任事件,但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或在调查中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2) 不能正确对待绩效考核结果,对他人进行中伤、刁难、打击报复经查实的;(3) 在半年内无故未履行安全责任者;2. 下列情况之一,扣12分(1) 由生产技术部审核出不合格工作票的相关人员各扣1分,并根据公司考核细则落实。(2) 工作票未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预先送给工作许可人,扣工作票签发人1分。(3) 工作许可人无正当理由未在有效时间,正确、完备和符合现场条件布置安全措施,扣1分。(4) 工作终结未认真交待检修项目、发现的问题、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相关人员各扣1分。(5) 其他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未认真落实、未造成不安全后果的事项,由生产技术部酌情考虑。四、 附则1. 每日各专业运行值班负责人执存并按值移交已终结、作废等使用过的工作票,次日夜班值长汇总。值长对汇总结果的正确性负责,若缺失则按10元/份进行考核。2. 操作票等参照上述办法考核。3. 非技术岗位:运行班指正值班员以下人员、检修班指责任技术岗位以下人员。4. 本办法由生产技术部负责完善、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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