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务培训手册.doc
《银行业务培训手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银行业务培训手册.doc(1299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银行业务培训手册第一章 基础管理1.1基本规定临柜业务操作管理必须遵循“划分权限,一人一号;重要岗位,相互制约;重要业务,授权控制;会计凭证,严格审核;过渡业务,手续严密;现金业务,严格管理;印章凭证,分管分用;签到签退,严密手续;人员变动,交接清楚;业务挂账,及时清理;错账处理,合规有据;内外账务,定期核对”的基本原则。一、划分权限,一人一号。必须根据业务分工合理确定柜员级别,九级主管由管辖行运营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担任,三级主管由网点会计主管和副主管担任,一、二级柜员兼主管和普通柜员由前、后台柜员担任;一个柜员(或主管)只能使用一个柜员号(需操作BIBS的柜员可在ABIS中增加一个与BIBS相
2、对应的系统柜员号)、领取一张安全认证卡(以下简称操作卡);业务操作前必须按岗位分工合理设置应用掩码和交易掩码,并为柜员建立卡关联;柜员应对柜员号下操作的所有交易负责。严禁建立机动柜员和代班专用的公用柜员,不得将柜员号和操作卡移交他人使用。二、重要岗位,相互制约。必须严格执行不相容业务岗位相分离(附件一)的规定,对于单人操作可能发生差错或案件的重要业务岗位,必须根据其重要性和风险程度,明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参与处理过程,使得单个人的操作与其他人的操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严禁柜员为自己办理业务,不得独自处理不相容业务。三、重要业务,授权控制。必须根据营业机构业务规模和管理水平合理设
3、定行部类型;业务授权由相应级别的主管负责,授权时必须认真审查业务操作的真实性、卡把清点现金;三级主管临时离岗需要移交其主管权限的,必须采用“转授权”的形式将主管职能移交给“转授权”对象。严禁将操作卡交与经办柜员自我授权或交与他人代为授权,不得未经审核直接授权。四、会计凭证,严格审核。柜员、复核员及主管必须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确保原始凭证的合法性,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有关要素的真实性,记账凭证上传票号的连续性,末笔交易传票号与网点日终平账报告表交易总数的一致性。严禁伪造、变造会计凭证或无凭无据进行业务处理,不得依据非原始凭证进行账务复核。五、过渡业务,手续严密。通过单笔或并笔转91过渡处理的业务
4、,必须及时处理,正确反映对应关系;通过92过渡处理的业务,必须由交接双方按规定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各联次,加盖发起柜员、接收柜员名章。发起、接收柜员的复核员必须审查双方在原始凭证上的签章,确保借、贷方凭证的一致性。严禁违反先借后贷、当时记账的规定,不得超权限范围办理应通过92过渡的业务。六、现金业务,严格管理。必须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执行大额现金支付审批和预约制度;合理核定营业机构库存和设置柜员现金箱限额,营业终了不得超限额;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必须坚持“现金收入,先收款后记账;现金付出,先记账后付款”;柜员现金必须坚持一日三次碰箱(半日制至少二次碰箱);金库管理遵循“双人管库、双人守库”的原则,金库门
5、控“三人分管分用、平行交接”;自助设备钞箱管理必须坚持“双人管理、双人加钞、双人取钞、按月核查”。严禁任何形式的空库、抵库,不得私自代保管客户单、折、卡等支付工具、票据和印鉴。七、印章凭证,分管分用。临柜业务印章应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做到“妥善保管、人离章收”。业务专用章、汇票专用章、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本票专用章等必须与其配套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分管分用,并由会计主管或会计主管授权人保管使用。严禁将本人经管的印章、重要空白凭证随意交与他人使用或在重要空白凭证上预先加盖印章,不得将重要空白凭证和临柜业务印章带出柜台使用。八、签到签退,严密手续。行部签到必须双人在岗,行所签退必须由会计主管或指定
