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梦网合作管理实施细则(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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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移动梦网合作管理实施细则(2009版)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2009年9月第一章 概述4第二章 移动梦网业务内容4第三章 移动梦网商务合作模式5(一)商务合作模式5(二)业务资费构成5(三)信息费定价原则6第四章 SP接入与合作管理原则6(一)SP基本资质要求6(二)SP从业人员要求7(三)SP基本合作流程9(四)新增SP接入申请流程11(五)SP合作协议签署要求13(六)已合作SP的业务受理流程14(七)SP合作资料变更流程14(八)SP合作协议主体变更15(九)合作风险保证金15(十)业务内容和版权要求16(十一)用户数据管理要求18(十二)订购关系同步要
2、求18(十三)增值业务许可证备案的要求19(十四)互动类业务开展要求19(十五)客户服务“五条禁令”19第五章 SP考核管理20(一)SP信用积分管理制度20(二)SP分层分级管理制度20(三)SP重大违规省内联动处理制度21第六章 分层分级工作要求21第七章 计费结算原则21(一)结算职责22(二)计费原则22(三)结算付款流程22(四)对帐原则24第八章 客户服务原则24(一)客户服务分工24(二)客服工单处理时限25(三)客户服务报备要求26(四)客户投诉分析制度26(五)梦网业务违规处罚标准26(六)对客户投诉处理的工作要求26第九章 营销管理原则27(一)宣传要素27(二)媒体互动管
3、理27第十章 SP网络管理原则28第十一章 SP投诉处理29(一)投诉受理原则30(二)投诉处理流程30第一章 概述为维护移动梦网业务市场秩序、提高移动梦网业务质量、促进移动梦网业务发展,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移动江苏公司)特制定本细则。本细则是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总部)颁布的移动梦网SP合作管理办法的总体原则下制定的江苏省内梦网合作管理具体实施细则,是对移动梦网合作管理办法的细化和补充,对于本细则未提及的相关条款,按照总部颁布的合作管理办法执行。如与此前中国移动江苏公司颁布的相关合作管理办法或规定有冲突,以本细则为准。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由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受理,在
4、江苏省内开展的移动梦网业务、以及提供梦网业务和服务的合作伙伴;本细则适用于与各合作伙伴合作开展的、基于移动梦网业务平台上的各类梦网数据增值应用服务。本细则规定了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梦网合作管理的相关原则,详细的业务管理要求见各业务分册,业务分册包括短信业务分册、彩信业务分册、语音杂志业务分册、手机上网业务分册、彩铃业务分册等,具体的各类业务合作管理细则和流程、信用积分管理要求、分层分级管理细则等详见各类业务合作管理实施细则分册(以下简称分册)。本细则的所有权、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所有。第二章 移动梦网业务内容“移动梦网”是中国移动向移动客户提供数据增值应用和服务的统一品牌,包括但不
5、限于短信、彩信、MO手机上网(WAP)、彩铃、语音杂志(IVR)、移动沙龙、百宝箱、流媒体、手机钱包、位置服务等各类业务。根据业务覆盖和开放范围,可分为全网业务、全省业务和地市业务。1、全网业务(1)定义:指客户覆盖范围为中国移动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各省市客户之间可以进行业务互通的移动梦网业务。(2)接入规则:根据短信、彩信、MO手机上网(WAP)、彩铃、语音杂志(IVR)、移动沙龙、百宝箱、流媒体、手机钱包、位置服务等不同的业务类别和特性,有“一点接入、全网服务”和“多点接入、分区服务”两种不同的接入方式。(3)合作受理申请点:一般为总部,或由各省公司在本省接入的全省业务中选择推荐
6、给总部,详见相应分册。(4)计费结算:计费由移动客户归属省负责;结算点根据各业务的具体情况而不同,详见相应分册。2、全省业务(1)定义:指客户覆盖范围仅为江苏省省内的移动客户,且客户间的业务互通范围仅限于江苏省内客户的移动梦网业务。(2)接入规则:一点接入、全省服务。(3)合作受理申请点: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数据部。有向全省业务发展需求的地市业务,在合作运营满三个月且运营情况符合一定标准的前提下,可由接入地市公司向省公司推荐,申请上升为全省业务、开展全省合作。具体标准和要求详见各分册。(4)计费结算:计费、结算工作由中国移动江苏公司统一负责。3、地市业务(1)定义:指客户覆盖范围仅为江苏省内某个地
