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供应中心行业标准修订与实施课件.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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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本标准为WS 310 的第1部分 本标准代替 WS 310.12009一共在五个方面对完善集中管理做出了表达。本标准第 4.1.2、4.1.5、4.1.7、7.2.1、7.2.6、8.6、10.2条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第1部分:管理规范1、适用范围:适合医院的消毒供应中心。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消毒服务机构应 参照执行。删除:“暂未试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准。已 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机构可参照使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2、引用文件:增加: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第2、4
2、、5、8、9部分的标准内容。3、管理要求:在植入物方面,消毒供应中心在处理 植入物达到安全水平需要得到管理的支持,而不是植 入物整体的管理,因为在植入物方面,国家政策有非 常全面和细致的要求。三个部分之间对术语和定义做 了调整或补充:植入物从 310.2调整至本标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3.6 植入物:由310.2调整至310.1放置于外科操作造成的或者生理存在的体腔 中,留存时间为30d或者以上的可植入型物品。本 标准特指需要医院进行清洗、消毒与灭菌的非无菌 植入物。,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3、术语和定义:3.7 外来医疗器械:由医疗器械生产厂
3、家、公司租借或免费提供给 医院可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由器械供应商提供给医院可重复使用,用于放 置植入物的手术器械。,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框架调整,将管理内容集中,原标准第 10 章“相关 部门管理职责与要求”归并入4、管理要求对第4章“管理要求”做了调整和补充:,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4.1.2 内镜、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卫生 部有关的规定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 洗、消毒。4.1.2 内镜、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可以依据国 家相关标准进行处理,也可集中由CSSD统一清洗、消毒。,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4、管理要求4.1.5 宜将C
4、SSD纳入本机构的建设规划,采用数字 化信息系统对CSSD进行管理。CSSD信息系统基本 要求见附录A。,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附录A CSSD信息系统基本要求(资料性附录)CSSD信息系统是实现CSSD科学管理和质量 可追溯数字化系统。CSSD信息系统基本功能包括管理功能和质 量追溯功能。管理功能包括:CSSD人员管理功能,至少包括人员权限 设置,人员培训等。,医院消毒供应中心,附录A CSSD信息系统基本要求(资料性附录)A.2.1.2 CSSD物资管理功能,至少包括无菌物 品预订,储存,发放管理、设备管理、手术器械管理、外来医疗器械与植入物管理等。A.2.1.3 CSSD分
5、析统计功能,至少包括成本核 算,人员绩效统计等。A.2.1.4 CSSD质量控制功能,第1部分: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附录A CSSD信息系统基本要求(资料性附录)CSSD质量可追溯功能包括:记录复用无菌物品处理各环节的关键参 数,包括回收、清洗、消毒、检查包装、灭菌、储存发放、使用等信息,实现可 追溯。追溯功能通过记录监测过程和结果(监测内容参照W310.3),对结果进行判断,提示预警或干预后续相关处理流程。,第1部分: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附录A CSSD信息系统基本要求(资料性附录)A.3 CSSD信息系统技术要求:A.3.1 对追溯的复用无菌用品设置唯一编
6、码。A.3.2 在各追溯流程点(工作操作岗位)设置数据采集终端,进行数据采集形成闭环记录。A.3.3 追溯记录应客观、真实、及时,错误录入更 正需有权限并留有痕迹。A.3.4 关键记录信息内容包括:操作人、操作流程、操作时间、操作内容等。,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附录A CSSD信息系统基本要求(资料性附录)追溯介质可随物品回到CSSD。追溯信息至少能保留3年。系统具有和医院相关信息系统对接的功能。系统记录清洗消毒、灭菌关键设备运行参数。系统具有备份防灾机制。,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4.1.6 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应遵循本标准进行管理,并符合以下 要求:使用前应由本院
