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集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实施办法.doc
《煤矿集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实施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煤矿集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实施办法.doc(2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大同煤矿集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监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切实加强全省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西省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强化职业危害防治“三个主体”责任,全面加强集团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切实保护从业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 各职业病危害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各业务部门是本专业、本系统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主体,安全管理监察局是集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的
2、监管主体,各专业委员会组织、指导、协调本专业、本系统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类煤矿及地面职业病危害单位。第二章 集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及职责第四条 为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保障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集团公司成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组。组 长:张有喜 郭金刚常务副组长:王存权副组长:刘 敬 吴跃平 王 宏 卢国梁 靳 华 刘文彦 陈旭忠 吴兴利 于 斌 蒋 煜 张存建 成 员:张 杰 李先章 南培珠 刘佩清 苗育青 薛龙山 孟凡龙 朱海月 刘 胜 司李军 张英杰 徐殿军 周建峰 孙韶霖 史 禹 李云玲 李东平 胡耀飞 索 霞 赵联营 刘福
3、忠 吴鹏力 李忠红 张英杰 李树平 王树棠 潘晓萍 任建平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局办公室主任:薛龙山第五条 领导组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全面负责集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齐专职管理人员;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3、定期召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4、加大职业危害防治资金投入和培训教育工作力度;5、督促、检查、指导职业危害防治工作;6、组织制定并实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事故。第六条 在集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领
4、导组领导、协调下, 各成员单位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职业危害防治监督管理工作。责任划分如下:(一)安全管理监察局职责1、负责集团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综合监管,组织、协调、监督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2、督促、检查各单位进行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建立、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等,参与编制职业病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3、组织职业危害单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4、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的审查工作;5、负责组织调查企业职业病事故,审查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负责组织开展职业危害事故隐患的排查;7
5、、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等;8、组织有关部门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9、承办集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工作领导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二)通风处1、是煤矿井下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主体,负责本专业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监管;2、负责制定煤矿井下有关粉尘和有毒有害气体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组织编制本专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三)生产部1、是煤矿井下采、掘、运系统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主体,负责采、掘、运专业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监管;2、负责编制、审定煤矿生产工艺过程中职业危害防治的计划
6、、方案、工艺措施,并监督其实施;3、负责组织编制本专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四)机电处1、是机电系统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主体,负责机电系统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监管;2、负责制定本系统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组织编制本专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五)煤质中心1、是煤炭洗选专业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主体,负责煤炭洗选专业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监管;2、负责制定煤炭洗选专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组织编制本专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六)非煤产业部1、是所辖非煤专业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主体,负责所辖非煤单位
7、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监管;2、负责制定所辖非煤专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组织编制本系统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七)电力公司1、是供电系统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主体,负责供电系统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监管;2、负责制定本系统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组织编制本专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八)资源整合矿井管理处1、是资源整合矿井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主体,负责资源整合矿井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监管;2、负责制定本系统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组织编制本专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九)矿井建设管理处1
8、、是新井建设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主体,负责新井建设系统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监管;2、负责制定本系统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组织编制本专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十)电力产业部1、是电力产业行业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主体,负责电力产业行业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监管;2、负责制定本系统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组织编制本专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十一)基本建设管理中心1、是基本建设系统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主体,负责所辖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监管;2、负责制定本系统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组织编制本系统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9、;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十二)房地产管理中心1、是物业系统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主体,负责所辖物业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监管;2、负责制定本系统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组织编制本系统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十三)医疗卫生中心1、是医疗系统职业危害防治的管理主体,负责所辖单位职业危害防治的具体监管;2、负责制定本系统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组织编制本系统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4、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十四)职业病防治院1、负责集团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职业病的诊断及治疗工作;2、参与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3、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0、,配齐职业病防护、应急救援设备设施;4、负责制定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有关职业病诊断、治疗、健康监护的计划和实施方案;5、负责组织编制职业危害事故抢救应急预案。(十五)培教中心1、负责建立、健全集团公司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制度;2、负责制定煤矿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有关培训教育工作的计划和实施方案;3、负责对煤矿企业从业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培训的监督检查。;4、负责职业健康知识的普及;5、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十六)工会1、对企业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2、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11、3、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企业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处罚建议;4、对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工作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提出建议,并督促解决。5、负责制定企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有关维护员工合法权益的实施方案。(十七)劳资部1、监督落实各企业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中,要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并监督落实;3、负责制定个体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并对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
12、(十八)采购公司1、负责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招投标、采购等环节管理工作,审核年度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配备计划;2、负责对投标的生产、销售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单位资质进行审核,负责检验中标单位生产、销售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资质。(十九)仓储公司1、负责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验收、储存保管、发放、报废等环节管理工作,编制年度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采购计划;2、制定和完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验收、保管、发放、更换、报废管理制度。3、负责对各单位防护用品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环节的业务检查指导,加强对各单位自购防护用品工作的监督管理。(二十)社保处1、负责为企业员工办理工伤保险及缴纳保险费用;2、负责经办职业病患者正常诊疗、
13、康复有关费用;3、对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患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第三章 各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一节 工作职责第七条 各单位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按照集团公司的安排部署,认真搞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2、各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并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3、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工作;4、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危害防治知识和管理能力,并自觉接受职业
14、危害防治培训;5、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危害防治知识,督促从业人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操作规程;6、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制度;7、经常组织检查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8、组织建立并实施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9、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10、职业危害防治工作要从源头入手,牢牢把握源头防治、过程防范、个体防护三个环节,降低工作场所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努力实现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第二节 机构建设第八条 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单位,要
15、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和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煤矿企业必须设置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90万吨/年(含)以下的矿井不少于3名; 90万吨/年以上300万吨/年以下矿井不少于名;300万吨/年(含)以上矿井不少于名。地面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其中劳动者在100人(含100人)以下的,配备至少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到300人(含300人)之间的,配备至少2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300人到1000人(含1000人)之间,配备至少3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大于1000人,
16、配备至少4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在100人(含100人)以下的,配备至少1名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上的,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其中劳动者在100人到300人(含300人)之间的,配备至少1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300人到1000人(含1000人)之间,配备至少2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大于1000人,配备至少3名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第三节 制度及档案建设第九条 各单位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一)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17、二)职业病危害警示与告知制度;(三)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四)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五)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六)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七)职业病危害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八)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九)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十)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十一)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十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制度。第十条 各单位建立健全下列职业卫生档案资料:(一)职业病防治责任制文件;(二)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
18、接触情况等资料;(四)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基本信息,以及其配置、使用、维护、检修与更换等记录;(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与记录;(六)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发放、维护与更换等记录;(七)主要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职业病危害严重工作岗位的劳动者等相关人员职业卫生培训资料; (八)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与应急处置记录;(九)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汇总资料,存在职业禁忌症、职业健康损害或者职业病的劳动者处理和安置情况记录;(十)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有关技术资料,以及其备案、审核、审查或者验收等有关回执或者批复文件;(十一)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申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等有关回
19、执或者批复文件;(十二)其他有关职业卫生管理的资料或者文件。第十一条 各单位建立健全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要按照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处理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各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劳动者健康出现损害需要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各单位要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结果等资料。第四节 职业卫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煤矿 集团公司 职业 危害 防治 实施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77082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