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速递管理手册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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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通速递管理手册1中通速递管理手册1中通速递管理手册1:2013-8-17 21:58:23中通速递管理手册1(中通速递管理章程)1序 言中通速递自成立以来,颁布了相关规章,明确了岗位职责,界定了责权关系,促进了网络健康有序的发展。中通速递网络规模及品牌影响力已居同行前列,这令人振奋的骄人成绩使我们感到速递行业前程光明与责任重大。为此,全网实行统一的管理办法,实现一体化经营方式已十分必要。随着行业不断地走向成熟,市场的瞬息万变使我们深感“创新是企业的动力,和谐是发展的基础”。只有不断地推陈出新、锐意进取,才能使中通速递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使中通速递铸就辉煌!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
2、原中通速递手册的部分内容已经不能满足行业发展的需要。中通速递手册本次编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并结合公司的发展现状和实际需要而修订,是指导公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为公司各部门、各营运实体的具体操作和经营,提供了较全面的理论依据。本手册内容有:中通速递总则、网络管理章程、标准化操作流程、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条例、财务结算管理制度、快件上网监控管理制度、淘宝项目管理条例、禁寄物品指导目录及处理办法(试行)和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等。希望中通速递全网络认真组织学习并遵照执行,切实提高自身管理水平和提升服务质量。本手册在编写的过程中,得到总部领导的关心、指导,总部各部门、各网点公司的
3、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一并表示感谢!由于时间仓促及编写人员水平有限,不足之处,敬请大家多提宝贵意见!未尽事项,我们将在后续工作中发布执行通知。中通速递手册编写组二00九年五月十七日第三次修订目 录第一篇 中通速递总则-1第二篇 网络管理章程-3第一章 网络营运管理中心-3第二章 网络区域分部-4第三章 网络加盟与合同解除-5第四章 网络管理-8第五章 区域管理条例-11第一节上海区域网络管理条例-11第二节外围区域网络管理条例-15第三篇标准化操作流程-19第一章业务员揽件标准流程-19第一节客户交件-19第二节业务员揽件(取件)-20第二章网点操作标准流程-23第一节出件(发件)操作标准流程-
4、23第二节进件(到件)操作标准流程-25第三节派件操作标准流程-26第三章分拨中心操作标准流程-28第一节航空(铁路或大巴)中转操作标准流程-28第二节汽运线中转操作标准流程-29第三节进、出件操作标准流程-32第四章异常快件(问题件)处理标准流程-35第四篇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条例-38第一章网络遗失件处理办法(试行)-38第一节遗失件的确认-38第二节破损件的仲裁处理-40第三节贵重物品操作及处理标准-42第四节仲裁处理标准-47第络管理章程第一章 网络营运管理中心 第一条 网络管理机构中通速递网络营运管理中心(简称营运中心)是中通速递网络管理最高执行机构,设网络首席执行官一名,营运中心办主任
5、一名、助理若干名。下辖区域管理(含片区管理、汽运部、分拨中心管理部)、客服中心(含仲裁部、时效保障部、投诉部)等部门。网络事务实行营运中心管辖和负责制。第一款 网络首席执行官:由总裁提名,董事会批准,董事长任命,是中通网络管理最高执行官,接受总裁委托,全面负责中通网络开发、建设、维护与管理,直接对总裁负责。职责:主持、组织和领导营运中心日常事务;制订网络发展规划报总裁批准后贯彻执行;向总裁提出网络建设投资建议、汇报重大事务处理方法与结果;签发网络事务管理通知与文件;协调区域管理间关系、网点间关系,维护网络稳定;制订和优化网络营运线路;接受和处理网络重大投诉与建议;批准网点加盟与退出,签署网络加
