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安全管理培训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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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讲 安全管理(黄振富 省秦淮河水利工程管理处)一、河道工程(320分)6、工程标准 30分考核内容:河道堤防工程达到设计防洪(或竣工验收)标准。赋分原则:堤防达不到设计防洪标准的,按堤长计每10扣3分。具体说明:规划、设计、除险加固及竣工验收资料齐全。河道堤防工程防洪标准应根据水利部1993年4月颁布堤防工程技术规范(SL-51-93)明确堤防工程的级别。提供近三年河道工程观测资料和成果分析报告。在现场展示牌河道工程概况中应有工程标准介绍,并需提供标准断面图、断面桩设置图、河道淤积冲刷位置图、堤防险工险段位置图等。7、确权划界 30分考核内容:按规定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及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划
2、界图纸资料齐全;工程管理范围边界桩齐全、明显;工程管理范围内土地使用证领取率达95%以上。赋分原则:管理范围内未进行确权划界的,此项不得分。未完成确权划界,按边界长度每低10%扣3分;划界图纸资料不全的扣5分;边界桩不齐全、不明显扣5分;土地使用证领取率低于95%的,每低10%扣2分;保护范围不明确扣5分。具体说明:河道规划、征地、划界图纸齐全,在图纸上明确标示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管理范围内未进行确权划界的,此项不得分,且不得参加工程管理考核。河道管理范围根据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的规定划定,管理范围必须确权划界,并且按确权划界图上的界桩标示设置界桩,界桩编号要与图纸上一致,界桩埋设规范,使用
3、国土部门规定的标准界桩;保护范围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要有明显标志,不要求确权划界。8、建设项目管理 30分考核内容:河道滩地、岸线开发利用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有关规定;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情况清楚;依法对管理范围内批准的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审查、审批、竣工验收及监管资料齐全。赋分原则:违章利用岸线和滩地每处扣5分;对河道内建设项目情况不清楚的扣10分;对管理范围内批准的建设项目监管不力扣10分;建设项目资料不全扣10分。具体说明:严格按照江苏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规定进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管理,应提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项目的批复文件。管理单位对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清楚,并
4、登记造册。管理单位应参与建设项目的审查、审批、监管和竣工验收。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立项之日也是管理单位监管之时,每一个建设项目均应明确监管责任人和管理制度,并在现场明示。所有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度汛应急措施等应在河道管理单位备案。9、河道清障 20分考核内容:对河道内阻水生物、建筑物的数量、位置、设障单位等情况清楚;及时提出清障方案并督促完成清障任务;无新设障现象。赋分原则:对河道内阻水生物数量不清楚的扣5分;阻水建筑物每处扣2分(最高扣10分);未全面清障又无清障计划或方案扣5分;对新设障制止不力扣10分。具体说明: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危害河道工程安全和影响防洪抢险的生产
5、、生活设施及其他各类建筑物,在险工险段或严重影响防洪安全的地段,应限期拆除;其它地段,应结合城镇规划、河道整治和土地开发利用规划,分期、分批予以拆除。行洪、排捞、送水河道中阻碍行水的圈堤、坝埂、矿渣、芦苇等障碍物,应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由防汛防旱指挥部责令设障者限期予以清除。逾期不清除的,由防汛防旱指挥部组织强行清除,并由设障者承担全部费用。管理单位应积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河道内阻水生物数量清楚,河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设障情况清楚,并登记在册。管理范围内设障情况登记齐全,登记不全在考核时作为新设障现象扣分。有设障情况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清障方案和计划,明确清障时间和责任人,设障情况严重的
