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式公证书格式(定稿)版.doc
《定式公证书格式(定稿)版.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定式公证书格式(定稿)版.doc(7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附件定式公证书格式目 录一、民事法律行为类第一式 委托第二式 声明第三式 赠与第四式 受赠第五式 遗嘱第六式 保证第七式 公司章程第八式 认领亲子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第九式 出生第十式 生存第十一式 死亡第十二式 身份国籍监护户籍注销第十三式 曾用名第十四式 住所地(居住地)第十五式 学历第十六式 学位第十七式 经历 自然人经历 法人经历第十八式 职务(职称)第十九式 资格 法人资格 非法人组织资格 职业资格第二十式 无(有)犯罪记录无犯罪记录有犯罪记录第二十一式 婚姻状况未婚 离婚或者丧偶(未再婚)已婚(初婚)已婚(再婚)第二十二式 亲属关系亲属关系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第二十三式 收养关系
2、收养关系 事实收养第二十四式 扶养事实第二十五式 财产权 股权 知识产权 存款 不动产物权第二十六式 收入状况第二十七式 纳税状况第二十八式 票据拒绝第二十九式 选票第三十式 指纹第三十一式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第三十二式 查无档案记载三、有法律意义的文书类第三十三式 证书(执照)第三十四式 文书上的签名(印鉴)第三十五式 文本相符一、民事法律行为类第一式 委托公证书格式注1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注2) 公证事项: 委托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注3,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委托书注4上签名注5,并表示知悉委托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申请人)的委托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
3、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6的规定。注7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注: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委托行为。证明委托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2.自然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可以根据公证的内容增加出生日期、住址、联系方式等情况,发往域外使用的公证书应当注明出生日期;申请人为外国人的,还应当写明国籍和护照号码。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基本情况包括:组织名称、登记注册地址,另起一行注明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由代理人代办的公证事项,应当在申请人基本情况
4、后另起一行注明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3.在本公证机构以外的地点办证的,办证地点据实表述。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行加注。4.引用文书的全名。5.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委托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委托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委托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7.根据需要,可以另起一行注明公证书用途,如“本公证书用于办理继承在台湾的遗产手续”。以下各格式相同,不再另
5、行加注。第二式 声明公证书格式注1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声明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声明书注2上签名注3,并表示知悉声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申请人)的声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4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注: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声明行为。证明单方放弃权利、承担义务的意思表示可以参照适用本格式,但表述要作相应调整。证明声明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2.引用文书的全名。声明书中应当包含声明人对所声明的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6、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意思表示。3.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声明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声明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声明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4.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第三式 赠与公证书格式注1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赠与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赠与书注2上签名注3,并表示知悉赠与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愿意将本人所有的(财产或者权利名称)注4赠与(受
7、赠人)。(申请人)的赠与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5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注: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赠与行为。证明赠与合同适用合同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赠与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2.引用文书的全名。3.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赠与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赠与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赠与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4.赠与的财产为共有的
8、,应当据实表述。5.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第四式 受赠公证书格式注1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受赠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受赠书注2上签名注3,并表示知悉受赠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愿意接受(赠与人)赠与的(财产或者权利名称)注4。(申请人)的受赠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注5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注: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单方接受赠与行为。证明接受遗赠适用继承类要素式公证书格式。证明受赠书上的签名(印鉴)属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
9、2.引用文书的全名。3.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受赠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受赠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受赠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4.赠与的财产为共有或者赠与附义务的,应当据实表述。5.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第五式 遗嘱公证书格式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注1 公证事项: 遗嘱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和本处公证员注2的面前,在前面的遗嘱注3上签名注4,并表示知悉遗嘱的法律意义和法律
10、后果。(申请人)的遗嘱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一款注5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注:1.设立共同遗嘱的,立遗嘱人均应当列为申请人。2.如果是公证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或者见证人,应当据实表述。3.引用文书的全名。 4.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遗嘱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遗嘱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5.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
11、述作相应调整。 第六式 保证公证书格式注1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保证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保证书注2上签名注3,并表示知悉保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自愿为(被保证人)提供保证担保注4,承担连带保证(或者一般保证)责任注5。(申请人)的保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条注6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注: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保证人单方作出的符合担保法规定的保证行为。证明其他保证可以参照适用本格式,但表述要作相应调整。证明保证书上的签名(印鉴)属
12、实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2.引用文书的全名。3.签署的形式应当据实表述:仅有签名的,表述为“签名”;签名、印鉴、指纹等几种形式同时存在的,一并予以表述;申办公证时提交了已签署的保证书,且未作修改,表述为“(申请人)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前面的保证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保证书上的签名(印鉴)是(申请人)本人所为”。 4.可以对保证所担保的项目、条件、范围等作详细表述。5.发往域外使用的保证书、担保书、保函通常遵照国际法或者国际惯例,具体的保证责任可以不写,保证的依据也可以不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6.有新法或者专门规定的,表述作相应调整。 第七式 公司章程公证书格式注1 公
13、证 书 ( )字第号 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公司章程注2兹证明公司(全称)于年月日在(地点)举行的公司股东大会(或者公司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创立大会等),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前面的公司章程。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人,代表股;赞成的人,代表股;反对的人,代表股;弃权的人,代表股。该公司章程的内容及通过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章程上、(股东姓名)的签名(印章)属实注3。该公司章程自年月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注: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订立公司章程的行为。证明经登记机关盖章确认的公司章程适用证书公证书格式。证明已生效的公司章
14、程上的签名(印鉴)属实或者复印件与原件相符的,适用证明文书上的签名(印鉴)公证书格式或者文本相符公证书格式。证明社会团体章程、基金会章程、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合伙章程等可参照适用本格式。 2.此处要具体注明何种章程。3.不同的章程,适用的法律、生效形式、条件不同,本句要根据章程的不同作相应调整。第八式 认领亲子公证书格式注1公 证 书( )字第号 申请人:(甲)注2(基本情况) (乙)注3(基本情况) 关系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 认领亲子 兹证明(甲)、(乙)于年月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确认,(关系人)是(甲)的儿子(女儿),(甲)是关系人的父亲。经(医学鉴定机构全称)于年月日作出
15、的医学鉴定证实,(甲)与(关系人)存在血缘关系。(甲)愿意认领(关系人)作为自己亲生的儿子(女儿),并履行父亲的权利和义务,(乙)对此无疑义。注4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 注: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生父认领亲生子女的行为。证明生父母认领失散子女的行为,可以参照本格式出具,但表述要作相应调整。2.第一申请人为关系人的生父。3.第二申请人为关系人的生母。4.申请人之间就抚养费问题达成一致的,可以增加以下表述:“申请人间商定,关系人由(乙)(或甲)负责抚养,(甲)(或乙)负担(抚养费的数额及支付方式)”。二、有法律意义的事实类第九式 出生公证书格式注1公 证 书
16、 ( )字第号申请人:(基本情况) 公证事项:出生兹证明(申请人)于年月日在省市(县)注2出生。(申请人)的父亲是(公民身份号码),(申请人)的母亲是(公民身份号码)注3。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县)公证处公证员 (签名或签名章) 年月日注:1.本格式适用于证明自然人出生于我国境内的法律事实。2.出生地应为我国行政区域内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区)现名称,现名称与出生时的名称不一致的,可以用括号加以注明。3.申请人的父母一般应为生父、生母,生父或者生母不详的可予以注明。申请人要求注明其父母死亡情况,且能够提供相关证明的,可以在姓名后加括号注明“已故”。第十式 生存公证书格式注1公 证 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定式 公证书 格式 定稿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699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