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管理办法.doc
《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管理办法.doc(6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中发20064号)精神,为实现内蒙古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目标,规范自治区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引导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导奖励资金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设立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创新项目的无偿补助、有偿支持和科技创新成果奖励。通过此项资金的设立,引导企业、社会、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建立科技创新新型投资机制。 第三条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制度,坚持诚实申请、公正
2、受理、择优扶持、公开透明、专款专用的原则。第四条引导奖励资金根据科技创新项目性质和科技创新成果情况,实行无偿使用与有偿使用相结合的支持方式,科技成果奖励以无偿为主。科技创新项目逐步实行有偿支持,并引入市场规则和绩效评价。 引导奖励资金按不同投入方式分列若干专项资金,专项资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和科技发展需要增设或取消。 第五条自治区财政厅设立融资平台,将财政、金融等资金捆绑使用,共同推动科技创新事业发展。自治区科技厅负责项目指南发布、网上受理、成果论证、立项初审、项目资金安排初步意见、专家库建立和管理以及组织专家评审。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对自治区科技厅提出的具体项目资金安排初步意见进行审核、批复,下达
3、资金和进行资金运行管理,会同科技部门建立专家库、组织专家评审。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六条引导奖励资金来源。内容包括: (一)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二)自治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资金; (三)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四)本项资金有偿使用的回收部分; (五)资金的存款利息; (六)其他。 第三章资金使用范围 第七条引导奖励资金使用范围。内容包括: (一)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优先主题和重大专项; (二)科技成果转化; (三)科技人才培养; (四)公共条件平台建设; (五)科技人员奖励。 第四章资金申请与项目审批 第八条申请条件。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科技创新产品和科
4、技创新技术标准,有利于我区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提高企业科技素质,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能够有效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均可申请引导奖励资金。 第九条支持对象。内容包括: (一)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技术政策,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有较大市场容量和较强市场竞争力,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有望形成新兴产业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二)中试和规模化阶段项目,具有一定成熟性,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其他应予以支持和奖励的项目。 第十条审批程序。项目申报单位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申请条件和项目指南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科技厅集中受理申报单位的材料,按专项资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内蒙古自治区 科技 创新 引导 奖励 资金 管理办法
![提示](https://www.31ppt.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7769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