6、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会同防汛部门按有关规定做好强行清障工作。设障登记簿、清障方案和计划、清障记录等是备查资料。河道管理范围内设障情况严重影响工程安全运行和管理的,暂缓参加水利工程管理考核。10、水行政管理 40分考核内容:定期组织水法规学习培训,领导和执法人员熟悉水法规及相关法规,做到依法管理;水法规等标语、标牌醒目;河道采砂等监管到位,无违法采砂现象;对其他涉河活动依法进行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对水环境进行有效保护和监督;案件取证查处手续、资料齐全、完备,执法规范,案件查处结案率高。赋分原则:未组织水法规培训、领导和执法人员不熟悉水法规的扣5分;无宣传标语、标牌扣5分;发现违法采砂现象未及时
7、制止的扣5分;对其他涉河活动监管不力的扣5分;对在河道内堆放、倾倒、掩埋污染源及清洗有毒污染物等未及时制止并向上级报告的扣5分;案件查处手续、资料不完备,违规执法的扣5分;案件查处结案率低于90%的,每低5%扣3分。具体说明:严格按照水法防洪法、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等依法管理河道工程,法律法规、管理条例、管理办法等资料齐全;制定了水行政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并上墙明示。水法规学习培训有制度、有计划、有考核、有图片;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有水行政执法职能的管理单位需持有执法许可证,并上墙明示。上级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形式明确水行政管理职能、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水法规等宣传标语、
8、标牌数量适当,设置合理、醒目、美观、牢固,宣传标语以依法管理水利工程、维护水利工程完整、节约保护水资源为主。在允许采砂河段,要严格加强监管,确保河道堤防安全;严格查处和打击非法采砂行为,有监管、巡查、查处记录。保护水资源,及时发现和查处在河道内堆放、倾倒、掩埋污染源、排污及清洗有毒污染物等行为,管理制度、宣传资料、巡查记录和查处记录等是备查材料。水事案件查处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水行政执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无违规违纪行为;案卷规范,归档及时。水行政执法管理工作每年要有计划和总结报告。水行政管理台帐要齐全。台帐主要有:巡视检查记录;水事案件立案和查处记录;查处和打击非法采砂专项记录;学习、培训、宣传
9、记录和图片;水法律法规文本、水行政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等。11、防汛组织 20分考核内容:各种防汛责任制落实,防汛岗位责任制明确;防汛办事机构健全;正确执行经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或指令;抢险队伍落实到位。赋分原则:防汛责任制不落实、岗位责任制不明确扣5分;防汛办事机构不健全扣5分;调度运用方案执行不当扣5分;抢险队伍不落实、不到位扣5分。具体说明:每年汛前,按有关规定组建防汛办事机构和防汛组织网络,明确河道防汛行政责任人和技术负责人,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落实,签订各级防汛责任制,任务明确,措施具体,责任到人;修订汛期各项工作制度,组建防汛抢险队等,以上材料、防汛值班表和值班记录是备
10、查资料。河道工程战线长,河道管理单位要根据河道的所属地与地方各级政府明确防汛责任制(行政负责人、防汛物资、抢险队伍等),防汛预案的各项抢险方案和应急措施落实到河道每一责任段、每一个责任部门和每一个责任人。河道管理单位要做好相邻段、左右岸防汛抢险组织协调工作。有上级防汛主管部门批准的调度运用方案,只能接受上级防汛主管部门调度指令,其它任何部门和个人的调度指令可以拒绝接受,调度指令和执行情况记录详实。制定全年防汛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明确每次培训的时间、内容、地点、培训对象和主讲人等,管理单位要做好河道沿线防汛负责人、防汛骨干和防汛抢险队的培训工作,特别是对河道沿线防汛负责干部要做好培训,让他们了解
11、本地区防汛形势和应急抢险工作。培训资料、图片、考试卷、考核成绩统计和培训总结等是备查材料,参加省、市、县及兄弟单位组织的防汛知识培训、防汛抢险演习等均可以作为防汛培训的一部分。河道管理单位每年有防汛工作总结。12、防汛准备 20分考核内容:按规定做好汛前防汛检查;编制防洪预案,落实各项度汛措施;重要险工险段有抢险预案;各种基础资料齐全,各种图表(包括防汛指挥图、调度运用计划图表及险工险段、物资调度等图表)准确规范。赋分原则:未作汛前检查扣5分;没有防洪预案、度汛措施不落实扣5分;重要险工险段无抢险预案扣5分;基础资料不全、图表不规范扣5分。具体说明:提供近三年上级主管部门汛前检查通知和汛前检查
12、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汛前检查行政和技术负责人,自查、互查、复查时间,检查记录表,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穿堤水工建筑物也是堤防的一部分,有些穿堤建筑物属地方管理的,但在汛前检查报告中也要有反映。对于大中型的穿堤水工建筑物(水闸、排涝站、船闸等)不能含在河道堤防中一起考核,应单独考核。编制或修订防洪预案,在汛前检查中新发现的险工隐患在预案中要体现出来,特别是采取了哪些度汛应急措施,防洪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不切实际和不可能短时间内实施的方案及措施不要出现在防洪预案中。防洪预案要报上级防汛主管部门批准。对于重要的险工险段要编制专门的防洪抢险预案,预案要尽可能的详细,牵涉到人员
