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课件.ppt
《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课件.ppt(108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简介,山东省质监局特种设备处薛金明,一、法规规范体系,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国务院批准的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通过的条例行政规章(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生产、使用单位管理制度,一、法规规范体系,(一)法律目前还没有专门法律。相关法律:1、刑法第134条、第135条、危害公共安全罪;第146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2、安全生产法。3、其他法律。,一、法规规范体系,(二)行政法规 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另外,还有一些省、市通过地方人大立法,制定了地方性法规。,一、法规规范体系,(三)行政规章 目前我国以令的形
2、式颁布的与锅炉压力容器相关的行政规章有五个:1.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11号令)2.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2号令)3.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13号令)4.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14号令)5.锅炉压力容器制造监督管理办法(22号令)6气瓶安全监察规定(46号令)7.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70号令)8.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92号令)9.游乐园管理规定(85号令),一、法规规范体系,(四)安全技术规范 安全技术规范是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性能和相应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和检验检测等活
3、动制定颁布的强制性规定。主要有四类:1、安全监察规程类(其主要为安全技术方面的基本要求)2、技术检验规则类(其主要为具体的检验要求、检验方法、检验程序、检验结论)3、资格认可规则类(其主要为单位和人员资格认可条件、审查程序)4、监督管理办法类(其主要为监督管理的要求和做法),一、法规规范体系,(五)标准国家标准(强制、推荐)、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设计特种设备的国家标准1000多件。,一、法规规范体系,(六)企业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安全管理规章操作规程等,二、安全生产法,(一)经营单位的义务: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
4、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二、安全生产法,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4、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
5、。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二、安全生产法,5、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6、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二、安全生产法,7、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二、安全生产法,(
6、二)从业人员的权利1、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二、安全生产法,3、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此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二、安全生产法,(三)从业人员的义务1、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
7、劳动防护用品。2、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二、安全生产法,3、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4、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3年3月11日朱镕基总理签署发布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这是一部全面规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及其安全监察的行政法规。条例共7章91条,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一章总则 是条例的总纲。主要规定了条例制订的宗旨、特种设备的定义、调整范围、
8、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总的职权及其政府和有关部门、企业的责任、检验检测机构责任、社会监督等等。第二、三、四、五章,从四个部分,强调了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各方面的义务,分别规定了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生产活动中和气瓶充装单位气瓶充装活动中的义务;规定了使用单位保证安全使用的义务;规定了检验检测单位和检验检测人员的义务;规定了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安全监察的义务(监督检查的基本方式、现场检查的要求和程序,监察人员及其职权,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有关要求,事故报告、调查、处理规定等等)。,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六章明确了上述四个方面(生产、使用、检验检测
9、、监督检查)的法律责任。主要规定了违法行为的处罚规定等。第七章 附则,主要明确条例有关用语的含义,明确了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的管理办法另定,规定检验检测收费、实施日期2003年6月1日,即废止82条例等。,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一)基本制度1、行政许可制度:2、监督检查制度:3、法定检验制度:4、信息公布制度:5、事故报告处理制度:,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许可项目(5项):设计许可,制造许可,安装改造许可,检验检测机构核准,检验检测人员考核。省级许可项目(4项):维修许可,气瓶充装许可,总局委托制造、安装、改造许可等。市级许可项目(2项):使用登记,
10、作业人员考核。,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一)设计许可1、设计单位许可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实行资格许可制度。2、设计文件鉴定对锅炉、气瓶、氧舱、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的设计文件,实行鉴定制度。,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制造、安装、改造许可 1、制造、安装、改造单位许可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的制造、安装、改造单位,以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实行资格许可制度。2、型式试验(制造许可的一种方式)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特种设备产品、部件或者试制特种设备新产品、新部件,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负责进行型式试验
11、。,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维修许可 对特种设备维修单位实行资格许可制度。(四)充装许可 对气瓶充装单位实行资格许可制度。(五)使用登记 对特种设备使用实行使用登记制度。,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对特种设备操作、管理以及焊接等人员实行资格考核发证制度。(七)检验检测机构核准 对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机构实行资格核准制度。(八)检验检测人员考核 对从事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型式试验、无损检测工作的检验检测人员实行考核发证制度。,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一)强制检验制度 由经国家质量
12、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进行监督检验;对使用中的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部分新研制的特种设备进行型式试验。,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执法检查制度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有权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现场进行执法检查,责令消除安全隐患,对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事故处理制度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事故单位应当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四)责任制度 行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检测检验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规定。(五)信息公布制
13、度 国家与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定期公布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相关信息。,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二)责任义务1、政府的责任义务:2、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义务:3、检验检测机构的责任义务:4、生产、使用单位的责任义务:,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三)关于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规定要求1、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2、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竣工后,安装、改造、
