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法培训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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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搜狗告腾讯不正当竞争索赔2051万元,竞争法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反垄断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内容不同。反垄断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依法自由参与竞争并抗拒垄断行为的权利和不从事垄断行为的义务;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关系的主体则有依法从事正当竞争、抵制不正当竞争的权利和不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的义务。2、行为方式不同。垄断主要包括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联合限制竞争、经营者集中以及行政性垄断,垄断的目的在于设置市场壁垒,阻碍他人进入市场,因而,垄断常表现为一种合同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形式多种多样,常表现为一种侵权行为。3、立法理念不同。反垄断法基于有效竞争的理论,力求
2、产业组织的优化和市场结构的合理化,提高市场绩效,保证经济资源的最佳配置、产品的最低价格和最佳质量、促进工业的最大进步。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则是一种“营业警察法”,旨在净化竞争秩序,主要不涉及市场竞争结构以及竞争的充分有效性。,4、救济和制裁行为不同。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中,在多数情况下,主要是侵害私人的利益,因而主要是通过私人诉讼来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反垄断法则相反,执法机构是必不可少,主要侵害的是公共利益,常通过行政程序来制止垄断行为,甚至用刑罚来惩罚严重垄断行为。5、立法的出发点不同。反垄断法则主要从竞争性市场结构出发,反对企业以独占等方式,排斥或限制竞争,妨碍其他企业进入市场,从而影响了社
3、会资源的优化配置。而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对的是经营者使用不公平和不正当的手段,因此它首先保护的是受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经营者利益,维护公平的竞争秩序。6、具体规定的变化不同。不正当竞争行为本身违法性是永恒的,而垄断等一些限制竞争行为的违法性是会反复的,体现的是国家在产业政策上的变化。这就决定了反垄断法律制度是相对多变。7、立法必要性及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关系不同。反垄断法从其调整对象和担负的责任角度应该自成体系,单独立法。反垄断法是调整涉及市场支配地位和经济优势地位的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的,担负着维持企业自由和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的双重保护任务,需要由专门机构和专门程序来适用它。因此,它需要不同于反不正
4、当竞争法那样的独特的执法体系和机构。因此,单独立法的做法更好些。反不正当竞争法虽然可以单独立法,但民法中的侵权行为法、商标法、广告法、产品责任法等都可以成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主要法律渊源。,第一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一、反不正当竞争法概述竞争及其法律规制1、竞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市场主体在其通常活动的范围内,向同一需求者提供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劳务,或者接受同一供给者的同种或类似的商品或 劳务的行为或状态。,(二)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特点和原则1、不正当竞争概念:包括广义和狭义广义上的不正当竞争泛指一切违反有关法律规定,乃至一切违反善良风俗、诚实惯例、商业道德而从事商品生产经营的行为。包括垄
5、断行为、限制竞争行为以及其他采用不正当手段进行竞争的行为。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指的是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我国的法律与理论界上所称的不正当竞争仅指狭义上的不正当竞争。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第2条第2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2、反不正当竞争法概念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特点规范对象具有广泛性适用主体具有广泛性法律责任力度大,(三)反不正当竞争法基本原则1、自愿平等公平竞争原则自愿原则是指公民、法人等
6、任何民事主体在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中都必须遵守自愿协商的原则,都有权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独立自主地选择、决定交易对象和交易条件,建立和变更民事法律关系,并同时尊重对方的意愿和社会公共利益。2、诚实信用原则。是指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应当以诚待人,恪守信用,不得弄虚作假、为所欲为。3、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原则。4、参照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的原则,二、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假冒仿冒或商业混同行为(欺骗性交易)行为案例1:美国W公司于1986年来北京投资餐馆业,其经营的餐馆已有20家连锁店,均使用“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名称。该名称的牌幅用“红兰白”三种颜色装饰悬挂于餐馆外。北京Y餐厅于1993年开业,在其横幅匾
7、牌上也使用了“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的名称,但其匾牌用“红白兰”三种颜色装饰。1994年W公司向法院对Y餐厅提起诉讼,要求Y餐厅承担不正当竞争的法律责任。Y餐厅以使用“美国加州牛肉面大王”名称系经过W公司同意和“红兰白”与“红白兰”装饰颜色顺序不同为理由进行答辩不构成侵权。问:Y餐厅是否构成侵权?,商业混同行为是指经营者采用欺骗性的手段,从事市场交易,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特定竞争对手的商品或服务相混淆,以造成购买者误认或误购目的的不正当竞争行为。,1、假冒仿冒行为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假冒仿冒行为是以竞争为目的的。2)假冒仿冒行为表现为对他人的标志或表示的利用。3)假冒仿冒行为的本质是欺骗性的。
8、2、假冒仿冒行为的种类1)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如假冒各种烟酒商标。,商标法第52条规定侵犯注册商标行为包括:(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上述第一类是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规范的内容。这一类行为又可以分为四小类:,同一 相同 类似 近似严格意义上来讲,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注册商标为假冒,其他属于仿冒。类似商标相同