7、市的移动客户,且客户间的业务互通范围仅限于该地市客户的移动梦网业务。(2)合作受理申请点: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地市公司数据业务主管部门。具体流程和要求详见各分册。(3)计费结算:计费由中国移动江苏公司统一负责;结算由接入地的地市公司负责。第三章 移动梦网商务合作模式(一)商务合作模式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与拥有相关资质许可的SP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就共同推进中国移动通信无线数据和语音增值业务进行公平合作,实现合作共赢。中国移动江苏公司负责提供网络通道和代计费代收费服务合作伙伴负责进行业务的设计、策划、推广、客服等工作。在业务的对外宣传中,以合作伙伴客服为主(中国移动江苏公司1
8、0086客服也同时提供客服受理,但不作为首要的客服点),由合作伙伴负责业务咨询、受理、查询、退订和投诉解决(含退费)(二)业务资费构成移动梦网业务资费由通信费和信息费两部分组成:1、通信费:指客户因使用移动通信网络而产生的通信费用、以及合作伙伴因通过移动通信网络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不均衡通信费用;通信费收入原则上由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完全享有。2、信息费:指客户因使用合作伙伴提供的应用服务、信息服务或其他内容而产生的信息服务费。对于以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名义运营的业务,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按照双方约定比例从信息费中向合作伙伴支付酬金。对于以合作伙伴名义开展的业务,信息费由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向用户代收,根据双方合
9、作模式的不同、合作业务的类别以及在合作中承担工作内容的不同,中国移动按相应比例从代收信息费用中扣取佣金。(三)信息费定价原则信息费价格原则上由提供服务或内容的SP制定方案,并向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报批,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对SP报批的价格有否决权和指导权。具体要求如下:1.SP委托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代收信息费的费用范围是因客户使用增值电信业务而产生的信息内容费。SP信息内容费的定价不得违反价格法、电信条例、电信资费审批程序规定(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电信业务收费的具体规定。2.SP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各类业务的价格符合国家物价政策的规定,并按相关部门规定履行价格报备手续,同时不得违反本办法的相关规
10、定,并对相关管理部门或客户的价格投诉负责3.SP未经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批准的信息费价格无效,不得以此价格开展业务,否则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有权停止该业务并不予结算代收费。第四章 SP接入与合作管理原则(一)SP基本资质要求1、必须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以及相关信息源的授权使用许可证明。2、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符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互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国移动互联网CMNet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3、对于直接提供梦网业务的合作伙
11、伴(服务提供商,简称SP),要求必须具备电信增值业务经营许可证。按照信息产业部新公布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在我省范围内通过信息采集、开发、处理和信息平台的建设,利用移动、固定通信网络向终端用户提供在线信息和数据检索等信息服务(包括内容服务、娱乐/游戏、商业信息和定位信息等服务)的,属从事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所列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的信息服务业务,应向江苏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办理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跨省经营业务的应向信息产业部申请办理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取得许可证后到江苏省通信管理局备案。4、对于仅提供内容资源、不直接提供应用和服务的合作伙伴(内容提供商,简称CP),原则上应具备电信增值业务经
