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doc
《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doc(33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政策宁波市本级可享受的优惠政策有:1、创新创业资金宁波市对经评审列入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3315计划”的,一次性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创新创业经费资助,随同引进的优秀创新创业团队资助最高可达100万元。对引进的具有国际一流水平,能引领我市新兴产业发展,产生重大效益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或创新创业团队,根据具体情况,实行一事一议,给予经费资助。宁波市本级每年安排科技创新创业资金1000万元,用于资助留学人才在我市创业启动和科研项目开发。2、安家补助在甬工作创业的海外高层次人才纳入各级政府人才住房保障范围,可优先租住各地人才公寓。3、办公用房海外留学人才在政府投资创建的各类产业园
2、区或留学人员创业园内创办企业所租用的生产、科研用房3年内给予租金减免。4、知识产权入股依法保护海外留学人才的知识产权。海外留学人才以本人的专利、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参股的,经投资各方约定,可适当提高技术入股分红比例。海外留学人才的职务发明成果转让后的收益分成,经与单位协商同意,可高于国家规定的比例获得奖励。5、出入境便利优先为海外留学人才办理因私普通护照和多次往返港澳通行证。对来本市工作的外籍留学人才,根据实际需要发给有效期1年至5年的外国人居留证及相同期限的多次往返“Z”(工作类)签证。6、社会保障海外留学人才来本市工作的,出国前的工作年限和在国外注册攻读研究生的时间,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或基
3、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已取得外国国籍的海外留学人才在宁波工作居住期间,按单位性质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相应医疗待遇,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列支渠道按市人民政府令第138号及配套文件规定执行。7、博士后经费资助海外留学人才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市财政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3万元。在站期间可申请宁波市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市财政给予给予每个获资助的博士后项目2-3万元的科研资助。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浙江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的项目,市级财政按1:1比例给予配套资助。博士后人员出站后留宁波工作并签订3年及以上工作合
4、同的,按接收单位的税收隶属或行政隶属关系,由市或县(市)区级财政给予总额30万元的补助。8、表彰培养设立“宁波市优秀留学人才奖”,对来宁波工作、创新创业2年以上取得显著成就的海外留学人才进行表彰奖励,每2年评选1次,每次评选10名左右,每人奖励10万元。海外留学人才在本市取得的科研成果,可以申报政府科技进步奖和其它单项科研成果奖。海外留学人才可以推荐参加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专家等的评选;可推荐参加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省151人才工程”和市创新型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的选拔培养。9、服务管理设立宁波市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协助用人单位为海外高层次人才落实和办理相关手续,在有关技术职务评审、科
5、技项目资助、奖励申报、投资创业注册登记以及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安置等方面提供服务。联系方式:1、宁波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联系电话:0086-574-87182879 87185116(传真)2、宁波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联系电话:0086-574-87186227 87186250(传真)3、宁波市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086-574-87115191 87163525(传真)网址: 宁波市各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中国宁波留学人员创业园(宁波国家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概况宁波国家高新区始建于1999年7月,总规划面积18.9平方公里。2007
6、年1月经国务院批准晋升为国家级,是宁波建设创新型城市的主要载体和长三角南翼的科技创新基地。中国宁波留学人员创业园成立于2001年2月,录属于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05年被国务院侨务办公室认定为重点联系单位,2007年9月升格为国家人事部与宁波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国家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园拥有近3.5万平方米的孵化用房,10万平方米的企业加速器已建成并投入运营。自成立以来,已累计引进来自美国、日本、瑞典、意大利等国家的海外留学人员200多名,其中海外留学人员自主创办企业100多家,主要从事电子信息、光机电、生物医药、新材料和中介服务等;力争将创业园打造成为长三角南翼海外人才创新创业高地。优惠
7、政策1、启动资金:每年安排5000万元海外留学人才工作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海外人才引进及相关政策扶持。其中启动资金为10-50万元,符合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条件的,给予100-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或产业化推进资金;2、团队扶持: 每个海外人才数在3人(含)以上的海外人才创业团队,每增加1人,增加扶持资金10万元,最高增加额50万元;3、税收优惠:海外高层次人才在高新区创新创业的,可根据有关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在高新区创业或工作、服务的海外人才,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高新区财政按一定标准予以补贴,补贴期限为5年;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入股时,暂免征个人
