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导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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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导则目 录第一章总 则3第二章职责与分工3第三章仓储体系建设5第四章物资仓储管理基本规则8第五章物资仓储工作的总体要求8第六章物资验收入库工作要求11第七章物资在库管理工作要求12第八章物资出库管理工作要求15第九章物资退库管理工作要求16第十章物资清点管理工作要求16第十一章仓储物资条形码应用管理工作要求18第十二章仓库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要求19第十三章仓库标准化定置要求21第一节仓库、库区标准化定置要求21第二节库房标准化定置要求21第三节仓位标准化定置要求22第四节货架标准化定置要求22第五节装备标准化定置要求22第十四章库存物资保管保养管理要求23第十五章仓
2、库装备管理要求24第十六章仓库安全保卫管理要求25第十七章仓库消防管理要求27第十八章仓库值班管理要求28第十九章库容库貌管理要求29第二十章检查与考核30第二十一章附 则30附录一: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仓库装备和定置标准化建设方案31第一章物资仓库标准化装备31第一节中心库标准化装备31第二节应急库标准化装备32第二章物资仓库装备标准化定置要求32第三章各类库房物资堆放范围33第四章物资仓库标准化定置要求33第五章物资仓库物资堆放标准化定置要求35附录二:物资出入库流程图集37一、物资验收入库流程37二、项目现场收发货流程37三、应急库收发货流程(供应商配送)38四、应急库收发货流程(中心库调
3、拨)38五、供应商寄存入库流程39六、库存物资出库流程39七、供应商寄存出库流程40八、领用物资退回流程40九、报废物资入库流程41十、报废物资出库流程41十一、库存清点流程42附录三:物资出入库工作表单43一、项目暂存物资入库申请43二、入库单44三、领料单45四、出库单46五、调拨单47六、退料申请单48七、退料单49八、报废物资入库申请单50九、报废物资入库单51十、报废物资出库单(交接验收单)52十一、物资清点清单53十二、物资清点差异清单54附录四: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仓储考核评分表55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仓储管理导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物资集约化管理,规范物资仓储管理业务
4、和流程,提高物资配送效率,合理控制库存,降低物流成本,保障电网建设和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管理办法和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存储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导则。第二条 本导则适用于公司本部、供电公司、直属单位的各类中心库和应急库,其它单位参照执行。第三条 物资仓储管理包括对仓库标准化建设管理、库存物资(包括项目暂存物资、备品备件、项目结余物资、废旧物资)的验收入库管理、在库管理、出库管理和退库管理等。第二章 职责与分工第四条 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物资部”)是仓储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 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仓储管理的管理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
5、二) 组织有关部门制定仓储管理工作目标、重点和要求;(三) 指导督促省物流服务中心落实仓储管理各项具体工作。(四) 组织省物流服务中心,统筹调配公司系统库存资源;(五) 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物资仓储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六) 组织落实公司系统仓储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第五条 江苏省电力公司物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物流服务中心”)作为公司仓储管理工作的执行主体,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 配合物资部,制定仓储管理工作各项管理标准和有关规章制度;(二) 依据公司仓储管理标准组织制定工作标准,细化仓储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流程和标准表单;(三) 组织供电公司,落实公司仓储管理各项具体工作;