7、CSSD遵照WS310.2和WS310.3的规定清洗、消毒、灭菌与监测;使用后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交还器械供应商。应明确各部门、相关科室在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的交 接和清洗、消毒及灭菌过程中的责任。应要求器械供应商提供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的说明书,说明书应包括清洗、消毒、包装、灭菌方法与参数,否则应拒 绝选用;保证足够的处置时间,择期手术应至少于术前1d将器械 送达;急诊手术应及时将器械送至CSSD。应加强CSSD人员对植入物与外来医疗器械处置的培训。,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鼓励符合耍求并有条件医院的CSSD为附近医疗机构提供消毒 供应服务。采用其他医院或消毒服务机
8、构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医院,消 毒供应管理应符合以下要求:应对提供服务的医院或消毒服务机构的资质(包括具有医疗机 构执业许可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并符合环保等有关部门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应对其CSSD分区、布局、设备设施、管理制度(含突发事件的 应急预案)及诊疗器械回收、运输、清洗、消毒、灭菌操作流程 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应建立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交接与质量检查及验收制度,并 设专人负责;应定期对其清洗、消毒、灭菌工作进行质量评价;应及时向消毒服务机构反馈质量验收、评价及使用过程存在的 问题,并要求落实改进措施。,第1部分:管理规范4.3 消毒供应中心4.3.2 应建立植入
9、物与外来医疗器械 专岗负责制,人员相对固定。,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5、基本原则5.2 c)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WS310.2中 规定的处理流程。5.2 c)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 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应执行 WS/T367的规定;,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7 建筑要求7.2.4.4 化学物质容许浓度应符合WS/T367 的要求。容许浓度:不会导致损害健康和品质下降的 浓度。,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8 设备、设施8.2 检查、包装设备:应配有带光源放大镜的器械检查
10、 台、包装台、器械柜、敷料柜、包装材料切割机、医用 热封机、清洁物品装载设备及压力气枪等。8.4 应配有水处理设备。8.6 应在环氧乙烷、低温甲醛蒸汽灭菌等工作区域配置 相应环境有害气体浓度超标报警器。,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9、耗材要求:9.1 清洁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根据器械的 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宜的清洗剂。9.1 医用清洗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根据器 械的材质、污染物种类,选择适宜的清洗剂,使用遵循 厂家产品说明书。,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9、耗材要求:9.2消毒剂:应选择取得卫生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 安全、低毒、高效的消毒剂。9.2消
11、毒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对器械 腐蚀性较低。,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9、耗材要求:9.5润滑剂:应为水溶性,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 性。不破坏金属材料的透气性、机械性及其他性能。9.3医用润滑剂:应为水溶性,与人体组织有较好的相容性。不影响灭菌介质的穿透性和器械的机械性能。,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9.6 纺织品还应符合以下要求:为非漂白织物,包步除四边外不应有缝线,不应缝补;初次使用前应高温洗涤,脱脂去浆;应有使用次数的记录。9.4.3 开放式储槽:不应用作无菌物品的最终灭菌包装材 料。,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包装材料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材料
12、应符合GB/T19633的要求。皱纹纸、无纺布、/、纺织品:应符合YY/T 0698.2的要求;纸袋:应符合YY/T 0698.4;纸塑袋:应符合YY/T 0698.5的要求的要求;硬质容器:应符合YY/T 0698.8的要求.,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9.7 消毒灭菌监测材料:应有卫生部消毒产品卫生许 可批件,在有效期内使用。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消毒技术规范有关要求。9.5 消毒灭菌监测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内使用。自制测试标准包应符合WS/T367的要求。,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洗涤用水:应有冷热自来水、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供应。自来 水水质符合GB5