8、所得税;4、地方贡献奖励:海外人才创业企业三年内其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给予补助;5、贷款贴息:海外人才创办的企业,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经专家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给予两年期内3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补助;对开始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的企业,给予三年期内500万元贷款额度以内的贷款贴息补助;6、融资担保:对符合高新区产业发展导向,经专家评审具有发展前景的产业化项目,报高新区管委会审定,提供最高可达300万元的贷款担保。对符合国家“千人计划”和省、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提供最高可达500万元的贷款担保;7、租金补贴:海外人才在留创园租赁办公、经营用房的给予房租补贴
9、;前三年(以注册之日起计)按每名海外人才100平方米(含)以下的租用面积给予全额减免房租。超过100平方的部分,按最高15元/平方/月的标准给予一年房租补贴; 在高新区创业或与高新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工作或服务协议的,高新区财政给予500-2000元不等的住房补贴,补贴期限最长5年;8、上市奖励:企业改制上市或进入股份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可申请高新区资助资金,额度为20-100万元;9、工商注册补贴:在高新区注册企业首次注册资本200万元以内的,企业设立登记费由高新区财政给予全额补贴,注册资本超过200万元的企业设立登记费给予70%补贴。10、知识产权入股:海外人才以其专利、专有技术出资入股
10、的,科技成果作价经认定验资后最高可点注册资本的70%;11、专项补贴:对于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享受政府专项资金补贴(总额度1亿元)、购买研发用房优惠、设备投资补助、科技经费补贴、人才公寓配套等政策;12、创新创业项目资助:对获得宁波市留学创业人员创新创业项目资金资助的,高新区财政按1:1的比例进行配套资助;属3人(含)以上海外人才创业团队的,按1:1.25比例进行配套资助。联系方式地址:宁波国家高新区院士路66号创业大厦 邮编:315040 电话:0086-574-87907074 传真:0086-574-87907875E-mail: win Http:/ 宁波保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概况宁波
11、保税区留学人员创业园是目前我国唯一一家设在保税区的留学人员创业园,2000年10月园区被国家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外国专家局批准为首批9家国家留学人员创业园示范园区之一。2001年12月园区被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青年海外学人创业基地”,同期还被国家人事部批准设立区域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06年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依托良好的环境、一流的服务、有效的扶持, 到目前为止,园区已有超过120家留学人员企业落户,总投资额逾7000万美元。园区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利用国外的资金、技术及管理经验直接入园设立企业,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利用国外先进技术与国内资本合作入园,鼓励国内外科技人员设立
12、研发基地,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与园区建立人才、技术合作关系,重点鼓励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入园发展。 优惠政策 园区企业除享受保税区“免税、免征、保税”等特殊政策外,还享受: 1、项目补助:对新引进的留学生创业企业,自身生产或研发设备投入达到20万元以上的可一次性给与最高不超过20万元的创业补助。2、租金减免:从事高新技术研发的项目,3年内免租金提供合理数量的科研场所;从事产业化的项目,生产用房第1年免收租金,第2年按标准的40%收取,第3年按标准的70%收取。3、资金配套:积极协助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列入市各类科技计划并获经费资助的项目,按照市
13、资助经费的20%-100%进行资助。列入国家各类科技计划并获经费资助的项目,按照国家资助经费的50%进行资助。4、生活用房:留学人员3年内可免租金入住保税区生活小区。 5、科技奖励:保税区管委会专门出台了宁波保税区科技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创新的若干意见,对入园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程技术中心、专利申报、项目申报等方面予以一定的奖励。6、博士后工作站:入园企业符合申请博士后进站条件的,可向保税区博士后工作站提出申请,保税区管委会提供给进站博士后每月4000元的补助及免费住宿。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保税区大厦6楼 邮编:315800 电话:0086-574-8686131
14、0 传真: 0086-574-86869112 E-mail:wjbo网址:http:/hi-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概况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成立于2000年,由宁波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全额投资建设。现已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宁波市服务外包示范园区。园区位于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核心区块,重点发展服务外包、电子商务、数字娱乐、软件开发等信息服务行业,旨在加速推进我区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全面提高我区经济综合竞争实力,实现软件信息和服务外包产业新的跨越式发展。园区总体规划面积为19.5万平方米,目前占地面积10.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5.28万平方米。已建
15、成一幢创业大厦和六幢标准办公用房。截止2009年6月,园区已引进各类科技型孵化企业达到155家,总投资超过11亿元人民币,毕业企业达到30家,累计获得资金补助3000多万元。优惠政策1、落户奖励:对于在园区实际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设立的国内外大型软件公司、软件技术研发机构和现代信息服务业企业,可按照不超过实际投资额3%的比例,给予一次性落户补助。2、场地优惠:对于承租园区办公场所的软件信息和服务外包企业,自租赁之日起2年内给予一定面积房租减免。3、税收扶持:符合创业园区产业发展要求且具有发展潜力大、优势明显的企业,年实现增加值、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形成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给予一定比例返还;对于
16、园区从业人数在100人以上,年服务外包收入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或离岸服务外包收入在200万美元以上的软件信息和服务外包龙头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最高给予税收留区部分十年返还。4、认证奖励:被认定为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的,一次性奖励40万元;取得国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的企业,分别给予2万元、3万元、10万元和20万元奖励;取得国家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资质认证乙级资质和甲级资质的监理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和10万元奖励。(2)对当年通过软件与系统集成能力成熟度模型(CMMI)和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二级以上评估、IT服务管理(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
