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定岗定员标准(试行) .doc
《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定岗定员标准(试行) .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定岗定员标准(试行) .doc(13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定岗定员标准(试行)浙江省水利厅二一六年八月前言为提高全省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并长久充分发挥效益,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本标准。本标准共分为13章,主要内容有:各类工程定员级别、岗位类别及名称、岗位定员、岗位职责等。本标准自2016年8月31日起试行。本标准由浙江省水利厅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水利河口研究院本标准解释单位:浙江省水利厅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君宝 周加鸿 韩海骞 汪一丁杨才杰 苏玉杰 毛永强 胡乃利刘立军 金 玉 张辰旸 严 杰葛于晋 汤金顶 陈一帆 张立
2、钢张 翼目录1总则12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42.1 定员级别42.2 岗位类别及名称42.3 岗位定员52.4 岗位定员说明72.5 岗位职责73小型水库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213.1 定员级别213.2 岗位类别及名称213.3 岗位定员213.4 岗位定员说明213.5 岗位职责224海塘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244.1 一般规定244.2 定员级别244.3 岗位类别及名称244.4 岗位定员254.5 岗位定员说明264.6 岗位职责265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365.1 一般规定365.2 定员级别365.3 岗位类别及名称365.4 岗位定员3
3、75.5 岗位定员说明385.6 岗位职责396大中型水闸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506.1 一般规定506.2 定员级别506.3 岗位类别及名称506.4 岗位定员516.5 岗位定员说明526.6 岗位职责527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627.1 一般规定627.2 定员级别627.3 岗位类别及名称627.4 岗位定员637.5 岗位定员说明657.6 岗位职责658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788.1 一般规定788.2 定员级别788.3 岗位类别及名称788.4 岗位定员798.5 岗位定员说明808.6 岗位职责809圩区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919
4、.1 一般规定919.2 定员级别919.3 岗位类别及名称919.4 岗位定员929.5 岗位定员说明929.6 岗位职责9310 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10110.1 定员级别10110.2 岗位类别及名称10110.3 岗位定员10210.4 岗位定员说明10210.5 岗位职责10211 山塘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11411.1 定员级别11411.2 岗位类别及名称11411.3 岗位定员11411.4 岗位定员说明11411.5 岗位职责11412 水文测站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11612.1 定员级别11612.2 岗位类别及名称11612.3 岗位定员116
5、12.4 岗位定员说明11712.5 岗位职责11813 农村水电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12113.1 定员级别12113.2 岗位类别及名称12113.3 岗位定员12113.4 岗位定员说明12213.5 岗位职责122- 127 -1 总则1 总则1.1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发办20164号),为提高全省水利工程管理水平,确保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并长久充分发挥效益,指导水利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在对省水利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试行)(浙水管200628号)修订的基础上,特制订本标准。1.2 本标准作为水利
6、工程标准化系列管理制度的一部分,按照“经济”、“高效”、“务实”的原则,确保各类工程管理事项落实到相应岗位,为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设置岗位、配备人员提供参考,为水利工程单位落实编制、申请资金、物业化管理提供指导。1.3 本标准适用于水库、河道堤防(20年一遇及以上,包括江堤、河堤、湖堤)、海塘(20年一遇及以上)、大中型水闸、大中型泵站、大中型灌区(5万亩及以上)、圩区(1万亩及以上)、农村供水工程、山塘、水文测站和农村水电站。1.4 本标准根据水利工程规模、标准等,对水利工程划分了相应的定员级别。1.5 各水利工程应根据工程实际,按照“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量定员”的原则定岗定员。为提高管理效率