6、盟协议;听取区域管理日常工作报告,指导区域管理日常工作,决定网络重大事务处理;协调各部门间业务交叉关系;承办总裁指派的其它工作。第二款 营运中心办主任:由网络首席执行官提名,总裁任命。职责:协助网络首席执行官对中通网络开发、建设、维护、管理及处理营运中心的日常事务,并承办网络首席执行官指派的其它工作等。第三款 区域管理:由营运中心直接领导和管理,负责协调处理本区域网络及本部门日常事务、疑难件查询和处理,负责所辖分拨中心及班车运行的监督与管理。中通网络设上海区域、江浙皖区域、华北区域和外围区域,营运中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行设置与调整。各区域设总经理1名,片区经理若干名,经理助理1-2名,其中
7、,上海区域下辖上海市各网点,江浙皖区域下辖江苏、浙江和安徽省各网点,华北区域下辖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山西、东三省,外围区域下辖除江、浙、沪、皖、华北区域以外的各网点。第一项 区域总经理:由网络首席执行官提名,总裁任命。协助网络首席执行官监督管理本区域的网络开拓、维护、协调、管理及市场营销工作,以及所辖区域内的分拨中心及班车运行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第二项 片区经理:片区经理由区域总经理推荐、网络首席执行官审核、总裁批准任命。协助区域总经理管理本片区的网络开拓、维护、协调、管理及市场营销工作,以及所辖区域内的分拨中心及班车运行的监督与管理工作。片区经理要求高中以上学历,熟悉本区域网络构建、各网
8、点基本信息资料及业务发展;各方面综合素质高,能妥善应对与处理网络突发事件;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协调处理网络管理事务,并配合总部其它职能管理部门的工作;业务能力强,可以准确评定网点资格,开发新网点,拓展中通网络等。第三项 区域助理:由区域总经理提名,网络首席执行官任命。区域助理要求中专以上学历,协助区域经理处理日常事务,遇重大事务及时向区域总经理汇报;熟知本辖区及整个网络快件路由和出发到达时间,注意搜集网络信息资料整理归档,留作经理处理网络日常事务及网络发展时使用;密切注意网络发展动态,加强业务学习,努力使自己尽快成为一名能够独立处理辖区网络事务的合格区域网络管理员;接听网络日常事务电话,做
9、好记录工作,及时归类;注重礼貌用语;事事有结果,自己不能处理的,第一时间向经理汇报,不是本部门事务的,能及时处理的及时处理,同时告知下次应找何部门解决,不能及时处理的,做好记录转告相关部门处理,同时告知与何部门何人联系;对本区域网点上网情况、软件使用情况、派件情况实时监管,并填写日报表,每周一总结好交经理在公司周例会上通报等。第四项 汽运中转部:由区域总经理直接领导和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分汽运部和分拨中心管理部。职责:网络营运线路的组建与调整;班车营运调度及班车在营运过程中所发生事务的处理;网络各分拨中心事务管理。第四款 客服中心:由营运中心直接领导和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分仲裁部、时效保障
10、部和投诉部。职责:网络事务初步协调,疑难件查询,问题件、延误件、遗失件、破损件、短少件、投诉事宜处理事务,其具体职责与工作方法由营运中心另行制订。第二条 网络管理理事会网络管理理事会(简称理事会)是营运中心领导下的常设议事机构,详见理事会章程。第二章 网络区域分布第三条 上海区域分布:上海区域根据上海行政区域,结合本区域实际分布状况划分中通网络结构,各区域均独立签约加盟。各网点可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建立自己的承包区。承包区按照中通网络规定经营,原则上谁开设谁管理,其债权债务及速递经营责任由与中通总部签订了加盟合同的网点全权负责与承担,总部不直接管理。但开设者应当将承包区详细信息资料及经营协议书
11、通过上海区域上报营运中心审核备案。对于承包区有违背中通网络经营原则行为的,营运中心将责令该区域负责人予以整改。第四条 江浙皖区域分布:江苏、浙江和安徽(下称“江浙皖” )区域根据城市分布特点,以城市为基本区域独立签约加盟。在各城市区域内,该独立签约网点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设承包区,统一管理经营,并通过江浙皖区域上报营运中心审核备案。目前,部分地区可以以地区级城市为签约加盟,但是,随着地区经济条件差异缩小将逐步实施包括县级城市在内的独立签约加盟形式。第五条 华北区域和外围区域分布:中通网络外围区域是指除江浙皖区域、上海区域和华北区域以外的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中通网络区域。华北区域和外围区域网络以省