6、专人负责。柜员临时离柜必须办理签退,并将经管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业务印章、印鉴卡、传票和账簿等重要物品入抽屉、入箱(现金箱,下同)上锁保管,日间营业休息时入箱加双锁,放入保险柜或交给当班柜员代保管置于视屏监控范围内。营业终了柜员办理正式签退后,必须将经管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业务印章等重要物品入箱加双锁入中心金库保管。严禁柜员未办理临时签退或未办理正式签退离岗,不得随意重开行部或营业终了不进行行所签退。九、人员变动,交接清楚。会计出纳人员因临时离岗、休息、岗位调整等原因需办理交接时,必须将经管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业务印章、印鉴卡、传票和账簿等重要物品及未尽事项
7、交接清楚,严密交接手续。严禁不见面、不清点交接,不得未办妥交接手续擅自离岗。十、业务挂账,及时清理。各项业务挂账的检查、核对和清理由会计主管负全责,会计主管每日必须对业务性挂账进行认真核查,当日同城票据交换及其它结算占用挂账必须与相关票据核对一致,联行往来账业务必须当日处理完毕,过渡挂账当日查清核销,系统自动挂账必须在下一个营业日处理完毕(节假日顺延)。严禁未查清原因处理业务挂账,不得超期处理业务挂账。十一、错账处理,合规有据。错账处理必须按照查清原因、更正有据、批注清楚、审批授权的要求进行,抹账一律由账务行处理,错账冲正一律由错账行或由错账行通知账户行处理。授权主管对抹账、冲正业务必须查明原
8、因。严禁随意抹账、冲账,不得应客户要求对银行操作差错以外的账务进行抹账、冲账。十二、内外账务,定期核对。对账必须坚持“重要性、及时性、连续性、全面性”原则,统一管理、集中实施。重点账户按月核对,普通账户按季核对,其他账户每年至少核对一次;系统内往来账户余额按日核对,账户明细按月逐笔勾对;与人民银行往来对账,应遵循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有关规定。收回的对账单由对账中心专人负责审核,发现账务不符必须迅速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严禁弄虚作假对账,不得人为降低对账标准。1.2机构管理1.2.1ABIS机构管理1.2.1.1营业行号营业机构是应用ABIS的农业银行各级营业机构,包括储蓄所、分理处(含二级支行,
9、下同)、营业部等对外营业机构。各级清算中心和其他应用ABIS的内设机构视同营业机构管理。营业机构应用ABIS必须取得营业行号,营业行号是该机构在ABIS数据运行中心范围内的唯一标识,由ABIS数据运行中心统一建立。申请办理国际业务的营业机构,应先申请取得ABIS营业行号,再申请BIBS机构号。1.2.1.2营业行号编码规则营业行号由6位数字组成,其中前2位为省市代码(江苏为10),后4位为省内机构的顺序号。营业行号的顺序号由4位数字组成,其中前两位为地区号,第34位为机构顺序号。地区号分配如下:南京分行10、11、12、13,扬州分行15、16,泰州分行20、21、22,徐州分行23、24、2
10、5,镇江分行31、32、33,淮安分行34、35、36,盐城分行40、41、42,连云港分行43、44、45,宿迁分行46、50、51,苏州分行52、53、54、55,常州分行60、61、62,无锡分行63、64、65,南通分行70、71、72。各市分行应按照编码规则和分配的地区号,根据支行所辖营业机构的数量合理分配行号,并健全行号登记管理,详细记载辖属ABIS网点新增、变更、撤销等情况。1.2.1.3营业机构行部类型ABIS对每个营业机构的行部类型进行了定义(行部表BDT),行部类型决定了动态授权管理中授权额度的大小,按行部类型、柜员类型、币种分别设定了相关金融性交易的授权金额标准(动态授权
11、控制表PMT表),在柜员处理交易时系统会自动通过授权函数根据所在机构的行部类型、发起柜员的柜员类型及币种来读取相应的标准,并判断是否要求相应级别的主管进行授权。行部类型设置应在行政级别的基础上充分考虑业务量和业务种类等因素设定的,最大程度上解决不同行部类型风险控制与操作效率两者之间的矛盾。1.2.1.3.1行部类型划分行部类型分为储蓄所、分理处、营业部、财务核算机构、清算中心5个大类,对每个大类再细分为4-6个小类,共20类,分别以英文字母a-t表示,每种小类设置不同的授权额度,见“中国农业银行动态授权金额控制标准一览表”(附件二)。储蓄所(包括仅办理储蓄业务的营业机构)分为4类:一类储蓄所(
12、a)、二类储蓄所(b)、三类储蓄所(c)、四类储蓄所(d)。分理处(包括二级支行)分为4类:一类分理处(e)、二类分理处(f)、三类分理处(g)、四类分理处(h)。营业部(包括各级行营业部)分为4类:一类营业部(i)、二类营业部(j)、三类营业部(k)、四类营业部(l)。财务核算机构(包括各级财务核算部门)分为2类:一类财务核算机构(m)、二类财务核算机构(n)。清算中心(包括各级行清算中心)分为6类:一类清算中心(o)、二类清算中心(p)、三类清算中心(q)、四类清算中心(r)、五类清算中心(s)、六类清算中心(t)。1.2.1.3.2行部类型确定和变更营业机构行部类型由管辖支行根据其业务种