7、,除法规、规程或标准(办法)等规定不能相互兼岗的岗位,其它岗位在实际操作中可实行“一人多岗”。与工程安全运行直接相关的工程技术管理、运行、观测类等岗位,按照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有关规定纳入标准化管理考核体系。1.6 大中型水库岗位分为单位负责类、行政管理类、财务与资产管理类、档案管理类、安全生产类、工程管理类、库区管理类、维修养护类、水政监察类和辅助类等十个大类,工程管理类划分为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和调度运行等三个小类;小型水库工程管理的岗位分为单位负责类、财务与资产管理类、工程管理类和辅助类等四个类别;海塘工程管理的岗位分为单位负责类、行政管理类、财务与资产管理类、档案管理类、安全
8、生产类、工程管理类、海塘巡查管理类、水政监察类和辅助类等九个大类;河道堤防工程管理的岗位分为单位负责类、行政管理类、财务与资产管理类、档案管理类、安全生产类、技术管理类、涉河管理类、检查维护类、水政监察类和辅助类等十个大类;大中型水闸和大中型泵站工程管理的岗位分为单位负责类、行政管理类、财务与资产管理类、档案管理类、安全生产类、工程管理类、检查维护类、水政监察类和辅助类等九个大类,工程管理类划分为技术管理、运行和观测等三个小类;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的岗位分为单位负责类、行政管理类、财务与资产管理类、档案管理类、安全生产类、技术管理类、渠道管理类、维修养护类、水政监察类和辅助类等十大类;圩区工程管
9、理的岗位分为单位负责类、行政管理类、财务与资产管理类、档案管理类、安全生产类、工程管理类、检查维护类和辅助类等八个大类;农村供水工程管理的岗位分为单位负责类、行政管理类、财务与资产管理类、技术管理类、运行类、计量检测类、安装维修类和辅助类等八个类别;山塘工程管理的岗位分为工程管理类、运行维护类两个类别;水文测站工程管理的岗位分为单位负责类、管理类、监测类、维护类和辅助类等五个类别;农村水电站工程管理的岗位分为单位负责类、工程管理类、生产管理类等三个类别。辅助类岗位未作具体规定,其岗位定员按其他各类岗位定员总和的一定比例或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党群机构的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按有关规定
10、执行。1.7 受水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水政监察职能的管理单位,设置水政监察岗位并履行相应水政监察职责。1.8 实行区域化集中管理的水利工程,其单位负责、行政管理、财务与资产管理、技术管理(大中型灌区和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的工程管理类)、水政监察及辅助类岗位可统一设置,并以单个工程岗位人员最大值为基数,乘以调整系数确定,调整系数为1.01.3,运行、观测类岗位(含大中型灌区工程管理单位中的渠道管理类、河道堤防工程管理单位中的河道堤防巡查管理类)按实际需要设置,根据单项工程定员分别确定后相加。1.9 位于偏远地区的水利工程岗位定员,乘以调整系数确定,调整系数为1.01.2。1
11、.10 水利工程管理岗位人员应符合岗位任职要求。对于技术管理类人员,应取得相应职称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对于操作运行类人员,应掌握实际操作技能,取得相关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经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并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对于巡查类人员,应经过岗位培训合格。对于国家从业资格要求中有明确规定的,应取得相关职业证书;其它岗位人员任职条件可参照本标准。1.11 采取自动化控制与信息化管理的水利工程,相关岗位定员可相应减少。1.12 本标准规定的岗位人员可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服务的方式解决。采取物业化管理的水利工程,可将本标准作为参考依据,确定人员、岗位、任职条件及岗位职责。物业化管理的合同中应明
12、确各岗位职责和人员任职条件要求。采用物业化管理时,应增加物业化监管岗位。1.13 本标准按工作事项划分岗位,各地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设置岗位时,可参照本标准的岗位分类设置,也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1.14 水利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和岗位定员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有关现行法规和标准的规定。2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2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2.1 定员级别大中型水库工程定员级别按表2.1.1的规定确定。表2.1.1 大、中型水库工程定员级别定员级别水库总库容(亿m3)1525131 0.12.2 岗位类别及名称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的岗位类别及名称见表2.2.1。表2.2.