14、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档案。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必须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出厂或者交付使用。,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四)关于特种设备使用的规定要求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移动式压力容器、客运索道以及国家大型发电公
15、司所属的电站锅炉的使用登记,其登记机关为使用单位所在地的省级质监部门),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6、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办理注销
16、。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9、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0、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
17、延不报。11、锅炉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1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1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1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五)几种违法情形的界定1、重大
18、违法行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使用、检验检测的;违章使用特种设备,造成严重事故以上事故的(含严重事故);发生事故隐瞒不报的;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出具虚假、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或者从事特种设备生产、销售、监制、监销活动的。,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严重事故隐患:使用非法生产特种设备的;超过特种设备的规定参数范围使用的;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装置,或者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失灵而继续使用的;使用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检验检测判为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使用有明显故障、异常情况的特种设备,或者使用经责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发生事故不予报告而继续使用的。,三、特种设备安全监
19、察条例,3、情节严重:明知故犯或者屡教不改的;妨碍监督检查的;转移、毁灭证据或者擅自破坏封存状态的;伪造有关文件、证件,或者作假证、伪证,或者威胁证人作假证、伪证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未进行监督检验设备数量较大的;造成较大损失或者发生严重事故以上事故的(含严重事故)。,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4、重大维修:更换、修理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受压元件的;更换、修理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备影响强度的部件、安全装置的。,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20、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的统称。(一)关于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的创新。1、培训放开: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不得强制培训的规定,明确作业人员培训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2、考试前置:将考试作为申请作业人员证书的必备条件之一,在申请受理环节之前设置,既方便了申请人,又提高了行政机关的工作效率。,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3、复审宽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2年复审一次,对在2年内无违规、违法等不良记录,按时参加安全培训的,可以适当延长复审期限。4、终身禁考:对于违章操作或者发现隐患不立即报告造成特大事故的,吊销作业人员证书并终身禁止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5、便民
21、举措:办法规定考试报名地点、申请办证地点和发证地点,可以设为一个窗口;在办公场所或者媒体上公布考核规定、报考条件、收费依据、标准和考试计划等;明确考核发证期限,即考试之日2个月前公布考试计划,考试后20日告知并公布考试成绩,当场或者5日内受理,20日内审核,10日内发证等,体现了服务意识和便民举措。,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二)、关于监管处罚措施。1、两种情形不得再次申请证书:弄虚作假申请办证的,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弄虚作假取得证件的、违章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等不及时报告造成事故的、逾期不申请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又不参加考试的,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2、五种情形吊销证件:持证人员弄虚作
22、假;持证人员发现隐患不立即报告造成事故;持证人员违章操作或管理造成事故;逾期不复审或者复审不合格且不参加考试的;发证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发证。,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3、对非法印制、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为规定了行政处罚。4、对考试机构、发证部门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作出处理规定。,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三)、关于考试机构设立质检部门可以指定特种设备检验技术机构设立考试机构,也可以根据需要指定有条件的大型企业或者行业协会、特种设备专业考委会设立考试机构,负责特定行业或者项目的作业人员考试。,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四)几项主要规定1、从事特种设备作业的
23、人员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经考核合格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特种设备用人单位应当聘用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从事相关管理和作业工作,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管理。,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2、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应当首先向发证部门指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报名参加考试;经考试合格,凭考试结果和相关材料向发证部门申请审核、发证。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和审核发证程序包括:考试报名、考试、领证申请、受理、审核、发证。,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4、申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身体健康并满足申请从事的作业种类对身
24、体的特殊要求;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文化程度;有与申请作业种类相适应的工作经历;具有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规定的其他要求。具体条件应当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5、用人单位应当加强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作业技能和及时进行知识更新。没有培训能力的,可以委托发证部门组织进行培训。6、持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必须经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人雇(聘)用后,方可在许可的项目范围内作业。,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7、用人单位的义务:制订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
25、安全管理制度;聘用持证作业人员,并建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档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持证上岗和按章操作;提供必要的安全作业条件;其他规定的义务。,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义务(一)作业时随身携带证件,并自觉接受用人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二)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三)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四)拒绝违章指挥;(五)发现事故隐患或者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六)其他有关规定。,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9、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每2年复审一次。持证人员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特种设备 安全 相关 法律法规 规定 课件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7529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