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管理规定.doc
《经营管理规定.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营管理规定.doc(101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目 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第三章 工程质量管理第四章 工程技术管理第五章 项目现场管理第六章 工程结算与合同管理第七章 班组成本核算与经营预算第八章 财务管理第九章 项目考评管理第十章 非生产性开支管理第十一章 材料管理第十二章 机电设备管理第十三章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管理第十四章 监管与审计第十五章 信息管理第十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管理,加快项目施工及经营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管理素质,提升企业综合竞争能力,全面推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是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行为和管理流程,明确全处各级组织和人员
2、的相互工作关系和权责关系,考核全处工作人员的根本纲领,适用于全处所有工程的施工和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施工,是指工程项目安全、质量、速度、技术等各项目标管理过程,经营管理是指工程项目自投标至工程结束后期服务全过程的控制活动。 第四条 本处施工及经营管理坚持以效益为中心,坚持诚信、超越、客户至上的经营方针,坚持科学、务实、高效、规范、严谨的管理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质取胜、树立品牌形象,构建和谐企业,打造精品企业的发展之路。 第五条 本规定为我处内部执行文件,本处所有单位和员工必须遵照执行。 第六条 本处所有单位和员工要认真学习和宣传本规定,定期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审,并将评审情况报
3、处。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第七条 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是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以及一系列的安全法规,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保证企业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企业财产不受损失,保证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第八条 安全生产管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各项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坚持“安全优先”和“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安全生产具有一票否决权。(三)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大事故隐患查处力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四)狠反“三违”,遏制习惯性违章
4、行为,杜绝重大恶性事故,防止重大机械事故和重大隐患事故的发生。(五)全面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认真开展标准化达标活动,保证安全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工程质量和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六)项目部应根据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控制。第九条 各级组织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同时必须教育职工遵守有关煤矿安全的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第十条 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处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有: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处安全生产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规
5、划、规章、制度;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二)处长对全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党委书记负监督保证责任,分管安全副处长负直接领导责任,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其他处领导对所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安监处在分管安全副处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处安全生产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三)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书记负监督保证责任;分管安全副经理负责项目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其他副经理对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各队、股长,为本队、股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班长负责班安全工作。(四)项目经理对立井提升、悬吊、火工品及井下放炮、一通
6、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综合防尘、消防火、顶板管理、高处作业、安全防护、施工用电、井下防爆和安全防护负责。(五)项目经理安全职责包括: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并进行相关分析,针对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当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时,项目经理必须按安全事故处理的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上报处置,并制定预防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六)项目安全经理安全职责包括:在项目经理及安监处的领导下,负责全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
7、行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指令;负责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完善安全设施的设置;负责制定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每周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平衡解决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参加各类事故的抢险、抢救,负责事故调查分析,对事故调查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找出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七)安监站站长和专职安全员安全职责包括:传达贯彻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方针、法规、规定和指示;落实安全设施的设置;对施工全过程的安全进行监督;纠正违章作业;配合有关部门排除安全隐患;组织安全教育和全员安全活动;监督检查劳动防护用品质量及正确佩带使用。(八)作业队长安全职责包括:向作业人员进