13、749的规定;纯化水应符合电导率15s/cm(25)灭菌蒸汽用水应为软水或纯化水。10 水与蒸汽质量要求清洗用水:应有冷热自来水、软水、纯化水供应。灭菌蒸汽灭菌蒸汽供给水的质量符合附录B.1的要求。灭菌蒸汽质量符合附录B.2的要求。,医院消毒供应中心,附录B.1,B.1 压力蒸汽灭菌器供给水的质量指标,第1部分:管理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1部分:管理规范附录B.2蒸汽冷凝物的质量指标,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本标准代替WS 310.22009本标准第5.5.1、5.5.2、5.5.3、5.7.5、5.7.7、5.7.8、5.8.1.4、5.8.1.8b)2)、
14、5.8.1.8.b)5)、5.9.5.a)、5.9.5.c)条为推荐性条款,其余为强制性条款。,医院消毒供应中心,1、范围:删除“暂未实行消毒供应工作集中管理的 医院,其手术部(室)的消毒供应工作应执行本标 准”;为医院提供消毒灭菌服务的消毒服务机构改为 应参照执行;删除“已采取污水集中处理的其他医疗 机构可参照使用”的要求。,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2、规范性引用文件:进行了更新,增加了GB/T5750.5 生活饮用水检验标准方法 无机非金属指标增加了GB/T19633 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3、术语和定义:做了调整或补充植入物从本标准调整 至WS 310.1
15、;A0值和管腔器械从WS310.3调整至本标准;本标准增加3.14湿包;3.15精密器械。,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3.1.4 终末漂洗:用软水、纯化水或蒸馏水对漂洗后 的器械、器具和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3.5终末漂洗:用纯化水对漂洗后的器械、器具和 物品进行最终的处理过程。,医院消毒供应中心,湿包:经灭菌和冷却后,肉眼可见包内或包外存 在潮湿、水珠等现象的灭菌包。精密器械:结构精细、复杂、易损,对清洗、消 毒、灭菌处理有特殊方法和技术要求的医疗器械。,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
16、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4、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要求4.1 取消第6章“被朊毒体、气性坏疽及突发原因不 明的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的 处理流程”,规定“应遵循WS/T 367的规定进行处 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4.5附录A 的名称从“CSSD不同区域人员防护着装要求”更改为“CSSD人员防护及着装要求;将区域名称“病房”改为“诊疗场所”;增加了在必要时可选择使用 防噪音用具。取消原附录C规范性附录 酸性氧化电位水应用指标 与方法并在本标准5.4.1进行修订说明。,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框架内容进行调
17、整2.附录框架调整:3)规范性附录B更新了B.1手工清洗管腔器械方法步骤、清洗工具使用要求;B.2超声清洗操作方法清洗注意事项等内容;B.3清洗消毒器的操作方法中增加了B.3.1 每日设备运行前准备、检查清洗物品装载设备操作运行注意事项等相关技术操作内容。,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框架内容进行调整 2.附录框架调整:新增规范性附录D硬质容器的使用与操作要求。依据GB/T19633-2005/ISO 11607:2003最终灭菌医疗器械的包装,在D.1明确 规定用于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的硬质容器基本构造和应具备无菌 屏障功能的要求;在D.2规定了使用原则包括清洗、包
18、装检查、质量 监测等技术操作。原资料性附录D压力蒸汽灭菌器蒸汽和水质量调整到WS310.1,为规范性附录B。,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4部分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基本原则更新内容规定 设备、器械、物品及耗材使用应遵循生产厂家(原为应符 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的使用说明或指导手册。根据WS 310.1更新的植入物与外来器械的管理要求,增加了外来 医疗器械及植入物有关器械交接、器械运送及包装、器械清洗处理 技术方法、器械用后清洗消毒等操作原则及质量要求。,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CSSD应根据手术通
19、知单接收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器械供应 商应提供器械清单,与CSSD接收人员共同清点核查,双方确认、签名,记录应保存备查。器械供应商送达的外来医疗器械及植入物及其盛装容器应清洁。处理应遵循器械供应商提供的外来医疗器械与植入物的清洗、消 毒、包装、灭菌方法和参数。急诊手术器械应及时处理。使用后的外来医疗器械,应经清洗消毒后方可交还器械供应商。,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第2部分:清洗消毒及灭菌技术操作规范第5部分 诊疗器械、器具和物品处理的操作流程更新增补内容 5.1.回收增加“精密器械应采用保护措施”;增加使用者应在使用后及时去除诊疗器械和物品上的明显污物,根据需要做保湿处理。消毒“方法首先机械热力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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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毒 供应 中心 行业标准 修订 实施 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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