17、(ISO27001/BS7799)、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SAS70)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不超过认证费用25%的补助,每个企业当年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补贴最高不超过25万元。5、业务奖励:对开展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企业,在完成商务部服务外包统计系统登记后,根据其开展的离岸外包业务额进行奖励。对当年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不含嵌入式软件),按其出口额给予一定的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6、平台扶持:为符合入驻孵化平台条件的企业,提供免费或优惠的电信IDC服务,孵化周期原则上为2年,单个企业年度的资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18、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明州西路477号科技创业大厦2楼 邮编:315800电话:0086-574-86783587 86783590 传真:0086-574-86783589E-mail:zhangliang laichunyu网址: 宁波杭州湾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概况宁波杭州湾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杭州湾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于2007年8月筹建,2008年年底正式开始动工。大楼位于宁波杭州湾新区国际商务健身高端服务区,总占地60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投资1.25亿元,是一个以应用型开发为主,兼具孵化、中试功能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截至目前,科创中心已先后引进中科院自动化所
19、、西安交大快速制造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同济科技产业园等平台项目。在产业方向沙国内,重点引进物联网、环境工程、医疗器械等项目。优惠政策1、种子基金:对入驻创业企业的资助额度为20万元,由企业提出申请,对符合入驻条件的,在申请企业达到相关规定条件后拨付;2、投融资担保:鼓励风险投资基金和投资担保机构为入驻科创中心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和融资担保,对企业单体融资或担保额度在500万元以下的,每年年终按融资额或担保额年度日均余额的1%给予奖励;3、房租优惠:入驻企业孵化期一般为3年,自企业入驻之日起,具体房租优惠为:第一年房租全免,第二年房租免去70%,第三年房租免去50%;优惠面积一般以200平米为限;4、
20、地方留成奖励:入驻企业除享受国家、省、市等上级部门税收政策外,从入驻当年起3年内分别按当年实缴增值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营业税地方留成部分的40%、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予以奖励;5、留学人员创业政策:鼓励归国留学人员在科创中心创业。归国留学人员、海外学者自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入驻科创中心,由专家组进行评审,按照项目评审结果给予一次性资助:通过专家组评审的项目,予以25万元的项目资助;经专家组评审被确定为应重点扶持的项目,予以50万元的项目资助;6、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的扶持政策:对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工商登记或民政登记、对外开展技术服务的公共技术创新平台,属国家级的,给予200万
21、元科技经费资助;属省部级的,给予100万元的科技经费资助。7、博士后资助:企业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每招收一名博士后研究人员,两年研究期内给予每年10万元的经费补助,其中5万元用于进站博士后的生活补贴;8、创意产业扶持政策:对于软件企业,科创中心根据注册资本金进行奖励,同时给予认证补贴、出口补贴、培训补贴、个人所得税返还等支持。9、中介奖励:鼓励在科创中心设立专利代理、咨询、设计、猎头等中介服务机构,房租优惠参照第三条,优惠面积以100平米为限;当年营业额超过10万元时,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联系方式地址:宁波杭州湾新区科技创业服务中心 邮编:315336电话:0086-574-63071029
22、 传真:0086-574-63071871E-mail: peipei0617 Http:/宁波鄞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园区概况宁波鄞州留学人员创业园于2008年8月经宁波市人事局批准建立。园区位于鄞州区中心城区,交通便捷、配套设施齐全。园区依托宁波市鄞创科技孵化器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由鄞州区政府牵头,是一家“资源整合一体、功能覆盖全区”的多投资主体孵化器管理机构。主要有四个分支机构,包括以动漫、软件信息产业为主的科技中心分支;鄞州大学生创业园分支;以能源新材料和机电一体化产业为主的杉杉科创基地分支;以军转民技术应用、能源环保、新材料、光机电、精细化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激光应用为主的中物九鼎孵化器
23、分支,同时托管指导钟公庙、中河、石碶街道、高桥镇等4家镇乡(街道)孵化器。园区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利用国外的资金、技术及管理经验直接入园设立企业,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利用国外先进技术与国内资本合作入园,鼓励国内外科技人员设立研发基地,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与园区建立人才、技术合作关系,重点鼓励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激光应用、软件信息等产业入园发展。优惠政策1、个人启动资金:对带项目来鄞州创业的留学归国人员,经认定后给予个人5-10万元启动资金资助;2、项目启动资金:可优先入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享受孵化企业政策,对具有一定发展前景且实际投入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给予最高20万元的启动经费 扶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宁波市 海外 高层次 人才 引进 政策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739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