8、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装置和设施进行验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避免产生安全隐患;当发生重大或恶性工伤事故时,应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并参与事故调查处理。(九)班组长安全职责包括: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向本工种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措施交底,严格执行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拒绝违章指挥;作业前应对本次作业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组织班组开展安全活动;召开上岗前安全生产会;每周进行安全讲评。(十)操作人员安全职责包括:认真学习煤矿职工安全手册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规作业;自觉遵守安
9、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服从安全监督人员的指导,积极参加安全活动,爱护安全设施;正确使用防护用具;对不安全作业提出意见,拒绝违章指挥。(十一)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审查分包人的安全施工资格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不应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应明确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对分包人提出安全要求,并认真监督、检查;对违反安全规定冒险蛮干的分包人,应责令其停工整改;承包人应在承包前及时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统计分包人的伤亡事故,按规定上报,并按分包合同约定协助处理分包人的伤亡事故。(十二)分包人安全生产责任包括:分包人对本施工现场
10、的安全工作负责,认真履行分包合同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遵守承包人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服从承包人的安全生产管理,及时向承包人报告伤亡事故并参与调查,处理善后事宜。第十一条 凡企业员工有下列三十种行为之一的,将按照集团公司关于对严重“三违”行为的处理规定对触及严重“三违”行为的主要责任者或直接责任者,给予解除劳动合同。(一)无规程措施或未按规程措施组织施工的。(二)安全设施不全或现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组织或强令职工施工的。(三)违反集团安全指令强行组织施工的。(四)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岗位作业的。(五)安排未通过岗前培训及未通过规程措施贯彻学习并考试合格的职工上岗作业的。(六)对抵制或举报违章指
11、挥、制止违章作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殴打恐吓的。(七)因措施贯彻不力、执行落实不到位而造成重大质量及非人身事故的。(八)作业时个人防护不到位(如:保险带未按规定佩带生根、习惯性不按规定穿戴安全帽、手套、工作服、劳保鞋等)造成人身事故的。(九)酗酒后上班或作业的。(十)禁止范围内擅自无措施烧焊、使用明火或私自拆卸矿灯、携带烟火吸烟的。(十一)垂直交差作业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的。(十二)重点防火部位、设施,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的。(十三)爆破、起重、吊装作业未安排专人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的。(十四)未按停送电制度规定停送电作业、私自接电、带电检修、带电移动电气设备的。(十五)提升系统未按规定检测、试验就
12、投入使用的。(十六)机电设备不按规定安装保护装置、将保护装置甩掉不用或发现保护装置不合格仍然使用的。(十七)电气设备失爆、设备带病运转或使用报废淘汰、“三无”设备器材的。(十八)随意拆除、挪动、损坏安全防护装置的。(十九)严重违章放炮(如:放明炮、糊炮、不执行“一炮三泥”、“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等,不按规定设置警戒,不用放炮器放炮,违章处理瞎炮、残炮)的。(二十)放炮后未按规定敲帮问顶、找掉危岩浮矸、空顶作业或擅自修改支护参数(锚杆、锚索、药卷等)的。(二十一)无风或微风作业、瓦斯(有害气体)超限作业、隐瞒瓦斯超限、有突出预兆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擅自高定监控报警断电值或缩小断电范围
13、的。(二十二)不按规定安装或人为造成“三专两闭锁”失效,破坏风门、瓦斯传感器、“一通三防”主要设施的。(二十三)检测人员、安监员脱岗,空班漏检、弄虚作假、虚报检查数据,一风吹排放瓦斯的。(二十四)工作失职造成火工品遗失或私藏、私存、偷盗火工品的。(二十五)斜井提升,不按规定安设、使用保险装置,不按设声光行车信号,违反斜井“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的。(二十六)违章搭乘运输设备(扒车、蹬钩头、坐皮带机、坐链板机)的。(二十七)主提升、立井悬吊提升作业无监护的。(二十八)重要施工设备、站房,特种设备及压力管路系统未经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二十九)在带压的管路、设备、容器等设施上处理焊缝、敲打或
14、拆除法兰盘及阀门的。(三十)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残液气体未处理的设备、容器、管路等设施进行维修的。第十二条 实行分包的项目,安全控制应由承包人全面负责,分包人向承包人负责,并服从承包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第十三条 项目部在布置生产区和生活区时,要充分考虑安全、防火、防爆、防雷电、防污染,避开永久设施等因素,做到分区明确,定位合理。项目经理及分包人在施工中必须注意保护环境,严格按照环境因素管理规定执行。第十四条 项目部应对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项目经理、书记、生产技术、安全副经理必须每季度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评价,并书面报处安监处存档。第十五条 项
15、目部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及设备。并按集团公司质量管理手册要求对所施工的工程进行标识(包括巷道、材料、设备、危险源、避灾路线等)。第十六条 项目经理应根据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目标,与下属单位(施工队、机电队、运输队)及分包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各类施工人员必须和项目经理签订安全自保书。对劳务队和临时用工要与本单位职工同等管理,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并做好相应培训记录。返岗及转岗人员上岗前由项目部进行相关岗位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做好培训记录。第十七条 项目安全控制应遵循下列程序(一)确定施工安全目标;(二)编制项目安全保证计划
