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doc(4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更好地解决农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根据XX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三年行动 工作方案(闽政办2013137号),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农村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本行政区域农村客运发展规划,组织交通运输、公安、财政、国土资源、规划、安监等部门研究制定促进农村客运发展和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建立联席工作机制,明确具体办事机构、责任单位和工作目标,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辖区农村客运健康发展。 二、强化农村客运安全监管
2、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农村客运安全监管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深入开展 平安畅通县市 等创建活动,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公安、交通运输、农机、安监等部门联合监管机制,落实乡(镇)政府、村委会专人监管制度,加强对农村公路的安全管控。 (二)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进行综合监管。公安部门要严厉查处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车辆超员等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行业监管,严格把关辖区农村客运企业的运营资质、客运车辆营运条件、驾驶员从业资格等,加强县级运营车辆卫星定位安全
3、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农机部门要加强严禁拖拉机违法载人宣传教育工作,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取缔拖拉机违法载人行为。农村客运企业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活动,健全安全管理各项措施,提高农村客运车辆卫星定位装置的安装率,强化动态监管,及时纠正客运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建立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行为联合执法长效机制,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安监、工商、物价等部门,定期开展农村非法客运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联合执法等综合治理方式,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的行为,严肃查处农村客运经营者的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在农村墟日、主要节庆期间,增派执法力量,查纠违法行为,维护运输市场正常秩序,为农村客运发展
4、营造良好环境。 (四)继续深入实施农村 保护生命,平安出行 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充分运用 安全生产月 、 安全生产万里行 、 星级驾驶员竞赛评比 、 平安农机 等活动载体,针对农村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农村客运企业、客运车辆、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驾驶人员和农村群众的安全教育。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进村庄、进农户、进学校、进家庭的 五进 活动,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在农村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提高广大农村客运企业主、驾驶人员、农村群众特别是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有效防范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基础设施 (一)加强农村公路安保工
5、程。按照 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 和 联合排查、综合治理、分级负责、县为主体 的原则,落实农村道路建设和养护各项工作。规范设计、审查和验收程序,农村公路安保工程要由具备公路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并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审查并组织验收。继续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力度,进一步改善和提高农村公路的技术等级和安全状况。新建、改建或扩建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 三同时 制度。 (二)落实隐患路段排查整治。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和乡(镇)政府、村委会,按照隐患路段排查标准全面开展排查工作,确定
6、年度隐患路段整治任务,并纳入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和绩效考评内容。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相关责任部门对隐患路段进行整治并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验收。 四、规范农村客运运营组织 (一)建立联合论证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道路状况、农村群众安全出行需求、客流分布特点等情况,统筹考虑、分步实施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建立由县级政府牵头的联合论证机制,组织交通运输、公安、安监等部门对拟开通客车三级以下(不含三级)的农村公路,逐线进行现场勘查和论证,共同确定开通农村客运路线。按照我省农村公路客运车辆安全通行条件,落实新投放农村客运车辆的车型限制、车速限制和时段限制等规定,严把农村客运准入关。
7、(二)落实农村客运公司化经营。经营农村客运的企业应为辖区内符合资质要求的农村客运公司,实行公司化经营,推行专业公司或车队负责一个或多个片区的区域化运行方式,灵活调度客运车辆、合理安排运力资源,逐步实行 公车公营 、 专线专营 。 (三)创新农村客运运营组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辖区实际,积极创新农村客运运营方式,采取冷热线搭配、线路延伸、片区运营、循环运营等多种经营模式,开通定线客车、循环客车,早晚、隔日、周末、墟日、预约客车等,不断提高农村客运的通达率及发车频率,满足农村旅客安全出行需求。 (四)大力实施 客运惠民 工程。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农村客运量和群众安全便捷出行需
8、求等情况,投放实用的客运车辆,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出行条件,并逐步提升农村客运的乘载率和运营效益。 (五)积极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大力扶持城镇化水平和居民出行密度较高的乡镇稳步推进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行,有条件的乡镇要试行城乡客运一体化,做到 成熟一条、开通一条 ,不断提升城乡客运一体化水平。同时要根据农民群众出行的需求、客流分布特点、农村客运车辆运行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建设具有当地特色的农村港湾式客运站、候车亭。 (六)落实农村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安全保障。客运企业要建立农村客车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度,依托现有农村客运站、符合条件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安全例检机构开展农村客运车
9、辆安全例检,确保客运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五、落实扶持政策机制 (一)加大农村客运资金投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加大对新增(更新)农村客运车辆、农村客运站(亭)和安全例检机构建设的资金补助,市、县两级政府合计补助金额不得低于省级补助资金,补助办法由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确定;同时要加大对偏远村和沿海岛屿的农村客运扶持力度。 (二)建立规范的农村客运补贴补偿制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农村客运公益性定位,建立合理的农村客运企业成本评价办法,在合理界定和测算政策性亏损的基础上,多渠道对政策性亏损给予政策扶持和合理补偿。 (三)落实农村安保工程建设资金。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应将农村公路安保工程配套资金纳入本级政府年度财政预算,明确补助资金标准,落实市县配套资金,保障安保工程顺利实施。 六、建立目标责任考核机制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建立农村客运发展考核机制,将农村群众安全出行列入县、乡两级人民政府绩效考评和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创建 平安畅通县市 考评内容。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7684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