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岗位聘用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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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理工大学2011-2013年岗位聘用实施办法为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制度,根据人事部、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在我校2010年全员聘期考核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一、聘用对象与范围2010年12月31日在岗,且参加了2010年聘期考核的专业技术、党政管理、工勤技能人员,以及2010年新来校不考核人员。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在教学科研、实验技术、工程技术、图书资料、出版编辑、卫生技术、中小幼教、会计审计等岗位工作的人员。二、聘用基本原则(一)分类管理,按岗聘用。根据2010年聘期考核岗位,分类聘用。(二)严格条件,公开招聘。依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分级聘用条件开
2、展聘用工作,平等竞争。(三)重心下移,分级组织。学校负责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的评审以及管理五级职员岗位的聘用组织工作,各二级单位负责专业技术岗位、管理五级以下职员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聘用组织及实施工作。三、聘用类别和待遇(一)专业技术岗位1晋级聘用2010年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在岗人员,符合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附件1)要求,可申请晋级。晋级聘用后,按新聘用岗位享受相应待遇。本次晋级聘用仅限于二级、三级、五级、六级、八级、九级、十一级和十三级岗位,四级、七级、十级和十二级岗位,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统一要求进行。2.续聘2010年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
3、核结果为合格或优秀、不能晋级聘用的在岗人员,按原聘用岗位续聘,享受相应待遇。3.降聘2010年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在岗人员,降级低聘。按专业技术岗位13个等级,依次降一个岗位等级聘用,享受新聘用岗位的校内津贴,保留原岗位基本工资及薪级工资。若第二个聘期考核合格,且完成了上一个等级岗位的工作任务,则重新聘用上岗,并恢复其原享受的工资及校内津贴等待遇。4.转聘2010年聘期考核结果不合格的教学科研人员,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转聘至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聘后享受新聘用岗位的相应待遇,并按新岗位进行考核。5.待聘专业技术人员不接受降级低聘、转聘,或者单位不聘的,均转为待聘人员,需转岗或培训提高后
4、再上岗,转岗或重新上岗后,按新聘用岗位确定相应待遇。6.解聘待聘人员在3个年度内不能重新上岗的,予以解聘。(二)管理岗位 1.续聘2010年管理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在岗人员,暂按原聘用岗位与等级予以续聘,享受相应待遇。待教育部职员制度相关文件出台后,按相关文件执行。2.待聘管理人员聘期考核不合格,或者单位不聘的,转为待聘人员,需转岗或培训提高后再上岗。转岗或重新上岗后,按新岗位确定相应待遇。3.解聘待聘人员在3个年度内不能重新上岗的,予以解聘。(三)工勤技能岗位1.续聘2010年工勤技能岗位聘期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在岗人员,按原聘用岗位与等级予以续聘,享受相应待遇。2.待聘工勤技能人员聘期考核
5、不合格,或者单位不聘的,转为待聘人员,需转岗或培训提高后再上岗。转岗或重新上岗后,按新岗位确定相应待遇。3.解聘待聘人员在3个年度内不能重新上岗的,予以解聘。四、岗位职责(一)各二级单位在学校各类岗位基本工作职责的基础上,根据学校确定的管理目标,制定具体的岗位工作职责,报人事部门备案。(二)各二级单位根据岗位工作职责,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与上岗人员签订武汉理工大学岗位工作任务书(附件3)。五、组织实施(一)聘用工作由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人事部门负责聘用的日常组织工作。(二)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或部门聘用的具体组织工作。六、聘用程序与进程安排(
6、一)5月下旬,公布各类、各层级岗位分级聘用条件、岗位职责等。申请专业技术岗位晋升人员填写武汉理工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附件2),交所在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二)6月上旬,各单位岗位聘任工作小组严格按照相应岗位的聘用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晋升专业技术五级及以下岗位人员,提出推荐晋升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聘用人员名单,上网公示5个工作日;确定续聘、降聘、转聘岗位的人员。申请晋升岗位的人员,其武汉理工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须在网上公示。(三)6月中旬,人事部门对推荐晋升专业技术二、三级岗位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与岗位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按条件审定晋升二、
7、三级岗位人选,并将聘用结果上网公示5个工作日。(四)6月下旬,学校下发聘用文件,各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工作任务书,报人事部门备案。七、有关问题说明(一)本次聘用的时间为2011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期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聘用自动终止。(二)执行专业技术职务工资的管理人员不能申报本次专业技术岗位分级。(三)双肩挑人员可在其业务单位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再界定为“双肩挑”的管理人员,参加了专业技术岗位聘期考核的,可申报专业技术岗位分级,分级后,退出管理岗位,由其业务所在单位聘用。(四)各单位必须依据各类各级岗位工作职责制订受聘人员岗位工作任务书,报人事部门备案,聘期结束时严格按