12、营许可证。5、对于所有省内新增合作伙伴(包括省级合作伙伴和地市短信业务合作伙伴)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万元。6、合作伙伴应具备开发移动梦网业务内容和应用服务的技术实力和管理团队、以及对移动互联网产业的深刻理解和信心等基本素质,有完备的售前、售中、售后服务体系,拥有独特业务资源或具有创新性的业务,具有科学完善的业务策划和商业计划。7、合作伙伴须确保至少2名业务联系人员具有从事相关专业一年以上的管理经验,能够深入理解本管理办法、熟悉各类业务流程;并持有中国移动江苏公司颁发的“合格”级(含以上)“移动梦网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证书,其中作为主要业务联系人必须持证。所持证书自颁发起有效期限一年,次
13、年资格认证证书需通过当年年审,确认符合条件并加注签章后继续有效,未参加年审或年审未通过的持证人,认证证书到期后自动失效。8、合作伙伴须确保主要技术人员具有从事相关专业一年以上的技术经验,在无线数据业务、信息服务方面有着成熟或独特的技术开发能力,具备深入了解移动梦网网络技术的技术队伍。9、对于在与总部或其他省的梦网业务合作过程中出现重大一类违规产生不良影响的,或在与中国移动江苏公司的历史合作中出现严重一类违规的合作伙伴,将不受理其任何梦网业务合作申请。(二)SP从业人员要求1、为保证在江苏省内开展移动梦网业务合作的就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中国移动江苏公司特建立“移动梦网从业人员资格认证”(以下简称“
14、认证”)制度,以提高省内移动梦网业务和合作水平,促进移动梦网业务和市场的健康发展。2、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委托“江苏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统一组织“移动梦网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 3、“移动梦网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证书的认证对象为在江苏省内有志于从事“移动梦网”业务的人员。报名时,需向“江苏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寄(送)报名表(含所在公司的推荐信)和学历(大专以上)复印件,2寸免冠照片3张。联系电话:025-83867012,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7号(江苏科技大厦)2711室。4、由“江苏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在江苏招聘网()上统一发布认证考试的相关信息。5、认证考试用题由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与“江苏省企业
15、管理咨询协会”联合出题(分A、B卷,现场随机决定一套),全部采用上机考试。6、认证考试采用标准化选择题,共50道,满分150分,每题3分,选错不得分,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1分。 7、考试结束后,“江苏省企业管理咨询协会”考试系统即刻进行阅卷,并现场公布考试成绩,发放成绩单,考生有权对自己的“答题纸”进行复审。 8、通过认证考试后,将获得相应级别的认证证书。认证证书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签发;认证证书的有效范围为江苏省;证书自颁发起有效期限一年,次年资格认证证书需通过当年年审,确认符合条件并加注签章后继续有效,未参加年审或年审未通过的持证人,认证证书到期后自动失效。9、认证证书分为“合
16、格”、“良好”、“优秀”三级,其中考试总成绩达110分的为“合格”;达130分的为“良好”;达140分的为“优秀”。10、对于已开展业务合作的合作伙伴,认证证书的持有“数量”和“级别”纳入中国移动江苏公司移动梦网合作伙伴月度考核指标。对于尚未与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开展梦网合作的合作伙伴,在进行合作申请时必须至少有2人持有认证证书。11、持证人所在公司必须与认证证书记录的保持一致,否则无效。持证人若变更公司,须到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办理变更手续。若合作伙伴违约,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将采取暂停代计费等方式追究合作伙伴的违约责任,月度考核扣3分;12、全国、省级合作伙伴必须确保至少2名业务联系人员持有中国移动江
