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赛技术规则》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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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赛技术规则的通知(渝人社(2023)8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选拔集训基地,各职业技能竞赛选拔集训技术指导专家组,各职业院校,有关单位: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集训工作规范有序实施,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集训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3)51号),特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赛技术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
2、认真贯彻执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3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赛技术规则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集训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3)51号)相关要求,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赛(以下简称全市选拔赛)各项技术工作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则。第一章组织机构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集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市选拔赛的统筹协调、工作指导、技术管理和竞赛督导,起草竞赛技术规则。成立监督仲裁组,负责全市选拔赛的监督及违规、争议问题的处理。
3、第二条赛区执委会。在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下,负责各项目选拔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协调、参赛报名、技术保障、赛务保障、后勤保障、新闻宣传、应急处理、经费保障等工作。各赛区执委会可根据各项目选拔赛组织实施工作需要,设置相应工作机构,确保各项目选拔赛安全有序进行。第二章相关人员第三条领队。各参赛队应选派竞赛工作负责同志作为领队,负责组织本参赛队裁判员、选手按照相关要求参赛,按要求反映、参与处理相关问题及争议,维护竞赛纪律和秩序,以及本参赛队的正当权益。领队可配备领队助理1名,协助领队工作。第四条裁判。各项目分别成立裁判组,负责相应项目选拔赛的执裁工作。各项目原则上由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参
4、赛选拔集训技术指导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组长担任裁判长,裁判员原则上由各参赛队等额选派。确有必要的赛项,可设置裁判长助理、第三方裁判(专家),裁判长助理和第三方裁判(专家)由裁判长商赛区执委会推荐,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参与执裁、命题相关工作。第五条选手。参赛选手有关资格条件按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重庆市选拔集训工作的通知(渝人社(2023)51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届职业技能大赛相关规定执行。第六条技术及赛务保障人员。(一)场地经理及助理。赛区执委会为各竞赛项目设场地经理及助理各1名。场地经理负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做好竞赛设施设备、工具、
5、材料落实及场地布置,参与赛务手册编制,配合裁判长做好技术工作文件编制、赛前准备和现场技术支持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场地经理助理根据场地经理工作安排,负责协助场地经理开展相关工作。(二)其他技术及赛务保障人员。包括赛区执委会为各项目配备的联络员、技术负责人、录分员、解说员及赛务保障人员。具体职责为按照本技术规则规定和全市选拔赛统一要求,在赛区执委会领导下做好相应的竞赛保障工作。第三章前期准备工作第七条技术工作对接。赛区执委会应在赛前组织各项目裁判长、场地经理等人员完成技术工作对接,技术工作对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制定技术工作文件,研究设施设备等技术要求及场地布局安排,提出各项目基础设施、设备、工具
