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宁夏).doc
《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宁夏).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宁夏).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宁夏回族自治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大决策,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切实加强基层政权执政能力,规范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基层政权建设资金,是指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设立的,用于改善乡镇党委、政府、人大机关办公条件的专项资金。第三条 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突出重点。资金全额用于解决改善基层乡镇政府的办公条件。(二)公开透明。资金使用和项目选择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纳入政务公开范围。(三)注重实效。坚持办实事、重实效,以社会效益为目标,强化绩效考评。(四
2、)专款专用。资金不得用于平衡预算,不得截留或挪做他用。第二章 管理职权第四条 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的使用实行自治区、市县分级管理。第五条 财政厅负责制定全区基层政权建设标准;汇总、编制上报全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三年项目规划;审核并批准县级财政部门上报的年度项目;组织并实施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第六条 市县财政部门负责编制本地区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三年项目规划,申报年度项目,并根据财政厅的项目批复,组织乡镇进行项目实施。第三章 资金分配和安排第七条 中央分配给我区的基层政权建设资金,自治区将全额用于基层,并在财力可能的基础上,逐步增加地方配套资金规模。市县财政部门也应积极筹措资金,与中央和自
3、治区专项资金统筹使用,共同加快基层政权建设步伐。第八条 基层政权建设资金分配采用因素法,同时考虑对市县管理和使用转移支付资金的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结果。第四章 资金使用范围第九条 基层政权建设资金用于改善乡镇党委、政府、人大机关办公条件。具体包括:(一)新建、改建、扩建、维修办公用房。(二)购买办公家具、基本办公设备、采暖设施等。第十条 基层政权建设资金不得有偿使用,不得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支出,不得用于投资经商办企业,不得用于购置交通工具、移动电话以及其他与资金使用原则及范围不相符的各项开支。第五章 三年项目规划第十一条 三年项目规划应当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符合资金的使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基层政权 建设 资金 管理办法 宁夏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7786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