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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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2015年度临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编号:LG2013-39-1 采购机构: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备案单位: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地 址:临安市浙皖农贸城三楼48号窗口目 录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第四部分 协议书的一般和特殊条款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作为集中采购机构(以下简称采购机构),受临安市财政局委托,就“2013-2015年度临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具体如下:1、招标编号: LG2013
2、-39-12、项目名称:2013-2015年度临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3、采购内容:确定2013-2015年度临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供应商若干家。根据集中采购目录要求,在协议定点有效期内,限额标准50万(不含)以下的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在本次入围定点供应商范围内择优选择。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备管理与维修养护(含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等)、传达保安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详见招标文件。4、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3、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须在我国境内合法生产和销售的;(2)具有物业管理服务能力,能承担本项目实施和招标文件所规定的物业管理要求,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获取标书:从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网站免费下载,网址:(:8080)。浙江省政府采购网();7、集中报名:(1)时间:2013年 9月27日至2013年10月14日止(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4:30,节假日除外)。(2)地点: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48号窗口。(3)报名时必须提供通过年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法人委托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8、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13年10月3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临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三楼)。9、开标时间与地点:2013年10月31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临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三楼)。10、质疑和投诉:(1)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质疑受理地点: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8号窗口(临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三楼);联系人:卢
5、成烨;联系电话:0571-23616007。 11、联系方式: 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联系人:董卓伟、王晖,联系电话:0571-23616007、23616016,传真:0571-23616007。 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七日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前附表条款内容规定1项目说明一、项目名称:2013-2015年度临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二、招标内容:确定2013-2015年度临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供应商若干家。根据集中采购目录要求,在协议定点有效期内,在限额标准50万(不含)以下的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在本次入围定点供应商范
6、围内择优选择。采购机构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推荐入围供应商,并签订2013-2015年度临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协议书。采购单位在有效期内,按照政府采购预算,通过议价或竞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供应商根据与采购单位的约定以及投标承诺,签订临安市政府采购物业管理定点合同。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备管理与维修养护(含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等)、传达保安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涉及特种行业维护保养的,须按采购单位要求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维保单位进行维护。确定入围供应商办法:采购机构将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通过评审推荐入围供应商,入围
7、数量一般不超过五家(如出现排名相同的,同时入围;投标单位数量超过5家的,入围数量一般不超过80%),如有特殊情况,则由评标委员会推荐产生。三、项目实施地点:临安市。四、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2协议书及合同名称2013-2015年度临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协议书、临安市政府采购物业管理定点合同。3定点采购有效期:2013-2015年度临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项目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4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60天。如采购机构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90天。5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壹万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汇票
8、、电汇、网银等非现金方式缴至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账户名称: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招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杭州银行临安支行,帐号:86918100084127),同时将银行缴款凭证复印件作为投标文件组成部分。6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 WORD/WPS格式电子文档壹份(光盘)。7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0月31日上午9时00分。8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临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三楼)。9开标时间:2013年10月31日上午9时00分。开标地点:临安市公共资源招
9、投标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临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三楼)。一、总则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临安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物业管理定点采购有效期内执行。1.2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已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提出。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3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4条。4定义4.1 “采购机构”系指根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临安市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根据临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采购办)的有关要求,组织本次招标,并负责协调采购事务等。4.2 “采购单位”系指临安市市级行政机关、事
10、业单位和团体组织。4.3 “投标人”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按规定向采购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4.4“定点采购”系是指采购机构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定点采购价、服务方式、服务期限、服务条款等,并以中标协议的形式固定下来,由采购单位在协议有效期内,通过议价或竞价方式自主选择采购,确定供应商,并根据与采购单位的约定以及投标承诺,签订合同。4.5 “物业管理”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
11、规定,结合采购单位设施配置及本物业使用性质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对物业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市政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管理项目进行维护、修缮和整治,为采购单位提供优质的综合性物业服务。4.6“投标报价”系指投标人为使其受托管理的物业正常使用、运营并达到合同标准而需实际发生的各类成本费用,其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成本费用、维修费用、物耗费用、添置费用、能耗费用、管理酬金、税费等,即“物业服务费用”。5投标费用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6项目说明6.1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6.2潜在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照国家保密法以及保