13、1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岗位类别及名称序号岗位类别岗位名称1单位负责类单位负责岗位2技术总负责岗位3财务总负责岗位4行政管理类行政负责岗位5人事教育岗位6财务与资产管理类财务负责岗位7会计岗位8出纳岗位9资产管理岗位10档案管理类档案管理岗位11安全生产类安全生产岗位12安全保卫岗位13工程管理类技术管理类工程负责岗位14水工技术岗位15安全监测岗位16计划与统计岗位17信息化管理岗位18设备管理类设备负责岗位19设备运行岗位20设备维护岗位21通信设施岗位22调度运行类调度负责岗位23水文观测与水质监测岗位24预报预警岗位25水库调度岗位26防汛值班岗位27库区管理类库区巡查岗位28维修养护类
14、维修养护岗位29水政监察类水政巡查岗位30辅助类辅助类岗位2.3 岗位定员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各岗位定员按表2.3.1的规定确定。表2.3.1 大中型水库工程管理各岗位定员 (单位:人)序号岗位类别岗位名称定员级别1级2级3级1单位负责类单位负责岗位3524122技术总负责岗位3财务总负责岗位4行政管理类行政负责岗位2323125人事教育岗位6财务与资产管理类财务负责岗位3635237会计岗位8出纳岗位9资产管理岗位10档案管理类档案管理岗位110.5111安全生产类安全生产岗位1210.5112安全保卫岗位45342313工程管理类技术管理类工程负责岗位814694714水工技术岗位15安全监
15、测岗位16计划与统计岗位17信息化管理岗位18设备管理类设备负责岗位31231231219设备运行岗位20设备维护岗位21通信设施岗位22调度运行类调度负责岗位712482423水文观测与水质监测岗位24预报预警岗位25水库调度岗位26防汛值班岗位27库区管理类库区巡查岗位46352428维修养护类维修养护岗位35241329水政监察类水政巡查岗位35241330辅助类辅助类岗位以上各岗位人数总和(0.100.15)以上各岗位人数总和(0.100.15)以上各岗位人数总和(0.100.15)2.4 岗位定员说明定岗定员原则:(1)单位负责类、行政管理类和财务管理类、辅助类与06版标准相同;(2
16、)为突出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将档案管理和安全生产单独设岗;(3)日常巡查、工程监测、水库调度等岗位之间不得相互兼岗;闸门与启闭机等设备操作过程中,必须有2个及以上的闸门运行岗位人员在场,同时应满足上下游检查、巡查、观测等岗位人员同步在岗的要求;闸门等设备运行过程中,应有2个及以上的闸门运行岗位人员现场不间断值守;防汛值班人员应保证2人及以上在岗。(4)闸门及启闭机运行岗位:各级大中型水库定员人数为26人,具体定员根据孔口流量来确定,如表2.4.1所示:表2.4.1 闸门及启闭机运行岗位人员确定表 孔口流量(m3/ s)50050010001000500050001000010000
17、定员(人)223344556注:有两个以上泄洪、输水建筑物的,其孔口流量为全部流量;水库的泄洪、输水建筑物很分散或汛期需要两个泄洪建筑物同时运行的,定员应提高一档;孔口流量以设计流量计。(5)电气设备运行岗位:各级大中型水库定员人数为16人,具体定员根据表2.4.2来确定。表2.4.2 电气设备运行岗位定员表设备数量T4040T8080定员(人)T/102+T/206注:T为操作设备、电梯、发电机、变压器、水泵等电气设备台(套)数之和。(6)对于有林场的水库,各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管理人员。2.5 岗位职责2.5.1 单位负责类(1)单位负责岗位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8、、方针政策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决定、指令。全面负责行政、业务工作,保障工程安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组织制定和实施单位的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推动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加强职工教育,提高职工队伍素质。负责防汛抢险总调度工作。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2)任职条件对于大型水库工程,取得相当于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对于中型水库工程,取得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水利工程管理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技术标准;具有较强的组织
19、协调、决策和语言表达能力。(2)技术总负责岗位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掌握工程运行状况,保障工程安全和效益发挥。组织制定、实施科技发展规划与年度计划。组织制订应急预案、调度运用方案、工程的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扩建建议方案;组织制定工程维修养护计划,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工作。组织工程设施一般事故调查处理,提出或审查有关技术报告;参与工程设施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水利科技开发和成果的推广应用,指导职工技术培训、考核及科技档案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技术工作。2)任职条件水利、土木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并经相应岗位培
20、训合格。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水利规划及工程设计、施工、管理等专业知识和相关技术标准;了解国内外现代化管理的科技动态;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技术决策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3)财务总负责岗位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财政、金融、经济等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财务与资产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和执行经济发展规划和财务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财务与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资产运营管理工作。负责防汛抢险物资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2)任职条件取得会计师或经济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掌握财经方面的有关法规及专业知识;熟悉水利经济活动的基
21、本内容;具有指导财务与资产管理方面业务工作的能力。2.5.2 行政管理类(1)行政负责岗位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组织制定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管理行政事务、文秘、档案等工作。负责并承办行政事务、公共事务及后勤服务等工作。协调处理各种关系,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2)任职条件经相应岗位培训合格。熟悉行政管理专业知识;了解水库管理的基本知识;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及较好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2)人事教育岗位1)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劳动、人事、社会保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负责并承办人事、劳动、职工岗位培训、专业技术职称和工人技术等级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浙江省水利工程管理定岗定员标准试行 浙江省 水利工程 管理 定岗 定员 标准 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7048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