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调解业务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doc
《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调解业务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调解业务用房可行性研究报告.doc(62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调解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二0一一年七月第一章 项目综述1.1项目摘要1.1.1项目名称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调解业务用房建设项目1.1.2项目承办单位及建设单位负责人建设单位: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建设单位负责人:徐世明(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局长)1.1.3项目建设地点五家渠市北海东街以南,学苑路以东,西邻已建五家渠法院1.1.4项目由来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保障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结合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实际,建设司法局调解业务用房,以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未来五家渠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维持社会安定、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
2、更好的服务社会,维护社会的稳定。1.1.5建设目标与主要建设内容1.1.5.1建设目标项目实施后,将切实解决目前五家渠市司法局业务用房严重紧缺、司法业务效率不高的问题,以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未来若干年内五家渠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需要、维持社会安定、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更好的服务社会,维护社会的稳定。1.1.5.2主要建设内容(1)总建筑面积 2800平方米。其中包括司法局调解业务用房一栋建筑面积 2400平方米,室外车库与食堂400平方米。1.1.6项目建设性质及建设期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期:17个月(2011年7月-2012年11月)1.1.7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总投资为624.
3、0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99.9万元;(不含室外工程配套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3.2万元;,预备费50.9万元.资金来源:申请上级资金624.0万元。1.1.8项目组织实施与管理项目由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组织实施。在项目建设期间,按照国债投资项目的管理要求成立相关管理机构与实施机构,建立和落实法人责任制,实行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进行建设,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建成后,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格管理,做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在兵团司法局党委、师市党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1.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和原则1.2.1编制依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设投资(1999)2250司
4、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建标130-2010);民用建筑设计规范;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 国家计委颁发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农六师五家渠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农六师五家渠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农六师司法局可研报告的委托书; 业主提供的与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1.2.2编制原则(1)通过对项目拟建地区经济发展和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办公环境现状进行调查,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有利条件;(2)确定项目地址用地与总平面规划;(3)通过调查和测算分析,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工程技术初步方案;(4)估算项目总投资,提出资金来源与筹措方案,拟定投资计划和实施进度安排
5、建议;(5)定性分析项目的社会效益和间接带来的经济效益;(6)从技术、经济、环保、社会等各方面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经济上的合理性和技术上的可行性,提出研究结论和建议。1.3研究结论将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调解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设成为设施配套、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司法用房,对于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维护社会稳定及法律尊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项目按照立足现实,适当超前的原则规划、建设。项目全面竣工交付使用后,一方面可以解决目前五家渠市无自己司法局业务办公用房现实问题,另一方面还是适应社会发展,满足未来若干年内开展法制教育、推动师市民主法制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高效的法律服务、
6、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需要。本项目建设条件基本具备,外部交通、通讯、供水及供电条件以及社会经济条件、政策支持条件较好。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调解业务用房建设项目总占地9000,总建筑面积2800 ,计划总投资624.0万元,项目建设工期17个月,拟从2011年7月到2012年11月底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本项目符合农六师五家渠市总体规划要求,基本建设条件较好,项目的建设具有较好的社会、政治、环境效益,建议尽快组织实施。第二章 项目背景及建设的必要性2.1项目背景2.1.1国家及地方相关政策党的十七大提出“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的要求,指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