6、(四) 具体负责公司集中储备物资(包括备品备件)的验收、出入库、调拨、稽核盘点工作;(五) 协调处理供电公司仓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六) 配合物资部,落实公司系统仓储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第六条 财务资产部是公司仓储财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制定仓储财务管理工作的各项制度,并组织落实。第七条 公司专业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一) 组织制定库存定额管理制度;(二) 审核供电公司上报库存定额。第八条 各供电公司是物资仓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 依据公司仓储管理标准、工作标准,落实本单位中心库、应急库的布点设置、装备配置、人员配置、统一管理要求,拟订应急库库存物
7、资定额;(二) 具体落实本单位库存物资验收、出入库、保管、调拨、稽核清点等工作;(三) 落实本单位库存物资调配使用的具体工作;(四) 配合和协助省物流服务中心做好集中储备物资仓储工作。 第三章 仓储体系建设第九条 公司建立“中心库-应急库”管理体系,供电公司仓库统一按 “中心库-应急库”体系要求进行设置,落实所管辖仓库的管理标准化和定置标准化。第十条 公司系统全面取消二级库,实现全省所有库存物资动态在线监控,形成全省库存“一本账”管理,确保帐实一致。第十一条 中心库是供电公司仓储物流服务体系的枢纽,承担供电公司主要物资储备任务。第十二条 中心库设于供电公司本部,每个市县供电公司只设置一个中心库
8、,因受现有条件限制设多库区的库房,视为中心库下属的不同库区。第十三条 中心库作为本单位仓储服务工作的管理中心,由供电公司物流服务部门直接管理,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 统一办理供电公司范围内物资入库登记工作,落实物资在库保管,保证库存物资安全;(二) 集中监控供电公司范围内物资仓储情况,统筹物资调拨使用;(三) 接收处理供电公司各部门领料、退料申请,办理物资发料出库和退料入库工作;(四) 接收处理应急库提交的物资补库需求,办理物资分拨补充工作;(五) 审核应急库发料出库手续,保障库存物资账实相符;(六) 对应急库仓储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加强对应急库管理人员培训,提高应急库仓储管理水平。第十四条
9、应急库是公司仓储配送服务体系的支撑点,承担运行维护物资和应急抢修物资的储备任务。第十五条 应急库设于供电公司工区、班组、供电所等生产一线部门,实施定额管理制度,定额的品种、数量由仓库所在生产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拟定,经本单位生产技术部审核,分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第十六条 应急库由供电公司应急库所在生产部门负责管理,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 接收中心库配发物资,验收合格后,办理物资入库保管工作,保证库存物资安全;(二) 接收处理本库所在生产部门领料、退料申请,办理物资发料出库和退料入库工作;(三) 根据仓储管理要求和使用实际需要,向中心库提报补裤申请;(四) 督促领用剩余物资当日退还库。第十七条 应急
10、库物资保管、盘点、发料、退料等工作均需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生产部门领用物资未全部使用完,应及时办理退料手续,保证库存物资帐实一致,杜绝出现账外物资的情况。第十八条 在“中心库-应急库”管理体系下,物资配送分为三类:(一) 大中型基建、技改项目物资根据工程实施需求,由供应商直接配送施工现场;(二) 35千伏以下配网、农网工程物资,由供应商配送至中心库,再根据工程需要,由中心库配送至施工现场;(三) 运行维护和应急抢修物资实施定额库存、每周补充管理制度,由中心库根据应急库物资领用情况,每周补充库存与定额的差距。第四章 物资仓储管理基本规则第十九条 各供电公司物流服务部门根据物资配送业务实际情
11、况,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合理选择仓库地点,并将仓库清单报省物流服务中心备案,如需调整也应报省物流服务中心备案,所有物资的仓库地点设置不得超出此范围。第二十条 物资仓储管理应遵循以下两条基本原则:(一) 存量控制的原则。各供电公司在保证电网建设和生产经营供应需求前提下,严格控制库存总量,提高库存物资周转速度和物资采购的资金效益。(二) 日清月结的原则。各供电公司出、入、退库的手续办理必须当日登记入账,做到每日清点记账和每月清点结账,做到账、卡、物相符。第五章 物资仓储工作的总体要求第二十一条 物资出入库包括中心库、应急库、现场、供应商寄存库物资的(验收)入库、(领料)出库、领用物资退回入库、报