8、照岗位职责进行考核。聘期期间岗位发生变动的人员,聘期考核按新岗位的工作职责进行考核。(五)各单位在岗位设置和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校的稳定和发展。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六)本办法由人事组织部门负责解释。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2.武汉理工大学专业技术岗位申请表3.武汉理工大学岗位工作任务书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2011年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一、一级岗位院士及其它为国家做出突出贡献的一流人才(按上级人事部门制定的条件确定人选
9、)。二、二级岗位(一)人才培养基本要求近3年来达到年均额定教学工作量(教学为主型300学时/学年,教学科研型200学时/学年,科研为主型100学时/学年)。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教师每年必须主讲本科生课程1门次及以上;科研为主型教师每年必须参与本科生教学或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毕业设计,主讲研究生课程1门次及以上,教学效果良好。完整培养博士研究生1届以上(无博士点学科除外),平均每年指导研究生2人及以上。(二)选择条件1.满足以下条件任意1项者可申请专业技术二级岗位。(1)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2)国家“973”计划、国家“86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
10、项的首席科学家或项目负责人,国防重大或重点项目负责人,国际合作重大项目及国家其它1000万以上重大项目负责人;(3)国家自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及以上项目负责人;(4)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创新研究群体、教育部优秀创新团队负责人;(5)“长江学者”特聘教授;(6)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7)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8)国家级教学名师;(9)国家教学科研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第1名,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第1名;(10)在Nature、Science等国际顶尖学术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11)
11、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12)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首席科学家。2在正高级岗位上任职超过10年,且满足下列各类条件中任意1项;在正高级岗位上任职超过5年且在10年及以下,且满足下列各类条件中任意2项;在正高级岗位上任职5年及以下,且满足下列各类条件中任意3项;任3级岗位以来聘期考核优秀者,且满足下列各类条件中任意1项,可申请专业技术二级岗位。(1)学术荣誉及学术影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全国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国际重要学术机构负责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青年科学家奖获得者;中科院“百人计划”的择优支持者; 湖北省“百人计划”入选
12、者。(2)教学成果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或省部级一等奖的前2名;国家精品教材负责人; 国家级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特色专业、品牌专业、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等)负责人; 国家级教学、科研基地(示范中心)负责人;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指导教师。(3)科研成果国家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省部级一等奖的前2名、人文经管类二等奖第1名,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前2名;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2名、三等奖第1名,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前2名、二等奖第1名; 获得有届次的国际学术奖
13、(第1名);在中国社会科学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的第一作者(文科教师);发表的学术论文作为支持性成果的单篇引用率理工SCI、人文SSCI他引在200次以上的第一作者;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自然或社会科学基金的项目负责人(不含青年基金、主任基金、专项基金)。3学校发展急需的杰出人才以及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做出突出贡献、为学校赢得极大声誉、产生了公认的学术影响的学者,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由校长提名、校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评议认定,聘任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三、三级岗位(一)人才培养基本要求近3年来达到年均额定教学工作量(教学为主型300学时/学年,教学科研型200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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