7、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形成全体公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早在新世纪起步的关键时刻,党中央召开了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及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其中,对加强社会治安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做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必须尽快改善公、检、法、司的“硬件建设”,以加强预防犯罪,标本兼治,从而实现社会治安的明显进步。2010年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兵团政法工作会议和兵团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均提出:紧
8、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一个中心、两个提高”的要求,坚持“四个服务、三个加强”,切实增强依法履职能力和队伍管理水平。同时提出;要全面加强县区(垦区)二级司法局建设,真正使垦区二级强起来,积极落实垦区二级司法局办公用房建设和编制,全力保证业务活动的正常运转及各项职能落实到位。努力为三项重点工作在基层得到全面落实,取得实效夯实基层基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既是开发建设新疆的一支生力军,也是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保持新疆社会稳定和边防巩固的一支重要力量,兵团作为执行“屯垦戍边,稳定新疆”历史使命的特殊组织,有着不可替代的特殊作用。多年来,随着兵团民主法治建设走向深
9、入,兵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治保障职能作用,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随着国家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在给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带来巨大变化的同时,由于人口的增加、下岗人员的增多以及地区经济差异、城乡差异带来各类经济债务纠纷、民间矛盾纠纷而造成司法行政工作量呈明显上升趋势。2.1.2 现状分析1、单位概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市位于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以北30公里处,是自治区及兵团重要的粮、棉、糖和畜牧业、水产品的生产基地,全师下辖三个垦区,共计15个农牧团场。1981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作出关于恢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10、的决定,1983年10月兵团全面恢复公、检、法、司等行政机关,1984年正式成立了农六师司法局,因农六师行政区域与昌吉州土地多处交错,间隔分布,区域面积大、距离长,东西最大间距500余公里,自然形成东(奇台)、西(芳草湖)、中(五家渠)三个垦区,原本应与公、检、法系统一样,设立三个垦区司法局,但为保障短期内按期完成机构设置,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只能采取因地制宜、 因陋就简的原则一边开展工作、一边进行组建。长期以来,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严重不足。随着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法制社会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加之农六师五家渠市近年来人口的增加,各族人民对司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司法行政工作
11、任务也越来越重。而现有的办公场所严重不足,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影响了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在此背景下提出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行政业务用房设项目。2、存在的问题目前,因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业务用房没有落实,致使辖区法制宣传、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无法正常开展,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2.2项目建设的必要性2.2.1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等重要的职能,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根据司法行政系统的组织机构和职能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职责一是要搞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是
12、协助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三是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四是指导管理律师、公证和辖区基层法律服务所。五是对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工作,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六是开展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社会治安管控体系。随着全民法律意识、法制观念的逐步增强,社会及人民群众所需要的法律帮助呈多方面化,当今社会不仅存在着过去那些在计划经济下的涉及到人们日常生活的方面矛盾(如家庭纠纷、邻里关系、抚养扶养问题、亲朋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入,企业与个人随之而来的是因为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矛盾不断出现,并呈现出群体性、易激化的特点,使司法
13、工作量不断上升,只有进一步加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组织建设,强化工作机制,健全纠纷预警机制,保持信息畅通,才能及时有效的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的稳定。因此,建设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调解业务用房迫在眉睫。2.2.2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和兵团关于司法机关业务用房建设的要求。 多年来五家渠市司法局条件限制,一直没有独立的办公用房,更谈不上现代化的通讯、信息网络、电子监控设备建设与安装,各类办公及业务用房面积未能达标,已不能适应当前司法业务及处置突发性事件的需要。根据中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加强基层司法局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鉴于现五家渠垦区司法局办公用房现状,建设现代化的、功能齐全的业务用房已迫