6、及参赛选手自带工具清单(不得指定设施设备品牌、型号),拟定竞赛工作计划安排。赛区执委会还应组织各项目裁判长、场地经理及助理、录分员等人员签署全市选拔赛竞赛行为规范承诺书(附件1,以下简称行为规范承诺书)。第八条技术工作文件编制与公布。重庆市职业技能竞赛参赛选拔集训技术指导专家组会同场地经理及助理,按照技术工作对接确定的计划安排,在基本确定设施设备、场地等安排意向的基础上,拟定本项目技术工作文件。世赛选拔项目参照本项目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技术工作文件或2022年世界技能大赛特别赛技术说明确定竞赛标准。国赛精选项目参照本项目第一届全国技能大赛技术工作文件或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相应等级确定竞赛标准。无对应
7、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参照行业企业评价规范相应等级或世赛相关标准确定竞赛标准。技术工作文件由赛区执委会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及时于赛前公布。已公布技术工作文件中确定的内容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由裁判长组织全体裁判员讨论表决,获得80%以上通过后,在修改的文件上签字确认。各项目技术工作文件具体内容(见附件2技术工作文件样例)及相关要求如下:(一)技术描述。包括本项目的考核目的,参赛选手应掌握的理论知识,需具备的能力,需完成的基本工作任务描述,考核技术要点及竞赛所执行的专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介绍等。(二)竞赛试题及评判标准。1 .试题。全市选拔赛不单独进行理论考试,相关内容融入实际操作中。试题应
8、遵循能公开尽量公开的原则,公布方式应当在技术工作文件中明确。可提前公布试题的项目,由裁判长根据工作对接情况,组织编制本项目竞赛试题。赛前2天,裁判长结合赛场设施设备、材料等实际,按照技术工作文件确定的试题调整工作流程和方法,组织全体裁判员对已公布的试题,进行不超过30%的修改并公布。须对试题或评判标准保密的项目,应提前公布竞赛技术方向、竞赛流程及样题。裁判长结合竞赛时间及场地、设施设备等情况编制或组织编制样题,并与技术工作文件一并公布。裁判长依据技术工作文件,按照保密工作要求命制和公布试题。赛前接触保密试题等文件的涉密人员,须为已签署行为规范承诺书的人员。各参赛队要积极参与技术准备及相关工作,
9、认真参与技术讨论,及时了解技术信息,如有异议以书面形式向裁判长提出意见建议。2 .评判标准。按照本项目竞赛所依据的职业技能标准或竞赛标准,由裁判长具体组织确定评判方式及标准并在技术工作文件中明确并公布。为避免竞赛中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可采取按模块权重优先等方式确定选手排序,具体处理方式应在本项目技术工作文件中确定并公布。(三)竞赛细则。包括各项目的竞赛工作流程和要求,如竞赛全过程工作时间安排、试题确定方式、裁判人员分工及评判方式、参赛选手工具携带及检查、成绩录入统计等,竞赛纪律(应明确对评判工作的纪律要求,防止恶意打分)以及对违规的处理规定等。(四)竞赛场地、设施设备等安排。包括竞赛场地、工
10、位安排布局图,竞赛设施设备、工具及原材料品种、数量、技术参数,配套设施要求,参赛选手自带工具清单等。设施设备及工具材料等的品牌型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赛区执委会按共同研究的相关办法确定。(五)安全、健康规定。裁判长组织全体裁判员(含裁判长助理)和场地经理及助理等,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各项目技术特点和工作要求编制竞赛操作安全规程、赛场安全健康保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第九条大赛信息管理。为加强统一管理,确保公平公正,提高工作效率,全市选拔赛将采用“渝赛宝”竞赛信息管理平台开展选手报名审核、技术文件发布、成绩评判统计等赛务管理工作。赛区执委会应当确保相应设备及网络环境满足信息系
11、统正常运行需要。第十条竞赛场地要求。竞赛场地划分为竞赛区域、服务保障区域和公共区域等,区域划分、工位间隔等应符合安全、健康要求,各区域应设置明显标识。竞赛场地应配备电子监控设备,实现24小时无盲区录像,录像资料由赛区执委会保存1年。竞赛区域一般可分为选手操作区和非操作区。选手操作区按照竞赛区域布局图安排相应比赛工位并配备相应设施设备;非操作区根据赛项要求、赛场条件和具体情况,可设置工具材料间、准备间、裁判人员工作区、录分室、选手休息区等,并配备计时器、储物柜,提供饮用水等服务。比赛期间,竞赛区域按以下权限进入:(一)选手及当值裁判员在规定时间内可进入选手操作区,当值裁判员应在指定岗位执裁。裁判
12、长可进入全部竞赛区域。裁判长助理根据裁判长安排进入相应区域。其他裁判人员在没有具体工作任务时,可在裁判人员工作区。选手在赛间休息时,可在选手休息区休息。(二)场地经理及助理以及相关赛务保障人员应在非操作区待命,并按裁判长要求第一时间进入操作区处理问题。录分员在指定区域从事相应工作。(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赛区执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联络员、解说员、技术负责人因工作需要,经裁判长允许后可凭证件进入非操作区。(四)领导小组办公室、赛区执委会安排的媒体记者经裁判长允许后可进入非操作区拍照、摄像,但不得影响、干扰选手竞赛。(五)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区域。第十一条设施设备要求。根据设施设备清单落实竞赛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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