12、废物资入库、报废物资出库等。第二十二条 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将物资送达中心库的,物流服务(分)中心配送专职办理入库前的收货登记(入库冻结)手续。物流服务(分)中心按物资到货验收流程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到货验收。验收合格后仓库管理员在系统办理入库,并将物资堆码入相应库区。第二十三条 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将物资送达现场的,按物资到货验收流程对物资进行到货验收,配送专职根据物资收货流程,对项目物资协调项目单位负责人协调现场入出库。验收合格后将物资移交给施工单位,对配送单签收同时提交经部门审批后的领料单,完成现场库出入库手续。第二十四条 合同交货期已到,项目物资交货地点为现场但现场不具备验收保管条件的,由需求部门
13、发起项目物资暂存申请,并明确暂存时限,流程审批通过后,仓库管理员据此在系统中办理项目物资暂存入库,实物入中心库暂存。第二十五条 属于寄存供应商仓库的,供应商在物资生产制造完毕后,通知供电公司物流分中心配送专职中标物资已经具备验收条件,物流分中心组织工厂验收,由项目单位提交项目物资寄存申请,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配送中心专职在系统中办理寄存物资入库冻结,项目单位依据冻结的物资组织相关人员到厂家验收合格后与生产厂家签署寄存协议及配送单,配送中心专职办理相关手续并在系统中入库,并要求生产厂将产品单独存放,悬挂标示牌,不得挪作他用。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按合同约定将物资送达应急库的,物资部门配送专职依
14、据合同要求在和供应商沟通确认配送时间后,通知供应商直接送货至应急库,同时通知应急库仓储管理员收货。物资部门配送专职需要办理中心库的入库,以及调拨至应急库,应急库仓储管理员依据领料单办理物资出库。第二十七条 应急库库存不足时,应急库存仓储管理员提交补库申请单,配送专职审批补库申请单后制作中心库应急库调拨单,然后安排中心库仓储管理员进行实物调拨出库。实物出库同时中心库仓储管理员和应急库领料人员都需要在调拨单上进行签字,配送专职需要办理系统移库,从中心库移库至应急库,依据领料单办理出库。第二十八条 物资领用出库时,由需求部门申请人在系统中发起领用申请,并将纸质领料单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章,仓库管理员
15、在收到审核生效的领料单后,据此在系统中办理出库操作,实物出库验收交接。第二十九条 报废物资入库前,其归属部门须提报废物资入库申请,形成报废物资入库申请单,审核通过后由废旧物资管理专职组织报废物资入库验收,仓储管理员相关手续,将废品放入相应的实物库区,并在ERP系统中按验收数量办理入库手续。第三十条 报废物资出库前,废旧物资管理专职审核报废物资回收单位所持的报废物资提货单,审核无误后组织报废物资归属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办理报废物资出库验收,仓库保管员根据出库验收结果在系统办理报废物资出库手续,打印报废物资交接验收单(内容同报废物资出库单)各方签字盖章。第六章 物资验收入库工作要求第三十一条 各
16、类物资入库时,各供电公司物流服务部门严格办理入库手续,并将入库物资形成明细台账。第三十二条 物资到货后,各供电公司物流服务部门应按照物资到货验收有关要求组织到货验收,项目负责部门、技术主管部门、监理单位等配合进行。验收人员凭供应商提供的物资配送单,进行“四验”,即验品种、验规格、验数量、验外观。验收合格的,参验部门/单位共同签署到货验收报告,物流服务部门凭到货验收报告办理到货验收单和入库单,同时在物资管理信息系统中递交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收货。第三十三条 对于不同品种物资的验收采取以下不同的方法:1、整体包装(整桶、整瓶、整箱)物品及不便拆开的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应根据供货方在原包装
17、上标出的数量、容积、重量进行核对,计算验收。2、一般仪器、仪表、金具、小五金、电瓷、备品配件及一些辅助材料等要尽量做到全检,对于包装完整、数量相同的物资可抽检其中一部分,抽检率不低于15。3、 贵重仪器、仪表、重要设备、专项急用物资人库,应会同配送员、领料部门或有关领导进行验收。第三十四条 按规定有保管期限的物资,如橡胶制品、易锈蚀金属材料、易挥发化轻产品、易老化纺织产品等,应特别注意生产日期或产品有效期,对已过期或接近有效期的不得收料入库。第三十五条 仓储业务员对系统中已暂估收料且本人验收入库的物资进行核对并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结手续。第三十六条 项目暂存物资入库时,要明确暂存原因及暂存时限
