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东莞就业办事指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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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国人在东莞就业办事指南根据国家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凡因特殊需要被聘派来东莞就业的外国人应纳入劳动管理范畴。各用人单位和来莞就业的外国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定,及时办理相关就业申报审批手续,合法就业。对未经批准,私自聘用外国人在莞就业的用人单位和非法在莞就业的外国人,市人力资源、公安部门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为方便各用人单位办理手续,现将有关程序和要求说明如下:一、适用对象在东莞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在东莞就业的外国人。外国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是指没有取得定居权的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依法从事社会劳动并获取劳动报酬的行为。二、办
2、理依据(一)原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劳部发199629号)(二)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办发199665号)(三)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外国人在中国就业持职业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函(劳社厅函2005323号)(四)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劳社部发200722号)三、外国人在东莞就业须具备的条件(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二)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三)无犯罪记录; (四)有确定的聘用单位; (五)持有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其他
3、国际旅行证件(以下简称代替护照的证件)。四、对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的要求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为该外国人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用人单位聘用的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禁止个体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聘用外国人。五、 申办外国人就业程序和要求(一)单位初次申请聘用外国人,须先办理外国人及台港澳居民就业登记手册(以下简称登记手册)。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须分别提供以下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1、企业单位提交:(1)营业执照 (复印件1份
4、,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2)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3)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部门加盖意见)。分公司须再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委任书(由总公司出具,加盖总公司公章)。2、事业单位提交:(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3)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部门加盖意见)。3、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1)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成立的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
5、);(2)市民政局签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3)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1份,验原件,附年审情况);(4)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部门加盖意见)。 学校、培训机构聘请外籍教师须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国专家局签发的聘请外国专家单位资格认可证书。4、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提交:(1)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2)组织机构代码证 (复印件1份,验原件,须附年审情况);(3)单位资料申请报告表(原件1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二)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
6、1、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拟聘用外国人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须提供以下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1)用人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2)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1份,相应位置贴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后由用人单位到所在镇街人力资源部门加盖意见);(3)申请人有效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主页复印件1份,护照有效期限不小于3个月);(4)从事其工作所必须的专业技能证书(复印件1份,翻译件原件1份。须在其本国权威部门翻译成中文并公证或到我国领事馆认证)。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一般代表均不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三)办理通知
7、函电及就业(Z)签证1、到市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以及其它相关材料到市外事局为拟聘用外国人办理通知函电。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一般代表不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直接按相关要求到外事局办理通知函电。2、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就业(Z)签证申请人持通知函电及其它相关材料到中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就业(Z)签证。(四)办理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持就业(Z)签证入境后15个工作日内,应到用人单位所在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建立劳动关系,再到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外国人就业证。1、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办理外国人就业证须提供以下材料到市人
8、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1个工作日内办结):(1)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原件);(2)申请人有效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证件(主页及有效的签证页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3)用人单位与拟聘外国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验原件。法定代表人免劳动合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验原件);(4)申请人有效的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在中国境内的市级口岸医院办理;如申请人在中国境外已办理的,申请单位提交前须将体检报告送至中国境内的市级口岸医院验证);(5)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2、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办理外国人就业证须提供以下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局办事中心办理(1个工作日内办结):(1)用人
9、单位有效的登记手册;(2)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原件1份,相应位置贴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加盖代表处公章); (3)首席代表、一般代表均免劳动合同。首席代表须提供机构有效的登记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一般代表须提供委任书(原件1份,加盖总公司公章); (4)申请人有效的护照(主页及有效的签证页复印件各1份,验原件);(5)有效的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在中国境内的市级口岸医院办理;如申请人在中国境外已办理的,申请单位提交前须将体检报告送至中国境内的市级口岸医院验证);(6)申请人近期2寸免冠彩照1张。已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应在入境后三十日内,持就业证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居留许可。六、登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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