16、;(三)项目安全计划实施;(四)项目安全保证计划验收;(五)兑现合同承诺。第十八条 安全费用提取和安全投入使用范围为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的条件和环境,安全费用按施工单位每月产值不低于2%的标准提取使用(其中对承建淮南、淮北、皖北、新集四大集团公司的矿井工程按4%提取),计入成本,专户存储,明确开户账户,专项用于安全生产,不得挪用。安全费用提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实际投入需要的部分,据实在成本中列支。安全费必须用于: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等;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
17、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第十九条 安全保证计划(一)项目部应根据项目施工安全目标的要求配置必要的资源,确保施工安全,保证目标实现。专业性较强的施工项目,应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二)项目安全保证计划应在项目开工前编制,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并报安监处备案。(三)项目安全保证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控制程序、控制目标、组织机构、职责权限、规章制度、资源配置、安全措施、检查评价、奖惩制度。(四)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方法、安全法规和标准的要求,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消除安全隐患,保证施工安全。(五)对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的项目,除制定项目安全技术总体安全保
18、证计划外,还必须制定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六)对高空作业、井下作业、水上作业、水下作业、深基础开挖、爆破作业、脚手架上作业、有害有毒作业、特种机械作业等专业性强的施工作业,以及从事电气、压力容器、起重机、金属焊接、井下瓦斯检验、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作业,应制定单项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并要对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作业资格和身体状况进行合格审查。(七)安全技术措施应包括:防火、防毒、防瓦斯、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防溜车、防高空坠落、防交通事故、防寒、防暑、防疫、防环境污染等方面的措施。第二十条 安全保证计划的实施(一)项目部应根据
19、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把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岗,落实到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二)实施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和安全纪律,讲解安全事故案例。(三)作业队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了解所承担施工任务的特点;学习施工安全基本知识、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学习机械设备和电器使用、高处作业等安全基本知识;学习防火、防毒、防瓦斯、防爆、防洪、防尘、防雷击、防触电、防坍塌、防物体打击、防机械伤害等知识及紧要安全救护知识;了解安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防护用具、用品使用基本知识等。(四)班组安全教育内容应包括:了解本班组作业特点;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
20、制度及纪律;学习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知识;了解本班组作业中的不安全因素及防范对策、作业环境及所使用的机具安全要求。第二十一条 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作业队负责人、工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接收人应在记录上签字。(二)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地安全技术交底。(三)项目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第二十二条 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项目经理应组织安全部门定期对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
21、护用品、现场文明卫生、现场人员遵守安全规定的情况进行检查和实施有效的监督和评价,并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和隐患,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并制定相应的整改防范措施。(二)处对所承担的工程尽可能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项目部每周必须对自己所施工的工程进行一次自查,并确定安全检查时间、内容、目的和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三)专职安检员全天候深入现场进行巡视、监督,内容包括:各种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及执行;处及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内业资料的整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等。(四)各级安全检查必须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严格执行中煤矿建
22、(集团)公司“二十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各项指令”和“一通三防”管理规定(暂行),以及“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分标准”和处罚规定。(五)安全检查应采取随机抽样、现场观察与实地检测相结合的方法,记录检测结果,并对现场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和操作人员的违章作业行为进行纠正。(六)安全检查人员应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安全隐患部位,确定危险程度。(七)项目部在接到上级整改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措施和整改情况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馈给下发整改通知的安全部门,安全部门应对其复查。(八)项目部要完善各种制度以及内业资料管理,并且责任到人。(九)项目部安全部门应定期编写安全检查报
23、告。第二十三条 安全隐患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一)项目部在安全管理和危险源监控中,应注意发现和检查隐患,一旦发现隐患,责令专人负责处理。(二)项目部对排查的各类事故隐患均应逐项登记,进行分类,建立台帐及档案,实行分级管理,限期整改,并填写隐患登记表。(三)对已定的隐患,制定整改治理计划,严格按“三定、四不准”原则,组织实施,限期整改。(四)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应向责任人当场指出,限期纠正。(五)安全员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过程和实施效果应进行跟踪检查,保存验收记录。第二十四条 “一通三防”安全监控仪器管理为加强安全监测监控仪器、仪表的管理,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营管理 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7355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