18、,并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如果超过暂存时限,该物资仍然没有出库,要及时向暂存单位反映,督促其尽快领用。第三十七条 项目结余物资入库时,项目管理部门应及时提出结余物资入库申请,仓储业务员实物审核后办理入库手续。第三十八条 废旧物资入库时,仓储业务员根据工程主管部门填制的“报废物资入库申请单”,对废旧物资进行实物盘点,核实后办理入库手续。第七章 物资在库管理工作要求第三十九条 各供电公司物流服务部门应合理划分仓库的库区、库房和仓位(货架),按照仓库编号规则统一编号,并绘制相应的平面布置图,张贴或树立在醒目位置,以利收发。第四十条 各供电公司物流服务部门应根据库区、库房和仓位(货架)设置,物资性质以及
19、物资类别合理规划物资的仓储区位和堆码方式。第四十一条 物资堆放应做到:1、场地安排合理,码放安全科学,摆放整齐便于发放盘点,保证物资不变形、不损坏、不变质,充分利用仓库容积,提高仓库实际利用率。2、储物空间分区编号,标示醒目,通道顺畅。3、按照统一格式给库存物资设置实物卡片,注明物资编码、规格、数量、供应商、工程项目、入库时间、物资性质及项目信息等并放置于物资醒目处,保证账、卡、物相符;对存放在室外的,须对标签进行塑封张贴。4、各类物资要按其储存要求的环境和摆放方式进行存放,以防影响物资质量。第四十二条 码垛要求为轻启轻放、大不压小、重不压轻;标志直观清晰,标签朝外;四角落实,整齐稳当;袋装货
20、物定型码垛,重心应倾向垛内,纸箱包装和桶装货物箱口应向上,破包货物要另行堆放。为了方便计量,宜采用 “五五化”堆码法。第四十三条 所有在库物资必须形成统一的台账进行管理,并与财务明细账保持一致,实现账账相符,账物相符。第四十四条 对于某些特殊物资如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资,应设专库存放,并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库区必须通风良好,配有足量、合格的消防设施,并对消防设置定期检查,使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第四十五条 燃油、化工易燃、易腐蚀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或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应立即进行了安全处理。第四十六条 物资办理领料手续后应立即搬离仓库,如有特殊情况,
21、领料单位要委托仓库暂为保管已领出的物资,必须经物流服务部门负责人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第四十七条 代管物资与库存物资必须分别存放,并设立明显标志,注明委托代管部门和代管时限。第四十八条 各供电公司物流服务部门应统筹管理库存物资,综合平衡仓储物资储备种类和数量,统一利库、统一调配,加快物资周转,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效益。第四十九条 主业仓库不得存放多经物资;对租用多经仓库存放主业物资的,要严格划分存放区域,不得将主业物资和多经物资混放。第五十条 设置在供电所的应急库原则上不存放农电项目物资,确因工程要求,可由中心库调拨至应急库,存放在供电所主所以外的库区,并设专人专管。第八章 物资出库管理工作要求
22、第五十一条 各类物资(项目暂存物资、配电网物资、备品备件、项目结余物资、废旧物资)出库时,必须严格办理出库手续,并及时更新库存台账。第五十二条 各物流服务部门可视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对物资领料单进行审核办结,并在领料部门已签章的纸质领料单上加盖“领料核发章”。仓储业务员一律依据手续齐全、印章有效的“领料单”进行发料,一式三份,一联交财务部门作为财务核算依据,一联仓库留存作为登记实物账的依据,一联领料部门作为物资消耗凭证。对签字不全、审批不清,或有涂改的领料单暂缓发料或不发料,对于非正规凭证的“白条”,仓库有权拒绝发料。第五十三条 物资出库前必须按照领料单或调拨单,核对编码、品名、型号、规格、数量、
23、工程名称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发货,要求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合格,交接清楚。对于调拨物资,领用后须尽快完善后续手续。发料完毕后领料人必须在物资领料单上签字确认,并在或交专人在物资信息系统中确认,妥善保管归档将其中一联定期交到财务部门。第五十四条 发料时,凡附有合格证、化验单、试验记录、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的,应一并交领料人员;应配套发放的设备,必须配套齐全发放(包括附件、工具备件等)。第五十五条 领料单和调拨单是物资出库的依据和凭证,其用途、规格、数量必须清楚,签字印章齐备,其它非正式凭证或“白条”一律不予发放;如遇紧急事故不能按正常手续领料时,可凭使用部门、主管部门或物资部门负责人签字的证明发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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