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境外就业工作流程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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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境外就业工作流程及学籍与成绩管理暂行规定为规范境外就业学生学籍管理和成绩管理,促进境外就业工作健康开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一、学生境外就业工作流程1.报名组织与资格筛选: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境外就业项目的报名组织和资格筛选工作,原则上进入二年级以后、满足境外企业要求条件的学生均可参加境外就业和国外留学项目。2.申请审查与面试组织:自愿参加境外就业项目的学生需提交境外就业申请表(附后),申请表一式二份,由国际交流中心和学生所在系(院、部)(以下称系部)各存档一份。系部填写推荐意见时,重点审查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平时表现与品行,受过纪律处分且未解除处分者不予以推荐;二是有重修课程或正在重修过程中,该
2、课程尚未通过考试的学生不予以推荐。3.出境前培训:通过面试的学生出境前的培训组织与管理工作,由国际交流中心负责。4.出境审批:学生出境前,应填写境外就业审批表(附后),审批表一式二份,由国际交流中心和学生所在系部各存档一份。系部签署审批意见时,重点审查该生是否按规定足额缴纳3年全部学费和其他应缴书费、住宿费,是否预留毕业生信息。未足额缴纳学费的学生原则上不能参与境外就业。学院有关部门备案审批工作由国际交流中心负责。5.学生派出与后期管理: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学生派出与后期管理工作。二、未修课程管理参加境外就业学生的未修课程通过本人自修和学院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解决。学生离境前需制定、提交自修计划,且需
3、经所在系部批准;学院建立境外就业学生学习平台,由国际交流中心负责管理,相关内容由系部提供,为境外就业学生自修提供条件。三、成绩管理境外就业学生未修课程成绩管理执行如下流程:1.当学期二考结束后一周内,由学生所在系部提供境外就业学生上学期应修课程的考试试卷(原则上使用在校学生的正考或二考试卷),由国际交流中心负责通过邮寄或网上考核的方式,组织境外就业学生参加考核。2.各系部接到国际交流中心回收的试卷后,于一周内组织评卷,履行相关程序后,作为正考成绩登录学生成绩管理软件。3.未通过考核的学生由国际交流中心根据上述流程组织重考。4.国际交流中心组织境外就业学生在学院上报毕业生数据两周前提交境外就业总结报告,分别交送学生所在系部,由所在系部于规定时限内完成对报告的评审工作,以此作为系部判定学生是否具备毕业资格的依据之一。四、学籍管理境外就业学生学籍仍由其所在系部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掌控学生出境前毕业信息采集、毕业生注册、证书发放、办理派遣手续等关键环节。学生按期毕业后,各系部将毕业证书交国际交流中心统一保管,并由国际交流中心负责发放给学生。五、本暂行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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