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公示:郑州鑫宇新高温材料科技环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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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GYEM-TF-901-2010污染物排放委托监测报告巩环测委字2016第041号委托单位:郑州鑫宇新高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日期:2016年3月29日监测单位:巩义市环境监测站GYEM-TF-901-2010监测报告声明1、巩义市环境监测站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是国家法定的环境监测机构。2、监测报告无巩义市环境监测站业务专用章、章及骑缝章无效。监测报告编制人、审核人、签发人无手工签字无效。3、监测报告内容编制齐全、清楚,方可使用。监测报告涂改、复制报告中的部分内容无效。4、监测委托方如对监测报告有异议,须于收到本监测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站提出,逾期不予受理。5、由委托单位自行采集的样品,仅对送
2、检样品监测数据负责,不对样品来源负责。无法复现的样品,不受理申诉。6、监测委托方不得将本监测报告及有关数据擅自授权其他企业使用。巩义市环境监测站地址:巩义市园丁街17号邮编:451200电话:0371-64580279传真:0371-64351255一、概况郑州鑫宇新高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新高温材料项目位于巩义市北山口镇耐火材料工业园,该公司厂区东为在建新厂;厂区南为园区道路及荒坡;西为兴昌耐材厂;北为园区道路及荒地。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两班,每班8小时。该公司环评时间为:2015年2月、批复时间为:2015年2月、建设时间为:2015年2月。受该公司委托我站于2016年3月24日
3、对该公司排放污染物进行了监测。根据项目现场取样,实验室分析及调阅相关资料,依照有关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了企业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二、监测依据1、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2、河南省环境环境监测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68号);3、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郑州鑫宇新高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新高温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的审批意见巩环建表【2015】23号;4、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郑州鑫宇新高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万吨新高温材料项目验收监测通知书;5、郑州鑫宇新高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测委托书;6、郑州鑫宇新高温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报表;7、无组织颗粒物、厂界噪声
4、监测布点示意图。三、生产工艺1、破碎工段工艺雷蒙粉碎鄂式破碎高铝矾土熟料 成品烧结镁砂 筛分对辊破碎鄂式破碎 电熔镁砂 成品 2、散装料工艺 包装称重配比搅拌 各种粉料 成品 四、监测项目因子、频次 本次监测对该公司破碎、雷蒙磨及搅拌工段产生的废气及厂界噪声排放监测,废气监测1天,频次为3次;无组织颗粒物监测1天,频次为2次;噪声监测1天,昼间1次(生产时间:6:00-22:00)。监测部位、项目、频次见下表。表4-1废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监测内容污染源监测部位数量监测点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破碎、雷蒙磨及搅拌工段废气20米、13米、13米烟囱3根排放废气流量、烟(粉)尘浓度及其排放量3次/天噪声厂界
5、等效昼间1次/天无组织颗粒物下风向设3个监测点无组织颗粒物浓度2次/天五、评价标准该公司破碎、雷蒙磨及搅拌工段产生的有组织颗粒物及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具体标准限值见下表:表5-1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项目执行限值有组织颗粒物浓度烟囱高度排放速率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限值120mg/m320米5.9kg/h1.0mg/m313米1.31kg/h13米1.31kg/h表5-2噪声排放标准执行标准执行级别执行限值GB12348-20082类昼60dB(A) 六、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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