12、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等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3网上注册:入围供应商必须在公开发布中标公告10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注册。6.4 总协调人: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本项目的总协调人,即项目经理,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总协调人的姓名和详尽的联系办法。总协调人信息、售后服务机构或技术服务机构信息必须明确详尽(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地址和电子邮件信息),同时用电子表格的形式集中编制在电子文档中。总协调人全权负责对其网上信息的维护、履行售后服务承诺、接受投诉和政府采购专家以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物业管理定点执行情况的考核等事务。
13、6.5 实行采购最高限价。根据临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办法: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10元/平方米.年;电梯日常维护:按新旧程度,十年以内(含十年)电梯:5000元/年;十年以上电梯:8000元 /年;空调日常维护:小空调:250元/台年;中央空调:20000元/台年;传达保安秩序管理及巡查15元/平方米.年;日常保洁管理14元/平方米.年(保洁范围限用公共场所和领导班子成员办公室);绿化养护:2元/平方米年;(单位公共环境绿化养护)。投标人的物业服务基本要求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定额标准。采购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采购预算,自主选择供应商及其服务,采购单位可与定点供应商依据网上公布的投标报价进行
14、议价和竞价,以获得更优惠的价格。如采购单位对特约物业服务内容和物业服务人员另有要求的,可以根据“特约物业服务内容选配表”和“物业服务从业人员费用选配表”和定点供应商进行物业服务费收费金额增减谈判,物业费合同总价不得超过采购单位预算价。6.6采购单位可以发起网上竞价。在服务可比的条件下,采购单位认为定点采购价格、服务或经议价后的价格和服务不满足采购单位需要时,采购单位可以发起入围供应商的竞价采购。6.7 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库。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信息库,推行供应商诚信机制建设,在省市联动供应商库建设的基础上,在临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设立供应商曝光台,实行采购结果的跟踪问效,对违法违
15、规的供应商进行公开曝光。6.8对定点采购价格实行行情监测动态管理。在服务和人员可比的条件下,采购单位认为交易网上公布的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格时,可向采购机构反映,经采购机构核实、确认后,采购单位可以直接向入围定点供应商以外的供应商处购买。同时采购机构将按规定对定点供应商进行处理,给予暂停或取消其物业管理定点供应服务资格,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其参与下一轮次的物业定点投标资格。采购机构将建立定点供应商最高限价与市场价格的联动机制,开展市场价格行情监测,对最高限价实行动态管理,采购机构将在适当时候聘请第三方机构对中标供应商进行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跟踪问效,为采购机构对供应商的考核提供依据。6
16、.9对违规供应商进行处罚。在定点采购期间,如发现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机构将根据协议书的要求,对违法违规供应商予以通报批评,扣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报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暂停或取消其定点采购中标资格,将其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在网上公开曝光,并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临安市政府采购活动。(1)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2)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标准的;(3)无正当理由拒绝按照投标承诺提供服务的;(4)没有按照承诺的定点价格或折扣提供服务的;(5)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报表的; (6) 被投诉质疑,经证实情况严重的;(7)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
17、影响采购单位正常采购活动的;(8)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的。6.10诚实信用原则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应自觉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机构、采购单位相关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隐瞒事实,损害采购单位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损害采购单位从公开竞争中所能获得的权益。如果采购机构有证据表明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的竞争中存在腐败、欺诈或其他严重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则将拒绝其投标,
18、或者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投标文件无效。6.11采购单位与定点供应商签订临安市政府采购物业管理定点合同。采购单位与定点供应商可以参考招标文件第四部分协议书的一般和特殊条款,签订临安市政府采购物业管理定点合同,并由供应商在七个工作日内报采购机构备案。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l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l 第二部分 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l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l 第四部分 协议书、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l 第五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7.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编制和提交采购响应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协议书、采购合同的
19、一般和特殊条款、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机构拒绝。8. 招标文件的解释8.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10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研究后,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8.2采购机构如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同时视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8.3 不论采购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
20、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采购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补充通知形式在网上发布。9.2 若有必要,采购机构将酌情延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10. 投标报价10.1标的物及投标要求确定2013-2015年度临安市行政事业单位物业管理定点采购供应商若干家。根据集中采购目录要求,在协议定点有效期内,在限额标准50万(不含)以下的物业管理采购项目,采购单位在本次入围定点供应商范围内择优选择。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备管理与维修养护(含供电系统、给排水系
21、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等)、传达保安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10.2 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投标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人员食宿与交通、工具、办公费等)。投标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报价计价单位按建筑面积 元/每平方米年计算。10.3 其它费用处理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10.4 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 采购机构将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三
22、、投标文件的编制11. 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12.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报价文件投标响应函、投标(开标)一览表、特约物业服务内容选配表和物管从业人员费用选配表,技术文件(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商务文件(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和所提供的为合格产品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和技术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电子文档(WORD/WPS格式)组成。12.1投标人的商务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1)投标响应函;(2)投标(开标)一览表;(3)特约物业服务内容选配表(4)
23、物管从业人员费用选配表。12.2 投标人的技术文件至少应包括: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均需加盖公章):(1)管理服务理念和目标:结合物业管理的特点,提出物业管理服务定位、目标。(2)物业管理服务方案:结合本项目定点物业管理的特点,提出做好以下物业管理的基本服务方案、人员配置、相关计划和质量保障措施,主要包括: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共用设备管理与维修养护(含供电系统、给排水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等)、传达保安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及采购单位交办的其它服务管理等内容。A. 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日常管理与维修养护方案; B.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备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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