12、级签约加盟为主、以地级签约加盟为辅。但总部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与地市县级直接签约,各省在征得营运中心许可后,可以以省会城市所在地或者主要交通城市为中心建立中通省级网络,自行投资,自行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并将经营情况及派送区域通过华北区域和外围区域上报营运中心审核与备案。第六条 国际分布:国际网络由中通网络营运管理中心授权中通国际部经营,中通国际快递业务均可以由国际部代理。第三章 网络加盟与合同解除第七条 加盟网点定义中通网络加盟网点(下称网点)是指符合中通网络加盟条件与中通营运中心独立签订网络加盟合同书的快递公司或者企业。它须接受中通营运中心统一管理,专一经营中通速递品牌,独立投资,
13、合作经营,自负盈亏,独立对外承担责任。第八条 网点加盟条件第一款 具备合法有效经营速递或者快递业务的营业执照。第二款 有适合业务需要与公司发展的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业务员、客服人员等。第三款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包括办公与快件存放、中转仓库等。第四款 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包括电脑、扫描巴枪、电子称等。第五款 有足够的交通工具承担快件的收取、派送和中转。第六款 能够妥善协调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保证快件(不论是自取件还是派件)在所加盟区域内安全中转与送达。第七款 具备“备案”条件,符合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达标基本条件。第八款 根据加盟区域大小及业务发展状况,缴纳适当的网络加盟费、中通品牌使用费
14、及业务保证金,并有适当的流动资金开展业务。具体费用及保证金收取的标准由营运中心核定,报网络首席执行官批准。第九款 具有先进的快递经营理念与管理,保证统一经营中通业务,不参与其它快递网络经营。第十款 保证接受中通网络营运管理中心管理至上原则,严格按照中通速递网络管理章程、中通速递标准化操作流程及营运中心颁布的其它规章制度经营快递业务。第十一款 加盟收费标准 片区名称风险金(押金)网建费品牌使用费外围区域发达省会7万2万3-5万欠发达省会5万1万2-3万地级市2万0.5万1万江浙沪皖区域地级市2万0.5万1万县级1.3万0.5万0.3-0.5万第十二款 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第九条 网络加盟程序
15、第一款 申请:凡符合加盟条件的快递公司、企业或者个人,有资金投入且又具有快递经营信心的,均可书面向中通营运中心提出加盟中通网络的申请。第二款 审核:营运中心在审核后将根据拟经营地区派人实地考察申请人的资质与条件,如符合,由拟经营地区所在中通区域经理初步拟定经营方案细则和派送区域,达成共识报营运中心审批。第三款 签约:营运中心代表中通速递服务有限公司同加盟人签订网络加盟合同书及其补充条款,加盖中通速递网络营运管理中心印章,加盟人即成为中通网络成员,受网络加盟合同书及其补充条款约束,按照中通速递营运中心要求统一经营速递业务。第十条 网络加盟合同书中通速递网络加盟合同书由营运中心根据中通网络特点统一
16、制定,系格式合同。签约时另有约定条款的,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与网络加盟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并由营运中心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 加盟合同履行网络加盟合同作为网络章程的重要组成部分,经营运中心与加盟人签订并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和履行,不得擅自变更。如果因网络发展确需变更履行方法或事项的,须报营运中心审核批准,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或者履行行为违反合同规定的,除按照本章程及加盟合同中的处罚条款处理以外,还应当分别按照中通速递网络管理章程(包括上海区域网络管理条例和外围区域网络管理条例等)处理;快件中转流程及问题处理按照标准化操作流程处理。中通速递网络管理章程和标准化操作流程由营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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