14、在眉睫。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司法工作的需要,落实司法局物质建设计划,加强建设速度,提高建设水平,解决现有办公用房在功能上存在着严重不足的现状,本项目的建设不但十分必要,而且势在必行。本项目的实施不仅是司法行政工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同时也是建设文明社会、提高工作效率、快速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需要。鉴于以上原因,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经过充分研究,并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决定新建司法局调解业务用房。2.3项目主要建设条件2.3.1城镇基础设施条件是项目实施保证多年来,在上级及师市党委的关心支持下,五家渠市各项公共设施基本齐全,热力、给水管道已敷设完成,全部用上了符合卫生标准的自来水;通讯现为
15、自动程控交换系统,由五家渠市电信局负责;有线电视由五家渠市广播电视台负责安装;电源由供电局供电,电源有保障。2.3.2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是项目实施的重要保证自兵团恢复重建司法系统以来,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在上级部门的支持下,各项工作也取得了长足发展,涌现出了一大批有能力、有经验、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司法人员及法律服务工作者,并有一套完整的组织管理体系,使地区社会稳定得到保障。因此,目前已具备的内部条件足以保证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调解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成后及早发挥其作用。2.3.3施工技术及建材货源有保障辖区内有多支熟练的、技术力量较强的、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材货源充足,项目区对外交通四通八达,项目
16、建设有物质技术保证。同时,建设地址使用权属于五家渠市所有,无土地隶属关系纠纷。2.3.4项目区自然条件满足项目建设的条件。项目区属中温型的大陆型半荒漠干旱气候,年平均气温5.6,绝对最高气温为41.4,绝对最低气温-43.2,历年平均降水量135毫米,最大降水量160毫米,最大积雪厚度24厘米,年平均降雪量18厘米,基本雪压0.75KPa,最大冻土厚度1.45米。项目区处于第四纪冲积平原的下游,土层为冲积相的第四纪沉积物,土质主要以粉砂、粘性土为主,承载力标准值为150Kpa,区内地下水埋深1.8-2.0米,无活动断裂带存在,根据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01),项目区地震设防烈度
17、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0.1g。因此,自然条件能够满足项目建设条件。 2.3.5建设项目符合国家预算内专项经费补贴政策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国家的行政管理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司法行政机关的建设。明确提出司法行政机关的经费、所政设施经费及其他专项经费,列入国家预算。因此,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调解业务用房建设项目资金来源有保证。第三章 需求分析及建设规模3.1需求分析根据五家渠市近几年人口发展,特别是中央新疆工作会议之后中央关于西部大开发的政策,五家渠市招商引资,招进外地人口从事经济开发步伐加快,预计市人口2015年前将增加到15万人,全师人口预计将增
18、加到40万人口,为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认真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的职能要求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根据师市规划农六师司法局需整体搬迁至东区,五家渠市司法局目前正在筹建中,各类办公、业务用房还是空白,必须联建一幢功能齐全的调解业务用房。3.2建设规模3.1.1司法机关人数的确定根据师市编发200975号关于成立五家渠市司法局的通知,农六师五家渠市司法局初步确定人员编制80人,其中:1、五家渠市司法局,核定人员编制60名;2、五家渠垦区司法局和五家渠市司法局合署办公,核定五家渠垦区司法局编制20名。3.1.2调解业务用房建设规模的确定根据司
19、法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第二十二条规定:司法机关调解业务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二级:县(区)及司法机关业务用房为二类,因此,五家渠垦区司法局适用于二类司法调解业务用房建设标准。同时,依据司法机关调解业务用房建设标准第二十三条规定:二级二类司法业务用房人均建筑面积为3538。五家渠垦区司法局调解业务用房按编制定员(80人) 人均建筑面积35计,共需建筑面积应为2800(80x35)。3.3建筑方案比选3.3.1建筑方案比选方案一:为“一”字型局部四层砖混结构,长51m,宽17.5m,总建筑面积2400。,本方案的特点是:在功能分区上将行政办公用房、辅助功能用房与来往人员较多的服务业务用房有效分开,功能分区明
20、确,相互干扰小;在立面造型上,利用平面和立面空间上的的凹凸建筑物不仅使建筑立面上有了层次感而且显示了能够显示司法行政机关庄重、大方的特点。本方案缺点是由于单独把会议室移到了顶层形成了局部四层层,所以体形系数相对三层较大在节能上不如规整的三层。方案二:为三层砖混结构,为“一”字型局部四层砖混结构,长57.8m,宽15.5m,总建筑面积2350。特点是使用系数较高,在满足同等使用功能要求时,可减少建筑面积2-3%,既50平方米左右,在工程造价上可节省项目投资;平面和立面比较规整,体形系数较低,较方案一节能。本方案缺点是把大会议室放在三层,这样不利于左右两边业务间的交流。对一、二方案进行对比,在建筑
21、占地面积上:方案一占地面积小,土地利用率比二方案要高;在使用功能上:方案一将会议室单独放在了顶层,有效隔绝了相互干扰,使功能分区更为明确,而方案二把大会议室和一些功能用房都放在三层,这样不利于左右两边业务间的交流;在立面效果上方案一较方案二更有层次感而且显示了能够显示司法行政机关庄重、大方的特点;在工程造价上,由于方案一单独把会议室移到了顶层形成了局部四层,多了两步楼梯的面积,因此在工程造价上方案二较低;在房间利用率上; 方案一较方案二多设了两部楼梯,相对减少了一些办公用房的面积,降低了方案一房间利用率,方案二房间利用率高;在节能上方案二平面和立面比较规整,体形系数较低,方案二更节能。经过对一
22、、二方案的功能分区、土地利用率、工程造价等方面整体综合比较,并经过和甲方沟通,认为方案一较方案二更适合本项目,故本工程设计采用方案一。3.3.2推荐方案根据上述方案设计和比选,本着坚持“经济、实用、安全、够用”的建设原则,与周围建筑相互配合,与五家渠市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方案一更适合农六师五家渠司法局建设,因此,本报告推荐选用方案一。第四章 项目选址及建设条件4.1 选址原则五家渠市司法局建设项目的选址,直接关系到项目能否及早充分地发挥效益,必须综合评价,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必须符合农六师“十二五”发展规划以及项目区总体规划; 2所选场址尽量位于辖区中心,以方便管理,同时满足人民群众办事需求
23、;3场址应综合考虑供电、供水 、道路投资强度,优先考虑基础建设投资少,便于维持运行等因素。4.2场址现状1、选址现由 该项目为司法机关办公场所,与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在建设场址的选择上,应充分考虑其在市区的相对位置、交通、通讯等各方面所具有的便利条件,力争最大限度的满足其功能的发挥。2、现有场址基本情况 自1997年国务院批准五家渠建市以来,五家渠市城市管理部门对五家渠市新区东区进行了详细规划,作为五家渠市城市发展方向,并划定了五家渠市政治文化中心区,为五家渠市司法调解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各级部门经过多次现场考察及对周边环境的分析,特划拨9000平方米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六师 五家渠市 司法局 调解 业务 用房 可行性研究 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6953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