9、商标,文字近似商标:“多菱”与“多陵”;“天原”与“天源”;“皇冠”与“黄冠”;“甜梦”与“梦甜”;“福尔佳”与“佳尔福”;“星月”与“月星”;“风暴”与“暴风”;“老树”与“OLDTREE”;“国王”与“KING”;“公鸡”与“COCK”;TWT与TMT;EVF与EUF;SONY与SONI;BRISS与FRISS;TRICI与TRIXI;CLIUS与CLISS;555、三五与THREE FIVE;33与三三,2)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使购买者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1)知名商品的涵义知名相当于被人熟知,国内皆知,为相关公众所共知积极标
10、准定义:知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品。消极标准定义:知名商品是指足以被购买者误认的商品,也就是说被他人假冒或仿冒的商品就是知名商品。,(2)驰名商品驰名商品是指在市场上具有较高声誉并为相关公众熟知的注册商标所保护的商品。(3)知名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芬兰Iittala 系列知名商品 日本SK-II系列驰名商品,驰名商标认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该商标获得的有关荣誉称号;该商标被侵权情
11、况;国内外同行业的评定意见,在同行业中所占的比例等因素。,3)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4)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做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对该项的理解有两种:一种理解是将“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作为“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手段,两者之间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另外一种理解是,将“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与“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作为三种独立的行为,理解为并列关系,目前一般倾向于这种理解。实际上,“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
12、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与“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是一种种属关系。,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以及资源开发和经销六大领域。这六大领域正成为当前滋生腐败和经济犯罪的“土壤”,也是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所在。自2005年8月开始,由中央纪委牵头成立了“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其成员已发展到22个部委,包括国土资源部、建设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卫生部、国资委、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电监会13个部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审计署部门等。,(二)商业贿赂行为,案例1:
13、郝和平案 2005年7月8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因涉嫌商业受贿被刑事拘留。郝和平工作了25年之久的医疗器械司,一直是掌管医疗器械行政审批大权的强势监管机构,在医疗器械市场拥有相当大的话语权。其落马被指再现审批腐败。案例2:王道生特大受贿案 2000年,在王道生的斡旋下,湘民制药厂以低于固定资产评估值的价格拍卖给上市公司安塑股份下属的中圆科技有限公司,并随后转至安塑董事长何述金个人所有的新汇制药公司。2002年4月,何述金安排公司会计转款100万元到王道生之子王健的账户上。,1、商业贿赂概念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在市场活动中,为争取交易机会,通过秘密给付财物或者其他报偿等
14、不正当手段,收买客户的负责人、雇员、合伙人、代理人和政府有关部门工作人员的行为。或者在商业活动中,一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接受对方所送财物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商业贿赂是市场竞争过程中经常出现的一种消极现象。2、商业贿赂具有以下几个特征:1)商业贿赂的主体是从事市场交易的经营者,既可以是卖方,也可以是买方。2)商业贿赂是经营者主观上出于故意和自愿进行的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排挤竞争对手。3)商业贿赂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及廉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秘密给付财物或其他报偿,具有很大的隐蔽性。4)商业贿赂的形式除了金钱回扣之外,还有提供免费度假、旅游、高档宴席、色情
15、服务、赠送昂贵物品、房屋装修以及解决子女、亲属入学、就业等多种方式。,3、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 行为的主体是经营者或受经营者指使的人(包括其职工)。行为的目的是争取市场交易机会。有私下暗中给予他人财物和其他好处的行为,且达到一定数额。行为由行贿与受贿两方面构成。4、商业贿赂的主要表现方式 现金、实物回扣;软回扣,如高消费招待、提供出国机会或风景旅游观光等;为对方安装电话、包租手机、装修住房等;为对方提供明显可盈利的业务项目、物资批件及合同等。,5、商业贿赂与“折扣”、“回扣”及“佣金”的关系1)折扣。折扣即价格折扣,亦称让利,它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经营者在所成交的价款上给对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
16、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折扣是合法的。2)回扣。回扣是指经营者在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个人一定比例的商品或价款的行为。回扣是违反法律的行为。折扣和回扣的显著区别在于,折扣要以明示的方式给付对方,折扣的给付方和收受方都要如实入账,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回扣是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个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3)佣金。指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在市场交易活动中,具有独立地位的中间商、代理商等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介绍、撮合交易或代买、代卖商品所得到的报酬。佣金以明示方式进行,并且必须入账。,6、商业贿赂的负面影响1)破坏了正常的交易秩序商业贿赂使诚信的
17、企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2)商业贿赂破坏了市场资源的合理配置,为假冒伪劣产品大开方便之门。3)商业贿赂特别是医院医疗器械和药品采购中的腐败贿赂行为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造成冲击。4)商业贿赂已成为滋生贪污、受贿等经济犯罪的温床。5)商业贿赂将直接影响中国的投资环境,成为中国利用外资的环境瓶颈。6)商业贿赂损害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7)商业贿赂所导致的市场腐败,极有可能使中国正在建立的市场经济体制“拉美化”。8)会引起国际舆论对我国商务环境的不利评论,影响国际形象。,7、治理商业贿赂、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 从源头遏制商业贿赂,是治理商业贿赂的关键。对此,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1、建立严格的市场准入与退
