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特殊侵权行为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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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十五章 特殊侵权行为,上海政法学院 民法学课题组制作,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2,本节纲目,第一节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第二节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第三节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第四节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第五节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第六节 建筑物及其他地上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第七节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第八节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3,第一节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概念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职务侵权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且造成损害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行为,又称国家赔偿责任。,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4,职务侵权行为的常见类型,包括:(一)、职务行为本身违法或不当致人损害,如刑讯逼供;(二)、职务行为本身的危险性致人损害,如击毙绑匪却误伤行人;(三)、职务行为执行人员的过错致人损害,如遗失依法查封的财产;(四)、怠于执行职务行为致人损害,此种行为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负有积极执行职务的行为为前提条件,如警察巡逻过程中路遇一人挥刀砍人不予阻止而致路人被砍伤。,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5,二、国家机关及其
3、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职务侵权行为的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二)职务侵权行为必须是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包括作为、不作为。(三)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四)职务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6,案例:,原告陈鑫,男,四川省广汉市人某中学学生。被告成都市公安局某区分局。2000年12月6日下午,原告从家里出发去学校读书,途经广汉市向阳镇幸福路时,正遇被告几名警察在追捕通缉犯贺某。在被告向贺某开枪中,其间一枚流弹将正在行走的原告头部击伤。2001年8月3日,原告经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法医鉴定为四级伤残。原
4、告法定代理人与被告双方协商过对原告的赔偿时(事)宜,但未能达成协议。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再医费、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合计295906元。请问如何认定本案性质?应该有谁承担侵权责任?,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7,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8,第二节 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
5、权行为,一、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概念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产品的制造者、销售者因制造、销售的产品造成他人的人身或财产损害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行为。,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9,二、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产品存在缺陷,即质量不合格(二)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乃至精神损害(三)缺陷产品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0,案例:,2004年5月28日,刘某在被告经营的供销社中心社生产资料门市部购买2瓶芦茅净农药用于棉花地除草。被告当时承诺农药除草非常好,没有任何问题,如出现问题他承担全部赔偿责
6、任。刘某将农药买回家后,于2004年5月28日下午将芦茅净农药按说明书配水后向4亩棉花进行了喷洒,5月29日刘某发现4亩棉花出现枯萎现象,5月30日4亩棉花全部死亡。刘某的棉花死亡后多次找到被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被告认为,芦茅净农药系XX惠农化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刘某应该找农化有限责任公司索赔,和自己没有关系。原告认为,从那里买的商品就应该找那里索赔。经多次协商不成,刘某诉至法院。原告刘某能找被告供销社中心社生产资料门市部索赔吗?,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1,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
7、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产品质量法 第四十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2,第三节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一、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概念,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因从事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作业致他人损害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行为。,20
8、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3,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侵权人所从事的是具有高度危险的作业(二)致人损害或存在严重危险(三)损害事实和高度危险作业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4,案例,薛某从事个体四轮拖拉机运输业。2006年2月23日下午2点左右,薛某到被告李雪强开的灰厂拉白灰。当薛某到灰堆边用铁锹拣灰决准备往车厢里补灰时,突然一声炸石头的炮响,接着又响了几声。薛某抬头看炮响的方向是西北方向,位置是李俊、李印忠、杨春曰、刘术军等人开办的采石场,从采石场的上空飞来许多石决,薛某即刻准备到车厢下躲避。在薛某距车厢
9、一米处时,薛某的左踝后侧被空中飞来的一石块击中而受伤流血,薛某倒在了地上。后张福才、李雪强上山找到了给李俊放炮的炮手张才,张才下山看了薛某的伤情,说去找李俊就走了。给刘术军放炮的炮手任凤林帮着把薛某抬到了拖拉机上。薛某被送到了某部队医院抢救并住院治疗60天。薛某在住院期间多次找李俊、李雪强等人要求赔偿,李俊等均以自己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为由拒绝,后诉至法院。请问被告的理由是否成立?,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5,法律依据: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三条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
10、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给您提个醒: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的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民事责任。,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6,第四节 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一、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概念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污染环境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应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行为。,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7,二、污染环境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侵权人违反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而污染了环境(二)致人损
11、害(三)损害事实和侵权人污染环境的行为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8,第五节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一、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概念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是指在地面施工致人损害,施工人应当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行为。,2023/3/18,上海政法学院民法学重点课程,19,二、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一)存在地面施工的事实,包括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施工活动。(二)地面施工地点为公共场所、道旁或通道上等可能危及行人安全的场所。(三)施工人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主观上有过错,即违反了施工人应尽的注意义务,包括未尽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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