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软件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doc
《某软件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软件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doc(7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深圳市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深圳市北斗星科技有限公司下属公司及分子机构(下称公司)的知识产权,为维护发明创造人的合法权益,鼓励技术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发明创造的积极性,根据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公司员工完成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及根据国家规定取得的或享有的权利。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包括:(1) 专利权、专利申请权;(2) 商标权、企事业单位名称;(3) 商业秘密(含专有技术);(4) 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5) 对委托单位、合作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技术及信息;(6) 其他需要保护的来自智力活动的权利其中
2、第3项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指经权利人采取相应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实用性并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以及其他与商业竞争相关的信息。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图纸、配方、公式、操作指南、技术记录、实验报告及不形成书面的各种经验、知识和技巧等形式表现出的各种工艺流程加工工艺、产品设计、新产品、新材料、新配方、新工艺、新设计等内容,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管理、设计、市场、工程、财务、项目申报书、合同、标书、租赁、服务等内容。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公司及分支机构的全体员工,凡公司员工都有保护公司知识产权的义务。第二章 知识产权归属第五条 公司所属员工完成的职务智力劳动成果
3、取得的知识产权,包括技术开发、产品开发、生产实践和经营销售活动等中取得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合同或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约办理。第六条 到本公司学习、工作、合作研究的人员及临时聘用的人员在学习和工作期间完成的智力劳动成果取得的知识产权,归公司所有或者由公司与所属单位共同持有;合同或协议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第七条 列入国家计划(如863计划、火炬计划)项目取得的发明创造、技术革新、专有技术,其知识产权由公司所有或与所属单位及开发完成方共同所有,知识产权权益也由公司所有或与所属单位及开发完成方共同所有。其余职务智力劳动成果所取得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知识产权由公司所有或与开发完成方共同所有。第八条 公司
4、员工的非职务智力劳动成果取得的知识产权属于个人所有。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申请专利时要进行产权界定。发明人需填写申请非职务发明专利审核报告,经本公司核准并出具非职务发明证明,才可办理个人专利申请事宜。第九条 职务智力劳动成果是指: (1) 执行公司任务而完成的,或主要利用本公司物质条件完成的;(2) 由公司主持、代表其意志创作、而完成的;(3) 由公司委托开发的;(4) 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由公司交付的其他任务取得的;(5) 其他应属职务智力劳动成果的。第三章 知识产权管理第十条 总经办是公司知识产权管理的主管机构,主管知识产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
5、例;(2) 确定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办法;(3) 会同公司技术部门负责知识产权方面奖励和惩罚的管理工作;(4) 管理公司知识产权专用经费;(5) 负责公司的专利申请、许可、转让等工作;(6) 管理公司的商标申请、续展或终止等事宜,维护商标权益;(7) 管理公司的著作权事宜;(8) 调解公司的知识产权纠纷;(9) 承担公司交办的其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第十一条 发明创造完成后,凡符合专利申请条件的,发明人或创造人应及时委托总经办办理专利申请。第十二条 对需要申请专利保护的职务发明创造,只有在办理了专利申请并取得了专利申请号以后,才能进行技术转让、申请科技成果鉴定、发表论文、参加学
6、术会议或公开使用或展示、提供样品、样机等。在取得专利申请号之前,发明人或设计人及相关人员应对发明创造的内容予以保密,注意保护其发明创造的新颖性。职务发明创造在提出专利申请或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发明人或设计人及相关人员还应对与专利申请内容有关的技术诀窍予以保密。第十三条 专利的申请、审查、维持、代理工作由总经办相关人员负责,相关费用从公司知识产权专用经费中列支。费用支出时,由具体经办人员按公司规定提出申请,报总经办批准。第十四条 属于公司职务发明创造或公司与第三方共有的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软件登记的相关文件、授权登记后的证书原件或副本由总经办统一保存,发明创造人可持有证书复印件,必须使用时可以借
7、用。第十五条 为防止发生侵权,公司在采用其他单位技术、引进技术、向国外出口技术、产品前,应对所涉及技术的法律权属做出说明,并报总经办备案。第四章 知识产权保护第十六条 转让公司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及其他智力劳动成果权必须书面报告申请,经总经办审核,报总经理批准,重大转让须报董事会批准。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的,转让前应经过专利资产评估,双方当事人必须订立书面合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和公告后生效。第十七条 公司转让注册商标的,当事人须书面报告申请,经总经办审核,并经总经理审批,由董事会批准。并按商标法的规定办理转让手续,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当事人必须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报总经办审核并经
8、总经理批准,按商标法的规定办理许可手续。第十八条 公司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的相关权利向第三方许可使用或转让时必须报总经办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备案。软件权利的许可和转让应当根据我国有关法规以签订、执行书面合同的方式进行。第十九条 公司员工在与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有承担保护知识产权义务的条款、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第二十条 科研项目完成后,有关技术开发人员及项目管理人员须及时将全部技术资料、实验记录、工作底稿、材料、样品、产品、装备和图纸、声像等原始技术资料收集整理交本部门或有关部门归档保存。这此资料属于本公司技术秘密。第二十一条 离开本公司科技开发人员、各级管理人员和具体项目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软件公司 知识产权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7703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