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党校事业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实施细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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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两校三院)2013年事业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实施细则为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体现按岗取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依据中共马鞍山市委党校(两校三院)2013年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考核奖(20%)的分配(一)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教职工年度考核奖的分配依照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结果执行。(二)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本年度考核奖全额发放;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本年度的考核奖按80%发放;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扣发本年度的考核奖。二、工作量奖(80%
2、)的分配(一)专职教师1、基本课时量。每学期教学基本工作量为108课时,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全额核发工作量奖;未完成教学基本工作量的,按比例扣发工作量奖。上课迟到或早退的,每次扣除1课时;旷教的,每次扣发1个月的工作量奖;发生教学事故的,扣发本学期考核奖、工作量奖。2、课时基数和课时系数。教师授课每半天按4个课时基数计算;各类班次课时系数分别为:主体班为3;研究生班为2.1;开放教育班为1.8。不同班次任课的课时量=课时基数课时系数。3、课时量折算。(1)参加社会实践和挂职锻炼,每月按18课时折算工作量。正常上课的,按实际课时计算。(2)担任主体班班主任和辅导员,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每月按18课时
3、折算工作量,完成基本工作量的可按每月600元计发辅导员补贴,两者不重复享受。正常上课的,按实际课时计算。(3)互动式教学。主持现场教学每次增加(补贴)5课时;开展研究式教学每次增加(补贴)2课时;开展案例式教学每次增加(补贴)4课时;参与调研讨论活动每半天折算为2课时。所有主体班课堂教学每次课均应安排不少于20分钟的互动教学内容,没有安排的扣除10课时。(4)网络教育。网教答疑课每2.5小时折算3课时;平台资源建设每门课折算5课时;开放教育形成性考核作业每5本折算为1课时;担任开放教育专业负责人每学期工作量折算25课时。 (5)教学业务工作。批阅主体班论文、研究式报告、工作性案例、调研报告每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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