13、类、业务规模、人员配备、预测业务量大小、会计内控要求和管理水平等情况确定,并向上级行申请设置或变更。申请设置或变更时,填写“中国农业银行江苏省分行ABIS营业机构登记表”(附件三,以下简称营业机构登记表)逐级报省分行运营管理部门。1.2.1.4机构新增申请应用ABIS的机构必须建立完善的会计工作管理制度,并落实岗位责任制;设备及运行环境必须符合ABIS运行的技术要求;对外营业机构需持有金融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营业机构申请应用ABIS时,由管辖支行审核确定行部类型,填写“营业机构登记表”一式三份,经市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核,报省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批后处理。同时增加BIBS机构的,需经市分行国际业务部和运
14、营管理部审核;省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批后,分别交由运营管理部(外币清算)和信息技术管理部处理。“营业机构登记表”由市分行按照填报的时间顺序编号。编号共7位数字,编号规则为“市分行地区代号(2位)年度(2位)顺序号(3位)”。1.2.1.4.1网点信息初始化管辖行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做好网点开业前程序配置,并指导营业机构三级主管做好日常变更维护工作。1建立“行部信息表”。“省市代码”输入江苏分行代码“10”;“地区代码”按照省分行分配的市分行代码输入;“行号”输入营业机构后4位行号;“部门号”原则上一个机构设一个部门“01”,对于设置BIBS系统柜员的网点设置“01”和“06”两个部门,其中“06”为B
15、IBS系统柜员专用;“行部名称”按照规范的营业机构名称输入,如“中国农业银行南京城北支行营业部”。核对无误后,使用“CTRL+E”提交。修改使用“CTRL+U”提交,删除使用“CTRL+D”提交。营业机构信息变更应及时进行“行部信息表”维护。2建立“柜员信息表”。正确输入柜员号、行号、部门号、柜员姓名、复核标志、配钞标志、打印标志等,对于实行柜员制的网点,“柜员复核标志”选择“2滞后复核”,“配钞标志”选择“1配钞”;“打印标志”下拉菜单“1打印户名、打印会计分录,2打印户名、打印借贷方账号,3不打印户名、打印会计分录,4不打印户名、打印借贷方账号”,由营业机构根据业务需要选择。新增、删除柜员
16、应及时进行“柜员信息表”新增或删除处理。3建立“终端信息表”。根据市分行信息技术部门编列的物理终端号,与ABIS逻辑终端号建立一一对应关系。逻辑终端号原则上与柜员号一致。4前台现代化支付信息维护。开通大额、小额支付系统的,“现代化支付系统启用标志”设置为“Y”,“银行机构代码”输入人民银行规定的12位机构代码,“银行机构名称”规范输入;办理银行本票业务的,将“银行本票是否打印银行机构代码”、“银行本票是否打印小写金额”设置为“Y”或“N”;签发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业务的,“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是否打印小写金额”设置为“Y”。银行机构代码编码规则为:LLLXXXXBBBBDLLL(前3位)行别代
17、码,农业银行为“103”;XXXX(47位)地区代码;BBBB(811位)分支机构序号,使用ABIS营业行号的后4位代替;D校验码。1.2.1.4.2工作站配置(逻辑终端外设配置程序)根据终端、打印机、报表打印机、磁条读写器、密码小键盘类型准确设置。1.2.1.5机构变更因业务发展或管理需要等原因,已应用ABIS的营业机构需要调整营业币种,变更机构名称、业务范围、行部类型、资金清算关系、行政隶属关系等,应由其管辖支行提出申请,填写“营业机构登记表”并注明变更事项,经市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核,报省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批后处理。变更清算关系的,应同时变更会计档案管理系统、综合信息分析系统、财务会计报告系统
18、(FARS)、财务管理信息系统(FMIS)等相关设置。1.2.1.6机构拆并营业机构撤、并或分拆前,由管辖支行根据中国农业银行营业机构拆并会计业务操作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拆并实施方案,以行文形式报市分行审核。市分行运营管理部按照中国农业银行营业机构拆并会计业务操作规程有关规定填写营业机构拆并申请表、营业机构拆并明细表或营业机构转让明细表,以行文形式报省分行运营管理部审批后,报总行审批处理。营业机构进行撤、并或分拆时,由运营管理部门指导营业机构组织具体实施工作,技术部门负责技术支持。营业机构拆分处理必须严格执行中国农业银营业机构拆并会计业务操作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农业银行营业机构拆并会计业务操作规程。