17、苏公司颁发的“合格”级(含以上)“移动梦网等级认证”证书;地市级合作伙伴必须确保至少1名业务联系人员持有中国移动江苏公司颁发的“合格”级(含以上)“移动梦网等级认证”证书。省级、地市级合作伙伴的主要业务联系人必须持证。若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有权与合作伙伴终止合作。13、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建立认证证书年审制度, 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每年组织对已持证人员进行年审,并组织相应的年审考试,年检通过的持证人需要到企业管理咨询协会进行年审与盖章工作。对于未通过年检考试的持证人,证书到期后自动失效,所属公司需安排人员重新参加“移动梦网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如认证考试未能通过,会对所属公司从业人员持
18、证数量产生影响。当合作协议到期续签协议,合作伙伴需要提交合格的考试通过证明以或已加盖年检章的认证证书,于对条件不满足的合作方将停止续签协议,中止业务合作。(三)SP基本合作流程基本合作流程包括SP和业务两个层面,涉及到准入、日常管理和退出三大环节,详见各业务分册规定。1、准入新增SP或新增业务,可按照中国移动江苏公司指定规范提交合作申请,通过评估测试与网络审核后,获得SP资格或开通业务。2、日常管理日常管理包括对SP公司的管理和业务管理两部分内容。对SP公司的管理主要指SP登记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注册资本金、法定地址、法人、股东、业务联系人等信息)的变更、计费客服等方面的管理,是针对合
19、作伙伴的管理。SP业务内容管理是指SP业务新增、变更、删除和内容控制等,是针对合作内容的管理。3、退出:包括业务退出及SP退出业务退出包括业务考核退出及业务违规退出(1) 业务考核退出:业务考核退出考核指标分为业务退出固定考核指标和业务退出相对考核指标。凡符合以下退出考核指标之一的业务,将予以实现业务退出:A. 无条件退出:SP新业务在接入后第七个月开始参加退出机制考核,一个月内无AO、无AT的业务自动退出。B. 业务退出固定考核指标:SP新业务在接入后第七个月开始参加退出机制考核,对于月信息费低于100元的业务于下下月实施退出(鉴于部分梦网业务存在突发性的特点,为体现对突发性业务的扶持,如果
20、某突发性业务当月信息费低于100元、并且近三个月平均信息费也低于1000元的话,才予以考核退出);C. 业务退出相对考核指标:对于使用用户数排名连续3个月均位于当月业务考核排名后10%的业务在第四个月实施业务退出。其中被违约暂停的业务在暂停期间不参加考核。客服帮助指令、业务推荐指令、统一业务测试指令、帮助代码不参加业务退出考核。D. 每月业务退出数据会上载到SIMS系统中,各合作伙伴可以自行登陆核对,如有需要保留的业务需要在业务下线前一周内向江苏公司提出保留申请,原则上江苏公司仅对于分层分级为优秀合作伙伴(A级、B级、C级)及有稀缺资源的SP保留业务,申请表请填写“中国移动江苏公司移动梦网合作
21、管理实施细则(2008版)”附件4“合作伙伴投诉受理单”(2) 业务违规退出:A. 对于未经江苏移动审批擅自变更业务资费、篡改业务内容、变更发送频次、违反信息内容、业务逻辑、违规推广等相关要求的业务,按照信用积分管理办法强制要求业务退出。SP退出包括以下(1) SP主动申请退出:SP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可主动向江苏公司申请退出业务SP因自身原因主动要求终止合作。SP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江苏移动提出书面申请,在此期间应继续向其客户提供服务,同时向江苏移动提供客户订购业务资料;SP必须在其门户网站上显著位置发布即将停止梦网短信服务的公告,并用免费短消息通知注册客户,配合江苏移动继续做好相关客服工
22、作。(2) 业务考核退出SP业务全部退出后(不包括帮助代码),则与该SP中止合作。(3) 违约退出SP欠费超过1个月,暂停全业务线结算;超过3个月,终止全业务线合作。(4) 信用积分考核退出当SP出现一类违规行为、或管理考核不符合标准、或信用积分低于-20分时,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将安排SP退出。如为全网SP,被主接入省退出合作后,全国即终止合作,退出后应按照相关要求负责做好客户的善后工作。(5) 监管部门要求信息产业部经营许可证年检不合格 ,则立即终止合作;监管部门有拨测到SP违规的,则立即终止合作。(6) SP被暂停端口超过半年的将不再进行恢复,协议到期后将不再进行续签(7) 在SP合作协议到
23、期前一个月,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将通过SIMS公告发布信息,要求该SP主动与中国移动江苏公司联系进行续约,如通知发布之日起的30天内,该SP未能联系中国移动江苏公司,协议到期后直接退出合作。对于退出的业务,中国移动江苏公司通过SIMS公告方式通知相关SP,并安排该业务下线、计费数据与网络数据删除、订购用户数据的删除工作等自退出之日起,一年内中国移动江苏公司不再受理被退出的SP重新递交的新合作申请。(四)新增SP接入申请流程对于新接入的合作伙伴,要依次完成:接入申请流程、业务评估流程、联网测试流程、业务测试流程、计费测试流程合格后,签署合作协议,正式开放业务。1、引入范围:(1)省公司引入范围:省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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