18、出制度2、建立与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体系(1)加快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管理立法步伐(2)建立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在建立与完善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体系后,就可以通过对存在行贿记录等失信行为的市场主体进行严格监管,甚至将一些信用极差的市场主体强制性清退出市场,减少商业贿赂产生的源头,有效遏制商业贿赂的发生。3、建立健全商业贿赂高发领域的行政监管体系(1)完善商业贿赂高发领域的行政监管法律法规;(2)健全监管机构;(3)将监管职责落到实处。,、构建反商业贿赂的法律体系1、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在目前涉及到商业贿赂的立法中,反不正当竞争法内容比较笼统,而一些部门规章,法律层级太低,法律效力较弱。这些都
19、限制了立法在遏制商业贿赂方面的作用。所以,应当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整合现有立法的基础上,制定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2、完善刑事惩罚法律。要在刑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商业贿赂罪的刑事责任,增大这类行为的成本,遏制犯罪者从中牟利的现象。3、制定行政法规。在颁布统一的反商业贿赂法之后,要通过国务院行政法规,细化反商业贿赂法中的有关内容,解决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反商业贿赂问题。4、制定部门规章。,、完善举报制度针对商业贿赂隐蔽性强、取证困难的特点,要完善举报制度,畅通发现案件线索的渠道。1、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2、严惩侵害举报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3、改进举报人奖励制度、加强对垄断行业和关键部门实权人员的预防、监督要从
20、源头上防治商业贿赂的发生和蔓延,必须结合行业和部门的不同性质和特点,以垄断行业和关键部门的实权人员为重点,切实加强内部预防和监督商业贿赂行为的机制建设,有效抑制权力对市场经济的不当介入,最大限度地减少商业贿赂赖以产生的土壤与空间。,1、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概念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2、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种类1)虚假宣传。是指商品宣传的内容与商品的实际情况不相符合,如将国产商品宣传为进口商品等。2)引人误解的宣传。是指就一般的社会公众的合理判断而言,宣传的内容会使接受宣传的人或受宣传影
21、响的人对被宣传的商品产生错误的认识,从而影响其购买决策的宣传,如不含防腐剂食品、SK-II虚假宣传、高露洁牙膏14天快速美白虚假宣传、医疗美容广告、保健品、医疗器械、丰胸、减肥、增高产品的广告。,(三)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抗菌羽绒服虚假宣传;藏秘排油茶虚假宣传诉讼郭德刚 借牙防组认证之名虚假宣传的商品:全国牙防组的专职人员为两人,1992年开始对口腔保健用品进行认可和推荐。截至2006年年底已对9种产品提供了认证。1“Crest(佳洁士)”为商标的系列含氟牙膏和牙刷2乐天木糖醇口香糖3冷酸灵牙膏4两面针中药牙膏5豹FE牙膏 6登康三面牙刷7狮王细丝特磨牙刷 8华艾康无糖口香糖9魄力无糖口香糖牙
22、防组已难以适应卫生事业发展的要求,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卫生部决定予以撤销。,3、整治虚假广告行为(1)建立11个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11个部门联合制定了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建立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办公室设在国家工商总局,将在每季度定期召开,协调查处重大虚假违法广告案件,对整治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具体应对措施,提出治理虚假违法广告的对策、法规建议。(2)建立新闻媒体单位领导责任追究制。(3)建立违法广告公告制。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办的虚假违法及不良广告典型案件,根据具体情况,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会同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卫生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及时向
23、社会发布“广告监管公告”。,(4)建立广告市场信用监管体系。对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给予通报表彰;对把关不严、违法违规现象突出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降低其信用等级并向社会公布。(5)建立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广告主,可在一定时期内暂停其发布广告;对负有责任的广告公司,限制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对负有责任的媒体单位,可暂停其部分类别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6)重点打击六类虚假广告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广告、保健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广告、美容服务,1、商业秘密的概念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
24、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2、商业秘密的法律特征1)秘密性。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这是商业秘密的本质特征。2)实用性。即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能给权利人带来实际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及竞争优势。实用性是商业秘密的价值所在。3)保密性。即权利人对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采取了保密措施。权利人是否采取了保密措施不仅是技术信息或经营信息能否成为商业秘密的条件,也是寻求法律保护的前提。4)信息性。商业秘密的范围只包括具有信息性质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四)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3、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有
25、以下四种情形:1)以盗窃、利诱、协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面三种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五)经营者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1、概念所谓搭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是指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购买者的意愿,在销售一种商品或提供一种服务时,要求购买者以购买另一种商品或接受另一种服务为条件,或者就商品或服务的价格、销售对象、销售地区等附加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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