13、撤退和转移的要有预报预警信号、转移的路线图和安置的具体地点,防汛抢险物资品种、数量、堆放地点要明确。工程各种基础资料和防汛用图表(只要是上面列出一定要有)等是备查材料。13、防汛物料 20分考核内容:各种防汛器材、料物齐全,抢险工具、设备配备合理;仓库分布合理,有专人管理,管理规范;完好率符合有关规定且账物相符,无霉变、无丢失;有防汛料物储量分布图,调运及时、方便。赋分原则:防汛器材、设施不全,抢险工具、设备配备不合理扣5分;仓库分布不合理、无专人管理、管理不规范扣5分;料物、器材、设备账物不符、完好率低于规定扣5分;无料物储量分布图、调运困难扣5分。具体说明:根据堤防的级别,按水利部防汛物资
14、储备定额编制规程储备防汛物资和抢险设备,配备的防汛器材、料物品种、抢险工具、设备品种、数量、入库时间、保质期登记详实。协议储备的防汛物资要提供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和调运方案。防汛物资即使有代储协议,在河道管理单位也应储备抢险应急物资、工具和器具。提供防汛仓库分布位置图,仓库布局合理,标志明显,车辆进出仓库道路通畅,仓库具有通风、防潮、防霉、防蛀等功能,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和防盗设施;油料存放应有专门的油库,油库需配备防爆灯、消防砂箱、消防桶和铁锹等。防汛仓库一般都比较偏僻,需配备防雷设施和应急照明。有仓库专职管理人员在定编定岗材料中 应有反映;仓库管理制度齐全,并上墙明示。防汛物资储备管理参照中央级
15、防汛物资储备管理细则执行。防汛物资的完好率符合规定,且账物相符,无霉变、无丢失,对霉变、损坏和超过保质期的防汛物资有更新计划,并按规定及时更新;有防汛料物储量分布图,搬运要方便快捷。防汛物资名称、数量、责任人在现场要有标示牌,堆放整齐,编号醒目;防汛物资帐目清楚,入库、领用手续齐全。对储备的机电设备和防汛车辆应定期检测和试车,并有记录。 14、工程抢险 30分考核内容:险情发现及时,报告准确;抢险方案落实;险情抢护及时,措施得当。赋分原则:险情发现不及时,报告不准确,此项不得分。抢险方案不落实扣10分;险情抢护不及时、措施不得当扣20分。具体说明:有工程巡视检查、险情报告制度,并上墙明示。通讯
16、设施配备合理(有布置图、配置清单)。有险情登记和报告记录。抢险预案及近三年出险、抢险总结报告是备查材料。15、工程隐患及除险加固 40分考核内容:对堤防进行有计划的隐患探查;工程险点隐患情况清楚,根据隐患探查结果编写分析报告,并及时报上级主管部门;有相应的除险加固规划或计划;对不能及时处理的险点隐患要有度汛措施和预案。赋分原则:没有对堤防进行隐患探查扣10分;没有工程险点隐患探查成果分析报告扣10分;未及时上报扣5分;没有除险加固规划(由有资质单位编制)或计划扣10分;不能及时处理险点隐患又没有度汛措施和预案扣10分。具体说明:工程险工隐患段情况清楚,并登记造册。对管理范围内堤防制定了隐患探查
17、计划,工程探查和资料出具单位要有相应资质(省、市工勘院的资质就可以)。工程险工隐患段有分布位置图,对每个险工隐患有分析报告、除险加固方案、加固计划及应急处理措施。工程的险工隐患在防汛预案要有体现,只要是没有除险加固过险工隐患段一定要有度汛应急措施。16、河道安全 40分考核内容:在设计洪水(水位或流量)内,未发生堤防溃口或其它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赋分原则:在设计洪水(水位或流量)条件下发生堤防溃口,此项不得分。发生其它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20分。具体说明:历年的检查、维修、加固资料要齐全。出现超标准洪水,发生堤防溃口等重大安全事故或发生的一般性安全事故并且已经抢修好的不扣分;在设计洪水条件下
18、发生堤防坍塌、溃口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上级主管部门认定的)此项不得分。 近三年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因管理不善或安全措施不足发生过沉船、溺水、交通事故等其它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每起扣20分。发生的安全事故记录详实,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瞒报或不报的一经查出此项也不得分。 二、水库工程(300分)6、注册登记 20分考核内容: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进行注册登记,并及时办理变更事项登记。赋分原则:未进行大坝注册登记,此项不得分。未及时办理变更事项登记扣10分。具体说明:未注册登记的水库不得参加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按照水库大坝注册登记办法(水利部1995年12月28日颁布,1996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进行
