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商业银行重要岗位轮岗管理办法.doc
《农村商业银行重要岗位轮岗管理办法.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农村商业银行重要岗位轮岗管理办法.doc(5页珍藏版)》请在三一办公上搜索。
1、农村商业银行重要岗位轮岗管理办法118号 (4月19日)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员工队伍建设和内控管理,有效防范和化解操作风险,完善员工管理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管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及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员工交流及岗位轮换是指按照管理权限,根据规定的条件、程序,通过跨岗位、跨机构(网点)、跨部门、跨服务对象范围等方式,定期对部门(支行)负责人实行岗位交流,对重要岗位业务人员实行岗位轮换,以达到加强内部监督,防范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的目的。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在岗员工。第二章 员工交流及岗位轮换对象及要求第四条 员工交流及岗位轮换工作应坚持经
2、常性、强制性和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开展员工交流及岗位轮换,应当处理好定期岗位轮换与提高工作效率的关系、优化人才组合与保证工作质量的关系、培养多岗位复合型人才与加强内部控制的关系。第六条 岗位交流对象及要求本行职能部门(支行)负责人在同一职位任职3年以上的,应实行岗位交流;满5年的,必须进行交流。第七条 岗位轮换对象及要求(一)会计主管、信贷人员、客户经理等,在同一机构(部门)同一岗位工作3年以上的,应安排轮岗;满5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二)会计事后监督、电子联行、管库员、印、押、机、重要空白凭证管理人员、网上支付系统操作人员以及总行认定为重要岗位的人员,在同一机构(部门)同一岗位工作满3
3、年的,必须进行轮岗。(三)柜面业务操作人员从事同一工种满2年的,应安排轮岗。确因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实施的,可对其实施一次强制休假或短期轮岗(短期轮岗不少于3个月),如检查中未发现问题,可安排其在本岗位继续工作2年,但期满后必须轮岗。(四)其他岗位轮换期限由总行根据岗位职责、工作需要及风险防控要求合理确定。第八条 本行认为有必要交流或轮岗的人员,可随时进行交流和轮岗。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交流、轮岗或暂缓交流、轮岗:(一)距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属于必须交流或轮岗的对象,可区别不同情况对其工作进行调整);(二)因健康问题不宜轮岗或交流的;(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司法机关或纪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农村 商业银行 重要 岗位 轮岗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31ppt.com/p-36895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