19、1.2.2联行机构管理联行机构是指应用网内往来、银行汇票(含华东三省一市汇票)、漫游汇款、大额支付、小额支付、票据交换、银行本票系统办理联行业务的营业机构。新增、变更、撤销联行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程序申请上报和审批。网内往来、银行汇票、漫游汇款机构的新增、变更、撤销由市分行上报省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审批;大额、小额支付机构的新增、变更、撤销由省分行每月第一、第三个周五报人民银行;银行本票、票据交换机构的新增、变更、撤销按照当地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处理。1.2.2.1网内往来、银行汇票、漫游汇款机构的新增、变更、撤销新增、变更、撤销机构应由管辖支行填写“中国农业银行联行机构信息登记表”(附件四,以下简称
20、联行机构登记表),经市分行运营管理部(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审核后,通过电子邮件报省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新增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机构无备用汇票专用章的,应在部函中注明并申请刻制。撤销行停用的汇票专用章,停用两个年度后方能启用。系统外金融机构申请代签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的应填写代签金融机构全称,在部函中注明:行号、被挂靠行行号、行名、邮编、行址等。1.2.2.2大额、小额支付机构的新增、变更、撤销1新增机构。由市分行向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提出书面申请,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审查同意后,对符合加入条件的,由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填写支付系统间接参与者加入审查表(简称审查表),并加盖印章交与申请行。市分
21、行以部门文件(申请报告)附带当地人民银行审查表,一并邮寄至省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2变更机构:变更支付系统行名的,由市分行将行号、变更前后行名等通过电子邮件报省分行(结算与现金管理部),同时在“行名行号管理系统”进行申报。3撤销机构。撤销支付系统行号的,直接在“行名行号管理系统”申报。”1.3柜员管理1.3.1柜员分类ABIS营业机构的柜员包括柜台柜员和系统柜员。1柜台柜员柜台柜员(简称柜员)按操作权限分为普通柜员、主管兼柜员和主管。普通柜员:办理规定的业务并通过柜台终端执行相应的应用处理和交易操作。柜员类型为“T”。主管兼柜员:办理规定的业务并通过柜台终端执行相应的应用处理和交易操作,可
22、从事权限内的交易授权。柜员类型为“A”。主管:仅负责业务的监督与授权,并从事权限内的柜员管理类交易操作。柜员类型为“M”。主管按其授权权限的大小可分成四级,从低到高顺序为一、二、三、九级,其中一、二级可设置为主管兼柜员,三、九级主管不得兼柜员,九级主管上收在管理行。2系统柜员包括自动柜员机(ATM)、自助终端、POS等自助终端设备及批交易处理柜员。柜员类型统一为“S”。系统柜员类型。ATM/自助存取款机系统柜员类型为“A”,批交易柜员系统柜员类型为“B”,网络银行系统柜员类型为“C”,电话银行(TBS)柜员类型为“T”,POS系统柜员类型为“P”。BIBS、FMIS柜员的会计账务作为系统柜员发
23、起的业务记入ABIS。1.3.2柜员权限1九级主管负责辖属营业机构柜员的建立、维护、删除等工作,包括:建立柜员、删除柜员、建立柜员平账器、删除柜员平账器、建立柜员现金箱、删除柜员现金箱、修改柜员属性等交易操作,并负责同级主管操作授权。九级主管不得兼任柜员办理业务。2三级主管负责日常实时监督和重要业务的授权,另外可办理部分柜员管理类交易,包括:柜员卡启用/取消、柜员休假离职、柜员密码重置、修改现金箱限额等交易。三级主管履行当班会计主管职责,设置多名三级主管的,应合理分工,会计主管主要负责坐班监督、柜员管理等工作,会计副主管主要负责临柜业务授权等工作。三级主管不得顶岗代班,不得兼任柜员办理业务,三
24、级主管可以为本机构柜员处理的业务进行滞后复核。3二级主管负责办理授权范围内的临柜业务,动态授权额度内的金融性交易、非金融性交易的授权,二级主管可兼做柜员,并可对三级主管操作的柜员管理类交易授权。4一级主管负责办理授权范围内的临柜业务和对部分普通的金融性交易和非金融性交易授权,一级主管可兼做柜员,并可对三级主管操作的柜员管理类交易授权。5普通柜员负责办理权限范围内的临柜业务。1.3.3柜员设置各级管理行、营业机构应遵循“安全、高效、规范”的原则,保证ABIS安全运行和临柜业务真实、准确,严格按照内控制约制度,根据劳动组合方式和岗位职责合理设置操作柜员及主管。1九级主管九级主管实行上收管理。九级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银行业务 培训 手册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6947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