19、注册登记,水库注册登记申报资料和注册登记证原件是备查材料。已注册登记的大坝完成扩建、改建的;或经批准升、降级的;或大坝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的,应在此后3个月内,向登记机构办理变更事项登记。水库大坝未及时更正变化内容的考核时要扣10分。水库大坝应按国务院各大坝主管部门规定的制度进行安全鉴定。鉴定后,大坝管理单位应在3个月内,将安全鉴定情况和安全类别报原登记机构,大坝安全类别发生变化者,应向原登记受理机构申请换证。此项内容也是考核内容之一,要提供材料。7、安全鉴定 30分考核内容: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开展安全鉴定工作,鉴定成果用于指导水库的安全运行和除险加固。赋分原则:未进行大坝安全鉴定,此项不得
20、分。未将鉴定成果用于指导水库安全运行或除险加固扣15分。具体说明: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应按照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办法(水利部 水建管2003271号)规定的程序进行。未按规定进行安全鉴定的水库不得参加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周期:大坝实行定期安全鉴定制度,首次安全鉴定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610年进行一次。运行中遭遇特大洪水、强烈地震、工程发生重大事故或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现象后,应组织专门的安全鉴定。大坝安全状况分为三类,分类标准如下:一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达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正常;工程无重大质量问题,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二类坝:实
21、际抗御洪水标准不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但达不到防洪标准(GB5020194)规定;大坝工作状态基本正常,在一定控制运用条件下能安全运行的大坝。三类坝:实际抗御洪水标准低于部颁水利枢纽工程除险加固近期非常运用洪水标准,或者工程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不能按设计正常运行的大坝。水库大坝完成除险加固竣工验收不满5年的可以把除险加固前安全鉴定成果和竣工验收报告作为备查资料;鉴定组织单位负责委托满足下列规定的大坝安全评价单位(以下称鉴定承担单位)对大坝安全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大坝安全评价报告和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大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50m以上中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
22、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甲级资质的单位或者水利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 其他中型水库和影响县城安全或坝高30m以上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其他小型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由具有水利水电勘测设计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的单位承担。上述水库的大坝安全评价也可以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承担。根据赋分原则,未将鉴定成果用于指导水库安全运行和除险加固要扣20分。水库大坝经过安全鉴定后还未实施加固的,在运行管理办法和防汛预案中一定要有体现。比如:在水库的防汛预案、反事故预案、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中要有明显体现水库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应急措
23、施。安全鉴定存在问题在水库大坝除险加固内容中没有体现的,此项扣20分。经安全鉴定为三类坝、二类坝的水库,鉴定组织单位应当对可能出现的溃坝方式和对下游可能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并采取除险加固、降等或报废等措施予以处理。在处理措施未落实或未完成之前,应制定保坝应急措施,并限制运用。经安全鉴定,大坝安全类别改变的,必须自接到大坝安全鉴定报告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大坝注册登记机构申请变更注册登记。8、确权划界 30分考核内容:按规定对水库工程的管理范围进行确权划界,领取土地使用证;界桩、标志明显;保护范围明确。赋分原则:管理范围未进行确权划界的,此项不得分。未完成确权划界,按边界长度每低10%扣3分;土地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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